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与综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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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招远市委政法委员会领导成员

书 记:郝永平
副书记:周天军(常务) 刘书举(610办主任) 刘勤武
杨一梅(女) 刘建成
招远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成员
主 任:刘勤武
副主任:张维纯 邓英玉(女)
招远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领导成员
主 任:杨一梅(女)
副主任:路修稳 郝春一

【机构设置】 中共招远市委政法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政工科、执法监督科、调研信息科。招远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与市政法委合署办公,下设综合科。2010年,市政法委和市综治办共有人员15人。
招远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事业编制,下设督查指导科、综合调研科。2010年,共有人员9人。

【概况】 2009年,招远市委政法委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为主线,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有效夯实大稳定工作格局,提高社会治安局势控制能力,维护全市大局的持续稳定。工作中,政法委紧紧围绕既定工作目标,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得到顺利推进。全市刑事发案1215起,发案率同比下降2.33%,未发生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2009年,市委政法委被山东省委、省政府评为“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基层单位”;市公安局巡警大队被山东省公安厅记集体二等功;市检察院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市司法局被山东省司法厅和人事厅联合授予“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全市政法系统共有32个单位和127名干警被上级党委、政府和政法综治部门表彰奖励。2010年,招远市委政法委充分发挥牵头调度作用,督促指导全市政法综治部门,扎实推进各项政法综治和维稳工作,强基固本保民生,化解矛盾保稳定,严打细防保平安,服务大局保增长,警民共建促和谐,全力开创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建设工作新局面。全年积极探索维稳工作新机制,全力做好全市涉法涉诉信访稳定工作,确保全市大局持续稳定。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社会矛盾纠纷1787起,调解成功1724起,调解成功率96%。以“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建设深化提高年”为总抓手,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主攻方向,扎实推进基层综治基础建设。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政法工作的永恒主题,切实强化政法队伍建设。2010年6月9日,招远市委政法委召开“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提升群众工作本领年”活动动员大会,进一步强化干警的群众工作理念,不断提升政法队伍素质。

【全力做好重要时期维稳安保工作】 2009~2010年,市维稳办为有效做好重要时期的安全保卫工作,突出抓好“预警预测、信息畅通、查处办理、设卡拦截”四个关键环节,认真落实“排查分析、值班备勤、包案责任、信访查控”四项工作制度,组织相关部门,全面强化值班备勤,科学布控,合理调度,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大规模的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对发现的各类不稳定因素,强化责任落实、督导检查,进行及时调处稳控,确保全市在重要时期的社会稳定。

【积极探索建立长效维稳工作机制】 2009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面上推开,14个镇(街道、区)和部分市直部门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全市先后对87个重大事项进行了评估,提前化解个访隐患225起,避免集体访12起。健全完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规范行业协会调委会,推广“五级联调”等工作模式,提高调解工作效率。一年来,全市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341起,调处成功率达到97%,防止矛盾激化104起,避免集体访19起。扎实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集中整治工作,对中央交办的7起案件全部结服,利用涉法涉诉救助资金,有效化解历史积案17起,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0年,市委政法委积极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按照稳定风险评估向基层延伸的工作目标,积极在乡镇和市直单位部门开展稳定风险评估。对评估工作进行细化、量化,坚持分类评估,对项目合法性、可行性、可控性进行全面评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谁主管、谁负责”、部门联动和整体推动的原则,建立健全信息汇集分析报告机制、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督查督办机制,使风险评估工作落到实处。同时,积极健全完善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建立全市重大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切实提高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应急能力和处置水平。

【深化“基层基础”工作】 2009年,招远市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各镇(街、区)在社会事务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职能,设立综治工作中心,全市共建成高标准综治工作中心8个。按照“六化”标准,对镇级综治档案和制度进行统一和规范,提升基层综治工作水平。深化推广村民说事室建设,全市高标准村民说事室达到30%,规范化说事室达到70%。强化基层人民法庭、派出所、警务室建设,全市一级、二级派出所分别达到2个和5个,规范化警务室达到33个,没设法庭的乡镇全部规划设立法庭工作室。充实综治维稳工作力量,培养了一批能担当重任的综治维稳干部。坚持走群众工作路线,积极吸纳综治积极分子,提高群防群治工作水平。2010年,市委政法委深入开展“基层综治工作深度推进年”活动,全力打造四级综治组织网络。到2010年底,市级综治维稳中心正在筹建中,其依托市社会矛盾调处中心,进一步整合理顺相关部门的职能,做到实体化办公、规范化运作、联动化调处,对社会矛盾和群众诉求实行“一个口受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一体化解决”,形成大调解、大信访、大综治、大稳定工作格局;已建成镇级综治工作中心10个,其中基本达到烟台一类标准的7个,基本达到二类标准的3个。另外,阜山、金岭两镇分别投资200万元和300万元建设高档次综治工作中心,其中阜山镇已基本竣工。建成区综治工作站65个,建成综治示范村(居)112个,人员配备、规章制度、档案资料、装备设施等方面基本达标。同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出台《招远市平安企业创建工作实施意见》,依据《实施意见》统一制定下发《企业综治工作制度汇编》和《企业综治台帐格式标准》,强化企业平安建设。工作中,市委政法委采用“以点带面”工作方式,推动企业综治工作深入开展。7月,在烟台市委召开的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建设推进会上,招远市作基层综治三级阵地建设的典型发言。9月10日,召开全市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建设推进会,认真贯彻落实烟台会议精神,推动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建设不断深入开展。

【扎实推进“三调联动”工作】 2009年,把加强行政部门调解组织建设做为“三调联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工作的突破口,不断推动调解组织体系的档次提升和实效发挥。全市8个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和各大行业系统全部设立调委会和调解室,大、中企业标准化调解室普及率达到95%以上。人民调解呈现出多元化发展趋势,先后总结推广了“警民联调”、“以奖代补”和“五级联调”等经验做法。同时,继续加大行业、协会、社团等调解组织建设力度,积极拓宽覆盖面,分别建起石材、粉丝、渔业、果业、化工等行业协会调委会,成为全市维护基层稳定的一支新生力量。
从2009年开始,市委政法委积极调度各行政部门加强行政调解室建设,到2010年底,市工商局、交通局、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局等已建成规范化的行政调解室。积极探索开展法庭工作室、巡回法庭、警民联调室、交通肇事调解室、法律援助工作站等新型载体建设,进一步推进“三调联动”向纵深发展。到2010年底,全市所有未设法庭的乡镇,全部设立巡回法庭或法庭工作室。夏甸镇率先建成规范化的警民联调室,并在梦芝数字化派出所探索推行集警民联调、治安调解、巡回法庭、法律援助工作站于一体的“四室联动”的综合矛盾化解模式,受到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柏继民等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强化基层综治队伍建设】 强化基层调解队伍建设。2009年,市综治办下发《招远市人民调解员聘任办法》,对全面加强基层调解队伍建设,提出指导性意见。从5月25日至6月10日,历时16天,由市司法局牵头,对全市941名人民调解员分7批12个班次进行集中业务轮训,进一步强化各镇(街道、区)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建立完善调解员信息资料库,对调解员实行等级化管理,根据不同等级,由镇财政实施差额补贴。同时,加强对调解员的考核和评定,根据工作实绩,实行积极的奖励政策,设立专项调解基金,实行一事一奖,有效地调动了基层调解人员工作积极性。在调解员规范化建设方面,招远市走在烟台市前列,烟台市委政法委书记谭伟对该项工作作亲笔批示。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内保组织建设。2010年,为进一步提升机关企事业单位内保组织的效能,规范内保组织建设,提高内保人员素质,杜绝黑保安等现象产生,积极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内保组织的整顿和规范。5月13日,召开全市内保组织规范化建设会议,按照“四统一,两到位” (统一基本招录条件、统一基本培训要求、统一基本保安标识、统一基本服务标准;使用单位的管理责任落实到位、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到位)的要求出台《2010年度内保组织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将全市所有自建自管、分散独立、各自为战的内保组织全部整编,变分散管理为统一管理,着力构建精干高效、统一规范的专业内保队伍,形成广覆盖、无缝隙的大内保、大防控格局。这一做法,得到烟台市委政法委的充分肯定。到2010年底,已完成教育系统、黄金系统内保组织人员的培训工作。

【开展“严打”整治斗争】 2009年,全市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62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24名,摧毁犯罪团伙20个,查办治安案件6152起6167人;审查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74人,起诉562人;审理各类刑事案件477起,依法判处犯罪分子588人;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严厉打击“法轮功”等非法邪教组织犯罪活动,追回失控在逃骨干分子3人,抓获现行22人,转化出班112人,社会面上巩固270人。对4个烟台级和14个招远市级挂牌督办的重点部位,进行集中整治,治安面貌明显改观。加大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力度,加强对流动暂住人口的管理服务,推行民用爆炸物品精细化管理制度,杜绝涉爆案件的发生。
2010年,招远市委政法委围绕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率这一突出问题,重点抓了三项工作。第一,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以打击“两抢一盗”大会战、治爆缉枪专项行动等为抓手,不断强化、改进各种打击措施,始终保持强劲的严打高压态势,取得阶段性成果。1~11月,全市共破获刑事案件1516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809名,其中逃犯382名,成功破获“5.27”绑架案等一批大要案,打出了声威,震慑了犯罪,市委书记徐少宁等市级领导对严打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扎实开展交通环境整治“风暴”行动、消防安全大检查,杜绝重特大交通和火灾事故的发生。第二,深入开展集中整治。继续加大对公共复杂场所、企业周边、学校周边、医院周边及矿山、石材、海滩等治安复杂区域和突出治安问题的专项整治力度,推动区域治安状况进一步好转。全年,先后对商业城等18处治安混乱区域实行挂牌督办,加大整治力度。2010年4月30日,组织召开校园及周边地区集中整治工作会议,加强全市校园及周边突出治安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对派驻学校的100名校园保安进行集中培训,对55所中小学校、幼儿园电子监控系统建设进行调研、规划。第三,强化治安防控。针对基层警力不足的实际,实行机关科室联系派出所、机关民警和派出所民警共同包片包路段的办法,让全体民警参与到城区治安防范中去。同时,强化技防建设。加强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平台、边界卡口、电子警察、视频监控等信息化系统建设,增强重点要害部门监控系统与110指挥中心系统的联网程度,提高网络互联和信息共享水平。在市郊四条主干道新增设了高清探头,加大对进出城区车辆、人员的监控力度,有效地提高了全市治安防控能力。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强化素质培训,提升业务能力。2009年以来,招远市委政法委在政法各机关大力倡导学习型机关建设,引导干警提高学习意识,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深入开展岗位练兵、业务技能培训和“公正执法大家评”等活动,努力使干警做到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会化解矛盾、会调处纠纷、会主动服务、会宣传发动。到2010年,两年共组织各类学习班6次,有620名人员参加。2009年,政法部门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载体,不断强化政法队伍建设,着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通过开展教育整顿、主题演讲,使广大政法干警牢固树立“三个至上”(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工作理念,有效提高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思想意识。落实目标管理、执法监督、一岗双责、错案追究等制度,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公信力。扎实开展“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年”、“百名政法干警和法律工作者牵手百家民营企业”和“警民共建和谐平安家园”等活动,全市政法干警相继与607个企事业单位、村居和7712名群众建立起共建关系,推动警民关系和谐发展。2010年,在全市开展“百名政法干警和法律服务者牵手百家民营企业”和“设立民生检察联系点、聘请民生检察联络员”等活动。牵手活动共结成帮扶对子120个,先后对1000多名企业管理人员进行法律培训,帮助修订各类合同2000多份,解决实际困难200余个,挽回经济损失700多万元。在全市建立14个民生检察联系点,聘请14名民生检察联络员,健全工作制度,配备办公设施,形成职能延伸、覆盖面广、面向基层群众的民生检察服务网。推行工作创新,进一步和谐警民关系。政法各部门围绕“社会管理创新”这一重点,创新实行“申请人自主选择法官和案件调换制”、“未成年被告人分案审查起诉制”等办案新制度,推行“规范办案‘一本通’”、“畅通群众诉求‘绿色通道’”、“警民联调室”等工作新形式,开展“警民共建和谐平安家庭”、“警民相约警务室”等新活动,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树立政法队伍的良好形象。2010年,全市政法队伍共有862人,其中市公安局624人、市人民检察院82、市人民法院131人、市司法局25人。

(撰稿人 康 波 审稿人 路修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