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宗教事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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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招远市政府办公室对外称民族宗教事务局,设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科,属行政编制,编制4人。主要职责为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依法做好民族宗教活动场所和民族宗教事务的管理工作。

【概况】 全市宗教组织有基督教、佛教、道教、伊斯兰教。2004年,招远市成立佛教管理组织,祥光寺是全市唯一的佛教活动场所。全市共有道教活动场所3处,分别为班仙洞觉观、祥光观和九曲蒋家村的龙王庙。全市依法登记的基督教活动场所14处,以堂代点5处。至2010年,基督教是全市宗教组织中规模较大、管理较为规范的组织,全市登记在册的基督教徒为880名,慕道友108名。
全市共有少数民族20多个,少数民族同胞700多人。其中以满族、蒙古族、哈尼族居多,分布在14个镇(街道、区)。各民族之间团结友爱,少数民族同胞生活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