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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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环境保护局领导成员
党组书记、局长:王克成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树仁(主任科员)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卫东(正科级) 刘瑞平 郝建芹(女) 傅建波(主任科员) 孙常美
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丛君婷(女)

【机构设置】 市环境保护局属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管理生态科、宣传法规科、环境评价科、应急辐射科和督查室,共有机关人员13人;下设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开发区环保所、玲珑环保所、金岭环保所、张星环保所等6个事业单位。2010年,共有事业人员79人。

【概况】 2010年以来,招远市环境保护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在环保法制宣教、环境监测、生态市建设、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尾矿库治理及矿山恢复、化工污染治理、电厂脱硫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全市工业废水处理率达到100%,达标率达到90%以上,地表水水质达到功能区区划的标准,饮用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国家二级标准,全市整体环境质量有进一步改善和提高。招远市环境保护局共受到上级表彰33次,局长王克成被评为烟台市模范公务员。

【环境监测】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招远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共设有2个子站,分别位于教委监测点位和环保局监测点位,监测点位均通过烟台市环保局认定,上报所有有效监测数据。2009年3月,实现与烟台市空气自动监测子站的联网,通过专用网络实时自动传输有效监测数据至烟台市环境监控中心数据平台。根据监测数据,分别计算各年度的空气污染指数API值,其API值小于100的天数占全年监测总天数的比例分别为2009年100.0%、2010年99.2%。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招远市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点位均通过烟台市环保局点位认证,认定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点位。招远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监测点位有2个,分别为自来水二水厂、自来水四水厂,每月监测1次。招远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监测点位有2个,分别为勾山水库、城子水库。2009年招远市集中式饮用水各水源地取水量1259万吨, 2010年招远市集中式饮用水各水源地取水量1274万吨,两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全部符合国家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96%的标准要求。
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监测。招远市城市水功能区包括陆域水功能区和近岸海域功能区两部分。在《招远市陆域水功能区划》的基础上,确定地表水7个监测点位,均通过烟台市环保局点位认定。选择其中城东河的玲珑桥点位作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地表水水质监测点位,玲珑桥点位水体功能为一般景观用水,每年3月、5月、7月、8月、10月、11月各监测1次。选择海域1#、2#点位作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海水一般功能区监测点位,每年5月、8月、10月各监测1次。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修改完善《饮用水源地环境功能区划》和饮用水源地突发性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对饮用水源地水质的监测和监控力度,开展饮用水源地执法专项行动,确保流域内排污企业达标排放,严禁在水源地重点保护区范围内建设有污染的项目,保证水源地的环境安全。2009~2010年,招远市城市水功能区陆域水质达标率和海域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区域环境噪声监测。2010年,招远市市区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共有205个,均经烟台市环保局认定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按330米×330米的规格范围规划,各网络中心为监测点。2009~2010年,招远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分别为52.0分贝、52.4分贝,均符合国家 <60分贝的标准要求。

【生态环境保护】 2009年以来,招远市进一步加快新农村、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大力改善生态环境,城市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继续推广发展农村沼气,减少农村人畜污水污染,大力发展畜禽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强化畜禽养殖环境污染控制和监督管理工作,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必须建设废水、粪便污染防治设施,废水实现达标排放,粪便全部综合利用。
大力发展生态林业。招远市实施荒山治理、荒滩改造和村村通道路绿化美化三大重点造林工程,完成荒山造林2333.33万公顷,沿海造林42.4公顷,河滩绿化、造林266.67公顷。开展“村村通”道路绿化美化,对155公里“村村通”道路进行绿化美化。
大力开展省级、国家级生态镇创建工作。全市有9个镇开展省级生态镇创建活动,有8个镇已获得省级生态镇称号;全市省级生态镇比例达到80%,有6个镇已完成国家级生态镇申报工作。
加大地质环境整治力度。招远市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原则,继续加大矿山开发和生态恢复工作力度,按照“谁破坏、谁治理”和“辖区负责制”的原则,督促矿山企业做好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工作。投资8000余万元,治理塌陷区37处、废石堆164座,复垦尾矿库100余公顷,土地复垦率达到46.3%,实行选矿尾砂井下充填办法,每年减少尾矿排放200万吨。春雨集团有限公司投资2.03亿元,对矿区及其周围306.67公顷山峦进行规划和综合整治,重点实施废旧洞口封堵、复垦造田、覆土植树以及旅游景点建设等,2010年整个区域已基本建成为园林型矿区和生态山林旅游景区,森林覆盖率达到85%以上。
加强水资源保护。招远市召开大沽河水源地污染综合整治专题会议,对水源地周边企业进行整治,关停存在污染隐患企业5家,保障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在工业用水方面,严格用水计划,引导企业增设节水设施及污水净化设施,对超计划用水加价征收水资源费,促使企业节约用水。严格城市自备井管理,依法收取水资源费,有效保护地下水资源。在农业用水方面,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促进水资源的高效利用,投资1.56亿元,发展节水灌溉面积29333.33万公顷,年可节水4800万吨。投资7.63亿元,实施农村人畜饮水解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河道综合治理、流域综合治理等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5平方公里,勾山、龙王庙、蚕庄等一批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被评为省级优质工程。
加快生态市创建工作步伐。招远市召开国家环保模范城复查暨省级生态市创建动员大会,对生态市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确定年度任务目标,明确职责和分工,将生态市建设任务以市委、市政府文件的形式下达到各镇(街道、区)及有关部门,成立创模办公室和生态市创建办公室,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调度,多次主持召开专题调度会议,并亲临现场督导工作。建立2007~2010年度生态市建设档案,编制完成工作报告、技术报告、重点工程汇编和生态市介绍VCD片。2010年,招远市已申请省环保厅对招远市生态市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环境污染防治】 招远市一直把加强企业污染防治工作,推广清洁生产,全面推动节能减排工作,改善和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为全市人民创造一个清洁、舒适、优美的生产和生活环境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来抓,并取得显著成效。
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验收关,在建设项目监管上实现新突破。严把项目审批关,对所有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对新建项目,按照高起点、高科技、高标准的要求配备治污设施,进一步提高治污效果和投资效益。加强建设项目施工期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的全过程跟踪督查,确保企业按设计要求搞好治污设施建设,强化治污设施建设验收工作,严防审批和验收“先紧后松”的现象发生。凡污染防治设施没有建成或没有通过“三同时”验收的,坚决不允许投入生产,从源头上堵住新污染源的产生。2009~2010年,全市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率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均达到100%。
严格强制性清洁生产,推动污染治理再提高。招远市环境保护局在污染治理上,既注重环保效益,又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由过去的低水平、低效益向科技治污、清洁生产转变。在加强对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的同时,动员企业转变经营理念,鼓励技术改造和厂区环境综合整治。通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推动企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不断降低能耗和物耗,提高资源利用率,增加经济效益,改善环境质量,以最小的资源环境代价谋求经济、社会最大限度地发展,以最小的社会经济成本保护资源和环境,单位GDP能耗和单位GDP用水量呈下降趋势。按照《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要求,对全市“双超双有”(“双超”指产生和排放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国家或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控制指标。“双有”指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并将强制性清洁生产任务以市委、市政府文件的形式分配的各有关单位,确保任务的完成。到2010年,全市先后有玲珑金矿、河西金矿、山东国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等10多家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热电厂有限公司、针织厂有限公司等20多家企业正在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计划到2011年10月底全部完成清洁生产审核。金华粉丝蛋白有限公司、汇源硅胶实业总公司等22家企业取得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夏甸金矿、金宝电子有限公司获“山东省环境保护先进企业”称号。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治污设施加强管理,实施再提高工程,确保每个企业的各项污染物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金宝电子工业有限公司投资800万元,对覆铜板工艺废气实施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采用燃烧法治理废气,废气中污染物被充分燃烧,大大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年可节煤2000吨,创造经济效益460万元。同时,由于燃烧炉供热高于蒸汽换热,企业生产能力提高25%。投资300多万元,对废水处理系统进行扩建改造,处理后废水全部循环利用,每天减少废水排放2000多吨,年回收铜150吨,创造利润1000多万元。2009~2010年,全市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10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100%,危险废物处置率100%。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构建能源节约新机制。招远市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市长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为成员的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在全省率先组建起县级节约能源办公室,负责全市的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同时,重新修订《招远市节能减排工作考核办法》、《关于实施393工程加快推进市级工业发展激励政策的通知》等文件,将节能减排工作纳入到政府考核体系,在烟台市率先建立起“政府、部门、企业”为一体的全面节能减排考核体系,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市政府每年出资200万元作为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用于对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技术改造项目补助和对节能先进的奖励。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培植技术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的黄金加工、轮胎和汽车零部件制造业、电子信息业、机械制造、食品加工五大支柱产业,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工业产值达到461亿元,占规模以上工业总量的45%。加快发展金融、物流、旅游、文化、商贸等现代服务业,相继建成中国黄金实景博览苑、招远皮革城等一系列旅游商贸项目,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2009年,全市第三产业实现工业增加值130亿元,占GDP比重达到31.5%。大力实施节能工程建设,将节能技术、水资源高效利用技术、循环经济生产技术、新能源技术等多项节能节水循环经济新技术作为重点技术攻关体系推广,到2010年,共实施重点节能项目48项,总投资12.1亿元,年节煤30万吨,节水600万吨。围绕黄金、轮胎、粉丝生产等三大循环经济产业链条,加快构建企业“小循环”、园区“中循环”和产业链条“大循环”发展格局。春雨集团的“从尾矿中综合回收有价元素技术”、烟台双塔食品有限公司的“豌豆粉丝废水分离蛋白提取及综合利用技术”、中矿金业的“从氰化尾渣综合回收多金属的清洁生产工艺”和国大公司的“木屑黄原酸脂法处理黄金冶炼厂金属离子废水技术”被列入山东省100项节能降耗主推技术、装备企业名单;玲珑集团“子午胎综合节能改造项目”和招金矿业“电机系统综合节能改造项目”被列入山东省100项示范项目工程。
抓住重点,全面完成“十一五”减排工程。 “十一五”期间,招远市把节能减排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列入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年度计划,每年4月召开全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节能减排工作会议,确定年度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将减排工作任务下达到各镇(街道、区)及有关部门,并制定具体的考核奖惩办法,把减排工程纳入市财政环保专项资金补助的重点。市政府分管负责人亲自现场调度减排工程进度,环保部门定期督促检查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年底将对减排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对工作完成好的进行表彰奖励,对任务没完成或考核不到60分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单位评先树优资格,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不提拔、不重用,有力地促进了减排工作的开展。为确保减排工程的顺利实施和按期完成,市政府有关领导多次深入现场调度、督查工程进度,环保部门积极主动地帮助企业考察和制定治理方案。脱硫工程建设和粉丝废水治理是2010年招远市减排的重点工程,为确保减排工程的顺利实施和按期完成,市政府有关领导多次深入现场调度、督查工程进度,环保部门积极主动地帮助企业考察和制定治理方案,确保各项减排任务全面完成。玲珑集团投资800多万元采用“双碱法”脱硫技术、热电厂投资700多万元采用“氧化镁法”脱硫技术、针织厂投资500多万元利用本厂产生的碱性废水,采用“双碱法”脱硫技术,大力实施二氧化硫减排工程,年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4000吨以上。市财政投资5800多万元的污水处理场二期工程全面完成,全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5万吨/日。“十一五”期间,先后对治污设施老化、废水排放不达标的招远鹰飞食品有限公司等30家粉丝企业进行关停,确保粉丝废水达标排放。全市二氧化硫削减率达到24.1%,完成上级下达14.36%减排目标任务的168%;COD削减率达到18.3%以上,完成上级下达18%削减任务的102%。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持依法行政。市环保局在环境保护监督检查中,对发现不能保证稳定达标排放的污染企业下达限期治理决定,对已经达标的工业污染源加强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的监督管理,对治理设施老化的企业,重新提出治理要求,更新改造治理设施。对污染治理进度慢、擅自停运治污设施、超标排污的单位,实行黄牌警告,警告期内仍改变不了面貌的,实行重点管理。对不能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拒不执行环保处罚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治理无望,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24家粉丝企业经市政府同意予以关停。

【环境监督管理】 2009年以来,市环保局以维护群众生命安全为核心,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保障全市环境安全。
深入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开展“整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身体健康专项行动”,先后组织整治粉丝、化工、石材和水源地等4个专项整治活动,把执法重点放在电厂、粉丝、石材、化工和黄金冶炼等行业上,把监管对象放在国家、省、烟台市监控重点企业上,把处罚重点放在擅自停运治污设施、偷排乱排、欠缴排污费以及未批先建、未执行“三同时”等违法行为上。2009年市政府对招远市春福龙口粉丝等16家粉丝企业进行关停,2010年对绞珠龙口粉丝等8家粉丝企业进行关停。经过连续多年的专项整治,到2010年,全市粉丝企业治理率达到100%,治理设施运转率达到90%以上。
加大现场监察力度。2009年以来,市环保局继续按照国家监察纲要,特别是山东省“四个办法”的要求,加大全市环境监察力度,对全市污染源进行科学分类,市环保局成立由监察、管理、监测等科室组成的工作组,对全市18家国控、省控企业和市污水处理场加强监管。每旬对这些企业进行一次现场监察,对市污水处理场每天进行监察1次,对其他一般污染企业的监察每季度不低于2次。在监察过程中,每到一处企业,监察人员都深入现场,对治污设施的运转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不走过场,按要求做好记录,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做好一切必要文书,按执法程序进行及时处理。为防止企业晚上或节假日偷排污染物,市环保局加大节假日和夜间监察频次,不定期组织夜查,通过加大现场监察力度,重点监管企业治污设施运行率达到100%,达标率有显著提高,达到99%以上,全市环境质量有明显的改善。
加强城区大气环境整治。市环保局通过专项行动,狠抓城区燃煤锅炉的改造,凡市区内1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全部更换为油、气、电等清洁能源;1吨以上的锅炉全部安装全部高效脱硫装置,达不到要求的全部限期更新改造。结合全市集中供热工程、热电厂热电联产二期工程的实施,市区逐步拆除和取缔锅炉60余台。
加大污水处理场专项检查力度。市环保局始终将污水处理场的污染防治作为专项行动的一个重点来抓,每年都组织人员对污水处理场进行专项检查,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设备运行记录、进出水监测记录进行现场检查,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记录齐全,未发现设备闲置现象,经监测该场出口水质COD、氨氮浓度均低于国家排放标准。通过逐年的治理和完善,市污水处理场在省、烟台市环保部门的检查中未出现任何问题,在烟台市考核中名列前茅。
强化饮用水源地进行专项检查和整治。为保护好大沽河水源地,让全市人民喝上干净、卫生、没有污染的放心水,市环保局把大沽河流域作为环境监督管理的重中之重来抓,每年都会对水源地进行专项整治,对水源地范围内所有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不遗漏一家,对区内所有企业进行申报登记,全部纳入日常监督管理中,安排一个监察中队每星期进行1次检查,确保饮用水安全,大沽河水源地的水质达标率一直保持100%。
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建立风险源动态管理档案,将全市所有产生和排放重金属或剧毒污染物的企业纳入风险源动态管理档案,实施动态管理。对所有新、扩、改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都设置环境风险专题章节,凡未按规定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或预警监测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预案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建立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导并督促各相关企业完成应急预案的制定,并及时进行演练,确保及时、有效地控制和防范突发事件。

【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建设】 招远市环保局加强执法力度,全面排查环境安全隐患,特别是加强对重金属、剧毒污染物产生或排放企业的排查,对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废水、废气中含剧毒物质的排放企业,以及在生产、贮存、运输等环节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进行“七查”。即一查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执行情况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二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三查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实施情况,四查企业废渣场、尾矿库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情况,五查企业含重金属固体废物贮存、运输及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六查现有企业或已关停搬迁企业原址周围区域重金属污染隐患情况,七查城镇、企业污水处理场污泥和垃圾填埋场渗滤液重金属排放及无害化处置情况。2010年7月28日,招远市政府组织召开25家风险源单位加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会议,会上强调了关于加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传达市长张伟、副市长孙新河就紫金矿业重大污染事故的批示,要求市环保局举一反三,切实抓好全市重点企业环境监管工作,确保招远市的环境安全,并下发《关于加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各有关单位,按照《方案》的进度安排,倒排工期,立即制定出本部门、本单位的环境安全防控体系计划,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构建起招远市完善的环境安全防控体系。

【强化危险废物监督管理】 招远市共有年产生50吨以上危险废物企业5家,2009年共产生危险废物769898.61吨,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置,处置率100%。危险废物经营企业3家。招远市环保局对产生危险废物单位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的转移、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全部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严禁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证单位处置,使危险废的管理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2010年,市环保局在汛期组织各个危险废物产生、处置企业进行危险废物泄露事故应急演练,从而大大提高了企业的应急反应能力。到2010年底,山东国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中矿金业股份有限公司、招金股份有限公司金翅岭金矿、招远市河西金矿、山东黄金股份有限公司玲珑金矿等黄金冶炼企业共投入资金2300多万元,建设高标准的硫精矿、金精矿堆存场,实行“两封闭一规范”(封闭运输,封闭贮存,规范化管理)。

(撰稿人 李 虹 傅永德 王 娟 李振东 欧莉莉 审稿人 王树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