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木器加工及藤草编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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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木器加工

民间木匠历史悠久,或个体经营,或设作坊来料加工,从原木制材到加工成品全靠手工操作。1933年,城内有木器作坊6家,从业36人,主要生产桌椅、板凳、箱柜、门窗。1952年,全县木业作坊423个,从业1105人。1956年,全县有木业生产合作社(组)4个,从业75人。1958年后,农村木业作坊由集体统一经营。1966年,全县季节性木匠铺74个,从业245人;常年性木匠铺84个,从业330人。80年代,农村木业大部分转为个体经营。1985年,全县有村办木材加工和家具制造企业34个,从业559人。
1958年,集中全县303名木工,成立地方国营招远县建国木器厂。1962年,改名招远县木业生产合作社,转为县集体企业,有职工37人,工业总产值7.8万元。主要生产木制家具及犁、耢、手推车等小型农具。70年代,建立了锯材、配料、制材、加工组装、涂料油漆等专业化生产车间,机械化程度达到80%以上。1972年易名为招远县木器厂,有职工44人,工业总产值19.7万元,实现利税5万元。1977年,主要生产家具和社会集团办公用品。1979年与弹簧厂合并为招远县家具厂,增加了刨花板生产。1981年,与弹簧厂分开独设。1985年,有职工164人,固定资产原值225.5万元,完成工业总产值124.9万元,实现利税13.1万元,年产家具13456件、锯材1883立方米、刨花板94l立方米。
1979年,城关公社成立招远县第二木器厂,主要加工锯材,同时也生产家具。1980年,齐山、灵山、毕郭公社建起木器厂,齐山木器厂以加工锯材为主,其他以家具制造为主。1981年,社办木器厂发展到10个,工业总产值404.9万元。同年,大户陈家公社办起招远县鞋楦厂,产品为木制鞋楦。1985年,乡镇办木材加工和家具制造业10个,其中:锯材加工业3个,职工95人,工业总产值190万元,实现利税6.7万元,年产锯材6302立方米,家具1321件;生产用木制品业1个(招远县鞋楦厂),职工40人,工业总产值37万元,实现利税3.7万元;家具制造业6个,职工216人,工业总产值245.9万元,实现利税12.9万元,年产家具4490件,锯材6698立方米。

第二节 藤草编织

建国前,县内编织业比较发达,主要产品有条货、笆斗、席子、蒲草乾鞑子、草帽辫,其中条编业最盛。30年代,编制白条货的主要有大转山堡、小转山堡、原家、芮里、柳行、朱家嘴、埠后等村,每年约产1.7万件,埠后、单家等村编制的笊篱、篓子,转山堡、原家等村编制的笸箩、簸箕全省闻名。黑条货编制遍布全县,主要产品为装篓、抬筐、扁篓、大条篓子等。1952年,全县条编作坊674个,从业1831人。1956年,县内有条业生产合作社(组)4个,从业73人,生产荆柳条制品2万余件,生产总值3.98万元;剥条皮业生产合作社1个,从业28人,生产总值1.2万元。1958年后,编匠固定到生产队劳动,条编业受到束缚。80年代,条编业恢复发展,除传统的产品外,果筐生产兴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