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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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公安局领导成员
局 长:孙宝东
政 委:陈传江
副局长:徐 德(主任科员) 滕本学(主任科员)
王恒利(正科级) 杨秉松(正科级) 宋军庆(正科级)
蒋善凤(女,正科级)
副政委:迟国强(正科级,兼监察室主任)
党委委员:迟豪杰(正科级) 贾英斌(正科级)
招远市公安局纪委领导成员
书 记:迟国强
副书记:孙建学 隋松学
招远市公安局下属单位负责人
指挥中心主任:贾英斌
教导员:兰丰海
副主任:刘英慧 孙文红(女)
政工室主任:迟豪杰
副主任:王军玲(女) 张海明
警务保障室主任:于慧莲(女)
教导员:杨春成
法制大队大队长:李圣令
教导员:闫秀虹(女)
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于行政
副大队长:潘 杰 李胜荣 王蓬勃
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路光磊
副大队长:于爱辉 林彬强 刘汉兵 徐承国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王永民
副大队长:姜玉慧
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庄绍光
教导员:王其德
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王克宁
副大队长:王利锋 郝松山 孙洪江
巡逻警察大队大队长:张磊
副大队长:李香松 滕爱全 刘长峰 李桂波
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陈玉朴
拘留所所长:王腾训
教导员:宋胜伟
看守所所长:秦洪敏
教导员:曹洪广
矿区治安派出所所长:楚增义
教导员:刘永春
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所长:张绍志
副所长:王京海 徐 刚 丁文建
罗峰派出所所长:侯仁贤
教导员:杨凤民
副所长:邵爱萍 宋培军 曹芳国
泉山派出所所长:闫文泉
教导员:李永青
梦芝派出所所长:赵 利
毕郭派出所所长:徐 凯
教导员:侯建峰
蚕庄派出所所长:马占业
教导员:邱伟芳
大秦家派出所所长:蒋 勇
教导员:孙文敏
阜山派出所教导员:姜林君
金岭派出所所长:王文立
教导员:栾德青
玲珑派出所所长:王学堂
教导员:李世庆
齐山派出所所长:秦海涛
教导员:秦德珩
夏甸派出所所长:宋锡平
教导员:张君才
辛庄派出所所长:杨桂乐
教导员:张俊成
张星派出所所长:王书强
教导员:刘建新

【机构设置】 招远市公安局是招远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为正科级单位,依法管理社会治安、侦查刑事案件,行使国家行政权、司法权。根据职责,市公安局设立执法勤务机构9个、综合管理机构2个、监管机构2个、派出机构15个和其他机构2个。执法勤务机构:指挥中心、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交通警察大队、治安管理大队、巡逻警察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法制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综合管理机构:政工室、警务保障室;监管机构:招远市看守所、招远市拘留所;派出机构:经济开发区派出所、罗峰派出所、泉山派出所、梦芝派出所、玲珑派出所、毕郭派出所、阜山派出所、齐山派出所、夏甸派出所、蚕庄派出所、辛庄派出所、张星派出所、金岭派出所、大秦家派出所、矿区治安派出所(挂矿区治安大队的牌子);其他机构:市公安局辛庄边防派出所(武警现役编制)、市公安消防大队(挂市应急救援救护大队牌子,武警现役编制);设置纪检、监察机构,加挂警务督察大队、信访室牌子。市公安局行政编制608人。其中,局长1人,政委1人,副局长6人,副政委1人,党委委员2人。

【概述】 2011年以来,市公安局以“打造最安全地区、建设最满意队伍”为总目标,以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求真务实,砥砺奋进,实现了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新发展。[U1] 平安建设再立新战功。坚持“以专克敌”,加强打击盗抢机动车、打痞除霸、反扒禁毒、打非扫黄、打流追逃等专业队伍建设,扎实开展“打黑恶、反盗抢”安民行动、“打四黑除四害”、打击电信诈骗、“清网行动”、缉捕重大逃犯攻坚行动及整治治安重点部位和突出问题行动,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警灯闪烁”、“多警联勤”、“警治联巡”常态化,推进内保组织、技防体系、虚拟社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持续发展,治安驾驭能力进一步提升。2011~2012年,累计破获刑事案件3815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1593人,查处治安案件13851起。服务发展再上新水平。以“社会管理创新重点推进年”活动为载体,扎实开展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2011~2012年,共查破经济案件134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414人,挽回经济损失1770余万元。健全车管便民服务站、流动车管所、道路交通联席会议等机制,扎实开展“三超一疲劳”(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迅雷”、春运安保、百日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等行动,进一步提升综合管理服务水平。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创新消防安全管理模式,构筑两级管理网格751个,对135家重点单位实行“户籍化”管理。全面启动“三大警务”(流动警务、信息警务、民生警务),出台《便民利民十项措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校园安保、校车管理和校园法制辅导等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大力推行排队叫号、民警导办、预约延时、即时评价等服务模式,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U2] 加强精细化管理,推行“八个一”(全局工作每月一部署、巡逻防控每日一检查、治安预警每日一通报、社区警务每日一总结、敏感工作每事一督导、伤害案件每案一评估、业务目标每月一考核、队伍状况每月一剖析)常态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执行力,提升工作质效。烟台市委副书记、市长王良,烟台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孙运波,招远市委书记张伟相继作出批示给予肯定,工作经验在全省公安系统推广。基层基础建设再上台阶,公安业务技术楼奠基开工,消防大队、金岭派出所乔迁新址,矿区派出所完成选址,城区两处派出所纳入市区建设规划,霞坞检查站完成升级改造,高标准的流动治安检查站、流动现场勘查车投入使用,警务监督信息中心、互联网监控中心建成运行,新增4处高清治安卡口和13处电子警察,增配警车40余辆及一大批执法装备、办公设备,基层工作实力进一步提升。
2011~2012年,市公安局受到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奖励70次,所属部门受到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奖励98次,民警受到市委、市政府以上表彰奖励568人次。2011年,市公安局被省公安厅记集体二等功,被表彰为全省公安机关推进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烟台市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先进单位,烟台市公安机关全警追逃工作、打黑除恶“飓风行动”、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巡警大队被评为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2012年,市公安局相继获“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卫生单位”、全省公安机关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先进集体、烟台市“建设和谐稳定模范城市先进单位”、烟台市优秀公安局等称号;被招远市人大常委会授予“人大评议先进单位”。治安大队被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单位,刑侦大队被省厅记集体二等功,国保大队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国保工作先进集体,阜山派出所被评为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梦芝派出所达到部颁一级标准,被评为“齐鲁先锋警队”。
(撰稿:于 洋 审稿:贾英斌)

【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 2011~2012年,招远市公安局以培育新时期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为主线,狠抓民警的思想引导、教育养成,强化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全面提升队伍正规化水平,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步。抓队伍,重引导,强化民警思想教育。坚持思想教育和理论灌输长抓不懈,组织民警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实践教育、反腐倡廉建设、创先争优、机关作风整顿、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基层党建“规范提高年”、“争创齐鲁先锋警队、争做齐鲁先锋警员”和十八大精神学习等活动,组织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和新录警人员入警宣誓活动,在培育民警优良作风、增强自身荣誉感和责任感、提升警队争先氛围上狠下功夫。从思想、文化、行动各方面,大力培育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警察核心价值观,经验作法被市委政法委转发。积极开展“三亮三比三评”(即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领导点评、党员互评、群众评议)活动,命名表彰86个集体和个人为共产党员示范岗,进一步强化先锋模范和带头作用,经验作法被烟台市公安局和省公安厅以简报形式转发。抓培训,打基础,增强民警基本素质。构建三级“小教员”体系,推行“每周一练、每周一考”网上教育训练,信息化技战法专题培训,增强培训实效。先后组织开展了“亚沙安保大讲堂”、省厅大讲堂11期,组织进行了执法资格考试、科级干部普法考试、全局民警网上在线学习;利用一个半月的时间组织开展了三期新录警人员培训班;完成上级调训16期108人,有力提升了民警的整体素质,3名民警以高分通过全国司法考试。抓典型,造声势,树立队伍正面形象。不断加强典型推报表彰力度,2011~2012年,全局先后获得集体荣誉168项,568人次受到上级表彰,张绍波被公安部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1名民警被公安部表彰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巡警大队被烟台市委宣传部列为“新烟台、新榜样”重大宣传典型,《人民公安报·山东周刊》整版报道了队伍建设工作,张绍波相继被确定为招远和烟台两级重大宣传典型,并在省、市、县三级主流媒体上形成了集团化宣传效应。烟台市委副书记、市长王良作出批示给予表扬。抓聚力,促稳定,提高从优待警水平。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及市有关部门支持,落实了民警加班补贴的发放工作。在聘干录警工作中取得决定性突破,完成155名新录警人员的手续办理及警衔申报、工资关系转移等工作。为384名民警进行警员职务套改,组织全体民警和离岗干部进行了健康查体,认真组织开展爱心捐款和民警互助活动。制定出台了协勤人员管理办法,从招录、职责、义务、待遇、奖惩等各方面对协勤人员进行统一规定,按省政府规定标准对协勤人员工资进行规范,保障了协勤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协勤队伍稳定。抓氛围,促交流,强化警营文化建设。制定警营文体活动规划,积极培育健康向上的警营和谐氛围。相继成功举办了警体运动会、庆祝建党90周年歌咏比赛、庆元旦迎新春晚会、迎国庆书画展,“三八节”女民警登山及联欢活动、全警拔河、跳绳、登山比赛,强化了民警间的互动交流,有力提高了警队的凝聚力和各单位间的团体意识,充分展现出招远公安队伍的良好风貌。
(撰稿:秦 利 审稿:迟豪杰)
[U4]
【命案侦破再创新高】 将命案必破作为侦查破案工作重中之重来抓,“命案侦破”机制进一步完善。2011年,破获“1.10”、“6.5”、“6.28”“8.23”、“11.12”等现行命案5起,现行命案破案率为100%,命案发案同比下降44.4%。2012年,破获“1.12”、“4.14”、“8.8”、“10.12”、“10.19”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故意杀人案件9起,现行命案破案率继续保持100%。在抓好现行命案侦破的同时,通过开展积案攻坚,相继破获1994年“12.3”杀人案、1996年“9.13”伤害致死案、1999年“8.13”杀人案、2001年“3.13”伤害致死案、2001年“2.10”杀人案、2002年“1.27”伤害致死案、2006年“5.3”伤害致死案、2006年“10.8”伤害致死案、2007年“6.10”伤害致死案、2007年“8.21”杀人案等命案积案21起。
(撰稿:李世茂 审稿:于行政)

【全警追逃战果显著】 2011年,全面推行全警追逃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猎鹰追逃”、“户籍地追逃”等专项行动,全局共抓获逃犯430名,其中历年逃犯81名、外省逃犯49名、户籍地逃犯10名。5月中旬至12月底,开展网上追逃“清网行动”,抓获逃犯119名(命案逃犯22名),逃犯到案率达到86.86%。市公安局被烟台市公安局评为全市公安机关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清网行动”先进单位。2012年,全局共抓获各类网上逃犯397名,百警抓获率为95.89%。6~12月,开展缉捕重大逃犯“攻坚行动”,共抓获各类重大逃犯7名(故意杀人逃犯2名、部督逃犯1名),行动前故意杀人逃犯下降率达到40%,总成绩在烟台市位列第三,省公安厅和烟台市局相继发电祝贺。
(撰稿:李世茂 审稿:于行政)

【禁毒工作扎实推进】 坚持“四禁并举”(禁种、禁吸、禁制、禁贩),打堵结合,刑侦缉毒工作扎实推进。2011年,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4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4名,同比分别增长14.3%和75%。强力推进社区戒毒工作,社区戒毒20人,社区康复2人,强制隔离戒毒1人。受理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备案申请2444份,通过1785份。2012年,破获涉毒案件32起,查获涉毒违法犯罪人员64人,其中逮捕3人,治安拘留61人。社区戒毒20人,强制隔离戒毒9人,为社区戒毒人员尿检135人次,社区戒毒执行率达53.84%。受理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备案申请2092份,通过1764份,查处易制毒违规案件1起。是年,招远市禁毒办被评为全省社区戒毒工作先进单位,开发区、梦芝街道社区戒毒办分别被评为烟台市社区戒毒先进单位。
(撰稿:李世茂 审稿:于行政)

【刑事技术快速发展】 2011年,投资200余万元购置一批先进技术设备。2012年,强化实验室国家认可工作,投资30余万元购置足迹自动识别系统、话单分析系统、多波段光源等一批先进技术装备。推进小案现场勘查工作,全年痕检专业勘查各类案件现场1518起,其中“十类案件”现场133起,现场勘验率为100%;提取各类痕迹物证121起,提取率为91%;制作现场分析意见、现场勘查笔录239套,制作率100%;进行检验、鉴定121起,检定率91%,利用痕检技术串破案件62串136起。法医专业检验尸体88具,伤情鉴定418例,DNA鉴定38起,毒化检验11起,利用DNA数据库比对直接破案18起,带破案件86起;电子物证专业受理案件73起,进行有效处理43起,作用率达到58.9%。
(撰稿:李世茂 审稿:于行政)

【网上作战技能提升】 2011年,全市共采集十指指纹卡6443份,其中,现场指纹59起181枚,通过指纹比对,比中嫌疑人24名,直破案件41起,抓获指纹比中人员10名。警综平台搜集录入人员、物品和刑事案件信息10278条,利用平台破获案件27起。在环勃海信息平台、山东省研判信息平台和烟台市网上作战平台发布各类信息452条,串并案9串180起。2012年,组织民警开展网上串并、网上查证、网上追逃等一系列网上侦查活动,大力推进网上技战法创新,信息化手段破案率升至73.6%。全年共采集十指指纹卡6670份,通过指纹比对比中犯罪嫌疑人21名,抓获16名,直接破案28起。警综平台录入信息4453条,在山东省研判信息平台、烟台市网上作战平台发布信息800余条,串并案4串164起,1个刑侦典型技战法受到省公安厅通报表彰。打击犯罪新机制跨区域协作发布信息463条,利用协作平台信息核实案件106起,制作笔录核破跨省案件36起,查实犯罪嫌疑人身份及前科信息203条。
(撰稿:李世茂 审稿:于行政)

【打击街面违法犯罪再创新佳绩】 巡警大队坚持以提升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的巡逻防控实战能力为抓手,做强全时防控、信息导巡、专业打击三大主业,全力打造全时流动、反应迅速、指挥高效的现代巡防警务机制。本着“什么犯罪群众反映强烈就重点打击什么”的原则,始终将打击锋芒指向群众反响强烈的“两抢一盗”(抢劫、抢夺、盗窃)违法犯罪活动,采取错时用警、弹性上岗等办法,不断提高街面见警率和打防针对性,有力维护了城区社会面治安秩序的持续平稳。2011年,完成接处警任务2000多起,救助服务群众300余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375名,查缴返还被盗机动车106辆,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2012年,完成接处警任务2550起,快速出击制止街面打架斗殴事件1200起,救助服务群众360多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325名,查缴返还被盗机动车125辆,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0万多元。是年,巡警大队获全省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全省公安机关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单位、烟台市公安机关人民最满意十佳单位、烟台市公安机关十佳爱民模范集体等称号。
(撰稿:孙朋强 审核:张 磊)

【治安整治成绩突出】 2011年,以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为打击重点,先后查处了金都百货开设赌场案、考某东等非法销售假烟案、名人酒店赌博案,开展了“梦芝一条街”和“后柳行一条街”治安乱点整治,进一步净化了社会环境。全年共查破各类案件40起,刑事拘留17人,劳动教养2人,行政处罚120人。2012年,以“打四黑除四害”(打击整治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黑作坊”、制售假劣生产生活资料的“黑工厂”、收赃销赃的“黑市场”和涉黄涉赌涉毒的“黑窝点”)专项行动为主线,相继开展了“缉枪治爆”、打击游戏机赌博违法犯罪、“打黄扫非”、“禁赌”、打击食品领域案件、“打假证、建诚信”等专项行动,共破获刑事、治安案件38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172人,办理了高某肖、付某辉特大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案,龙口洼里中学特大开设赌场案,王某等人介绍卖淫案,杨某昌非法买卖爆炸物品案;收缴炸药116公斤,火(电)雷管246枚、导爆管雷管314枚,导火(爆)索5000余米,各类枪支27支,子弹312发,管制刀具136把,以及废旧军用爆炸物一宗;打掉赌博机经营场所10处,收缴各类赌博机200余台;查缴各类假冒伪劣产品价值50余万元。
(撰稿:王 博 审核:路光磊)

【治安防控社会化宣传全面推进】 2012年以来,市公安局结合辖区的发案规律和特点,以安全防范宣传为重点,全面启动社会化大宣传活动。统一印制了安防宣传资料、画报、温馨提示等宣传材料,组织交警、巡警、社区民警等力量,广泛在辖区张贴、在群众中发放;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在银行、商场、旅馆、网吧等社会单位,以及出租汽车行业的LED电子屏播放宣传标语,利用农村大喇叭播放安全防范录音,多种方式并进,全方位开展安全防范知识宣传。共悬挂沿街横幅60余幅,张贴宣传标语124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53000余份,发放温馨提示卡片8000余张,开展集市宣传20余场次,30余家社会单位、120余辆出租车LED屏滚动播放安全宣传防范,辖区群众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撰稿:苏 杰 审核:路光磊)

【出入境管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2011年,在全市集中开展了三次清理整顿“三非”(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活动专项行动,未发现“三非”外国人。深入开展清理出入境证件专项行动,查处了1名利用不同身份证办理出入境证件人员。年内共受理出国(境)3758人,办理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38人次,登记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251人,登记、撤销特殊身份人员43人。2012年2月26日,圆满完成了全市132家备案单位公章和领导签名信息录入山东公安出入境信息系统工作。2~8月,先后组织开展了2次“三非”外国人清查专项行动,检查企业和公共场所87家、散居境外人员29人次,发现未登记住宿信息境外人员2人。3月15日,成功启动电子护照签发工作。4月9~10日,完成全市29名涉外企业联络员赴烟台市局年审培训工作。5月16日,开通了公民出国(境)网上申请和查询业务。8月17日,出入境服务大厅正式启用POS机缴费系统。全年受理出国(境)5561人,办理外国人签证和居留许可26人次,更新特殊身份人员数据库信息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信息1662条,登记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121人,查获法定不准出境人员7人。
(撰稿:梁学芳 审核:路光磊)

【经济犯罪侦查工作取得新突破】 2011年,市公安局以开展“天网-2011”、“清网行动”和持续开展打击假发票犯罪等专项行动为重点,对各类经济犯罪活动发起凌厉攻势,先后破获孙某某等人利用POS机非法套现280余万元、招远某化工厂虚开增值税发票价1200余万元等一系列重特大案件1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在逃10年以上历年涉嫌经济犯罪逃犯4人)。2012年1~2月,积极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破获于某某集资诈骗1500余万元等一系列案件,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战绩名列烟台各县市区第二名。3~8月,以“多破案、办大案、办好案”为目标,以经侦为主体,治安、刑警和派出所等多警种联动,集中开展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专项活动,推动经侦犯罪侦查工作进入全新阶段。期间,共立案115起,破案96起,立破案数分别达到2011年的522.73%和436.36%,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375人,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
(撰稿:张维建  审稿:王永民)

【交通安全设施不断完善】 2011年,在市区金城路、初山路、泉山路、金晖路、玲珑路安装了道路中央隔离护栏20.9公里。在招辛快线安装护栏13.5公里,并在隔离设施的两端及部分路口设置太阳能闪光警示灯18个。完成6处信号控制及电子警察系统建设,并投入使用。2012年,初山河西路口至泉山河西路口、初山河东路口至泉山河东路口、魁星府前路口至魁星温泉路口、府前魁星路口至府前河西路口4条路段实行单向通行,有效缓解交通压力。全市新增4处高清卡口系统:文(登)三(山岛)线招远与莱州交界处(蚕庄镇西曲城村)、文三线招远与栖霞交界处(阜山镇百尺堡村)、S608省道与国大路交界处、国大路与黄招线路口处。新增信号控制系统和电子警察系统11处(温泉大桥、泉山大桥、初山大桥各东西口均安装信号控制系统),进一步完善全市交通监控网,有力地打击了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积极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对辖区大中型客货车和校车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完成两处烟台市级督办危险路口整改,在危险路口均增设警示标志、信号灯,安装电子警察监控系统,整改后的危险路口交通事故发生率明显降低,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撰稿:彭国强 郭建彬 审稿:王克宁)

【交通安全管理成绩斐然】 车辆管理。2011年3月,车管所正式开展网上车管所预选号牌业务,群众坐在家里,通过互联网即可选取号牌。9月,在市区交易量最大的金兴二手车市场建立车管登记服务站,设有业务窗口5个,可以办理全部的车驾管业务,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10月,被省总队确定为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2012年,积极开展流动车管所集中下乡服务活动,共办理各类业务2326起。10月,机动车检测线与车管系统联网,实现检测结果计算机自动评定,杜绝暗箱操作。是年底,全市有机动车168029辆,其中大型汽车3127辆,小型汽车62905辆,挂车455辆,二、三轮摩托车92960辆,轻便摩托车3855辆,农用运输车4297辆,车管所连续第五次被省交警总队授予“全省优秀县级车管所”称号。
驾驶员管理。2011年5月,所有汽车类驾驶证进行科目一考试时必须采集申请人照片及指纹信息,科目一考试进行指纹比对,考试过程中开启考台广角镜头随机抓拍考试过程照片,有效杜绝了考生作弊和人情干扰。2012年5月,开展对营运驾驶人实行审验,建立安全学习培训教室。同时启动短信平台,开展对即将到达审验期驾驶人的短信告知业务。12月,汽车类驾驶人满分学习考试正式下放到县级车管所,群众可就地参加学习。为迎接123号令2013年1月1日实施,对考试项目进行调整,12月底前完成了科目二考场改建工作。是年底,全市共有汽车类驾驶员120517人、非汽车类驾驶员31563人。
交通秩序管理。2011年,积极开展“三超一疲劳”、“迅雷”、“清网”等行动,先后制定各类勤务整治方案72个,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2.7万起,其中,酒后624起,醉酒104起。2012年,认真落实“包保责任制”,先后组织开展“春运”安保、“七治”专项整治、“平安亚沙”攻坚战、“百日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十八大安保”等活动,圆满完成各项安保任务。建立女子护学岗,开展校园周边秩序整治工作。是年,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1.8万起,其中,查处酒后、醉酒驾驶734起。六中队被省公安厅确定为一等公路巡逻民警中队。
交通事故处理。2011年,推行“阳光警务”,要求向当事人发放《案件当事人反馈卡》,并设立监督箱,杜绝了办关系案、人情案的情况。全年共受理各类交通事故10686起,上报死亡事故26起,死亡27人,破获逃逸案件81起,其中死亡逃逸案件6起。2012年3月,肇事处理中队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交通事故处理一等事故岗位。成立人民调解室,将所有的简易程序事故在下达事故认定后,都由人民调解室进行调解,年内共受理案件2511起,处结1806起,节约了民警办案时间,提高了办案效率。年内共受理各类交通事故12304起,平和司法处理6起,发生上报事故29起,死亡29人,破获逃逸案件140起,其中破获重大逃逸案件18起,特别是成功破获张某宾交通肇事逃逸案,得到市委、政府、受害者家属和社会舆论的高度评价,收到锦旗17面。
(撰稿:栾国辉 王金惠 李希军 审稿:王克宁)
[U5]
【交通安全宣传有声有色】 2011年,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营造畅通安全出行环境”为主题,先后开展了交通安全宣传春风行动、交通协管志愿者主题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和文明交通主题宣传月、警邮联合、禁止酒驾等一系列的主题宣传活动,共开展大型集中宣传活动15次。金城小学、蚕庄镇前孙家村被评为山东省级优秀交通安全单位,蚕庄完小、蚕庄镇西沟村、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金岭镇山李家村、金晖学校被评为市级交通安全示范单位。2012年,“和谐交通”建设年活动全面启动,市委宣传部、文明办、公安局、交通局等8个单位联合在全市开展了“和谐交通”建设年活动,将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触角向基层延伸,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印发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通报》和《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通报》各10期。积极组织开展“四约谈”(与重点车辆车主进行约谈、与重点车辆驾驶人进行约谈、与道路交通违法率比较高的驾驶人进行约谈、与不足两年驾龄的人员进行约谈)宣传活动,全面提升驾驶人的安全驾驶技能和文明驾驶素质,增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推进“四项重点工作”开展,全面加强前孙家村示范点的建设,积极研究推出各项新举措、新亮点,为群众的出行提供了可靠的保障。
(撰稿:王海艇 审稿:王克宁)

【加强消防队伍正规化建设】 2011~2012年,消防大队以胡锦涛总书记“三句话”(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总要求为指导,进一步加深对消防部队根本职能和历史使命的认识,创造性地抓好消防工作任务的落实。坚持“抓队伍建设,促业务工作”的理念,坚持从严治警的方针,以条令条例为依据,以纪律作风建设为核心,以正规化建设和打造消防铁军为重点,全力做好各项工作。
(撰稿:宋 林 审核:曹洪刚)

【强化执勤战备和灭火救援演练】 加强执勤战备,强化实地演练,深入打造消防铁军,根据招远气候特点和灭火要求开展了“六熟悉”(熟悉消防队责任区的交通道路、水源情况,熟悉责任区重点单位的分类、数量及分布情况,熟悉责任区内主要灾害事故处置的对策及基本程序,熟悉责任区重点单位建筑物的使用及重点部位情况,熟悉重点单位内部的消防设施情况,熟悉重点单位的消防组织及其灭火救援任务分工情况)活动,制定完善地震、泥石流等灾害事故和危险化学品泄漏、交通事故等的总体预案和类型处置预案20份,完成了135家重点单位预案的修订,对辖区水源和市政消火栓进行了详尽调查,进一步规范了重大危险源的调查工作。组织消防官兵对多家场所开展灭火救援实战演练,中队的实战能力、执勤中队指挥员业务素质和灭火救援作战指挥能力有了极大提升。2012年4月24日,2010年立项建设、2011年9月完工,建筑面积3446平方米,总投资1900万元的城市一级消防站招远市公安消防大队招金路中队揭牌并投入执勤,标志着招远市的消防工作又迈上新的台阶。2011~2012年,消防大队共接出警791次,出动车辆1339辆次、警力9376人次,扑救各类火灾647起,抢险救援及社会救助144起,抢救遇险人员43人,保护各类财产价值1230余万元,为全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撰稿:宋 林 审核:曹洪刚)
[U6]
【火灾防控能力稳步提高】 2011~2012年,在防火监督检查工作中,紧紧围绕确保火灾防控形势稳定和筑牢“防火墙”工程的战略部署,不断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扎实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等多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共监督检查单位4838家,发现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7166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239份、行政处罚决定书12份,责令“三停”(责令停止施工、责令停止使用、责令停止营业)13家,火灾防控形势保持总体稳定。健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形成大网格14个、中网格737个,小网格921个,形成覆盖全市的消防管理动态监管网络。在全市135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成功开展了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正将“户籍化”管理范围延伸到一般单位特别是“九小场所”(由省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建筑面积较小、容纳人数较少的餐饮、购物、住宿、公共娱乐、休闲健身、医疗、教学、生产加工、易燃易爆危险品销售储存等场所)。创新推出“LED屏消防宣传”和“住宿、餐饮场所消防提示牌设立”宣传模式,截至2012年底,全市已有119家设有LED屏的单位、场所根据电子屏显示功能滚动播放消防宣传标语口号或消防公益广告、消防知识短片,并有60家餐饮场所和71家住宿场所设置了消防安全提示牌,有效扩大了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的覆盖面。2012年,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投入运转,共接受群众举报10起,查实奖励3起,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撰稿:宋 林 审核:曹洪刚)

【碧海行动服务蓝色经济带】 2011年以来,辛庄边防派出所为整肃海上治安秩序,维护海上治安稳定,打造蓝色半岛经济区海上安全屏障,开展“碧海行动”治安专项整治。民警深入辖区港口、码头和停泊点,宣传《山东省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条例》,发放张贴反偷渡、打击盗采海砂、制止越界捕捞等宣传材料2000份。先后办理船舶证件500余份,实现船舶100%列管,档案100%相符。对辖区养殖单位、沿海一线旅馆、租赁房屋等人员流量大的场所加大清查力度,健全完善“人防、物防、技防”一体化防控网络,不断提升港口、码头的动态管控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偷渡、走私、越界捕捞等案事件发生,牢牢掌握了工作的主动权。2012年2月20日,通过对全市渔货市场进行走访调查,成功告破一起重大盗窃案件,为群众追回被盗鱼片200余箱,价值12万余元。是年,该所处罚违规作业船舶9艘,违规作业人员26人。
(撰稿:王松伟  审核:郭晓东)

【监所管理不断改进和加强】 2011年7月,烟台市看守所对女性在押人员实行集中关押,招远市看守所不再关押女犯。全年看守所共收押犯罪嫌疑人805人,投送监狱134人,刑满释放81人,年底在押人员246人。拘留所收拘各类被拘留人员586人,其中行政拘留390人、司法拘留196人。看守所、拘留所分别被评为“二级看守所”、“二级拘留所”。2012年8月,看守所创新管理机制,设置视频会见室,对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到所的家属进行视频单向会见,对留所罪犯,实行视频双向会见。拘留所积极推行“严格执法、文明管理、耐心教育、真情感化”的管理教育新模式,每月组织对社会开放活动,人性化管理取得新成效。全年看守所共收押犯罪嫌疑人800人,投送监狱128人,刑满释放104人,年底在押人员316人。拘留所共收拘各类被拘留人员439人,其中行政拘留303人、司法拘留136人,避免自杀、自残、脱逃及其他事故21起。看守所被评为“二级看守所”,拘留所被评为“二级拘留所”、烟台市“安全文明标兵拘留所”。
(撰稿:杨秀霞 李凤兰 审核:秦洪敏 王腾训)

【信息化建设快速推进】 2011年,信息化建设小组成立,负责全局信息化建设规划管理和协调沟通。组织开展了一次为期两个月的信息化应用大会战,全力推进“六大信息化平台”(警综平台、情报信息综合应用平台、警用地理信息基础平台、图像信息综合应用平台、指挥调度平台、部门间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的建设、推广、应用工作。全局警综数据录入破10万条。图像平台共引入各类监控图像505路,在26辆出警巡逻车上安装了无线图传系统。PGIS平台共采集标准地址15万余条,各类兴趣点近6000个。指挥调度平台完成升级改造,证据上传率、案件回访率、警情标注率始终保持较高百分比。“大情报”工作走在烟台市前列,烟台市公安机关“大情报”工作推进会在招远召开,总结提炼的“潘建明信息化工作法”在烟台市公安机关推广。在互联网上建设了“警务E社区”,16个户籍派出所全部开通警务社区网站。更换了新的爱立信程控交换机,内线电话号码重新分配并实现内外线合一,每年可节约电话月租4万余元。组织配发警务通和配套加密卡625部。“信息研判平台”项目获2011年度山东公安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和第二届全国公安基层技术革新三等奖。招远市公安局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推进信息化建设先进集体”。2012年,进一步规范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组织开展了警综平台“提质增量”会战活动、警用地理信息平台金融机构和网吧采集活动,制订出台了《车载无线图传系统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狠抓车载无线图传系统规范使用。图像应用平台引入4处高清卡口和13处电子警察图像、119路内部监控。动态身份核查系统应用良好,亚沙安保期间利用该系统抓获吸毒人员2人。投资18万元对治安流动检查站进行改造,为霞坞警务工作站增配点名系统等信息化装备,互联网监控中心、网上国保专用工作室正式建成并投入使用。根据《烟台市公安局三、四级网络建设任务书》要求,更换三级网核心交换机1台,制作备份链路1条,为公安网、互联网分别安装了硬件防毒墙和防火墙,四级网百兆升千兆工作顺利完成。招远市公安局作为县级“大情报”应用示范点,被表彰为全省“大情报”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烟台市“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先进集体”。
(撰稿:彭启耀 审核:贾英斌)

【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 2011年以来,市公安局持续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构建起主体、标准、管理、信息、公信“五位一体”工作模式,公安执法工作实现新发展、新跨越,26个一线执法所队全部被确认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达标单位,执法质量继续在烟台市公安局的执法考评中保持优秀档次。强化常态有效的执法主体建设。通过执法民警出庭应诉和旁听庭审、法制流动课堂下基层、集中培训、案例点评等多元化教育,组织500余人次参加各类培训24期,培养了3名法律职业资格者和80余名业务骨干,有效促进了民警学法用法、规范执法,执法质量和水平稳步提升。建立健全执法标准体系。围绕“执法规范基础化、规范执法精细化”的目标,制定完善执法制度10件,建立执法标准8件,主要执法领域和环节实现标准覆盖,以“标准化”助推执法“规范化”,有效提高了民警处警规范化水平。狠抓执法场所的建设应用。按照“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的原则,强化执法场所的提档升级改造,投资300余万元,高标准新建、改建场所4000余平方米,执法场所改造率达到100%,所有执法单位实现办公区、办案区、生活区的物理隔离,办案区统一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场所设施实现标准化、规范化,为执法安全提供了硬件保障;强化办案区规范应用,建立场所管理制度及应用台账9件,所有案件一律在办案区办理,办案过程实行封闭化管理和全程化监督,有效避免了执法安全事故的发生。强化执法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行执法执勤同步录音录像机制,为一线所队高标准配齐执法记录仪、警务通、车载记录仪等设备,对110接处警、现场取证、交警路查等执法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案件办理过程以视频资料入档,实现了一案一盘一档;建立了警务监督信息中心,对全局执法场所、办公场所、监管场所实行全程实时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了民警执法。建立完善了日常案件审核与定期执法考评、专项检查及案件评查相结合的执法质量考评模式,通过审核案件“五把关”(主办民警把关、法制员把关、科所队长把关、法制部门把关、局领导把关)制度,案件评查和适时考评,及时发现整改执法问题,提升执法质量。通过选拔考核,配齐配强了法制督导员、法制员和兼职技术员“三员”队伍建设,从源头上加强了执法管理,前置了办案质检关口,保证了执法“产品”的质量。深入开展涉案财物管理等执法突出问题整改活动,以监督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通过深化案件回访、法制辅导员进校园机制和开展“规范执法警营开放日”活动等,进一步增强了民警爱民利民意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也显著提升。
(撰稿:魏永超 审核:李圣令)

【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成效显著】 2011年以来,市公安局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三年规划》和省市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先后制定下发《招远市公安局“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实施方案》、《招远市公安局大力推行“六小警务”活动实施方案》、《“三联三帮”连民心》活动实施意见等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活动开展以来,全局民警共走访群众20万人,走访城镇、农村居民65480户,共走访各类企事业单位962家、困难群众家庭7258户,走访案件当事人1325人,走访“问题少年”和留守儿童685人,发放便民手册及各类宣传单及信件32万张(本),通过走访收集意见、建议658条,收集线索信息412条,排查安全隐患612个,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28起,处结涉法信访案件36起、初访案件42起,结服率分别为90%和100%,初访案件同比下降30%。全局每一名民警联系一个困难家庭,做好事、实事5000余起,捐款捐物价值20余万元。针对群众意见建议,认真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积极开展各项公安工作,强化治安防控手段,落实各项严打整治措施,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稳定,赢得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普遍赞誉,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相比2011年分别上升了1.97、0.89个百分点。在山东省公安厅2012年底的满意度调查中,招远市公安局列全省140个县级市第63名,列烟台市第五名。
(撰稿:赵金祥 审核:迟豪杰)
[U7]
【“1.22”珠宝首饰被盗案】 2012年1月22日7时许,金都百货世纪缘钻石专卖店报案,称该店内首饰柜台锁被撬,被盗首饰47件,价值人民币30余万元。接报后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民警对案发现场进行仔细勘查,同时组织民警对相关行业场所走访、摸排。期间,办案民警获取有人出售世纪缘首饰的线索,并经连日布控和守候,于1月30日上午8时许,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徐某抓获。经审讯,该对1月22时凌晨窜至金都百货世纪缘首饰店盗窃首饰47件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撰稿:李世茂 审稿:于行政)

【“4.17”重大山林放火案】 2012年4月17日晚,招远市张星镇奶子场村西山发生山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接警后,市公安局在组织警力全力参与扑灭山火的同时,抽调精干力量短时间内查明了起火原因,确定此案系人为放火所致。迅速成立由局长挂帅的破案指挥部,组建由60名民警组成的专案组,全力开展攻坚突破。5月10日,经过23个昼夜的连续奋战,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林某某抓获,成功侦破此案,及时消除了社会影响。
(撰稿:李世茂 审稿:于行政)

【“8.8”杀人骗保案】 2012年8月8日16时许,市刑侦大队和矿区派出所接到春雨集团一矿井下发生塌方致一工人死亡的报警后,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展开调查,经现场勘查和法医检验,发现死者系他杀。民警随即展开调查走访,发现死者的丈夫赵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遂迅速行动将其控制抓获。现已查明,8月6日17时许,该与妻子高某某在阜山镇九曲蒋家一矿井内采矿石时,因感情纠纷趁高某某不备,用矿石朝其头部猛砸,致高某某颅脑损伤死亡,后伪造塌方现场,欲谋骗取赔偿。
(撰稿:李世茂 审稿:于行政)

【“10.12”强奸杀人案】 2012年10月12日18时许, 市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蚕庄镇金沟李家村西南哨的坟地里发现一具女尸。经刑侦大队技术人员勘查、鉴定,系他杀。当日,市公安局主要领导亲赴现场,指挥调度刑侦大队、蚕庄派出所展开侦破工作。10月19日,技术民警通过对现场痕迹物证甄别和网上比对,确定刘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10月23日,民警在龙口警方的配合下将其抓获。经审讯,该对于10月10日21时许,因琐事将受害女子田某杀害的事实供认不讳。
(撰稿:李世茂 审稿:于行政)

【“10.19”抢劫杀人案】 2012年10月19日15时许,市110指挥中心接到梦芝街道居民聂某报警称其丈夫冯某某被杀死在家中。市公安局迅速成立“10.19”专案组,全力以赴侦破此案。参战民警将传统侦查措施与信息化手段密切结合,综合运用,连续5个昼夜奋战,最终确定了3名重大犯罪嫌疑人。追捕组辗转河北、吉林等省,顺线追踪,于10月27日上午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一居民区出租房内将主犯王某某抓获。当日,专案组赶赴青岛、莱州等地将另外2名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赵某某抓捕归案。经审讯,3名犯罪嫌疑人对10月19日14时许,窜至冯某某家中实施抢劫并将其杀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撰稿:李世茂 审稿:于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