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生产力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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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劳动力

1949年,农村男女劳力165425个,平均占有耕地6.07亩。1957年,男女劳力176860个,平均占有耕地5.74亩。1958年“大跃进”中,开展“大办工业、兴修水利、大搞十五养、大炼钢铁”运动,全年调用劳力10.7万余名,占总劳力的57%,造成农村劳力严重不足。1965年,男女劳力201269人,每个劳力占有耕地4.58亩。70年代,农村劳动力逐年增多,耕地面积逐年减少,农业机械化程度越来越高,农业剩余劳力逐年增多。1977年,农村总劳力239824人,每个劳力占有耕地3.65亩。
长期以来,片面强调以粮为纲,粮油生产占有劳力过多。1981年,全县农业劳力235615人。从业比例是:种植业49.5%,林业5.8%,畜牧业3.2%,副业24.9%,渔业0.2%,其它l6.4%。根据现有机械化水平,每个劳力可负担耕地12亩。按1981年实际投入粮油生产劳动力(111797个)计算,每个劳力仅负担耕地8.1亩,占负担能力的68%,造成劳力的巨大浪费。此后,乡镇企业迅速发展,剩余劳力不少转入工副业生产。

第二节 生产工具

建国前,农业生产均靠手工操作,沿用传统的人畜力工具。耕作主要用木犁、锨、镢、耙、耢等;播种除小麦、谷子、高粱用八吋木耧外,玉米、豆子、花生等均靠手播;锄耘、收割沿用锄、镰等;灌溉靠辘轳、担仗、水桶、戽斗等;脱粒沿用木杈、连枷、碌碡;田间运输主要靠肩挑人抬、木轮推车和畜力驮运。
建国后,生产工具不断改进,农业机械化水平逐步提高。1952年,购进七吋步犁、十吋步犁等621部,双轮单铧犁、双轮双铧犁19部。同时,胶轮手推车、胶轮大车等迅速增加,购进压缩喷雾器和畜力牵引耘锄。1955年,购进解放式水车。枣林姜家村农民姜学锡改装成功斜形水车,红星手工业社改制成功手摇水车。1952年购置第一部锅驼机(也为莱阳地区第一部)。1955年,引进第一部机动喷雾器。 1956年,引进4部水泵和第一台1105型8马力柴油机。到1957年,全县有双轮单、双铧犁1154部,各种新式步犁1994部,胶轮大车179辆,胶轮拖车180辆,胶轮手推车1.9万辆,铁制水车5483台。有排灌机械13台,83千瓦,水泵20台。
1958~1969年,发展了半机械化农具和排灌机械。1958年,推广马拉收割机,引进10部脱粒机。1960年,引进第一部拖拉机、花生改良耧、机引耙和机引双铧犁。后,陆续引进三铧、四铧、五铧机引犁。到1969年,全县有农业拖拉机41台,520千瓦,粉碎机768台,机动脱粒机465台,碾米机163台,磨面机503台。这一时期,先后引进1140、190、290、195、295等型号柴油机。1965年,龙王庙下水库首次使用电动机驱动水泵提水。到1969年,全县有排灌机械1639台,12958千瓦,水泵1341台。
1970年后,农业机械迅速发展。1970年,引进东方红WFB一18型弥雾喷粉机。1971年,县工业局研制成功花生摘果机和花生脱皮机。1972年引进第一部半悬挂9行小麦播种机,1973年引进11行悬挂小麦播种机,1974年引进5行小麦播种机。1975年引进G—IZ小麦收割机12部。1976年引进第一部小麦联合收割机和77部扬场机、10套喷灌机。1979年引进中耕机,用于除草松土。1980年,县农机局研制成功花生点播耧,1981年又研制成功花生播种机。1981年底,全县拥有农用总动力224252千瓦,每亩耕地占有0.26千瓦,分别是全省和全国平均水平的1.42倍和1.89倍。1983年仿制成功10F一102型地膜覆盖机,但此后,有些村队在机械承包责任制方面不够完善,有的把机械卖给个人,对统一管理、使用造成不便,相对削弱了农业机械化程度。
1985年,全县有农业机械总动力286282千瓦。拥有柴油机6283台,75737千瓦;电动机9016台,102340千瓦;汽油机383台,1185千瓦;农用拖拉机4789台,77774千瓦;农用汽车381辆,27688千瓦;机动喷雾(粉)机190台,397千瓦。拖拉机引田间作业机械9387台,其中犁2615部,耙608部,播种机954台,中耕机29台,收割机705台,平地机6台,机动铺膜机2台,其它4468台。场间作业机械4658台,其中脱粒机3657台,扬场机1001台。是年,全县机耕作业70.23万亩,机播44.19万亩,机收2L 40万亩,机械铺膜0.15万亩。

第三节 土 地

1911年(清宣统三年),全县有耕地87.41万亩,1916年90.72万亩,1945年93.68万亩,1949年100.38万亩,1953年达到103.33万亩(历史最高数)。1958年,由于大兴水利等原因,耕地由1957年的101.59万亩减为93.56万亩。此后,由于水利、交通、工业、城乡建设等占用,耕地仍呈减少趋势,1985年有80.47万亩。
招远县人均占有土地略高于全省水平,但土地瘠薄,肥力不足。按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地评级标准,境内无一级地,二级地占4.37%,三级地占19.58%,四级地占43.14%,五级地占21.32%,六级地占10.6%,七级地占0.99%。二级地可利用面积7.19万亩,主要分布在玲珑、张星、辛庄、招城等乡镇,地势平坦,土体深厚,土壤质地适宜,排灌条件好,作物稳产高产;三级地可利用面积32.2万亩,基本条件与二级地相似,但土壤干旱严重,水浇条件不良。主要分布在新村、毕郭、大吴家、南院、大秦家、金岭、蚕庄、道头、辛庄等乡镇的部分平坦地区;四级地可利用面积70.96万亩,主要分布在山丘、河滩等处,或有半边涝,或有夹砂层,或保蓄性能差,对作物选择性强,限制因素多;五级地可利用面积35.06万亩,坡度大,侵蚀重,土层浅薄,主要种植地瓜、花生及林果;六级地可利用面积17.43万亩,坡度陡,土层极薄或岩石裸露,水土流失严重;七级地可利用面积1. 64万亩,分布在山丘地的中上部,质地最差。
农业合作化后,经过大规模的整地改土,土地条件得到很大改善。到1985年,全县改良沙土地48万亩,涝洼地基本得到治理。全县80.47万亩耕地,水浇地达61.66万亩,稳产高产田51.05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