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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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招远市委督查办公室领导成员
主 任:栾志利
副主任:王维勇 李华勇

【机构设置】 市委督查办公室的前身为市委办公室督查科。2007年11月3日,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研究同意,设立招远市委督查办公室,为市委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财政拨款,执行机关职级工资制度。编制6人,可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1名。2008年4月28日,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同意内部设立督查科、综合科。市委督查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上级党委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市委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决定、决议和重大政策、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上级党委和市委主要领导同志重要批示以及在调查研究、现场办公时所提重要意见和交办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督查专报》和《督查通报》的编写,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概况】 市委督查办公室自成立以来,坚持以落实市委中心工作为重点,通过狠抓督查机制、网络、重点、载体、方法、队伍六落实,进一步创新督查方式方法,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提高督查工作能力和水平,较好地推进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2010年,共督查调度相关单位190多次,督办重点案件100多起,转办交办领导批示件及人民来信1147件,下发督办通知单245个,函75个,起草编发各类文件100多份,编发《督查通报》121期,《督查专报》64期。
(撰稿人 张鹏玉 姜志刚 审稿人 栾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