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体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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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县内体育设施不多,只有部分村设有“功夫屋子”,自备刀枪棍棒等器械,供农闲时习武练艺。学校体育设施也极少,只有城镇条件较好的高年级学校,才有简易活动场地。
建国后,全县体育设施得到加强。1950年,县人民银行、粮食局、公安局、县政府等先后建了篮球场,人民银行还建有简易田径活动场地。1951年,招远一中建有操场、篮球场和跳远沙坑,并购置单双杠、健身圈、铅球、手榴弹、跳高架等器材。翌年,二中建起全县第一个300米的田径运动场,同时还辟设了篮、排球场,购置了体育器材。1958年,新建的县属中学均建有200米的小运动场,并配置了相应的运动器材,一、二中还安装了联合攀登器。
1977年,在县城东河大桥西南征地3.24万平方米,建体育场。1979年3月,建成400米8条炉渣跑道的田径场,4个篮球场(其中1个灯光球场),体育器材基本配套,可以承办县、市级的田径、篮球等项目的比赛。1983年,建露天游泳池,池宽21米,长50米,有8条泳道,池底、池壁均用白磁砖和玛赛克贴面。1984年,在田径场西侧建起主席观礼台,在灯光球场东西两侧各修筑了8阶看台,可容观众700余人。1985年11月,丁家庄子村建成全县第一个长5 0米,宽32米,有灯光设备的水磨石旱冰场。
1985年底,全县有50%的青年民兵之家设有篮球场、排球场和体育活动室。厂矿、机关企事业单位有篮球场56个、排球场26个(其中有简易灯光设备的33个)、乒乓球室72个。全县中小学共建300米以上400米以下的运动场4个,200米以上300米以下的运动场80个,篮球场271个,排球场20个,乒乓球台子120副,攀登器16副,跳箱51垫子300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