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货 币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6b&A=4&rec=84&run=13

第一节 货币种类

货币在招远大体经历了铜铁金银铸币和纸币等阶段。最早出现的是西周时期的铜铸刀币。随后,相继出现春秋战国时期的圆形方孔铜钱,两汉铜制钱"五铢",唐代"开元"通宝,宋朝"熙宁"、"崇宁"、"大观"通宝,元代"至正",明代"万历"、"天启",清代"顺治"、"雍正"、"乾隆"、"道光"、"宣统"等通宝。清末民初,境内货币极乱,有宋、明、清代的铜制钱、铜子、龙银元,还有日本的"宽永",朝鲜的"常平",英国的"站人",墨西哥的"鹰洋",广东银元局试制的银元,袁世凯头像银币,国民政府山东民生银行的民生票等。30年代初,县内商号滥发庄票,金融市场极乱。1935~1938年,县内流通过国民政府中央、中国、交通和农民银行发行的钞票(即法币)。同时禁止银元在市面上流通,强制将白银收为国有。与法币同时在招远流通的还有伪华北临时政府发行的伪钞。1938年8月18日,北海银行发行北海币并在县内流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开展货币斗争,法币、伪钞贬值,逐步被北海币取代。1948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成立,招远县开始流通该行发行的人民币。1955年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新版人民币,面额为壹分、贰分、伍分、壹角、贰角、伍角、壹元、贰元、叁元、伍元、拾元共11种。1964年4月,国家收回了苏联代印的1953年版叁元、伍元、拾元3种面额的人民币。1980年4月发行的壹角、贰角、伍角铜制辅币和1981年发行的壹元镍制纪念币在招远陆续出现。

第二节 货币流通

招远货币流通始于西周时期刀币。秦汉时期为圆形方孔铜钱和五铢钱。唐、宋、元、明、清朝,以各类"通宝"为主。银元流通以清朝为盛。1912年后,孙中山、袁世凯头像币,大清银元在招远市场流通。1935年国民政府实行法币政策,禁止银元流通,以法币1元收兑银元1元。1938年后,北海币成为县内的主要流通货币。1942年胶东行署规定以北海币为记帐单位,法币按5折使用,并限期使用法币。翌年以北海币1﹕7.9的兑率收兑法币。1948年,北海币与华中币为山东和华中地区地方本位币。
建国后,基本改变了多年物价上涨、金融不稳的局面。1950~1957年,货币投放总额为9050万元,回笼8992万元,收支基本平衡。1957年,市场货币流通量与社会商品零售额比例为1:5.6。1961年经济困难时期下降为1:3.1。1965年恢复正常,比例为1:6.2,这期间,货币投放、回笼基本平衡。19631966年,全县货币投放总额12838万元,回笼12674万元。1968年,货币流通量与社会商品零售额比例为1:4.6,相当于三年经济困难时期水平。中共十届三中全会后,贯彻改革开放方针,招远经济全面发展,货币投放、回笼及流通量都明显增长,结构比例也较合理。1985年,全县现金收付总量达197146万元,比1978年增长15.4倍,货币流通量4110万元,比1978年增长2.4倍。

第三节 现金管理

建国后,招远县有了统一的人民币市场。县人民银行对国营、合作企业、机关团体等单位核定了现金库存限额,实行编制现金收支计划,把分散的现金由银行统一管理,集中调度,并执行转账结算、汇款制度,银行开始成为全县现金出纳、结算中心。1960年,全县货币收付总量比1957年增加63%,国库现金周转吃紧,县人民银行严格现金管理,严肃结算纪律,把现金管理范围扩大到生产大队和生产队,杜绝了大量不合理现金收付。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现金管理工作得到恢复和加强,管理范围扩大到农村集体经济单位。1981年,县人民银行对472个单位重新确立库存限额,现金管理单位虽比1976年增加45个,但库存总限额减少29.5%。1984年,对有关部门放宽提支现金的额度,进行总额控制监督,改变过去逐笔审批和分项控制的作法。1985年9月,县工商银行对98个单位进行现金大检查,23%的单位现金库存超过限额,34%的单位有"白条"顶库、坐支现象。对此,县工商银行采取控制投放,增加回笼,严格现金库存限额管理等,进一步加强了现金管理。至年底,现金收入较1984年同期增加9752万元。

第四节 金银收兑

抗日战争时期,县抗日民主政府建立了专门负责收购黄金的组织,在玲珑一带每星期收购黄金50~60两。集中后通过地下党组织支援抗日战争。时,日军、私商等都大量抢购黄金,造成金价上涨。1944年4月,金价每两由年初伪币2万元,猛增到19万元。解放战争时期,人民政府对黄金收购,基本上全面控制。1948年,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布告,一切金银、铜元,不准在市场上作货币使用,严禁私自买卖,金银由银行部门统一收购。1944~1949年,全县收购黄金168449两,白银37100两,银元30251枚。建国后,金银仍全部由银行部门统一收购、管理和配售。1951年2月,全国统一了金银收购价格。1980年,对收购价格进行了相应的上调。建国36年来,全县共收购黄金1258866两,白银558929两,银元215701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