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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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地方税务局领导成员

局 长:宋维刚
副局长:张秀杰 陈宪东 陈绍锋 陈仁忠
纪检组长:曹永平
招远市地税局下属单位负责人
地税局稽查局局长:张平民
直属征收分局局长:孙国伟
招城征收分局局长:杨永东
大秦家征收分局局长:李朝阳
辛庄征收分局局长:刘建成
蚕庄征收分局局长:刘学海
张星征收分局局长:谢卫东
金岭征收分局局长:赵树明
玲珑征收分局局长:任国炜
齐山征收分局局长:王修霞
阜山征收分局局长:姜克敬
夏甸征收分局局长:张志强

【机构设置】 招远市地方税务局机构性质是国家机关。2010年,地方税务局下设征管科、税政科、税源管理科、人事政工科、计财科、监察室、办公室7个科室和稽查局1个直属机构、纳税服务中心1个事业单位,及招城、直属、大秦家、辛庄、蚕庄、金岭、张星、玲珑、齐山、阜山、夏甸11个征收分局,在职副科以上实职25人。地税局共有干部职工138人。

【概况】  2009年以来,招远市地方税务局在上级局和招远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围绕全市工作中心,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和“三服务”(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纳税人)理念,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积极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改革,形成合理、科学的税源管理格局,立足机制建设,构建执法风险防范内控机制,有效降低了执法风险,打造出一支健康的干部队伍,税收收入实现平稳较快增长,为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积极贡献。2010年,组织各项税收16.47亿元,比上年增长21.06%;占烟台市地税收入的10.43%,收入总量居烟台市第2位。地税收入占GDP比重达到3.64%,与上年基本持平,实现税收增长与经济增长的良性互动。2010年,被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授予“全国税务系统先进单位”称号。

【税收征管】 招远市地税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探索建立“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信息管税为基础的税源专业化管理新模式”以及省局关于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意见的要求,于2009年在全辖11个征收分局,采用内分的模式全面实施税源专业化管理。在基层分局打破现行税收管理员“包户到人、各事统管”的管理方式。通过按事分岗,将基层征管业务划分为征收服务、日常管理、税源管理、综合管理四大类。按照四类业务所涉及的事项设置岗位,实行分岗管事。2010年3月,招远市地税局在“内分”初显成效的基础上,采用“外分”模式,进一步深化税源专业化管理。成立“招远市地方税务局重点税源管理分局”,将企业数量占辖区企业总数12%、年税收收入占总收入比重82%的纳税人划入重点税源管理分局。对城区个体税源,集中到招城分局统一管理,形成合理、科学的税源管理格局促进了税源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税收执法】 有效监督是防范执法风险的重要途径。2009~2010年,招远市地税局不断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对税收执法行为实施上下、左右、内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监督,全面规范税收执法行为,规避税收执法风险。 建立《招远市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监督内控机制》。完善执法监督机制,设置防范执法风险的“警示标”,一是健全税收执法岗位职责体系,二是建立税收执法预警管理机制,三是规范税收执法的全过程监督机制。充分履行监督职能,实行多形式的内外部互动监督,一是以税务监察部门为主,建立效能监察长效机制;二是转变观念,主动开展外部执法监督;三是深化完善,不断拓展监督评议内容;四是创新发展,着力优化监督评议方式。通过完善执法监控机制,提高了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树立了执法风险防范意识,促进了税收执法水平的全面提高。

【纳税服务】 2009~2010年,招远市地税局以争创“征纳共盈纳税服务品牌先进单位”为总抓手,通过开展“局长服务日”活动、“税企携手 共建和谐”主题活动、设立“纳税人税法培训中心”、“纳税服务QQ群”等,不断创新服务手段,丰富服务载体,基本建立起以制度系统化、平台品牌化、业务标准化、组织健全化、考评规范化为主要特征的“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纳税服务新格局,纳税人合理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办税负担明显减轻,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2009年7月,获省妇联授予的“巾帼文明示范岗”称号。2010年,获烟台市总工会授予的“工人先锋号”称号和招远市委市政府授予的“优秀服务窗口”称号。

【信息化建设】 2009~2010年,招远市地税局为了加强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在全局所有计算机上安装了“山东地税网络安全助手”,接入内部网络的计算机必须通过安全认证后,才能访问内网资源。安装了Symantec网络版杀毒软件,随时监控病毒和木马的传播,有效加强了计算机网络的安全性。开发了《工资薪金个税程序》,该程序可以根据“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明细申报表”和纳税人发放资金或者福利的电子表格,自动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有效提高了个人所得税的计算速度。

【干部队伍建设】 2009年,招远市地方税务局被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部评为全国税务系统先进单位;通过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选出33位德才兼备的中层干部人员; 全体干部实行能级管理,经过考试、民主评议、中层干部评议、党组评议等,对干部能级初定三级的人员选拔出16名人员晋升为能级二级;提拔一名主任科员、两名副主任科员、三名副科级实职;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先后有4名人员进入省级人才库;109名人员参加了省局组织的会计达标考试。

【党风廉政建设】 2009~2010年,招远市地税局以三种机制构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一是以廉政风险评估监控机制加大预防力度。逐步建立起“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处理、风险预防、考核评价”五位一体的廉政风险评估监控管理机制,对干部行为实行全方位监控和考核。 二是以外部监督监察机制扩大监督网络。通过从社会各界聘请社会监督员,建立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开展走访调查等活动,对干部的廉洁从税行为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三是以专项检查机制加强惩治和防控效果。将效能监察、执法监察、专项检查活动一同部署、一起落实,将廉政建设有效地融入加强税收征管、依法组织税收收入之中,最大程度的发挥监督作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严格依据《招远市地税系统全员岗位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2010年11月,省地税局领导到招远市局进行工作调研,对于招远市地税局两权监督制约机制建设进行观摩,并给予充分肯定和推广。

【精神文明建设】 2010年,招远市地税局通过开展各类文明创建活动,行风进一步好转,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在市委、市政府组织的“万人评机关”活动中获得垂直部门第一名;纳税服务中心在“万人评窗口”活动中获得第一名;纳税服务中心被省妇联授予“优质服务迎全运”巾帼文明岗称号。

(撰稿人 张志刚、王少英 审稿人 宋维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