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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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招远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是市政府办公室职能科室,内设执法监督科、行政复议科,编制4人。主要职责是承担市政府推进依法行政日常工作,承办领导批示,为市政府领导和各部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负责全市依法行政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政策研究;组织清理、编纂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承担市政府及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对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负责全市政府内部行政执法层级监督,组织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单位自由裁量权;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培训、资格管理和执法证件核发;承担市政府行政复议工作事项;受市政府委托代理行政应诉和其他诉讼案件;开展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组织政府法制理论研究;负责为市政府领导和各部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政府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概况】 强化法律服务职能,认真处置涉法事务,积极开展法律咨询,共承办领导批示24件,接受部门和群众法律咨询30余次。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共审核规范性文件31件,并将市政府正式发布的11件向烟台市法制办和招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保证政府出台文件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审核备案各级各部门上报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0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全市2000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共清查出拟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共计84件,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共计21件。加强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共审理行政复议案件18起。受市政府委托代理出庭应诉案件4起,无一败诉。加强证件管理,对1091名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进行了年审,为445名执法人员办理新证,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办理、审验行政处罚听证主持人证件29个。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及时对原有的处罚执行标准进行修正、细化和公示。加强执法检查审核备案工作,办理行政执法检查审核备案595件。积极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先后组织18个单位分6批次参加烟台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及研讨活动。加强政府法制信息报送工作,上报的法制信息被国务院、省、市法制网站采用83篇。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对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更新。进一步清理审批事项,对全市现行行政审批项目开展全面清查,全市509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95项,合并11项,变更2项,保留403项,清理结果以市政府令予以公布,为优化全市发展环境,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