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油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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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粮食局领导成员
工委书记、局长:王兴田
工委副书记、副局长:闫义敏
副局长:刘进义 郭长春
纪工委书记、监察室主任:李香文
工会主席、总会计师:王希军
招远市粮食收储管理中心主任:王兴田
党支部书记:杨秀江

【机构设置】 招远市粮食局内设办公室、政工科、发展调控监督科、财审科、安全生产管理科5个科室。机关行政编制12人,工勤编制1人。配备局长1人、副局长2人,股级领导职数5人。下辖一个粮食收储管理中心,编制16人;一个粮食流通管理站,编制5人。

【概况】 2009年以来,市粮食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大力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顺利完成粮食市场化改革、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建立起较为完备的地方粮食储备体系、市场调控体系、粮食执法体系和产业发展体系,理顺实现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行政管理向依法管理、部门管理向社会管理的转变,粮食经济和各项粮食事业实现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2009年度被评为“全省粮食产业指导先进集体”、“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2010年度被评为“全省粮食产业指导先进集体”、“省粮食规范化执法示范县”。

【粮油购销】 2009~2010年,全市粮食经济和各项粮食事业实现了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全行业实现销售收入2.18亿元,实现利润4360万元,实现粮食购销总量14万吨;其中国有粮食经营企业粮食购销总量达4万吨,粮食收购量2万吨,粮食销售量2万吨。2009年度被山东省粮食局授予“全省粮食产业指导先进集体”、“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0年度被山东省粮食局授予“全省粮食产业指导先进集体”、“省粮食规范化执法示范县”称号。

【粮食执法】 招远市粮食行政执法工作于2004年起步,由市粮食局发展调控监督科负责,监管对象包括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面粉加工企业、饲料加工企业、个体粮食经营大户等涉粮企业。市粮食局通过《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宣传和对粮食经营户的资格审核及检查,至2010年,全市符合条件并办理《粮食收购许可证》的经营户有11家,其中国有企业1家,民营企业8家,个体经营户2家。做为一项新的职能,粮食局始终把依法管粮作为重点工作,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加强粮食执法体系建设。按照省“五个一”要求,设立监督检查机构,配备专职执法人员,经编委批准成立粮食执法大队,配备执法车辆1辆和照相机、摄像机等粮食执法设备,每年市财政都拨付一定的执法经费,2010年将粮油检测站暂委托市粮食收储管理中心化验室承担,已基本落实。加强粮食行政执法宣传。每年5月粮食科技周宣传活动期间,市粮食局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张贴公告标语、悬挂横幅、出动宣传车辆等形式,积极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努力营造依法管粮的浓厚氛围。2009~2010年,宣传活动共展出宣传展板20个,接待咨询群众1500余人,发放各类粮食科普资料4000余份,解答群众疑难问题150余条。圆满完成全国清仓查库工作。2008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第三次全国性粮食库存清查。这次库存清查的范围包括:存储在本市境内的所有中央储备粮、国家临时存储粮、地方各级储备粮、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商品周转粮。检查时点为2009年3月末粮食库存统计结报日,库存清查按照在地原则,采取各县(市、区)自查、地区复查、省级抽查三级检查方式进行。招远市在自查的基础上,烟台市复查组于2009年4月10日对招远市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储备粮、商品粮进行全面认真地复查。通过检查,认定招远市粮食库存帐帐相符,账实相符,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积极开展粮食规范化执法示范县创建活动。2010年4~6月,市粮食局参加在梁山县和即墨市召开的全省粮食监督检查工作会议,参观他们的执法工作现场。针对与先进的差距,市粮食局按照省粮食局《关于印发全省粮食规范化执法示范县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精心准备,查漏补缺,11月28日顺利通过省粮食规范化执法示范县验收组的检查验收,被评为“省粮食规范化执法示范县”。加强粮食行政执法检查。2009~2010年,市粮食局开展各项粮食专项执法检查15次,参加检查人员60人次,出动检查车辆20余次,检查各类粮食经营业户25户,其中责令改正2户,警告2户,取消粮食收购资格3户,新办理粮食收购资格证3户。

【粮食企业改革】 市粮食局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活力。2010年12月,面粉厂破产改革及职工分流工作结束。招远市面粉厂始建于1958年,在计划经济时期该厂为保证军供民需改善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做出很大的贡献。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政策不断调整,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企业体制已不适应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加之老人、老账、老粮问题较多,导致企业经营困难,连年亏损。自2001年以来已基本处于停产状态,2005年正式关闭停产。2008年11月6日,市政府成立面粉厂情况调查组。2008年12月15日,招远市审计局对招远市面粉厂进行资产审计。2009年5月13日,市政府召开关于对招远市面粉厂依法实施破产的专题会议,会后下发会议纪要。2009年5月25日,经招远市人民法院裁定,该厂进入破产程序。为做好破产改革工作,粮食局筹集资金1091.02万元,分流安置在册职工129人,建国前老工人2人,退休职工48人,遗属、供养、退职人员6人。2010年12月25日,面粉厂破产改革及职工分流工作基本结束。

【盘活闲置资产,推动小城镇建设】 2010年,市粮食局将蚕庄收储站与蚕庄镇金胜集团合作,建设城镇化示范小区。项目总投资5800万元,占地25024平方米,主要建设5000平方米超市1处,商住楼4栋,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开发高档老年公寓2栋,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该项目达产后,年可实现销售收入7000万元,利税1300万元。

【粮食产业】 市粮食局按照市委、市政府提速、提质、提效总体要求,立足粮食实际,以市场为导向,大力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名牌产品,实现粮食产业高效、协调、持续发展。2009年5月,金都饲料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内500强企业六和集团签订合作协议。当年投产,年加工生产各种饲料5万吨,实现销售收入1.5亿元。2009年下半年,对金都鑫海面粉厂进行扩建改造。在梦芝办事处瓦里村西征地1.33公顷,投资1200万元,新上厂子,增加磨粉机6台,由原日加工能力50吨提高到160吨,年加工量达3万吨。

【粮油储备】 市粮食局为更好地保护农民利益,有效维护区域粮食供给和粮食市场稳定,积极作为,认真抓好地方粮油储备工作。根据全市粮食产量及人口情况,上级政府核定招远市地方储备小麦规模2万吨,该计划自2002年开始实施,该规模基本能够保障城市人口、流动人口和农村失地人口6个月的口粮。地方储备小麦由粮食收储管理中心负责存放管理,市粮食局监管,数量足、质量优、管理好,能够确保政府应急状态下调的出,用的上。为确保城镇人口紧急情况下的粮油应急供应,按照烟台市政府要求,自2008年以来建立了1000吨成品面粉储备,代存在招远市金都鑫海面粉厂,由市粮食局负责监管,正常情况下参与企业经营,应急状态下政府锁定数量,按市场价格购入,用于应急城区供应。同时建立食用花生油储备100吨。2010年,市粮食局按照烟粮发【2010】3号《关于下达食用植物油地方储备计划的通知》要求,新增加200吨花生油储备。招远市300吨食用花生油储备代存在招远市金都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由粮食局负责监管,日常参与企业正常经营周转,推陈储新,应急状态下政府锁定数量,按照出厂批发价为结算价格,并能够很快投入市场。

(撰稿人 宋福健 审稿人 刘进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