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服务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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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行政服务中心领导成员
主 任:王选敬
党支部书记:贾玉堂
副主任:王华云(女) 徐永政

【机构设置】 2002年3月,招远市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市政府履行对全市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能。2010年,“中心”管理机构设置业务指导科、监督管理科、网络管理科、行政科等4个科室,共有工作人员13人。

【概况】 招远市行政服务中心位于招远市经济开发区孙家大沟村北。2002年5月开始筹建,9月1日投入试运行,9月28日正式对外挂牌办公。“中心”办公大楼共5层,总面积8260平方米。其中,1~3层为为民服务大厅和招商服务大厅,面积4600平方米;4~5层为“中心”管理机构办公区,面积3000平方米。2010年,全市共有25个部门进驻“中心”,办事大厅共设置审批窗口49个,配备窗口工作人员118人。 “中心”各窗口单位共受理各类审批事项17.9万件,办结17.9万件,涉及各类收费8.1亿元,按期办结率100%。其中2010年中心共受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2.1万件,涉及各类收费1.1亿元,按期办结率100%。

【调整办理事项】 招远市行政服务中心以“勤政、廉洁、高效、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为民服务”为主题,“建设一流队伍、创造一流环境、实施一流管理、提供一流服务”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工作监管,促进工作创新,推行审批内容、审批依据、审批条件、审批材料、审批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七公开”。所有进入“中心”的审批事项,都按照“即办件、承诺件、联办件、补办件、退办件”等5种办理形式,实行“集中办公、窗口受理、一头对外、承诺服务、限时办结、统一收费”的“一站式”运行机制。9年来,“中心”以规范完善的管理,高效优质的服务,得到全市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使“中心”正日益成为全市勤政为民的示范和展示政府新形象的窗口。

【行政许可与行政服务】 2009年,市行政服务中心在招远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招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不断转变观念意识、强化工作措施、加大落实力度,使“中心”各窗口办事行为得以规范、工作作风持续好转、运行机制不断完善、服务质量明显提高,为优化我市发展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2009年,“中心”共受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2.3万件,涉及各类收费1.45亿元。一是项目清理工作效果明显。上半年,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会同政府法制办、监察局、物价局等部门,对全市47个部门承办的391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审查,共取销71项,合并7项,变更20项,保留313项。同时,组织对全市22个部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共取销111项,保留156项。二是为规范窗口办事行为,“中心”对进厅办理事项全部实行政务公开,通过设立政务公开栏、印制“办事指南”、加强咨询服务、强化网站建设等方式,将各窗口单位的审批事项、法律依据、审批条件、办理程序、办结时限以及收费依据和标准等,全部面向社会进行公开,实现审批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三是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为促进窗口办件质量的提高,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通过给当事人发放回访调查书、电话回访、与当事人交谈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掌握窗口服务动态,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纠正窗口服务中存在的问题。2010年,按照各级关于推进行政审批与收费制度改革要求和招远市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需求,招远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行政审批集中进厅工作实施方案》,并于9月16日,组织召开集中进厅工作动员大会,对行政审批集中进厅工作进行全面部署。2010年12月,招远市应进厅25个部门的272项行政审批事项,以及17个部门的7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已全部实现事项进厅、人员到位,各窗口业务已经正常开展。同时,为确保集中进厅工作及“中心”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中心”制定一系列的考核奖惩办法。一是申请市里,将《进厅部门行政服务工作考核办法》列入市委、市政府对部门责任制考核奖罚项目,奖惩分值为3分。二是实行行政服务工作“一票否决制”,对存在应进不进、前进后撤、进厅事项两头办理,以及窗口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三是加大对评选的“文明窗口”和“服务标兵”表彰力度,凡“中心”评选的“文明窗口”和“服务标兵”,将纳入招远市委、市政府年终统一表彰。

【创新服务模式】 为促进窗口办件质量的提高,“中心”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通过给当事人发放回访调查书、电话回访、与当事人交谈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掌握窗口服务动态,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并纠正窗口服务中存在的问题。2010年共走访调查各类企业70多家,下发回访调查信36封,督促解决有关问题39个。不断完善首问负责制、一站式服务制、“一次性告知”制等服务模式,进一步巩固并拓宽“建设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2条“绿色通道”,对进厅办理事项简化办事手续,减少办事环节,实行办事公开,推行优质服务,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不良风气。

【改进审批流程】 督促进驻“中心”的部门按照“高效、便民”原则,对进厅事项制定科学合理、方便快捷的审批工作流程,并进一步减少办事环节,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同时,要求各进驻部门对窗口及窗口负责人充分授权,使进厅事项的所有办理流程都能够在窗口独立办结,使窗口能够全权行使部门的审批职能,做到授权到位、窗口管用。

【加强事项清理】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集中进厅工作要求, 2010年4月“中心”会同市法制办、物价局等单位,针对机构改革后各部门职能调整情况,以及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招远市优化发展环境需要,对市政府各部门承办的各类行政审批、行政服务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重新清理审查。对缺乏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以及不适应招远市当前优化发展环境大气候的事项坚决予以取销。通过全面清理审查,全市509项行政审批事项共取销95项,合并11项,变更2项,保留403项。全市26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取销114项,保留152项。对清理审查结果,在报经招远市政府研究同意后,以招远市政府3号令的形式印发至各有关部门单位参照执行,并通过各种媒体向全市进行公布,全面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强化制度建设】 2010年,“中心”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中心”工作需要,对各项机关管理制度进行重新修订和完善,力求通过建立健全完善的制度体系来规范工作程序和人员行为。为此,先后制定和完善学习、工作、财务、车辆、物业等7项机关管理制度,对工作人员日常行为进行全方位地约束和监督。为提高工作人员贯彻落实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增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中心”还根据各不同工作岗位特点,建立相应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及考核办法,并与评先树优、干部使用等工作挂钩,有效地提高了全体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热情,形成良好工作氛围。
(撰稿人 李 洋 审稿人 徐永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