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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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公安局领导成员

局 长:孙宝东
政 委:曲冠令
副局长:徐 德 滕本学 王恒利 杨秉松 蒋善凤(女) 宋军庆
副政委:迟国强(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
党委委员:王庆松(正科职,下同) 迟豪杰 贾英斌
市公安局纪委副书记:孙建学 隋松学
市公安局指挥中心领导成员指挥中心
主 任:贾英斌
教导员:兰丰海
副主任:刘英慧 孙文红
市公安局政工室
主 任:迟豪杰
副主任:王军玲 张海明
市公安局法制室
主 任:李圣令
教导员:闫秀虹(女)
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室
主 任:于慧莲(女)
教导员:杨春成
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
大队长:于行政
教导员:蒋善凤(女)
副大队长:王永民 潘 杰 李胜荣 王蓬勃
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大队长:路光磊
教导员:王恒利
副大队长:于爱辉 林彬强 刘汉兵 徐承国
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大队长:陈玉朴
教导员:刘志聚
副大队长:姜玉慧
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大队长:庄绍光
教导员:王其德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教导员:迟国强
副大队长:王克宁 王春松 郝松山 王利锋 孙洪江
市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
大队长:王书业
教导员:陈远文(2010年3月任职)
副大队长:李香松 滕爱全 刘长峰 李桂波
市公安局拘留所
所 长:王腾训
教导员:宋胜伟
市公安局看守所
所 长:秦洪敏
教导员:邵爱萍
市公安局矿区治安派出所
所 长:楚增义
教导员:刘永春
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
所 长:张绍志
教导员:栾世杰
副所长:王京海 徐 刚 丁文建
市公安局罗峰派出所
所 长:侯仁贤
教导员:王庆松
副所长:曹洪广 宋培军 曹芳国
市公安局泉山派出所
所 长:闫文泉
教导员:李永青
市公安局梦芝派出所
所 长:张 磊
教导员:赵 利
市公安局毕郭派出所
所 长:徐 凯
教导员:侯建峰
市公安局蚕庄派出所
所 长:马占业
教导员:邱伟芳
市公安局大秦家派出所
所 长:蒋 勇
教导员:孙文敏
市公安局阜山派出所
所 长:邵玉忠
教导员:姜林君
市公安局金岭派出所
所 长:王文立
教导员:栾德青
市公安局玲珑派出所
所 长:王学堂
教导员:李世庆
市公安局齐山派出所
所 长:秦海涛
教导员:秦德珩
市公安局夏甸派出所
所 长:宋锡平
教导员:张君才
市公安局辛庄派出所
所 长:杨桂乐
教导员:张俊成
市公安局张星派出所
所 长:王书强
教导员:刘建新

【机构设置】 招远市公安局是招远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为正科级单位,依法管理社会治安、侦查刑事案件,行使国家行政权、司法权。根据职责,市公安局设立8个执法勤务机构、2个综合管理机构、2个监管机构、15个派出机构和2个其他机构。执法勤务机构:指挥中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交通警察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巡逻警察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法制室;综合管理机构:政工室、警务保障室;监管机构:招远市看守所、招远市拘留所;派出机构:经济开发区派出所、罗峰派出所、泉山派出所、梦芝派出所、玲珑派出所、毕郭派出所、阜山派出所、齐山派出所、夏甸派出所、蚕庄派出所、辛庄派出所、张星派出所、金岭派出所、大秦家派出所、矿区治安派出所(挂矿区治安大队的牌子);其他机构:市公安局辛庄边防派出所(武警现役编制)、市公安消防大队(挂市应急救援救护大队牌子,武警现役编制);设置纪检、监察机构,加挂警务督察大队、信访室牌子。市公安局行政编制629人。其中,局长1人,政委1人,副局长6人,副政委1人,党委委员3人。

【概述】 2009年以来,招远市公安局紧紧围绕“打造最安全地区、建设最满意队伍”的总目标,以增强群众安全感、提升群众满意度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高点定位,创新发展,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平安建设卓有成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深入开展打黑除恶“飓风”行动、打击防范“两抢一盗”(加注说明)犯罪大会战、治爆缉枪、打拐、追逃、夏季治安整治、农村地区“打黑恶反盗窃”等专项行动,深化“警灯闪烁”、“便衣巡防”、武装联巡机制,扎实推进内保组织规范化、黄金产业链技防体系和校园安防体系建设,治安驾驭能力进一步提升。服务经济发展迈出新步伐。全警全力参与“8.6”罗山金矿电缆起火事故救援工作,受到烟台市局通报表彰。扎实开展整治道路交通环境“风暴”行动和社会“防火墙”工程建设,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治安管理能力不断攀升,遏制了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招远连续第三次获全国“实施畅通工程模范管理城市”称号。对户籍、车辆、消防、出入境管理等方面的50余个收费、审批事项,予以减免、简化或放宽,开通网上公安局、网上派出所、网上警务室,27项审批事项实现网络化服务,推行上门服务、预约服务、跟踪服务等一系列便民措施,进一步方便了群众。“四大建设”全面发展。信息化建设亮点纷呈,倾力打造了全市首个数字化派出所梦芝派出所,受到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柏继民等各级领导的一致好评;强力推进“大情报”体系建设,信息化作战能力显著提高,在全烟台市公安局长会议上作典型发言;自行研发的“信息研判平台”系统,顺利通过省级科技成果鉴定。执法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全面完成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普及执法记录仪使用,对民警执法活动实现全时空监督;严格落实案件回告回访、警务公开等制度,有力增强了执法公信力。推行“主动下访、巡回接访”和警民联调工作机制,有效化解民怨,赢得民心,在全省公安信访系统得以推广。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成效显著,严格落实捆绑考核责任制,扎实开展“一书一信”送万家、“警民热线”联万家、“警民恳谈”进万家等活动,在省厅组织的2010年度全省公安机关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测评中,在全省140个县级行政区划中位列第11名,居烟台市前列。基层基础实力明显增强,派出所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取得突破,市公安局机要室、罗峰派出所达到部颁一级标准、车管所达到省颁一级标准,派出所全部跨入“科技强警示范所”行列。全面完成110指挥大厅升级改造工程,争取资金1000余万元,购置了警车及一大批信息化、防护性警用装备。
2009~2010年,市公安局受到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奖励40次,部门受到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奖励70次,民警受到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奖励416人次。2009年,市公安局获省级文明单位、全市优秀公安局、人大代表评议先进单位等16项荣誉。巡警大队被省公安厅评为“2008年度全省优秀基层单位”,记集体二等功,被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评为“全省特级巡警大队”。2010年,市公安局被烟台市局表彰为“全市优秀公安局”、“全市创满意活动先进公安局”,被招远市人大常委会授予“人大代表评议先进单位”称号,相继获“烟台市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先进单位”等13项荣誉;开发区派出所、消防大队被省公安厅评为“2009年度全省优秀基层单位”;国内安全保卫大队被省公安厅记集体二等功,辛庄边防派出所被公安部评为“一级公安派出所”、被公安部边防局记集体三等功。
(撰稿人 于洋   审稿人 贾英斌)

【指挥调度工作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 2009年下半年,市公安局投资160余万元改造扩建110指挥调度大厅,扩建办公面积220平方米。更新升级110、122接警系统,实现所有警情微机分类、网上电话派警、后台资料存储等信息化管理;新建设路口监控电视荧屏墙,可实时传输33个监控画面,涵盖市区22个路口及46家网吧。2010年2月,大厅投入使用,110接处警工作信息化管理再上新台阶。2010年,推进110信息化改革,修订完善一系列工作运行机制,配备一批信息化装备,实现“三化五转变”(即:指挥调度体系化、处警队伍专业化、工作手段信息化;由被动接警向主动处警转变、由逐级下达指令向扁平化指挥转变、由一线孤立处警向指挥中心综合信息支持、前后方一体化作战转变、由处警反馈向全程化跟踪督导转变、由警情分析向综合性工作预警转变)。110接快速反应能力和处置案(事)件能力进一步提升,群众对110指挥中心的满意度大幅增长。年底,在全市万人评窗口活动中被评为“十佳优质服务窗口单位”。
(撰稿人 郭绍峰   审稿人 贾英斌)

【严打整治行动成果显著】 2009年,市公安局以“建国60周年”安保工作为主线,继续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相继破获“1.28”伤害致死案、“2.8”伤害致死案、“5.13”杀人骗赔案、“7.6”杀人案等现行命案12起,命案破案率为100%。严厉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先后组织开展打击“盗窃破坏农村电力设施犯罪”、打击“入室盗窃”、“平安全运百日攻坚”、“社会治安整治”等专项行动,全年共破获各类侵财案件929起,抓获侵财犯罪嫌疑人292人,摧毁侵财犯罪团伙37个。12月,在打黑除恶“飓风”行动期间,成功打掉以刘某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及王某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抓获团伙成员17人,破获故意伤害、敲诈勒索、非法拘禁、非法买卖枪支等刑事案件12起,缴获涉案枪支4支、子弹数百发,查扣涉案车辆2辆,扣押涉案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等物品一宗。通过案件深挖,抓获另案处理犯罪嫌疑人12人,带破刑事案件10余起。市委主要领导作出批示,充分肯定公安局打击打黑除恶取得的战果。是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55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61人,其中网上逃犯428人,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10余万元。2010年,以“打造最安全地区、建设最满意队伍”为目标,严厉打击突出刑事犯罪活动,着力提高打击效能。相继破获“5.27”绑架案、“3.25”特大持枪杀人案、北关西出租房杀人案、“9.28”特大抢劫杀人案等大要案件,有力地震慑了犯罪,产生较好的社会效果。以打击防范“两抢一盗”犯罪大会战为主线,深入开展夏季治安会战、“猎狐”追逃行动、冬季严打“风暴”行动等一系列的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全局共破获“两抢一盗”案件909起,打击处理“两抢一盗”违法犯罪人员431人,逮捕113人,劳教19人,直诉92人,行政拘留238人,共追回各类被盗抢机动车176辆,追缴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260余万元。9月17日,烟台市公安局在招远召开刑侦工作调度会,招远市公安局做典型经验介绍。是年,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68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53人(其中网上逃犯464名)。
(撰稿人 李世茂   审稿人 于行政)

【禁毒工作卓有成效】 2009年,禁毒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积极动员和依靠社会各界力量,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全年共破获贩毒案件14起,抓获贩毒嫌疑人14名。强化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共受理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申请1358份,通过1010份;受理运输备案540份,通过478份;查处违规经营、购买易制毒案件16起。2010年,持续保持打击零星贩毒的高压态势,破获涉毒案件88起,其中破获涉毒刑事案件12起;积极开展娱乐场所涉毒问题专项整治,组织清查活动10次,共检查娱乐场所250余家次,下发整改意见书3份。指导协调成立社区戒毒机构5个,纳入社区戒毒(康复)35人次,尿检77人次,强制隔离戒毒4人。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共受理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申请1433份,通过868份;受理运输备案815份,通过596份。
(撰稿人 李世茂  审稿人 于行政)

【刑事技术效能彰显】 2009年,严格规范刑事技术室建设,案件受理、检验鉴定、现场勘验、文书制作、送检检材、物证管理等各个环节均按照标准化规范进行。是年,共勘查各类案件现场358起,提取各类痕迹物证270起,提取率为90%;现场勘查信息系统录入660起,进行检验、鉴定270起,检定率90%。鉴定结论在破获案件或处理作案人员中起关键作用的78起。利用技术直接破案58起,带破20起,其中命案1起,作用率达到32.5%。2010年,完成《现场勘验信息系统》、《违法犯罪嫌疑人DNA数据库》、《法医检验鉴定管理系统》的建设任务,先后举行两期派出所技术员培训班,培训兼职技术员35人次。是年,共勘验各类案件现场886起,提取各类痕迹物证314起,检验各种检材2000余份。利用刑事技术破案59起,带破34起,其中破获命案3起,技术作用率达到了29%。
(撰稿人 李世茂  审稿人 于行政)

【刑侦信息化水平大幅度提升】 2009年,通过举办培训班、专业人员现场指导、强化考核等形式,提高基层实战单位运用活体指纹采集仪的应用技能。全年共采集十指指纹信息6520份,其中活体指纹采集仪采集6457份,占采集总数的99%。通过指纹比对,比中认定嫌疑人27人,比中案件54起。加强信息平台的应用,广泛开展案件信息串并及研判工作,全市共录入刑事案件信息3114条。通过有关办案平台,年内发布协作请求418条,接收协作请求165条,认定破案数为326起。2010年,通过刑侦信息采集和运用不断打牢刑侦业务基础。全局23个建制所队设立信息员,刑侦信息随时采集,随时录入,录入质量与数量有较大提高。是年,收集刑事案件信息3106条,采集十指指纹6249份,采集违法犯罪人员血样1784份,采集未知名尸体及失踪人员信息196条。串并案件74串372起,破获6串75起。利用跨区域办案协作机制认定破案425起。
(撰稿人 李世茂  审稿人 于行政)

【经济犯罪侦查工作迈上新台阶】 2009年,公安机关把“破大案、抓逃犯,抓专项”作为打击经济犯罪工作重点,成功破获周某某280万元特大合同诈骗案,后经深挖先后查证周某某涉嫌虚假出资2200万元和挪用单位资金100余万元两起重特大案件。组织开展打击假币犯罪“09行动”,收缴假币22万余元,破获案件2起,成功抓获潜逃11年的公安部督捕逃犯郭某某。2010年,先后开展打击假币、银行卡和假发票犯罪3个专项行动,破获信用卡诈骗、出售制造假发票案件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收缴假币45145元,铲除出售制造假发票窝点3个,查获非法伪造的发票31352份。4月14日,抓获公安部督办的上网逃犯彭某某,将骗取108名群众身份证件,冒名办理信用卡76张,先后在烟台市6家金融单位恶意透资90余万元的信用卡诈骗案件破获。7月7日,抓获信用卡诈骗20万元的犯罪嫌疑人吕某,成功破获山东省单笔透支额度最大的信用卡诈骗案。开展“8.6”岭南金矿电缆起火事故调查,为事故调查专家组提供第一手资料,并深挖线索,侦破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和销售伪劣产品等犯罪案件8起,抓捕犯罪嫌疑人4人,挽回经济损失381万元。组织开展假冒伪劣电缆整治行动,对全市11个矿区进行“地毯式”排查,查封、更换、收缴假冒伪劣电缆1万余米,价值700余万元。2009~2010年,共立案105起,破案10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1人,其中部督办逃犯2人,涉案金额4223.5万元,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577.5万元,挽回经济损失率达到85%,创历史新高。
(撰稿人 张维建  审稿人 陈玉朴)

【黄赌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2009年,破获夏甸“温柔乡”强迫卖淫案,挖出以耿某为首的强迫卖淫团伙,抓获团伙成员5人。2010年5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黄重点部位“柳行一条街”、“晨钟路一条街”、“罗峰路一条街”实施拉网式重点清理,查处卖淫嫖娼人员2人,取缔涉黄场所13处。6月,查获大曹家某洗理容留卖淫案,共起诉2人,劳教1人,行政处罚有关人员5人。9月,受烟台市公安局指令管辖,捣毁龙口一处卖淫窝点,查获组织、协助组织卖淫人员7人,卖淫人员11人,嫖娼人员3人(菲律宾籍)。12月,查获辛庄赌博案,没收赌资及非法财物2万余元,行政处罚9人。2010年,查破涉黄、涉赌等各类案件51起,刑事拘留55人,治安处罚217人。
(撰稿人 王博  审稿人 路光磊)

【户政信息准确详实】 2009年8月,以创建“平安金都”为主题,在全市范围开展强化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治安管理专项行动,全市共清理登记暂住人口18368人,办理暂住证13284人,登记租赁房屋2156户,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2156份,发现违法犯罪线索97条,破获刑事、治安案件74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89人,其中逃犯6人。2010年2月、9月先后开展两次暂住人口、租赁房屋清理整顿行动,共清理暂住人口18295人,办理暂住证13237人,登记租赁房屋2196户,建档立卷2196份。通过暂住人口管理,破获刑事案件12起,查处治安案件78起。下发《世博会治安重点人管控工作方案》、《清理整顿高危人员工作方案》,摸清列管人口、监管对象情况和底数,全部建立档案,落实管控措施。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市精神病人进行排查,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和可能有肇事肇祸精神病倾向行为的进行重点登记,共排查出8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全部录入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系统。5~9月,参与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全市共走访入户206802户、568776人,变更项目14661个,摸排人户分离人员8904人,户口待定人员926人,出生未报人员426 人,持证未落人员326人,解决344人;发现应销未销人员615人,注销400人;提供破案线索19条,查处治安案件5起,破获刑事案件8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8人,其中逃犯2人。新登暂住人口4873人,办理租赁房屋4166户,签订治安责任书4166份,登记流出人口11294人,境外人员18人,为人口普查提供翔实、准确的数据。
(撰稿人 姜沣洺   审稿人 路光磊)

【出入境管理推出便民新举措】 2009~2010年,先后实施非工作时间受理群众申请、无假日服务、绿色应急通道等便民举措,推出“出入境风险提示卡” 、“防范甲流常识卡”、“ 外国人签证到期温馨提示卡”等“三卡”提示服务。动员、指导全市36家涉外单位安装“境e通”,按照A、B、C、D4个等级对全市100余家登记备案的涉外单位实行等级化管理。创建涉外联络员QQ群,对涉外管理工作进行网上交流,开创了旅馆业、涉外单位管理新模式。2010年,接待到招境外人员595人次,其中外国人575人次,台胞9人,港澳11人;受理公民因私出国(境)2607人,其中出国1536人,港澳838人,台湾233人;办理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31人次。出入境管理科梁学芳当选烟台市人民最满意“十佳民警”。
(撰稿人 梁学芳   审稿人 路光磊)

【危险物品管理闯出新路子】 推行“民爆公司统一供货、专业公司实施爆破、公安机关全程监督、使用管理绝对分离”的新型管理模式,对民爆物品实行无缝隙管理,一条龙服务,有效遏制了民爆物品流失和涉爆安全生产事故发生。2010年10月,省公安厅转发招远市公安局“民爆物品管理一条龙服务”先进经验。积极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收缴一大批爆炸危险物品,消除一大批安全隐患。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活动。2010年6~12月,公安机关会同安监、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对全市24个重点村和2处重点区域进行3次拉网式大检查,共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4起,收缴鞭炮40万余头,烟花280余箱,收缴用来非法制造鞭炮的黑火药10余公斤,氯酸钾5公斤。2010年10月,针对《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取消后新的审批办法尚未出台的实际情况,在全烟台市率先申领使用《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有效保证了剧毒化学品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赢得企业的广泛好评。2009~2010年,共收缴炸药2121.45公斤、火(电)雷管32147枚、导爆管雷管43059枚,导爆(火)索34662.5米、各类枪支176支(其中仿真枪116支)、子弹1332发、管制刀具361把,收缴手榴弹、炮弹等废旧军用爆炸物20余枚;收缴用来非法制造鞭炮的黑火药2225.5公斤、氯酸钾5公斤;收缴氰化钠等剧毒物品25公斤。取缔非法矿点5处,整改隐患13起。破获涉爆、涉枪等案件38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51人。
(撰稿人 冯金波   审稿人 路光磊)

【特种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 2009年,对全市废旧金属收购站(点)进行集中整治,共查处不按规定如实登记、有收购赃物嫌疑的废旧金属收购业户18家,查处违法犯罪人员20余人。4月,为全市17家歌舞娱乐场所建立备案档案,并统一印发营业日志,进一步落实安全制度、从业人员登记制度和保安人员培训制度。5月,完成旅馆业治安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推广应用前台人像采集系统和自动报警系统,同时将留宿洗浴场所纳入旅馆业管理。2010年3月,建立 “旅馆业治安管理QQ群”, 开展“远程监控和服务”。7~9月,开展旅馆业清查整顿专项行动,共查处各类案件22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55人,抓获逃犯3人,取缔黑旅馆5家,对3家问题严重的旅馆停业整顿。至年底,全市共有80家旅馆,全部纳入旅馆业管理。2010年7~9月,对全市娱乐场所进行全面的清理检查,查处各类案件3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8人,下达整改通知书3份,对2家问题严重的娱乐场所予以关停。11月,对全市83家废旧金属收购站(点)台帐和备案档案进行完善,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业主加强法制教育,督促依法经营。同月,为有效预防和严厉打击利用开锁技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开展开锁业清理整治活动,最终选取4家开锁公司作为指定开锁单位,进行“四统一”管理,即“统一服装、统一标识、统一工作规范、统一服务标准”,进一步规范了管理。
(撰稿人 冯金波   审稿人 路光磊)

【派出所工作上档升级】 2009年,市公安局制定下发《招远市公安局派出所用房规范设置工作方案》,派出所用房设置进一步规范。年内,13处派出所完成用房规范设置,建成综合执法办案场所1处,业务大队执法办案场所2处。其中梦芝派出所用房规范设置工作,在烟台市公安局长观摩会上得到高度评价。边防派出所被公安部评定为一级派出所,蚕庄派出所被省公安厅评定为二级派出所。2010年,以警务室分类管理为抓手,深入推进警务室规范化建设,全市共建成社区警务室11处,农村警务室24处。年底,以硬件设置、警务保障、运行机制、工作实效、群众评价等5个方面为重点,对全市警务室进行等级评定。经评定,阜山派出所南院警务室初评为一级警务室,罗峰派出所电业小区警务室初评为二级警务室,其他33处警务室评定为三级警务室,报烟台市公安局审查备案。
(撰稿人 苏杰   审稿人 路光磊)

【平安校园建设稳步推进】 2010年,根据形势需要,制定下发《招远市校园安保工作规范》,对公安机关在校园安保工作中的职责、分工以及业务目标进行明确,指导加强校园安保工作建设。争取市政府投入资金240余万元,在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加装监控探头1000余个,完成视频监控、入侵报警系统建设工作。指导各校园配齐配强内部保卫力量,分批对市政府配备的100名专职校园保安和教体局内部调节的153名兼职校园保安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教育。组织民警深入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以师生矛盾、教职员工劳资矛盾、家长与学校、学校与周边单位的矛盾,以及问题学生、管制刀具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展开调查摸排,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类隐患。有针对性地对重点人物进行排查,掌握底数和情况,并落实相关措施。组织警力在中小学校、幼儿园的上学、放学期间,加强现场守卫,盘查可疑人员,维护治安秩序,疏导交通,及时引领、护送中小学生,确保师生安全。
(撰稿人 苏 杰   审稿人 路光磊)

【内保、警卫工作万无一失】 2009年,对金融机构银行自助设备、自助银行和提款箱的安全防范及达标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督导金融单位抓好整改,使达标率达到98%,保证了银行资金安全。指导烟台开发银行、烟台邮政储蓄银行,以及工商银行魁星路、河东路分理处的物防、技防、人防建设工作,确保符合安全标准。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培训的方法,先后组织43名内部保卫人员进行两期培训,使内部单位保卫人员整体业务素质有了全面提高。2009年5月,出台《招远市公安局警卫基础工作实施细则》、《关于切实加强警卫情报信息工作》等8个文件,规范市局、派出所、警务室的警卫机构和人员设置。7月,对全市警卫工作涉及到路线、住地、现场的基本情况、重点人口等信息进行采集,充实完善警卫总体方案、常备专项方案、常备警卫预案8套。11月,根据省公安厅、烟台市公安局关于机构及职责分工进行调整的要求,全市经保工作、警卫工作由经侦大队调整到治安大队,由治安管理大队统一管辖。2010年,在内部单位全面推行电子档案动态化管理和维稳工作信息化管理。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投资800余万元,加强银行业务库建设,16个营业网点监控和5个新建营业网点完成联网报警系统的升级改造。投资310万元加强要害部位物技防设施的检修和更新;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武装守护押运大整顿,取得烟台市第一名。组织民警深入重点保卫企业、公司进行人防、物防、技防大检查12次,对内部单位,日常昼夜检查抽查172人次,宣传犯罪预防常识90余人次,整顿单位自行招用保安456人次,下达治安隐患通知书67份,督导内部单位当场或限期整改治安隐患145处,企业内部发案率同比下降42%。分三期对246名内部保卫人员进行培训,使内部单位保卫人员整体业务素质有了全面提高。警卫工作扎实无差错。全面建立起治安大队、派出所、社区“三位一体”的警卫体系,2010年共完成一二级警卫8批次、圆满完成“两会”、黄金节等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没有发生任何问题,多次受到上级领导和警卫部门的表扬。
(撰稿人 王学惠    审稿人 路光磊)

【互联网安全管理工作扎实推进】 2009年,在全市12家重点网站、论坛、聊天室等网上公共信息场所和有害信息高发部位设立“虚拟警察”,公开亮相巡查,及时发现处置网上有害信息5815条、撰写舆情信息598条,有效防范遏制了网上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推行招远本地重点网站站长、论坛坛主、聊天室室主实名制制度,建立健全重点网站、论坛、聊天室负责人交接程序。强化对网吧的阵地控制,切实抓好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治安秩序,严格落实网吧用户上网日志记录留存和有害信息防控等技术措施,完成网吧二代证上网系统的安装工作。2010年,对全市重要信息系统、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党政单位及金融、电力等行业扎实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及信息安全大检查,认真督导全部互联网数据中心(IDC)、重点网站、80%以上的党政机关落实安全保护措施。组织开展整治网络赌博“天网1号”集中行动、整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和收缴查堵非法政治出版物行动,结合全国打击整治手机网站网络淫秽色情整治行动,加强本地网站备案管理工作,依法对全市112家网上备案的网站进行严格审查,对没有进行备案的20家网站,依法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不符合标准的4家网站进行关闭处理。大力开展实名上网专项整治检查工作,排查安全隐患46起,全部予以督促整改,行政处罚违规经营网吧22家。2010年,配合侦破案件35起,受理群众报案28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36人,圆满完成“全国两会”和“世博会”、“亚运会”期间的网上安保任务,确保了全市网络安全。
(撰稿人 栾振江   审稿人 路光磊)

【打造信访绿色通道】 2009~2010年,先后开展“创满意、创公安信访(控申)文明窗口”、信访百日会战活动,按照中央关于“化解信访积案突破年”要求,深入开展“五个一批”( 息访止诉一批、呈报终结一批、打击处理一批、集中稳控一批和重新排查督办一批)解决重信重访和信访老户专项活动,全力突破重点疑难信访案件。2009年,市公安局处结疑难信访积案15起,由于工作突出,被省委政法委授予“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先进单位”称号。2010年,立足于探讨社会矛盾化解的新路子,营造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解决问题的社会环境,不断创新接访模式,开通公安信访直通车,推动信访工作关口前移,变过去在家等访为主动下访,将办公桌搬到老百姓的家门口,为信访群众打造一条便捷、高效、温馨的“信访绿色通道”。“信访绿色通道”开通近一年来,开展“下访”活动31次,接待群众278人次,处理信访事项146件,初信初访处结率达到100%。有效地化解了民怨,赢得了民心,受到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这一做法和经验先后被烟台市公安局、山东省公安厅转发。是年,市公安局被烟台市委、市政府评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撰稿人 臧绍理   审稿人 迟国强 )

【交通安全设施不断完善】 2009年,市公安局投资180万元,完善交通监控网络,使城区信号灯控制路口达到18处,7处灯控路口装备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对608省道丛家路口1处市级事故黑点,文三线邵家路口、蚕庄大桥口、新旧文三线交叉口3处县级事故黑点进行整改,设置减速带7条、让行标志6面。在市区温泉路、罗峰路、金城路、泉山路4条主干道安装减速让行标志56面,在温泉路金晖路口安装指路标志4面。2010年,投资290余万元,分别在金城路郭家埠路口、文三线西宋家路口、文三线高职学校路口、206国道辛庄段、威乌高速招远段建设高清卡口5处,并于7月投入使用,有效遏制了超速、逆行等违法行为,降低了事故发生率。8月,在金岭镇邵家路口、温泉招金路口建设电子警察系统2处,在国、省道及城区部分危险路口设置太阳能警示灯26个,完成城区温泉路东段2.2公里的中心护栏安装和206国道招远段14公里中心隔离带设置。是年,全市灯控路口达到26处,其中19处灯控路口安装了球机探头监控系统,9处灯控路口安装了电子警察系统。这些监控设备在交通管理、治安防控、刑事侦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全市逐步构建起市区、环城区、国省道和市县交界口为主的交通、治安监控网络。年内,利用新建高清卡口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23起,破获刑事治安案件10起,为各警种提供关键证据20余条,为企业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
(撰稿人 彭国强 闫曙光 审稿人 王恒利 )

【交通安全管理成绩斐然】 车辆管理。2009年7月,市交警大队完成烟台市车管所3.1万份小型汽车档案接收工作,正式开展除特定车辆以外的国产小型汽车登记业务。2010年7月,开展流动车管所集中下乡服务活动,共办理各类业务1264起。平安保险服务公司、国税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窗口相继入驻车管所,推进“一站式”服务模式开展。与粮贸摩托车城协作建成便民服务站,方便购买摩托车群众办理注册登记手续。8月,车管业务实行站立服务、开设残疾人专用通道,首次办理残疾人专用车注册登记手续,进一步拉近警民关系。9月,开展机动车玻璃刻蚀车辆识别号码工作,有效预防和打击盗抢机动车、套(挪)用机动车号牌等违法犯罪行为,减少交通肇事逃逸案的发生。2010年底,全市有机动车157761辆,其中大型汽车2886辆,小型汽车43519辆,挂车388辆,二、三轮摩托车99179辆,轻便摩托车4609辆,农用运输车7180辆,车管所连续第三次被省交警总队授予 “全省优秀县级车管所”称号。
驾驶员管理。2009年3月,交警大队开始办理B2、C1、C2等汽车类准驾车型初次申领和增驾申领驾驶证受理业务。6月,在车管所业务大厅启用电子排队系统和评警仪。11月,招远增设汽车类驾驶证科目一考试项目,群众可就地参加科目一考试。2010年9月,招远汽车类驾驶证科目二考场建成并投入使用。2010年底,全市共有汽车类驾驶员92206人、非汽车类驾驶员68657人。
交通秩序管理。2009年,将温泉路罗峰路岗口确定为示范标准岗,大力开展执法示范亮点创建。9月,省交警总队下发《关于确定全省第一批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岗位(单位)的通知》,确定温泉岗为省级城区路面执勤岗位。相继组织开展平安全运百日攻坚、机动车涉牌涉证、整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迅雷”行动、冬季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等7个周期长、规模大、声势强的城乡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活动。2009年,共查处酒后驾车338起,醉酒驾车13起,醉酒拘留13人、无证拘留7人,查获盗抢车辆20辆。2010年,认真落实“包保责任制”,坚持不懈抓好重点车辆和“涉牌涉证”、“三超”(超载、超速、超员)、酒后等严重交通违法整治;组织开展每月事故和车辆情况调研,以及严打集中行动、盲时重点整治和周末下乡整治等活动;联合教体、交通等部门共同开展校园周边秩序整治和护校安保工作;联合农机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农机道路交通秩序风暴行动”;在城区开展“抓秩序树形象”活动,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两无车”(无牌、无证)、“盗抢车”、“霸王车”等实施严厉打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毕郭、招栖边界苹果市场进行全天候整治与疏导。2010年,共查处酒后驾驶628起、醉酒驾驶61起,拘留71人。市交警大队六中队、车管所分别被省公安厅确定为一等公路巡逻民警中队和一等县级车辆管理所。
交通事故处理。2009年1月,交警大队事故科组建专门清障队,负责事故现场车辆清理,提高了办案效率。5月,交警大队、保险公司、医院联合签署协议,制定先行垫付伤员抢救费用协议,确保伤员的及时救治。2009年,全市共发生上报事故34起,死亡34人,破获逃逸案件22起。2010年7月,利用卡口监控破获7.7交通肇事逃逸案,为联通公司挽回经济损失18.7万元。10月31日,成功破获 “10.26”撞死小学生恶性交通肇事逃逸案,得到市委、政府、受害者家属和社会舆论的高度评价。12月,成功破获“11.25杜某某重大肇事逃逸案”。是年,全市发生上报事故29起,死亡30人,破获逃逸案件32起,其中重大逃逸案件11起,平和司法8起。
(撰稿人 栾国辉 康德祥 王金惠 闫曙光 彭国强 审稿人 王恒利)

【交通安全宣传有声有色】 2009年4月22日至7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迎全运,文明出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以《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的实施为契机,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提高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聘请40名交通安全小记者,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小记者在行动”集中采访活动,走进警营与民警面对面交流。积极开展“四个创建”(创建交通安全村、创建交通安全社区、创建交通安全学校、创建交通安全单位)活动,金晖社区被山东省公安厅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评为“省级交通安全社区”。2010年1月30日,在府前广场举办招远市2010年春运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启动仪式,市文明办、公安局、教育体育局、司法局、住房和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个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成员单位的负责人及700余名成员单位干部职工、驾驶人、中小学生参加活动。积极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宣传活动,印制发放《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手册》2万份。组建老年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宣讲团、金山腰鼓老年交通安全宣传队,开展宣传活动40余次。开展中小学生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征文、绘画比赛活动。大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基地和阵地建设,建成拥有宣传教育、作品展示、模拟演示、警示教育、交通体验等10个功能区的招远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并组织开展宣传活动20余次。积极开展“四个创建”活动,蚕庄镇前孙家村和西沟村、金城小学、蚕庄完小被烟台市公安局和烟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评为市级交通安全示范单位。10月,市公安局与招远市广播电视台、中矿金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中矿综艺频道合办《金都交警》交通安全宣传专栏,通过开设交管动态、案例点评、热点追踪、交警风采等特色栏目,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队伍建设进行全方位的宣传报道。
(撰稿人 王海艇 审稿人 王恒利)

【道路交通管理继续保持国家畅通工程一等管理水平】 2009年以来,市公安局以实施畅通工程为载体,大力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始终把加快先进科学技术、设施装备和管理手段的开发和运用作为加强交通管理工作的重点,千方百计加大道路交通的科技投入,努力提高交通管理的现代化水平。不断创新勤务运行机制,针对道路交通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机动的弹性机制,道路巡查实行高峰定点、平峰巡线、动静结合以及错时上岗、滚动执勤、机关民警高峰期上岗包帮等勤务模式,有效地提高了道路交通管理效率,城区交通堵塞现象基本消除。同时,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大力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参与畅通工程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坚持不懈抓好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基础设施,细化交通管理措施,全面增强交通服务能力,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2010年6月26日,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下发《关于2008年至2009年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等级评价情况的通报》,招远市在实施“畅通工程”工作中继续保持全国“一等管理水平”等级,实现三连冠。
(撰稿人 栾绍华 李志平 审稿人 王恒利 )

【监所管理不断改进和加强】 2009年5月22日,烟台市公安局在招远市召开烟台公安监管工作现场会,市监管大队在会上作典型发言。是年,市监管大队被烟台市公安局评为先进单位。2010年5月,撤销监管大队,成立看守所、拘留所2个单位。7月,拘留所首次对社会开放,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好评。是年,拘留所共收拘被拘留人员698人,投送劳动教养37人,提供有价值线索120条,破获各种案件114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9人。拘留所被烟台市公安局评为执法规范化先进单位、深挖犯罪先进单位,顺利通过省公安厅二级拘留所检查验收。8月,看守所首次对社会开放。11月底,看守所屋顶平改坡改造工程竣工。是年,共收押犯罪嫌疑人810人,年底在押数270人,看守所被烟台市公安局评为执法规范化先进单位。
(撰稿人 杨秀霞 李凤兰    审稿人 蒋善凤)

【加强消防队伍正规化建设】 2009年以来,消防大队以“弘扬公安消防精神,忠诚履行职责使命”理念为指导,根据招远气候特点和灭火要求开展辖区情况“六熟悉”(熟悉消防队责任区的交通道路、水源情况,熟悉责任区重点单位的分类、数量及分布情况,熟悉责任区内主要灾害事故处置的对策及基本程序,熟悉责任区重点单位建筑物的使用及重点部位情况,熟悉重点单位内部的消防设施情况,熟悉重点单位的消防组织及其灭火救援任务分工情况)活动,制定完善地震、泥石流等灾害事故和危险化学品泄漏、交通事故等的总体预案和类型处置预案共32份,完成全市所有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灭火预案的修订,进一步规范重大危险源的调查工作。组织消防官兵对多家场所开展灭火救援实战演练,部队战斗力不断提高。2010年7月,招远市公安消防大队二中队(烟台市公安消防支队第十五中队)执勤楼建设在招金路北首破土动工。12月,执勤楼主体建设完工,部分器材采购到位,20名合同制消防员征召到位并进入培训阶段。2009~2010年,消防大队共接出警1285次,出动车辆2116台次、警力12110余人次,扑救各类火灾1066起,抢险救援206起,抢救遇险人员114人,保护各类财产价值12000余万元,为全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做出贡献。消防大队连续两年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被省消防总队评为全省公安消防部队基层建设标兵大队。
(撰稿人 宋 林  审稿人 宋军庆)

【火灾防控能力稳步提高】 大力开展城乡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推进年活动,提请市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全市所有镇(街道、区)和11个社区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建立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成辛庄、玲珑、夏甸、阜山、蚕庄、张星等6个镇消防规划编制,建设小型消防站,成立专职消防队伍。514个行政村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专(兼)职消防队员,占总数的80%以上。以新《消防法》的宣传为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五进”( 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场所、进家庭)活动。2009年以来,共发放各类消防宣传资料2万余份,开展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培训82次,参训人员26700余人。积极推行“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建设,筑牢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截至2010年底,全市58家消防重点单位均开展了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全部达到验收标准。进一步加强消防队伍建设。2010年,全市共有消防安保队员400多人,60多个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志愿消防队。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2009年,着力围绕“平安全运”的目标,开展专项检查4次,排查整改了一大批火灾隐患。2010年,消防大队与多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8次,深刻吸取“11.5”吉林船营区商业大厦火灾和“11.15”上海市静安区教师公寓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在第一时间有针对性地在全市范围内对翻修建筑、高层建筑等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2009~2010年,共监督检查单位865家,发现隐患555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45份,临时查封行政处罚23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18项,竣工验收备案14项,接受群众举报火灾隐患17起,未发生群死群伤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确保了全市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撰稿人 宋 林 审稿人 宋军庆)

【创新警务机制打造巡防尖兵】 市巡警大队立足于提升打防控一体化效能,积极探索,锐意创新,健全完善责任化巡逻巡查机制、灵动化快速反应机制、精细化内部管理机制,有效地提升治安防控效能、打击处突效能和警务保障效能。2009年4月6日,成功打掉一青岛籍驾车流窜盗窃摩托车团伙,抓获成员2人,当场缴获被盗车4辆,破获招远市摩托车被盗案件10余起。6月2日8时许,一举摧毁王某某为首3人盗窃团伙,带破7起盗窃积案,追回被盗面包车4辆,涉案总价值10万余元。2009年,被省厅评为 “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全省特级巡警大队”,荣立集体二等功。2010年5月20日,盘查抓获盗窃嫌疑人曹某某,缴获现金9340元及黑色诺基亚手机1部,破获2009年以来,夏甸、齐山等地盗窃案50多起总价值2万多元。6月8日,抓获盗窃嫌疑人侯某某、邵某某、孙某,一举捣毁流窜招远、莱州、龙口、栖霞等地疯狂盗窃摩托车犯罪团伙,追缴被盗摩托车60余辆。7月22日,抓获系列抢劫作案嫌疑人唐某,破获2010年1月以来,城区抢劫、抢夺单身女性案件14起,涉案财物近8000元。7月27日,抓获流窜抢劫抢夺金首饰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兄弟2人,缴获金项链、金戒指等首饰一宗,带破刑事案件12起。9月13日,抓获2名流窜盗窃嫌疑人郭某、崔某,蓬莱市公安局向市公安局发来感谢函。2010年,巡逻警察大队共接处警4316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057人,查缴返还被盗车280辆,收到锦旗、表扬信93面(封)。市巡逻警察大队入选烟台市“人民群众最满意十佳单位”, 被评为招远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党支部。
(撰稿人 孙朋强   审稿人 王书业 )

【公安文化活动丰富多彩】 市公安局坚持“和谐相处,快乐工作”的警营文化理念,扎实推进公安文化建设。先后与招金集团、招远高职等大型企业和学校进行联谊活动,加强与企业、学校的文化交流。2009年,举办首届警体运动会和首届迎新春文艺晚会。2010年,邀请反劫持谈判专家、公安部特邀刑侦专家、文明礼仪专家就中国本土反劫持的现场处置与指挥、刑事侦查工作及文明礼仪等方面进行现场授课,使民警提高了眼界,开阔了视野。7月,在内部建立网上交流平台,通过每月优秀文章评选活动鼓励民警读好书,写好文章。8月30日,市公安局在招远第八届机关运动会上取得团体总分一等奖,实现历史性的突破。相继成立以民警和民警家属为成员的警官艺术团和足球、篮球、摄影、书画等9个警营文化兴趣小组。警官艺术团先后组织民警参加警企、警校联欢活动和上级组织的各类文艺演出、比赛6场次,有16名民警5个节目在上级组织的文艺比赛中获奖。兴趣小组先后组织庆“七一”摄影书画大赛和庆“十一”硬笔书法大赛。警官艺术团和兴趣小组各项活动的开展,丰富了民警的业余文化生活,缓解了民警的工作压力。警营文化建设的成果,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进一步增进了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有效地拉近了警民之间的距离。
(撰稿人 王 东 审稿人 迟豪杰)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激发队伍活力】 2009~2010年,市公安局以“营造公平公正的用人环境,提高选人用人水平和公信度,激发队伍干事活力”为目标,创新工作机制,大力加强干部选拔任用规范化建设。按照“人尽其才、才尽其用、选贤任能、合理搭配”的原则,着眼于提升队伍活力,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五看五选”,看品德,选政治上靠得住的人;看能力,选工作上有本事的人;看实绩,选能干成事的人;看公认,选群众基础好的人;看经历,注重选拔基层干部。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规范和细化干部工作程序,杜绝用人上的随意性。2010年5月,按照“以德才论干部、按程序选干部、凭实绩用干部、靠制度管干部”的用人导向,分中层正职、中层副职、股级以下干部3个层次梯次推进、有序进行,顺利完成2007年规范机构设置以来首次大规模干部调整,共提拔正科级干部14人、副科级干部38人,股级干部111人,进一步激发了民警的工作热情,提高了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加强干部选拔任用规范化建设的工作经验先后被烟台市公安局、山东省公安厅、公安部和招远市委组织部转发。7月14日,烟台市市长助理、公安局局长孙运波对此作出批示:招远市公安局这次大规模调整干部,市委领导高度重视,市局党委严格按《干部任用条例》规范操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激发干事活力,坚持“五看”和注重机制创新,望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并请各县市区公安局学习、参考。         
(撰稿人 王军玲  审稿人 迟豪杰)

【信息化建设亮点纷呈】 2009年,市公安局制定《招远市公安局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和《年度信息化建设实施意见》,健全信息化工作体系,建立扁平化指挥机制,规范执法执勤行为,建立远程网上指挥、督察、接访系统、网上绩效考评系统。增配计算机,百名民警拥有率达到100%;一线警车安装使用GPS定位系统,新增高配置现场指挥车1辆,一线所有执法单位配齐现场勘查装备,建起24个高标准信息采集室。通过一系列的培训活动,全体民警达到“三个显著提高”,即信息意识显著提高,全警采集信息、应用信息的氛围基本形成;信息素质显著提高,全体民警能够熟练应用各类信息系统;信息效益显著提高,网上追逃、网上研判、网上办案、网上考核等科技应用在公安实战中的作用凸现。2009年,运用信息化手段破获刑事案件36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91人。2010年7月,梦芝派出所建成为烟台市公安机关首个数字化派出所,信息化综合服务大厅、智能化指挥调度室、规范化执法办案区全部投入使用,在省、地、市各级领导的参观视察中多次受到肯定。8月,为了方便群众办事,在互联网上开通网上公安局,以梦芝派出所为试点开通网上派出所和玲珑社区网上警务室,并在网上公安局和网上派出所内建设办事大厅,提供各类公安审批表格的下载和部分业务的网上提交办理。在公安网主页上开通“党委信箱”,为局领导和民警之间搭建起沟通的桥梁。10月,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投入使用,开展“信息录入大会战”,新录入信息8000余条。11月,公安局与山东金软科技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信息研判平台”项目顺利通过省公安厅、科技厅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12月,警用地理信息基础应用平台建成,录入相关信息15万余条,采集数和采集比例均位居烟台市第一名。年底,新购置计算机200余台,淘汰旧计算机42台,新安装350M无线车载台15部,新增移动视频传输终端3个。
(撰稿人 彭启耀  审稿人 贾英斌)

【执法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 2009年以来,市公安局按照上级机关的部署安排,立足实际,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执法制度。为切实加强执法监督,明确执法责任,确保案件质量,公安局先后制定《招远市公安局执法领导小组工作规定》、《招远市公安局案件审核审批规定》、《招远市公安局法制员工作制度》、《招远市公安局现场执法记录仪管理使用规定》等制度,规范执法流程和执法环节。深化执法信息化建设。应上网案件全部实现案件网上流转、全程监督;为一线执法单位按需配备现场执法记录仪,进一步规范民警执法。深入推进法制员队伍建设。通过推荐、考试选任25名业务精、责任心强的民警为各单位法制员,认真落实法制员审核把关制度和法制员例会制度,实现监督关口前移,一线执法单位的法律服务保障和执法监督能力进一步增强。全面推进执法办案场所建设。按照《山东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设置规定》和《烟台市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建设标准(试行)》的要求,坚持基础入手、高标定位、科学规划、强势推进,基本完成对市公安局执法办案场所的改造建设,实现执法场所和设施的标准化、规范化,为执法安全提供了硬件保障。全局共有19个单位被选为山东省“执法示范所(队)”,为执法规范化建设起到典型示范作用。提高民警操作警综平台能力。2010年10月,警综平台投入使用。公安局组织举办3期警综平台培训班,就平台中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办理及网上执法监督等环节进行专题培训,并安排专人不间断地巡回督导,使民警都能够熟练操作和应用。
(撰稿人 郭丽丽 审稿人 李圣令)

【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成效显著】 2009年以来, 市公安局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三年规划》和省市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先后制定下发《招远市公安局2010年进一步深化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招远市公安局“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提升群众工作本领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全市公安机关“警民心连心,和谐一家亲”创满意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和《招远市公安局“不满意问题大摆查”活动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深入开展“走进村居(企业),深入群众,服务民生”大走访、“民警大帮扶”、“调解纠纷促和谐”、“排查隐患保平安”、“大手拉小手、警心暖童心”、“送温暖、献爱心”、“寒冬送暧,警民联心”、“五个一”( 组织一次冬季严打、社会治安整治行动,整改、消除一批安全隐患,办结一批涉法信访案件,化解一批矛盾纠纷,为群众和企业办一批好事、实事)整改落实、“警察妈妈帮扶女童”、“牵手儿童、共筑和谐”以及“创满意”集中攻坚等专题活动。全局民警共走访群众16万人,走访城镇、农村居民43502户,共走访各类企事业单位890多家、困难群众家庭4135户,走访案件当事人765人,走访“问题少年”和留守儿童518人,发放便民手册及各类宣传单及信件30万张(本),通过走访收集意见、建议573条,收集线索信息312条,排查安全隐患309个,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60起,处结涉法信访案件33起,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46万余元;全局60名女民警结对帮扶60名贫困女童,做好事、实事1000余起,捐款捐物价值14万余元,400余名民警参加了劳动换位体验。针对群众意见建议,认真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积极开展各项公安工作,强化治安防控手段,落实各项严打整治措施,维护了社会稳定,赢得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普遍赞誉,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得到大幅度提升。招远市公安局在山东省公安厅2010年底的满意度调查中列全省140个县级市第十一名,列烟台市第四名,因成绩突出,被烟台市公安局先后评为“大走访”活动先进集体和“全市创满意活动先进公安局”,梦芝派出所被评为“大走访”先进单位,政工室、玲珑派出所、梦芝派出所、夏甸派出所被评为“全市公安机关创满意活动先进单位”。
(撰稿人 赵金祥  审稿人 迟豪杰)

【公安干警“五十佳”】
2009年度
十佳办案能手
王 博、杨晓亮、刘建新、刘 涛、曹仕杰、孙文敏、康宁、徐建圣、康德祥、张秀春
十佳社区民警
刘 军、张东良、林永达、彭永生、王德增、杨文平、梁学安、郭钢修、王志广、闫志永
十佳服务标兵”
王明艳(女)、姜沣洺(女)、李 鹏、欧吉英(女)、孙 令(女)、徐明芝(女)、王文松、秦学胜、吕桂琦、王清华(女)
二十佳聘任民警
李从邦、迟守乐、刘 峰(警务保障)、胡克连、欧建仁、李同先、张显政、马洪波、朱桂利、李 霄、仲捍卫、李迎春、王杰彬、丁兆祥、李 广、李东明、闫明、徐长林、高合兵、孙永林
2010年度
十佳办案能手”
李树军、宋培军、康宁、王鲁斌、冯金波、于华亮、王玉成、王林、柳春杰、阎路
十佳服务标兵”
姜沣洺(女)、王明艳(女)、孙令(女)、栾成光、刘平、欧建仁、秦学胜、邢庆山、徐明芝(女)、李志阳
十佳社区民警
杨进顺、王冰霜、王德军、王志广、高金念、吴全忠、李绍东、宋晓杰、王松伟、刘学强
二十佳聘任民警
王风东、王雪丽(女)、杨立芳(女)、孙天彬、侯书明、李霄、胡克连、李广、徐长林、李炳利、吴文正、王书东、李东明、冷广杰、杨启民、仲捍卫、张铁木、王杰彬、王克欣、王明春

【“3.25”持枪杀人案】 2010年3月25日7时许,开发区张格庄村村民刘某某、李某某夫妇在家中被人枪杀。接报后,公安局主要领导亲赴现场指导侦破,烟台市局刑侦支队予以大力支持,迅速将嫌疑目标锁定为该村村民张某某(男,44岁)。案发后,张某某畏罪潜逃。公安局成立专门抓捕小组,经一系列缜密侦查,于2010年7月30日确定了其藏匿地点。当晚,局长孙宝东与副局长徐德亲自组织指挥,刑侦大队组织精干力量,赶赴城北某民房内,将张某某成功抓获。经审讯,该对持猎枪杀死刘某某夫妇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案破获后,省公安厅专门发来贺电表示祝贺。
(撰稿人 李世茂 审稿人 于行政)

【“9.28”抢劫杀人案】 2010年9月28日13时许,罗峰街道丁家庄子村居民张某某(女,40岁)和女儿冯某某(16岁)被杀死在家中。市公安局接到报警后,迅速抽调精干警力全力展开侦破工作。在各级党政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全体参战民警连续奋战60个小时,于10月1日凌晨将犯罪嫌疑人白某某(男,40岁,黑龙江省伊春市人)、温某某(男,40岁,梦芝街道山口温家村人)抓捕归案。“9.28”特大抢劫杀人案的成功告破,迅速地消除了社会负面影响,得到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充分肯定。
(撰稿人 李世茂 审稿人 于行政)

【“5.27”绑架案】 2010年5月27日7时许,阜山镇周家庄中学初一学生王某(女,14岁)上学途中被绑架,犯罪分子索要赎金100万元。案发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全力以赴投入侦破工作。在犯罪嫌疑人准备充分、多次变换潜藏地点的情况下,专案组民警沉着应对,巧妙周旋,最终于5月29日成功解救人质。5月30日,将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25岁,阜山镇青山陈家村人)抓获,使得这起影响恶劣的绑架人质案件在77个小时内成功告破。
(撰稿人 李世茂 审稿人 于行政)

【“7.6”杀人案】 2009年7月6日6时许,城区金城路“明玥”旅馆内发生的一起杀人案。经刑侦大队现场勘查、调查访问,于当日10时许,确定死者为辛庄镇南潘家村刘某(男,18岁),与其同住一室的重大嫌疑人员叫刘某某(男,25岁,与死者为叔伯兄弟)。12时许,被害人父亲接到敲诈10万元的手机短信,经民警分析确定系刘某某所为,遂通过技术手段确定其活动区域,迅速赶赴莱州,于20时30分许将其抓获。经审理查明,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因女友拿其1000余元钱不辞而别怀恨在心,欲筹集路费到青岛报复女友。7月5日晚上,刘某某在“明玥”旅馆内向被害人借钱。遭拒绝后,刘某某于6日5时许,趁被害人熟睡之机将其杀死,并点火焚烧现场。后该以手机短信联系被害人父亲,勒索赎金10万元。在搭乘出租车取赎金时,被守候民警抓获。
(撰稿人 李世茂 审稿人 于行政)
(总撰稿人 于 洋 总审稿人 孙宝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