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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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审计局领导成员
局 长:李海波
副局长:曲永波(主任科员) 冯学福 张秀良 孙振学(主任科员)
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主任:刘贤祥

【机构设置】 招远市审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法规科、财政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经贸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2010年,在职人员33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18人。

【概况】 2009年,市审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和谐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中心,转变观念、创新思路,进一步加大延伸审计和审计调查力度,不断扩大监督范围、拓宽监督渠道,及时跟进国家、省和市政府刺激经济发展政策落实情况和各种专项资金运转情况,跟踪财政资金的征收、管理和效益,较好地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共完成项目单位106个,是上年的2倍多。共查处违规金额3124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7681万元,应上缴财政金额2584万元,应调账处理金额4838万元。提交审计专题、综合报告和信息共188篇次,被业务上级、有关部门采用、指示138篇次,审计建议被采纳16条,促进增收节支640多万元,各项指标均居烟台市审计机关前列。2010年,审计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委、市政府“提速提质提效”的总体要求,以全新的审计理念推动审计工作创新、增强机关建设功效、凝聚集体战斗力,依法审计能力和科学管理能力不断提高,进一步加大审计力度,拓宽审计领域,落实全方位监督,较好地发挥了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全年共完成项目和单位136个,同比增加12个,增长18%,创历史同期最高记录。提交审计专题、综合报告和信息共136篇次,被业务上级、刊物、有关部门采用、指示78篇次,审计建议被采纳29条,促进增收节支360多万元。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交换意见后,分别下达审计决定或者审计处理意见,被审计单位积极落实和整改,收到较好效果。2009~2010年,市审计局连续两年获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先进集体和内部审计先进单位称号,连续两年被市人大评议为先进单位。2009、2010年,市审计局获市委、市政府文明单位称号,其他行业、系统各种集体先进12个。

【审计约谈机制】 2009年以来,市审计局结合充分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要求和部署,为进一步解决审计决定落实难的问题,局主要领导总结、探索和实践了“审计约谈机制”,主要做法是:在实施审计结束后,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财务的副职、财务负责人到审计机关,接受由审计机关主要领导、分管法制的副局长、审计组分管副局长、法制科、审计组成员组成的约谈小组的谈话。首先由审计组长宣读审计结果报告初稿,就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整改时间和审计建议等提出要求。其次是法制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问题进行定性,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做进一步的阐述。再次是约谈小组听取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对问题的逐条解释,对审计报告的意见和要求等。第四是审计机关和被审计单位相互交换意见,对问题的严肃性逐条分析、总结,提高被审计单位认识问题、改正问题、加强财务管理的意识,按照 “三个有利于”( 有利于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管理、有利于树立审计机关形象)的原则,做出处理处罚。由于约谈方式、地点、参与人员等的升级与变化,审计机关和被审计单位实现面对面、推心置腹的交谈,审计机关站在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的高度,从被审计单位的利益和角度出发,把问题的严重性、后果等当面说清,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口服心服,认识普遍提高,整改落实审计决定的积极性、自觉性明显增强。2009年,开展审计约谈96次,决定落实率达到100%。2010年,共开展审计约谈136次,决定落实率达到100%。

【完善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 2009下半年,市审计局针对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指标不统一,欠规范等问题,局主要领导创造性地提出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新指标。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增加四项指标:一是任期内往来款情况;二是任期内固定资产增减情况及明细;三是任期内非生产性支出情况,特别是招待费、会议费、福利支出等情况;四是领导干部任期内个人收入情况,具体包括工资以外的奖金、福利及各种政策性奖利等,以上四个指标都要与前任相比较,明确增加或减少的额度、比例及原因。对于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还要增加工人工资收入及“五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和工伤保险金)缴纳情况、企业科技投入及发展潜力评估、企业税收及财政贡献六个指标。新评价指标更加细化和量化,从执行情况看,效果十分明显。国家审计署、中国审计报等媒体予以报道。

【非生产性开支审计】 2009~2010年,市审计局根据市政府主要领导的交派,审计机关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市镇(街道、区)非生产性开支情况进行连续审计。结合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等,对政府职能部门、事业单位等非产生开支情况进行审计。对查出的问题,向政府主要领导作专题汇报,有效遏制了个别部门、单位非生产性支出无序、规模庞大的现象,节省了财政支出,市政府领导给予高度评价。

(撰稿人 阎卫东 审稿人 冯学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