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人口数量与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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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人口变动

1161年(金大定元年),全县约为].1万户,4.9万人。1578年(明万历六年)1.2万户,5.5万人,418年间只增加了6000人。从1712年(清康熙五十一年)起,规定增丁不加丁口税。1723年(雍正元年),将丁口税摊入各地田赋,不再单独稽征。自此,县内人口变动有了记载。1794年(乾隆五十九年),有3.3万户,13.5万人。1876年(光绪二年),人口发展到1 7.7万人,平均每年增加512人。民国时期,招远经济有所发展,人口增长幅度较大。1919年为20万人。1933年增加到37.3万人,平均每年增加1. 2万人。日军侵占招远期间,人口呈下降趋势。1945年底,只有341897人,比1933年减少31103人。1949年,全县人口为38.92万人。
自然变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口迅速增长,到1957年人口增加到41.8万人,自然增长率平均每年为17.7‰,其中1954年为26.3‰,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次人口生育高峰。1957年开始进行计划生育工作,人口生产有所控制。1959~1961年,由于自然灾害和工作失误,造成生活困难,人口出生率降低,死亡率升高。1961年自然增长率只有1.3‰,为建国后人口生育的低谷。1962年,由于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方针,农业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人民生活有所改善,人口出生率大幅度回升,出现了补偿性增长。到1963年出生率高达45.9‰,自然增长率为29.5‰,是建国后最高的年份。1963年底,县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成立,加强了计划生育工作。到1966年,人口自然增长率降至21.5‰。“文化大革命”初期,计划生育工作受到干扰破坏,人口生产失去控制。1970年,出生率达31. 9‰,自然增长率为22.6‰,全县净增人口1.1万人。1971年后,恢复和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人口增长率逐渐下降,1985年为4.07‰,15年间平均每年自然增长率为9.15‰。
机械变动 解放前,由于战争、灾荒,招远人下关东(去东北三省)去他乡的为数甚多。20世纪20~40年代,共外流他乡10万人以上。旅顺口的“刁家窝铺”,就是当时城西史家刁姓迁居之所,现有50余户,200余人,接近于现城西史家村的规模。1952~1960年,为支援边疆建设,县先后4次动员群众,迁往新疆、黑龙江、辽宁等省。1952年,306名妇女去新疆工作;1954年4月,又有300名女青年去新疆;1959年8月,1700人去黑龙江垦荒和充实军垦农场;1960年5月,697户3390人迁居辽宁省辽阳市。后来又有几次小规模的移民活动。
县内人口迁出多于迁入。迁出迁入最多的是1960年,迁出19361人,迁入14062人;迁出迁入最少的是1965年,迁出484人,迁入363人。从1953—1985年有记载的27年中,全县共迁出240689人,迁入203511人,迁出比迁入多37178人,平均每年迁出8914人,迁入7537人,迁出比迁入多1377人。

第二节 人口分布与密度

1949年,全县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为282人。1985年为396人,比全省平均每平方公里少99人,比全市少32人。丘陵每平方公里为403人,山区每平方公里为230人,平原每平方公里为505人。

附 招远籍华侨、华人和港澳台胞简况

招远籍的华侨、华人和港澳台胞,多是因为家境贫穷,流落他国,也有少数经商到国外定居。1947年国民党军队从招远撤逃时,部分随国民党去台湾,有的再由台去他国定居。
1985年,招远籍华侨、华人和港澳台胞共有1313户,3693人。其中华侨、华人398户,1633人,分布在英国、美国、法国、缅甸、委内瑞拉、巴拉圭、沙特阿拉伯、朝鲜、乌拉圭、玻利维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日本、马来西亚、荷兰、南朝鲜、巴西、加拿大、苏联、哥斯达黎加等20个国家;港澳同胞115户,460人;台湾同胞800户,16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