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企业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6b&A=4&rec=52&run=13

建国前,黄金矿山的经营者一般是企业的资本所有者。生产和管理凭个人的经验行事,矿工凭个人的经验操作,无统一规章可循,盲目性和短期行为比较突出,乱采乱掘和矿山事故比较严重。1960年,招远县专设黄金企业管理机构。80年代,随着国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进行,黄金企业管理渐趋完善,由多年的传统管理发展为现代的科学管理。

第一节 计划管理

黄金矿山生产计划是在国家计划指导下,根据地质储量、生产能力大小编制。矿山全部经营活动,都要按预先制定的计划去组织实施。企业计划按内容分为生产、技术、劳动、供应、财务等;按范围分为企业计划、车间计划、工段计划、班组计划;按时间分为长期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和月度计划。长远规划是企业发展的蓝图,包括生产技术、经济效益、福利设施等内容。年度计划包括技术、成本、财务、劳动工资、物资供应、产品销售、更新改造、设备大修、土建大修、基本建设、运输计划等。季度计划,按照年度计划专业分工组织制定。月度计划,由生产科负责组织制定。计划一经形成,便认真组织落实,定期检查,把计划执行情况做为考核经济责任制和实行奖惩的主要依据。

第二节 劳动管理

县内各种体制的黄金矿山企业,均实行劳动定额管理。企业的生产计划,用劳动定额的形式下达到有关生产班组和工人。科室人员实行人定岗,岗定责,责定分,分计奖的经济责任制,每月由考核人员按岗位责任制(精神文明、物质文明)进行月考核,奖罚当月兑现。生产第一线和为第一线服务的人员均按规定进行技术考核,包括转正考核、升级考核、同级技术考核、改变工种考核和调整岗位考核。对新吸收或操作新设备的工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操作。矿山企业都制定有不同岗位劳动者行为准则(即劳动纪律)和矿规矿法,对模范先进、发明创新及合理化建议等,根据情况给予不同档次的奖励;对违纪行为,给以经济的和行政的处罚。

第三节 财务管理

1982年开展企业整顿,充实财务管理人员,各厂矿配有专职记帐员,成本核算员,现金出纳员,每个矿区有专职二级核算员,班组有兼职核算员,财务管理得到加强。1982年下半年至1983年上半年,县黄金公司办“三级管理”、“二级核算”学习班4期,培训245名核算员。先后有56人进济南机械学校、青岛冶金学院、县电大分校、北京财贸金融函授学院学习财会专业。1984年,“三级管理”、“二级核算”管理办法在全县推开。1985年下半年,举办有80多人参加的财务管理人员专题培训学习班,对固定资产’、流动资金、产品成本、货币资金、专项资金和专用资金的管理及确保财会收支平衡等问题进行学习,联系厂矿实际,搞好经济分析。

第四节 物资管理

原材料供应 建国初期,黄金生产所需物资无专门机构供应。1962年后,招远金矿和县黄金管理站的计划内物资由省冶金工业厅供应,1965年改由中国黄金矿山公司直接供应。1972年,黄金生产物资由烟台地区黄金管理部门和省冶金局供应。1975年后分别由省、地、县黄金管理部门供应。三材(木材、钢材、炸药)的供应,国家实行每生产l万两黄金,供应100吨炸药、200吨钢材、400立方米木材的标准,后改为按矿山实掘量和采矿量分配:每掘进1米,供钢材46公斤,木材0.05立方米;每采矿1吨,供钢材0.5公斤,木材0.005立方米。炸药满足供应。对黄金企业按行业统一供应的物资主要有木材、钢材、水泥、氰化钠、炸药等。80年代在原材料涨价、部分材料短缺、计划内物资供应不足的情况下,各黄金企业通过市场调节、部门间串换、协作等,基本保证了生产需要。同时注意加强物资定额管理,降低物资消耗。
仓储 现国营和地方采金的物资仓储,一般分为库房和露天料场两大类。库房有混合结构的机械化库房,内装天车、电葫芦,适合存放大型设备,可以整车在库房内装卸。危险品库房,分腐蚀有毒类危险品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和放射性危险品库房。储罐,用于储存各类液体物品,有室内的、露天的、地下的、半地下的。各厂矿学习大庆油田物资管理经验,实行物资管理“五五化”、“四号定位”、“四对口”仓库管理。即大件“五五”成方,小的“五五”成包、成堆、成串,便于收发盘点。把存放器材的库房、货架、层次、位置四者统一编号,并与帐页上的编号统一对口。对管理人员实行人定岗、岗定责、责定分、分计酬,打破工资级别,实行百分考核,工资、奖金全额浮动。

第五节 设备、能源管理

设备的管理、维修、改造和更新,能源的合理、节约使用,是维持和扩大矿山生产发展的重要环节。县黄金主管部门和各黄金企业,设专人负责设备能源管理,开展节能活动。1985年,县与乡镇18处黄金厂矿企业,有主要生产运输设备2176台,拥有固定资产原值5662万元,专职管理人员62人。新工人上岗之前,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定人定机操作证制,定期对设备进行完好率评比,同时抓设备的更新换代。1985年,罗山金矿对22台设备进行更新改造,仅水泵无底阀改造一项,年可节电9.2万度。
节约能源,一是科学管理。对采矿、选矿、机修、机关、供电、车队实行耗能月报制,并记入能源消耗台帐,做到能源来明去清。部分企业实行计量管理,设置了计量仪器和测试仪表。各矿山还对节能重点项目实行承包,由黄金公司机动科与承包单位签订合同,通过合同制约和经济手段,节约能源,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二是技术改造。1985年,仅地方采金企业通过引进先进技术,改进设备等,年节电223.52万度,节油57.1吨,节煤121吨。
1985年,县黄金公司被省黄金公司评为设备管理优秀部门;罗山金矿被评为设备管理优秀单位;河东、蚕庄金矿被评为设备管理先进单位。

第六节 安全管理

旧矿主置工人死活于不顾。l891年,李宗岱为矿主,逼着矿工挖掘支离破碎的老矿井。因无保护设施,井下大塌方,30余矿工丧生。日军占领后,采取“以人换金”的强盗行径,用刺刀强迫劳工为其卖命,死于矿山事故者,难以查考。建国后,工人成了矿山的主人,政府部门和矿山管理机关十分重视矿山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劳动安全章程,各矿按定员配备专职劳动安全管理人员,对职工定期进行劳动安全教育。矿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及特殊工种,如凿岩、爆破等,均严格进行安全操作培训,职工必须在熟练掌握本工种安全操作技术后方准上岗,严格遵章作业。井下支护,属临时性的用木柱、木板支护;属长期性的用钢筋混凝土预制件支护。采取以水、风为主的综合防尘措施,湿式凿岩,喷雾洒水,通风排尘。井下工人上班必须穿戴好劳保服装、防尘口罩等。企业的设施必须符合安全要求,作业面和车间的尘毒浓度,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对触尘人员,定期进行x光检查,留有检查档案,发现矽肺病患者,及时诊治和疗养。对各项安全设备的维护检修及其所耗燃料、电力等,与企业的其它设备消耗同样对待。对职工防护用品及专用药物、饮料等,列企业正常开支。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以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的创文明矿山活动。蚕庄、河东金矿1981年以来,多次被省、市、县黄金管理部门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1984年,又被国家黄金总公司评为全国黄金系统安全生产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