第三章 社会团体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6b&A=4&rec=97&run=13

第一节 工人组织

职工抗日救国会 1939年11月,胶东职工抗日救国会派李文来招远任职工会会长,筹建招远县职工抗日救国会。1940年3月,金矿工人成立抗日救国会,其宗旨是积极参加抗战,实现民主政治,努力学习,尽力改善职工生活。1940年4月16日,招远县首届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出席代表100余名,成立了招远县职工抗日救国会,选出委员15名。职工会成立后,发动工人支援抗战。1940年“七七”纪念日,全县工人将一天工资1560.17元,捐充抗战经费。中秋节,工人节省3512.15元,捐赠给八路军。金矿工人成立工人自卫团和工人大队,肃清内奸,护矿保矿。
1941年1月1日,招远划为两县,分设职工抗日救国会。两县职工会领导工人开展增加工资、改善雇工生活条件的斗争,并组织职工大队,直接参与武装斗争。日军投降后,职工会发动工人积极恢复和发展生产。玲珑金矿工人坚持机器生产和土法生产两种办法,在日军投降一个月内恢复了生产。解放战争时期,两县职工会发动工人“创模立功”。1948年,玲珑矿业公司工人刘德增制造了5项先进生产工具,荣立一等功。
工会 1950年1月1日,成立“招远县工会”,辖邮电、文教、店员、医务、农林业、装卸业、金矿、机关等21个基层工会,共有会员475名。1953年,县工会改称“招远县工会联合会”。工会联合会维护职工民主权力,保障职工生活福利,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1956年,全县职工评出先进工作者514名。
1957年6月4日,招远县召开第二届职工代表大会,出席代表63名。此时,全县有基层工会52个,会员3609名。1959年1月,县工会联合会撤销,同年10月恢复,改称“招远县工会”,1963年3月又改称“招远县总工会”。1963年10月,招远县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全县有基层工会62个,会员3846名。
1967年3月,县总工会瘫痪,成立工人指挥部。1968年,召开了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成立招远县“工代会”。1973年4月,召开了第五届职工代表大会,恢复招远县总工会,辖基层工会99个,会员6437名。1980年和1984年,分别召开了六、七届职工代表大会。1985年,基层工会发展至182个,会员达18500名。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总工会在改善职工劳动条件,活跃职工生活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劳动竞赛。1956~1985年,全县职工中涌现出全国劳动模范3名,省级劳模20名,县水泥厂副厂长温东山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毕郭供销社饭店工会小组被中华全国总工会评为“先进工会小组”,3名工会工作者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称号。

第二节 农民组织

农会、农救会 1930年左右,招远县进步团体“少年同志社”成员在招莱边境部分村庄成立农民协会,办起农民夜校,组织贫雇农向地主恶霸开展斗争。
1940年3月,在共产党的领导下,成立招远县农民抗日救国会。1941年1月,招远、招北两县分别成立农救会。1946年,仅金华区就有农救会员1584名。农救会为会员撑腰办事,救济贫困户,发动农民参军支前,支援抗战。解放战争时期,农救会发动农民反奸诉苦,斗争地主恶霸。1947年土改复查,农救会成立贫雇团,做为运动的骨干。1950年1月1日两县合并时,农救会解散。
贫协 1964年11月27日,招远县召开首届贫下中农代表大会,选举成立招远县贫下中农协会。此后,公社、大队相继建立贫协组织。到1965年,全县有贫协会员24万人。1967年“三五”夺权后,贫下中农协会被“农代会”取代。1968年7月,召开了第二届贫下中农代表大会。1973年3月,召开了第三届贫下中农代表大会,成立招远县贫下中农委员会,12月,改称招远县贫下中农协会委员会。
贫协组织协助和监督人民公社机关和干部,办好集体经济,处理人民来信来访,保护贫下中农利益,对“四类分子”进行监督改造。各级贫协组织建立阶级教育展览馆、烈士灵堂和新旧社会两本帐,进行阶级斗争教育。“文化大革命”中,贫协成立贫管组,开展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商业活动。1976年,开展从中农中划出下中农工作,扩大贫下中农队伍,全县划出下中农14845户,发展贫协会员60896名。1977年,响应胶南县贫协倡议,开展社会主义革命竞赛。1980年2月,各级贫协撤销。

第三节 青少年组织

青年组织 青救会 1938年7月,招远县青年抗日救国会成立。1941年,招远、招北分设青年抗日救国会。1946年2月,两县共有青救会员61790人。
抗战时期,青救会发动青年参加各种抗日组织,成立青年抗日先锋队,开展武装斗争。1940年“六一”日军扫荡后,成立招远县青年营,全县青年游击小组发展到40余个。胶东青联授予招远县“青抗先”“模范抗日先锋队”称号,授予招远县“青救会工作模范县”称号。解放战争时期,青救会发动群众开展反奸诉苦、土改复查运动,动员青年积极参军参战。
青年团 1949年,招远、招北两县分别撤销青救会,成立新民主主义青年团。11月底,招远县有团员358人,党员兼团员76人,团支部7个;招北县有团支部4个,团员47人。1950年1月1日,两县合并后设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招远县委员会,辖4个区团委,108个团支部,3320名团员。1951年,全县有510个团支部,8753名团员。1957年6月,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招远县委员会改为共产主义青年团招远县委员会。1960年,全县有基层团委16处,团总支12个,支部818个,团员14477名。1962年,团县委分批对基层团干部683人进行培训,增强了团组织的领导力量。1967年“三五”夺权后,共青团组织瘫痪。1971年9月,召开全县团员代表大会,重新成立团县委,恢复各级团组织。1985年,团县委辖基层团委34个,团总支21个,团支部1223个,团员28846人。
青年团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各项活动。1950—1985年,先后召开了十二次全县团代会,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布置工作,选举新的团县委。1959年9月,第六次团代会召开,表彰优秀团员和88个模范团支部。1963年和1965年,分别开展向雷锋学习和学“韦选”活动。1979年第十次团代会做出“向自卫还击战英雄学习”的决定。1980年5月,团县委组织青年举行“新长征火炬接力赛”和“祖国颂”歌咏大会。1982年,全县第一个“文明礼貌月”活动中,成立4200个青年学雷锋小组,上街做好事。1984年第十二次团代会号召青年奋起改革,争当“两个文明”建设的标兵。1985年,在全县青年中开展“两户一体”竞赛活动,涌现出青年专业户、个体户26470个,被团省委评为先进县,并授予金杯。
为活跃团员青年的生活,80年代,全县兴办“青年之家”。1983年11月,团中央宣传部组织各团省委宣传部长在招远县九曲蒋家村召开了“青年之家”现场会,推广招远县青年“建家用家”的经验。是年,全县建青年之家716处,团县委被团省委授予“青年之家建设先进团委”称号。
儿童组织 1938年,招远县儿童团成立。解放区各村皆设有儿童团,团员年龄8~16岁。1946年,招北县有儿童团员2380名。儿童团受同级青救会领导。战争时期,儿童团站岗放哨、探敌情、搞宣传。牟家村15岁的儿童团员“大集”在村外发现敌情,向敌人投出两颗手榴弹,给村里人报告了敌情,自己被敌人拴在马屁股后活活拖死。在严酷的环境里,儿童团员们边学习,边战斗,发挥了很大作用。
1950年2月,开始成立少先队组织,学校设大队,教学班设中队,中队下设小队,队干部有徽章标志。少先队有队旗、队礼、队歌,队员标志是红领巾。少先队受同级青年团领导,并聘有校外辅导员。1950年,全县有81处村小、42处完小建队,发展队员8073名。是年,儿童节由“四四”改为“六一”。第一个节日期间,少先队员开展维护世界和平签名运动,进行了作业展览、体育竞赛。1956年“六一”前,在城东河举行第一次营火晚会。1959年5月9日,召开首届“少代会”,共有代表219人,代表全县32794名队员。“文化大革命”中,少先队被“红小兵”组织取代。1978年后,复称少先队,队活动亦丰富多彩。1982年7月,举行第一次夏令营活动,45名少先队员参加了夏令营。1985年,全县641所小学全部建立少先队组织,62682名少年儿童中有54388名加入少先队。全县有校内外辅导员2648名。同年,举行第二次夏令营,50名队员参加了活动。

第四节 妇女组织

妇救会 1939年夏末,中共招远县委妇委会领导召开了三、四、五区的妇女代表会,成立3个区的妇救会。1939年7月31日,召开全县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成立“招远县妇女抗日救国会”。1940年春,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召开,县、区、村都建立了妇救会组织。1941年1月,招远、招北两县分设妇救会。1946年,招北县有妇救会员3266名。
妇救会动员妇女参政,组办妇女识字班,号召妇女参加生产、拥军支前。1945年夏,招远六区妇救会为八路军部队献鸡蛋29038个,蚊绳35斤,桃子2733斤,毛巾1164条。
1940年,招远七区组织起妇女自卫队。随后,其他各区陆续成立妇女自卫队、青妇队等妇女抗日武装。
妇救会、青妇队还采取各种形式,动员青年参军。据255个村统计,1937~1949年,参军7804人,其中母劝子1855人,妻(包括未婚妻)劝夫1587人。
妇联 1949年4月,全国妇女代表大会决定成立“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各级妇救会均改为民主妇女联合会。1950年1月1日,两县民主妇女联合会随县合并。 1959年10月,招远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改为招远县妇女联合会。1967年3月,妇女组织瘫痪。1971年,召开全县“革命”妇女代表大会,恢复县妇联。1985年,县妇联辖乡镇妇联16个,基层妇代会776个。
妇联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各项活动。50年代,主要开展支援抗美援朝、贯彻婚姻法和增产节约活动。60~70年代,调动妇女参加生产的积极性,落实妇女劳动保护政策,倡导尊老爱幼、尊婆爱媳和勤俭持家,提倡晚婚和计划生育。80年代,号召妇女开展多种经营,争当致富标兵。1980年,县妇联召开全县妇女多种经营现场技术表演大会,120名选手(最大75岁,最小16岁)进行了技术表演。1985年3月8日,县妇联召开全县有线广播大会,动员妇女投身改革,争当模范。1950~1984年,先后召开9次全县妇女代表大会,布置工作,奖励先进。到1985年底,全县有70名妇女,分别被授予全国、全省、全市“三八”红旗手称号,其中全国“三八”红旗手12名。
为解除妇女参加生产的后顾之忧,各级妇联积极做好托幼工作。1976年,县妇联在毕郭二村召开托幼工作现场会,推动了托幼事业发展。1979年,招远县成立“托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妇联。1982年,县妇联、县总工会、团县委等8个单位发起组织“招远县儿童少年福利基金会”。1985年,全县有幼儿园642处,其中示范性园所94处,儿童入园率达90.8%。
1979年,全国妇联发起创“五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集体,遵纪守法好;努力生产、工作学习,完成任务好;实行计划生育,教育子女,勤俭持家好;移风易俗,文明礼貌,清洁卫生好;尊老爱幼,家庭民主和睦,邻里团结互助好)家庭活动。1983年,全县4户农民被评为全国“五好”家庭,7户被评为省“五好”家庭,7户被评为市“五好”家庭。1985年,县妇联强调,五好家庭要成为致富的带头户,推动五好家庭向开拓致富型发展。
为了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县妇联于1984年6月成立法律顾问处,聘请常年法律顾问3人。全县16处乡镇建立“维权”领导小组,设立法律咨询站。到1985年底,培训妇女法律骨干360人次,接待来信来访104件,办大案、要案4起,替被害人担任代理人1起,出庭辩护l起,代写诉讼文书7件,有效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第五节 工商团体

商会 1915年,招远县商会成立,选举会长、副会长、文牍、座办、会差各1人。县商会执行官方命令,催缴会费,摊派课税及各项捐款,调解商人之间的纠纷及争议,为商人办理开、歇业手续。1920年,有会董20个,会员153人,召开会议32次,议事20件。日军侵招后,原商会解体,成立伪商会。
1943年,中共招远、招北县委领导成立商会,争取商人抗日,反对资敌。年底,招远县有会员5551名。1947年,两县商会解体。
工商业联合会 1950年10月,招远县先后在城关、道头、毕郭、潘家集、杜家、蚕庄等集镇建立6个区的工商业联合会,私营工商业中成立行业小组。工商联组织工商业者学习,进行工商政策和爱国守法教育,对工商业者进行登记,取缔不法奸商,保护正当的工商经营,组织私商联营。同时,协助政府做好税收、捐献、救灾、拥军和举办物资交流会等工作。1959年,各工商业联合会解散。
个体劳动者协会 1984年6月,招远县成立个体劳协筹备领导小组。8月9日,召开首届个体劳动者代表大会,出席代表295人,选举产生招远县个体劳动者协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11人。县劳协辖16处乡镇分会,有会员8158人。
协会的基本任务是,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法令、规定,组织开展文明经营、礼貌服务活动,保护会员合法权益,帮助会员解决生产和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协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监督检查个体工商业的经营活动。

第六节 科学技术协会

1958年11月,招远县科学技术普及协会成立,设于科学技术委员会内。科普协会下设工学组、农学组、医学组、教育学组和畜牧兽医学组。1962年,科普协会撤销。1983年7月,成立招远县科学技术协会,下设16个乡镇科协。9—12月,先后成立林学会、水利学会、农学会、建筑工程学会、电力电子学会、矿山冶金学会、质量管理协会。1984年,又成立数理化学会、医学会、农村青年科学致富学会、园艺学会、畜牧兽医学会、机械工程学会、科学电影协会、农业机械工程学会、气象学会。1985年,16个乡镇科协有会员1806人,16个专业学(协)会有会员618人。科协领导各学(协)会开展科研活动和科学技术普及工作。

第七节 中苏友好协会

1952年初,招远县成立中苏友好协会筹委会。11月1日,正式成立招远县中苏友好协会,选出会长1人,副会长6人,干事10人。县直属单位建立友协总支会,区、乡皆设工作委员会,村设友协分支会。友协会员有会章、会证,缴纳会费,参加组织活动。1952年底,全县有中苏友协会员35000人。
中苏友协宣传中苏友好的意义和苏联的和平政策,介绍苏联的先进经验,发展中苏文化交流,加强会员的文化和政治教育,鼓舞群众开展爱国增产竞赛运动和爱国卫生运动。1952年11月7日至12月6日,在全县开展“中苏友好宣传月”活动,参加宣传的共38688人。
1960年苏共二十大后,中苏两党关系破裂,中苏友好协会自动解体。
第八节 归国华侨联合会
1980年8月7~9日,召开招远县第一届归侨、侨眷代表大会,成立“招远县归国华侨联合会”。与会代表120多人,通过招远县归国华侨联合会章程和全体代表给全县归侨、侨眷的倡议书,选出13人组成的第一届归国华侨联合会委员会。其宗旨是,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维护华侨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广泛团结归侨、侨眷和华侨,发扬爱国爱乡的光荣传统,为祖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祖国统一和维护世界和平做出贡献。1985年8月1 6日,招远县第二届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召开,与会代表139人,选出17人组成的第二届侨联委员会。

附 新民会

1939年,日军入侵招远。1940年,成立“中华民国新民会山东登州道招远县总会”。总会设青年训练所和情报联络室。将全县村庄划分为爱护村和非爱护村,各村设一联络员,每日填写总会印发的情报单,报告抗日军政情况,由情报联络室汇总报总会和日军。青年训练所从农村调青年壮丁分期训练,进行反共教育。共训练4期,受训人员200余人。
1941年,日军为推行“强化治安”运动,对县新民总会进行会务改编,将县总会的次长改为首席参事,由日人担任。总会下设总务、指导、自卫3个科,青年训练所和情报联络室归自卫科领导。
1943年进行第二次会务改组。首席参事改为顾问,总会设总会长和事务部长。总务科、指导科、自卫科改为一、二、三科。情报由第三科负责上报。
1945年8月,日军投降,新民会招远县总会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