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技术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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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成员
局长、党组书记:原志新
副局长、党组成员:王少志
副局长、党组成员:姜志坚(主任科员)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闫生杰
法制科科长:李清芹(副主任科员)
计量所所长:李殿邦
稽查队队长:栾拥军

【机构设置】 招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设办公室、财务科、计量管理科、标准管理科、法制科、安监科、综合业务科。辖属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计量所、技术标准所、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队(2009年9月,成为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等事业单位。有干部职工114人,其中在编人员78人,特聘技术人员36人。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8人,其中高级职称6人,中级职称9人,初级职称3人;管理人员23人,技术工人37人。

【概况】 招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3部法律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在全市范围内实施计量、标准化、产品质量管理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工作。2009~2010年,招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立足全市经济发展和质监工作实际,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的宗旨,围绕发展为第一要务,巩固综合实力一流、行风建设一流、队伍建设一流地位的工作思路,拼搏进取,知难而进,全面履行政执法、综合管理和安全监察三大职能,在推动招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全局各项工作实现突破性进展,工作目标再创历史新高,精神文明建设再结硕果。2009~2010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连续被评为招远市先进单位、人大代表信任单位、行政执法先进单位、精神文明先进单位等荣誉30多项,被烟台市质监局授予各种荣誉27项。2009年12月,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办公室授予文明机关称号。

【质量兴市工作创造新业绩】 2009年8月4日,市质监局协助市政府召开全市深入开展质量兴市暨实施名牌战略工作会议,对获得2008年度山东名牌产品和省政府质量管理奖以及山东服务名牌等企业进行表彰奖励。营造浓厚的品牌建设社会氛围。2009年,山东华东橡胶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聚力牌炭黑、山东玲珑轮胎有限公司生产的利奥牌半钢子午胎、山东招源硅胶有限公司生产的汇源牌硅胶、烟台珍珠龙口粉丝有限公司生产的珍珠牌粉丝获山东名牌产品称号;山东金城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丝宝宝牌粉丝、招远三嘉粉丝蛋白有限公司生产的冠珠牌粉丝、山东金都塔林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塔林牌粉丝、烟台宏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瑞芳牌粉丝、烟台市金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城牌粉丝、山东金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宝牌电解铜箔、招远金港粉丝蛋白有限公司生产的金珠牌粉丝山东名牌复评成功;招远市供电公司、金都招远黄金珠宝首饰城有限公司获山东省服务名牌。2010年,山东玲珑轮胎有限公司生产的玲珑牌工程机械轮胎、山东永固黄金矿山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永固牌破碎机、烟台市富林矿山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富林矿机牌球磨机GZM系列、GM系列、MQG系列、MQY系列获得山东名牌产品称号;山东永固黄金矿山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永固牌球磨机、贺利氏(招远)贵金属有限公司生产的鲁鑫牌半导体键合金丝山东名牌复评成功。2010年11月10日,市政府下发《关于表彰2009年度质量兴市先进企业的决定》,对获2009年度“山东省服务名牌”称号的招远市供电公司、金都招远黄金珠宝首饰城有限公司予以表彰,并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的奖励;对获2009度“山东省名牌”称号的山东华东橡胶材料有限公司、山东玲珑轮胎有限公司、山东招源硅胶有限公司、烟台珍珠龙口粉丝有限公司予以表彰,并分别给予企业20万元的奖励。到2010年底,全市共有“中国名牌产品”3个、“山东省名牌产品”28个、山东省服务名牌4个,3个企业获“山东省质量管理奖”。

【食品质量安全有新举措】 2009年,为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按照国家质检总局提出的“分类管理、层级负责、预防为主、全程监督”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思路,市质监局全面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排查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区域。督促企业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大力开展加工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聚集区的巡查和监管。对在巡查和监测中发现问题较多的重点区域和存在于重点行业当中影响质量安全的“潜规则”,及时报告地方政府,并建议政府制定整顿工作方案,及时开展整治,防止区域性食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引导企业联小做大、整合做强,积极争创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管。对于已获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其生产条件不能保持取证时水平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仍达不到规定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加强了对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物质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落实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意见》和“一承诺两台帐”制度。对于因滥用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原料造成的行业性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集中整治,防止行业性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的监管与整治。《食品安全法》实施后,按照省人大的法规规定和政府的部署要求,会同有关部门,落实职责范围内食品小作坊的监管工作,建立食品小作坊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的管理制度。加强对认证企业的监管与引导,提高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组织开展认证有效性监督抽查,引导食品企业按照标准规范健全管理体系运行机制,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对不符合认证技术要求的企业信息要及时通报认证机构,通过证书暂停、企业整改等措施,提高认证有效性,维护认证工作的权威性。完善质量建档和分级监管模式,对质量风险程度高、信誉等级低的食品企业,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加强了对认证标识的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假冒、伪造、转让和非法买卖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了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工作的要求。围绕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三方责任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大力宣传和推广典型经验和典型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工作氛围。
2010年,市质监局对全部的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食品小作坊开展监管巡查工作,及时处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巡查结果全部录入区域监管系统,确保监管的有效性。对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全方位的帮扶工作,帮助20家许可证到期的企业重新申请换证。多渠道宣传,广造食品质量安全声势。市质监局充分发挥电视宣传快而广的特点,在电视上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等进行跟踪报道,使全社会对食品整治活动情况有一个全面、及时的了解。还通过简报的形式,向市五大班子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企业负责人等发放食品整治情况。开展食品生产企业法律法规集中培训活动并组织签订《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承诺书》。2010年5月8~9日,招远稽查队组织召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年审暨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会议,辖区内的79家粉丝企业和75家食品小作坊负责人或质量管理人员共154人参加会议。组织学习了《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并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进行分析讲解。154家企业签订《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承诺书》。与会企业纷纷表示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组织食品生产,积极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工作,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保障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质量安全,结合当前食品安全形势和招远市实际,于2010年6月12日,在山东健源食品有限公司组织召开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现场会。邀请企业代表、消费者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招远电视台及《今日招远》记者等共同参加。通过对生产企业经验介绍、现场观摩、学习和借鉴,引导和帮助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推动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通过召开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现场会,使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关系食品质量安全的核心是企业主体责任,大力营造落实主体责任,保障食品安全的浓厚氛围。5~6月,组织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年审工作。召开食品生产企业年审会议,组织企业自查申报,然后对企业自查申报材料一一进行审核,组织企业开展样品比对工作。此次工作稽查队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强化对年审工作每个环节的管理,加班加点地认真指导企业整理年度报告材料,确保年审工作质量。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防止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组织开展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主要针对节日市场活跃、食品消费量大等情况,认真落实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紧紧围绕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月饼、肉制品、乳制品、酒类等重点产品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监督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障节日期间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质量安全。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执法力度,召集食品生产企业集中开会学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企业的食品安全意识,全年共查处企业违法行为119起,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达到新高度】 2009~2010年,市质监局共组织培训30多个班次,组织考核38场,为全市培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2300余人。认真宣贯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发放宣传材料2000余份,组织电视、新闻宣传20余次。组织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学习贯彻落实责任主体共培训企业负责人200多人次。加强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的安全监察、组织企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4800人次,持证上岗率达100%。每年节假日前对全市人口密集区,化危品生产使用单位进行重点监察。对32台重要特种设备进行常年不断的检查。严查未经检验而投入使用的特种设备、无证上岗、无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无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等6起违法案件。帮助53家企业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应急预案300余份。帮助5家特种设备生产、安装企业取得特种设备生产、安装行政许可,帮助18家工业气体、液化气体充装企业取得充装许可。深入开展全市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全市的工业压力管道、汽车罐车、冶金起重机、移动式起重机及公共聚集场所的电梯和锅炉的设备进行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根据省局对车用气瓶充装施行安全自动控制的要求,帮助全市3家充装站的5台加气设备加装中心处理装置,对全市300余辆出租车及私家车进行注册登记并发放电子标签。对全市工业气瓶进行专项整治,与全市18家气体充装单位签订《气瓶充装单位安全承诺书》,检查工业气瓶4000余个,扣押超期未检气瓶20个。监督充装单位落实整改,消除隐患,并对周边县市进入招远境内的4家气体销售单位进行整顿,制止异地不合格气瓶在招远境内流串。组织电梯应急救援现场演练,会同电梯安装及维保单位、电梯使用单位、安全监察机构、检验检测机构、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到场,现场模拟突然断电后乘客被困电梯轿厢内的情景,演示应急救援的措施和方法,安排辖区内多家较大公共场所和相关单位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观摩和学习,通过演练有效提高了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并掌握许多电梯救援的相关知识。会同市政府安监办、石材办等多部门联合对全市300多家石材厂进行专项整治,重点对石材厂的起重机械使用情况、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进行整顿,使企业的安全意识有效提高。

【行政执法有新突破】 2009年,市质监局紧紧围绕招远经济发展,强化从源头抓质量,积极落实质量监管职责,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多项产品专项整治活动。充分利用农村赶集日,深入各乡镇、农村现场向农民讲解名优农资及假冒农资的识别方法。出动宣传车26辆次,出动执法人员100人次,到全市乡镇进行现场宣传,发放识假辨假知识宣传纸2万多份,开展2次大规模的农资宣传咨询活动,接受近百人的咨询。为30多户农民使用的化肥进行免费检验。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利用2个多星期时间,检查4家钢材经销单位,对螺纹钢市场进行专项检查,经过检查,各钢材经销单位经销的螺纹钢的各项性能指标均符合要求。对节电器、电能表、流量计等在内的生产经销企业12家开展节能产品监督检查。对8家大中型超市销售产品能效标识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出整改书1份。对招远辖区内3家机动车的检验机构,对检验机构的检验人员的、检验能力、及检验报告的质量进行检查,立案1起。联合公安部门开展对消防产品的监督检查。在全市范围内对消防产品的维修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消除消防产品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重点地区强化重点监控,全面掌握其产品质量状况。对13家企业的上百种产品的商品条码进行检查,立案查处商品条码违法行为1起。对生产企业尤其是15家重点进行节约能源专项检查。全年查处生产企业违法行为98起,结案率达到100%,办理万元以上案件22起,移送上级部门1起,实现案件零复议和零诉讼。2010年,市质监局加大监管巡查工作,强化对企业的动态监管。按照山东省区域监管工作规范要求,严格落实对企业的A、B、C、D类管理。深入监管到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设计的各个环节,把握关键控制点的监督管理,巡查过程发现问题当场进行记录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巡查结果全部录入区域监管系统,确保监管的有效性,与全市141家企业签订《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承诺书》。3.15组织执法人员宣传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执法人员现场讲解识假辨假的常识及方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组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集体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为全面提高稽查队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食品监管水平和依法行政意识,调动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质量意识、规范行政行为,招远稽查队坚持每周五下午集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知识,指定本单位业务骨干轮流授课;通过培训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质量意识及监管业务知识都有很大提高。确保12365热线24小时运行畅通,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业务受理、记录、分发、准确及时,达到100%,上级交办案件在规定时间内能及时完成,回复率达到100%,受理业务及上级转办业务结案率达到100%。相继开展粉丝产品、饲料蛋白、白酒和配制酒、农资以及3C认证等专项检查,共查办案件230起,办理万元以上案件90多起,结案率达到100%。开展年度定期监督检查工作,共抽检样品459批次,合格452批次,合格率为98.5%。加大对生产及销售企业的检查力度,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250人次,对食品、家电等生产和销售企业进行执法检查。2009~2010年,共查处各类案件430多起,案件办理准确率达到100%,案件执行到位率达到100%。

【专项整治工作有成效】 2009年,市质监局依据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等九部委《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和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意见》的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召开全市食品生产企业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国家和省、市政府《关于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的精神要求,印发《关于在食品生产领域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 组织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2009年1月开始,市质监局组织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督促企业开展第一阶段的自查自纠工作。全市159家食品生产企业,16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本单位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有无使用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自查自纠。经过全面梳理排查,确定招远市张星镇和金岭镇的粉丝产品及辛庄镇的炒货产品为此次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重点区域和重点产品。健全制度,落实责任。组织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签订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承诺书,并帮助企业建立食品添加剂购进和使用台帐,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一承诺、两台帐”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根据省局和市局文件要求,组织执法人员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各种坑农害农现象,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充分利用农村赶集日,深入各乡镇、农村现场向农民讲解名优农资及假冒农资的识别方法。出动宣传车50辆次,出动执法人员200人次,到26个乡镇进行现场宣传,发放识假辨假知识宣传纸2万多份。 开展丰富多采的“农资打假下乡”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共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农村开展2次大规模的农资宣传咨询活动,接受近百人的咨询。为了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深入农村,到田间地头对农民使用的化肥等农资进行现场抽样,免费进行检验,为30多户农民使用的化肥进行了免费检验。对所有农资企业进行区域监管巡查,加大检查力度,查其质量保证条件。2010年,市质监局根据省局《关于加强家电下乡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通知》及市局文件精神,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开展家电下乡执法检查工作。加大对农村家电市场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共出动执法车辆100次,出动执法人员200多人次,深入农村家电消费市场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共立案查处乡镇家电业户共25家。充分发挥12365热线的作用,及时受理分析农村用户对家电下乡产品的投诉举报,到2010年底,未接到任何投诉举报电话。继续开展粉丝产品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私设包装车间、销售产品不按规定实施出厂检验等各种违法行为。召集粉丝食品生产企业集中开会学习有关粉丝企业增加包装场所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企业的食品安全意识。查处粉丝企业无证生产私设包装车间、销售产品不按规定实施出厂检验等各种违法行为6起,进一步规范了招远粉丝生产秩序。开展饲料蛋白专项整治。联合工商局和张星镇政府共同协作,共出动检查车辆12台次,检查人员30余人次。此次专项检查共检查饲料蛋白生产企业20家,其中有15家企业经调查落实已关门或停产,对5家正常生产的饲料蛋白企业的证照情况、产品情况、生产情况、产品质量控制情况及产品销售去向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调查记录,并对其产品进行抽样检查,共抽检样品5个批次。经过检验5组样品中均未检出三聚氰胺,检验报告已送达企业,同时告知企业每批产品出厂前,都要到招远市质检所进行委托检验,产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销售,并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生产记录、抽检记录及销售记录,严格抽检制度,加大抽检密度,切实加强对招远市范围内的蛋白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构建蛋白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开展饮用水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全市24家饮用水生产企业召开饮用水生产质量安全会议,宣传贯彻饮用水生产质量安全标准,组织企业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并对饮用水进行抽样检验。

【质检工作迈上新台阶】 2009~2010年,全市黄金检测中心年均检验样品2.3万批次,其中仲裁1.2万批次,委托1.1万批次。食品化工检验各类样品1678批次。完成对全市生产领域食品化工产品的委托检验及定期监督检验的同时,质检所不断强化检测能力,开拓业务范围,开展食品方法认证。为有效解决县级检验机构无法对无标(企标)产品实施监管和服务的矛盾,省局认证处经过认真研究并实地调研,决定逐步在县级检验机构实施食品检验的方法认证。招远市作为首批试点机构,质检所以有效监管和切实服务为目标,确立申请项目,并于2009年7月12~13日接受评审。专家们对申请的42类产品、800多个检测项目进行能力确认。食品检测方法认证的顺利通过,有效拓展了县级检验机构的职能,为行政执法和监管提供有效依据,并在服务企业上发挥自身优势,为地方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做出更大贡献。2010年,结合检验工作整顿专项活动,开展实验室技术比武活动。全面提升检测人员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加强对检测人员的业务考核活动,有效规范了检测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收到良好效果。参加认可委和省质监局组织的6次能力验证,累计检测7组样品16个项目,其上报结果全部为满意值。通过参加能力验证,检测能力得到进一步的规范和提高。加强人员的培训及对外交流学习,内部培训达93人次,加强业务培训同时,又加强对实验室安全防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质量体系的学习。根据工作的需要,适当增加外出培训及技术交流学习,先后选派4人次赴北京参加原子吸收及气质联用学习,2人次参加认可委组织的认可实验室培训,6人次参加技术交流学习,均达到预期的目地。培训的质量得到保证,人员素质得到较大提高,顺利通过实验室认可复审工作。2010年7月31日至8月1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评审组对质检所实施实验室认可复评审的现场评审。专家对4类产品85项方法及12类产品进行能力确认,检验能力再一次得到肯定和提升,顺利通过计量认证、审查验收复审工作。2010年12月18~19日,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资质认定评审组对招远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实验室资质认定复核、扩项现场评审。经现场评审,44个产品及180个产品中3183个参数以及44大类的1006个方法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

【标准化工作取得新进展】 2009年以来,全市代码条码工作、标准登记证年审换证、企业标准审查备案等工作取得新进展。2010年,代码工作,年检换证数量2876个,证书办理1426个,完善代码数据库和电子档案扫描工作,提前完成省市局布置的电子档案扫描工作,覆盖率达到100%。条码工作,积极推行使用商品条码工作,同时做好商品条码的复审和续展工作。完成新注册商品条码23家,续展112家,发展条码产品420种。标准登记审查备案工作,年审标准4610份,审查备案企业标准105项,审查标识610多份,年检登记换发证1548家。积极鼓励企业采用国外先进标准和国际标准,先后指导玲珑机电、华东橡胶、金宝电子、玲珑轮胎等6家企业获得9项采用国际标准证书,推动采标工作再上新台阶,提高了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全市率先启动技术标准战略的实施工作,举办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化战略工作会,召集全市12家高新技术企业负责标准化工作的领导进行座谈,通过宣传有关政策及文件,讲解技术标准战略的意义和内容, 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化调查工作。针对招远特色,支持引导企业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与专利纳入行业、国家标准,帮助玲珑橡胶等4家企业参与5项国家标准、2项行业标准、1项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帮助金宝电子有限公司制订的国家标准印制电路用电子铜箔规范已起草完毕并上报国家标准委,通过审查,待批准发布后实施。重点培育宏发食品等企业申报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已建立企业标准体系,正在运行中。服务标准化工作有新进展, 帮助金都百货完善服务标准化体系,正在运行待验收。新增加1家服务标准化单位、1家节能标准化企业,确定绿色食品大樱桃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起草无公害西瓜栽培技术规程。

【计量工作有新作为】 2009年,市质监局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积极开展民生计量监管,让计量走出实验室,更加贴近百姓、服务社会。利用“5.20”世界计量日开展宣传活动,举行免费为群众检修血压计、电能表等惠民活动。与烟台计量所联合对全市医疗机构、眼镜制配行业在用计量器具进行检定,保障患者身心健康。围绕民生计量,在全市开展计量专项大检查,出动执法、检测人员2000多人次,检查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300多家,集贸市场和超市20多家,67家加油站270多台加油机,检定各类民生计量器具5000多台套,抽查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800多批次,有效遏制了短斤缺两和计量作弊等计量违法行为。帮助6家企业取得C标志证书,使全市通过C标志认证的企业数达到11个,居烟台市首位。计量管理工作和计量技术机构双获2009年度烟台市质监系统先进单位。2010年,引导2家企业开展“山东省能源计量标杆企业”创建活动,指导12家重点耗能企业进一步完善和利用能源计量管理信息系统。检查定量包装生产和流通企业195家,定量包装商品300余批次。帮助2家企业获得C标志认证证书,使全市通过C标志认证的企业数量达到13个,占烟台市半数以上。帮助17家企业开展计量水平确认,累计通过计量水平确认企业的数量达到36个。帮助招远禾田眼镜超市和河东市场通过山东省质监局组织的山东省诚信计量示范单位验收,使这两个单位成为“山东省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计量管理工作被评为2010年度烟台市质监系统先进单位。

【认证工作进入新领域】 2010年,市质监局召开全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座谈会,8家通过认证企业参加了座谈。会后市政府对每家通过认证企业发放5万元资金补助。开展获得“3C”认证企业的监管巡查工作,强化对企业的动态监管,保证其不发生违法违规现象。对流通领域进行多次专项执法检查,先后出动检查人员200人次,对音响、视盘机、电压锅、电饼铛、电动工具、家用电器、照明电器、消防产品等严格进行检查。查处案件44起。对全市13家3C认证企业全部建立质量档案,并且顺利通过烟台市局审核。

【实验室建设上了新平台】 2009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省局和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质检所确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购置计划。5月15日,作为采购方质检所参加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公开招标,投资140万元购得瓦里安的分体式原吸和安捷伦的5975C型气质联用仪。6月,顺利签订购买合同。11月,2台设备相继到位,完成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及人员的培训工作,检测项目的开发进入实际操作中。这对提升质检所整体配置水平、检测业务的开拓提供有力保障,使招远质监局有更强的技术力量面对越来越高的食品安全检测要求。2009年10月16日,计量所投资5.5万元购置钟罩式气体流量标准装置等仪器设备,投资2.5万元扩大并改造实验室20平方米。投资5万元,新上煤气表检定装置于10月17日安装调试完毕,该计量标准通过考核后可开展家用燃气表的检定业务,年可检定煤气表6000多块。投资7万多元购置砝码、电子天平等设备10台套。计量所21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有14项达到B类水平,人员和设备投入等均符合二级计量实验室的要求,计量所的34个项目的校准能力通过国家认可委的实验室认可监督评审,计量技术机构建设在县级计量技术机构中迈入烟台市乃至全省先进行列。2010年,招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投资30多万元,建立衡器检定装置,测量范围可扩展至150吨。投资23万元,新上热能表检定装置。年检热能表各5000多块。开展豆类中有机氯农药和拟虫菊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2010年7月,质检所顺利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复评审。

【应对突发事件快】 2010年8月6日岭南矿山事件后,市质监局按照烟台市局和市政府的要求,成立由分管副局长亲自带队的专项整治小组,立即对招远市范围内的5家电线、电缆生产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并按要求对产品进行抽样。对全市范围内的13家矿山企业的库存电线电缆进行检查,共检查27个厂家的48种规格的电线电缆及3个生产企业的10种规格的配电盘,对事件的查处工作提供了快速有效的证据。专项检查结束后,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市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市政府根据汇报情况决定,从8月8日开始到8月31日,由市政府领导带队,组成12个督查组对全市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集中督查,并下发《招远市安全生产物资市场专项整顿活动实施方案》,对安全生产物资市场进行规范。

【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丰收】 2009年,市质监局被山东省精神文明办公室授予文明机关称号,被招远市委、市政府授予先进单位等16个,被烟台团委授予五四红旗团支部,被招远其他部门授予先进荣誉4个,被烟台市局授予先进单位、先进集体等称号15个。2010年,市质监局在参加省、市局组织的技术比武中,有2人被烟台市局授予烟台市质监系统2009年度青年岗位标兵称号。1人代表烟台市局参加省局行政执法知识竞赛。参加烟台市局举办的“感恩·行动”演讲活动获得二等奖。组织3家企业参加“东方海洋杯”、“质量在我心中”演讲比赛,获得优秀组织奖。组织企业参加“我为质量提升献计策征文”活动,征集质量提升的优秀活动案例4篇,论文7篇。是年,市质监局省文明机关复审成功,被烟台市局授予行政执法、计量管理、自主创新、服务企业、质量管理、市场营销、质量技术机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信息宣传等10个先进单位,被招远市委、市政府授予先进单位等荣誉10多项,在招远第8届机关运动会中获得“优秀组织奖”等。全局职工累计为西南旱灾、青海玉树地震、招远特困群体捐助善款52420万元。2009~2010年,市质监局发表烟台级以上重点新闻稿件680篇,电视宣传63期,编发《质监工作简报》、《质量兴市工作简报》21期。

(撰稿人 王文利  审稿人 姜志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