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存款 储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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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存 款

建国后,县人民银行对县直各单位实行现金库存限额管理制度,凡超过限额现金及一切转帐收入,都必须按规定存入国家银行。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存款大幅度增加。企业和财政存款余额1949年只有3万元。1985年达到3586万元,比1978年增长16.9%。
全县农村集体存款始于1954年。次年,农村集体存款余额65万元,1959年达410万元。三年经济困难期间,农村存款连续下降。国民经济调整后,存款有了新的发展。1965年达到919万元,比1963年增长19.4%。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集体存款直线上升。1985年存款余额达15406万元,比1978年增长3.4培。

第二节 储 蓄

城镇储蓄 1949年11月,玲珑办事处开始承办城镇储蓄业务。1950年,县人民银行设储蓄专柜。1956年,在县城设储蓄所。1980年7月,城镇储蓄划归农行。
1949年末,办理整存整取、整存零付、零存整付、存本付息4个种类。1950年6月1日,举办"保本保值"和"定活两便"两种储蓄。1951年,开办5种9类储蓄。1952年,储蓄余额达21万元,比1949年增长65倍。1954年,开办定期定额和零存整取有奖储蓄。1957年,储蓄余额达41万元,比1951年增长7.2倍。储户4930个,占职工总人数的90%。1962年,储蓄余额只有57万元,比1960年下降48.6%。1963年,国民经济进入调整时期,储蓄工作总结了"大跃进"中的经验教训,坚持"存款自愿、取款自由"的方针,继续发展代办组织,调整储蓄种类。1965年,储蓄余额达到113万元,比1962年增长l倍。"文化大革命"时期,城镇储蓄时升时降,增长速度缓慢。1979~1985年,先后5次提高利率,增加储蓄利率档次和储蓄种类。1985年,城镇储蓄余额1912万元,比1978年增长6.7倍。
农村储蓄 建国初期,农村储蓄开办6个种类。1951年,为打击金融投机,稳定市场,举办"保本保值储蓄",翌年停办。1953年,为鼓励农民多向国家售余粮,开展"售粮优待储蓄"。1958年"大跃进"时,大搞"实物折存款",导致了"虚存虚贷"。三年经济困难后,通过国民经济调整,农村经济形势好转。1965年,农民储蓄余额440万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民储蓄大幅度上升。1985年,储蓄余额达15116万元,比1978年增长6.8倍。

第三节 代理业务

侨汇解付 县人民银行从50年代起,就代理中国银行办理侨汇解付业务。1961年,在解付侨汇的同时,向收款人发送优待侨汇商品供应证。是年,侨汇汇入192笔,16186元(折人民币,下同)。1981年,县人民银行储蓄股设专职侨汇解付员,全年外汇汇入金额104797元。1985年为99383元。
财政金库 北海银行招远、招北办事处分别于1947、1948年代理招远、招北县的财政金库业务。建国后,财政金库业务由县人民银行代理。主要是执行预算收入的收纳与退库核算,预算收入的报解、核算,预算款项支付的核算和拨款监督的核算。行长兼任金库主任。
发行、兑付国家公债和国库券 1950年"人民胜利折实公债"、1954年"经济建设公债"及1981年国库券的发行、兑付业务,均由县金融部门具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