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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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成员
主 任:张伟
副主任:隋云斋、徐林宏、杨建荣、滕军胜、路东尚
特邀咨询:宋林庆、王晓君、王 鹏
招远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负责人
办公室主任:徐绍彬
副主任:王书第、徐兴国
人事代表工作室主任:李守学
信访工作室主任:王军杰
副主任:王晓伟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林德春
副主任:张忠喜
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刘万成
主任科员:曹学锋
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盛竹章
副主任:唐守信

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名)
张 伟、郭美娟(女)、李殿林

烟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0名)
郝德军、刘为群、周 波、杜福堂、宋英敏、陈 立、张 伟、隋云斋、郝永平、彭桂东、王嘉林、王德顺、赵美瑜(女)、张永梅(女)、王少志、李淑梅(女)、杨喜平(女)、张孟苏、温吉华(女)、李 瑛(女)、丛玉科、刘广瑞、丛春万、栾树冰、温洪福、李坪佶、李 军、滕 毅、秦广成、彭少军、臧 宁、程绍华、张少伟、兰香才、孙发敏、陈松海、王 磊、王兴发、曲向东、曹学军

【市人大领导分工】 张伟: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全面工作。 隋云斋:协助张伟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全面工作。徐林宏:分管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工业行业)、纪检监察工作。杨建荣:不驻会。滕军胜:分管市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室、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镇(街道)人大工作。路东尚:不驻会。宋林庆:分管市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工作。王晓君:分管市人大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财贸金融)工作。王鹏:分管人大信访办公室工作。

【概况】 招远市人民代表大会成立于1954年7月,1955年11月一届二次人代会决定撤销常务委员会,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县人民委员会行使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关职权。1978年4月,招远县八届一次人代会重建人民检察院,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分离。1980年12月,招远县九届一次人代会设立人大常委会,恢复设立招远县人民政府。自此,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彻底分离。2012年,人大常委会内设三室三委:办公室、人事代表工作室、信访办公室、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2011年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常委会5次,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20次,作出决议决定9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0人次,开展调查、视察、执法检查13次。2012年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共召开常委会6次,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28次,作出决议决定10个,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9人次,开展调查、视察、执法检查15次,为促进全市经济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人民代表大会】 招远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2011年1月15~17日举行,232名人大代表参加会议,不是代表的市级班子领导,市直各部门、正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各集团公司、驻招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大会听取并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招远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招远市201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并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及市政府关于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交办的代表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这些报告分别作出相应的决议。会议还进行了选举事项,选举林建东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志强、刘万成、王军杰3人为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张永祥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整个会期共安排2次全体会议,4次主席团会议,18个代表团进行了分组讨论,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132件。
招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2年1月10~14日举行,222名人大代表参加会议,不是代表的市级班子领导,市直各部门、正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各集团公司、驻招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大会听取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招远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招远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议招远市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招远市2012年市级财政预算;听取审议招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审议招远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审议招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交办的代表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大会选举张伟为招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隋云斋、徐林宏、杨建荣、滕军胜、路东尚为招远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王光耀为招远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市长,郝永平、王晓华、张永祥、谭克良、邹德宝、王秀姬为招远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副市长,彭桂东为招远市人民法院院长,王嘉林为招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还选举招远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和招远市出席烟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整个会期共安排2次全体会议,4次主席团会议,18个代表团进行了分组讨论,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189件。

【重要会议及决定】 2011年5月5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作出《关于批准2010年度市级财政决算的决定》和《关于批准前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情况暨下一步工作安排意见的决定》。2011年9月20日,招远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作出《关于批准<招远市十二五近期建设规划>的决定》、《招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决议》、《关于全市换届选举工作具体安排意见的决定》、《关于任命市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关于镇代表名额分配的决定》、《关于任命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和招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市十六届人大代表李尧文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决定》。
2012年2月24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作出招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招远市2011~2015年依法治市规划》的决议和《招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2012年4月26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作出《招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1年度市级财政决算的决定》、《招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1年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情况暨2012年工作安排意见的决定》和《招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的决议》。2012年7月11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作出《招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决议》、《招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精神卫生工作的决议》和《招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的决议》。2012年8月24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作出《招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的决议》。2012年10月30日,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作出《招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市级工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决议》和《招远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决议》。

【人事任免】 2011年,任免59人次,其中人大任7次,免4次;政府任12次,免14次;法院任8次,免6次;检察院任7次,免1次。
2012年,任免49人次,其中人大任2次,免2次;政府任27次,政府免0次;法院任4次,免6次;检察院任4次,免4次。

【人大代表议案及建议办理】 2011年2月,市十六届人代会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32件。其中农业和农村方面25件,工业交通方面17件,财贸金融方面16件,城建环保土地方面23件,文教卫生方面26件,政法方面12件,其他方面13件。
2012年1月,市十七届人代会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189件。其中农业和农村方面29件,工业交通方面16件,财贸金融方面23件,城建环保土地方面28件,文教卫生方面41件,政法方面23件,其他方面29件。

【人大代表调研】 2011年5月,教工委对全市《全民健身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形成《关于贯彻实施<全民健身条例>情况的调查报告》。2011年6月,信访室对全市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情况进行调研,形成《于全市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2年4月,信访室对全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形成《关于我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2012年6月,教工委对全市精神卫生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形成《关于全市精神卫生工作的调研报告》。2012年6月,信访室对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形成《关于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2012年6月,代表室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情况进行广泛深入地调研,形成《关于全市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情况的调研报告》。2012年7、8月,教工委对全市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形成《关于全市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2012年8月,内司委就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进行了调研,形成了《关于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2012年10月,财经委就全市市级工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进行调研,形成《关于加强市级工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调研报告》。

【人大代表视察】 2012年5月30日,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对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进行视察。2012年8月10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全体组成人员和部分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作室主任,对市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视察。2012年11月7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全体组成人员和部分镇(街)人大主席(主任),对全市校舍安全工程情况进行一次集中视察。2012年12月7日,组织驻招的省、烟台市人大代表及招远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对全市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情况、文化建设情况、工业技改情况等工作进行视察。

【人大代表评议部门工作】 按照“巩固、完善、提高”要求,2011~2012年的人大代表评议部门工作,不断对评议的程序、重点、名次确定和问题整改等方面进行探索改进,不断完善评议工作机制,提高评议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评议工作充满了生机和活力。2012年12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2012年度人大代表评议部门工作会议,129名人大代表对58个部门2012年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广大代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被评议部门的共同努力,圆满完成前段的收集意见、部门整改任务,取得了预期效果。会议当场投票,根据投票结果,按照《2012年市镇两级人大代表评议部门工作实施意见》,人大常委会对2012年评议前15名的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地税局、公安局、住建局、民政局、经信局、教体局、卫生局、交通局、供电公司、环保局、国税局、联通公司、工商局等部门授予“2012年度人大代表评议先进单位”的称号。

【信访工作】 2011年,共办理各类信访案件180件,部门回复33件。2012年,先后接待群众来访35人次,处理来信上访130件。

【办公室工作】 市人大办公室各科室之间加强相互联系和支持,表现出了良好的团队精神,组织协调能力明显增强,圆满完成2次烟台人代会和2次招远人代会的筹备服务工作。秘书科把提高文字材料水平作为工作的重点来抓,认真做好起草、修改、校对、印刷工作,文秘工作有了较大进步。共撰写调查报告14个,视察报告5个,编写公报6期、人大常委会工作大事记22期,人大工作情况20期,起草常委会文件、办公室文件、传真电报、会议通知、会议纪要120多个,经验交流材料10个。重视宣传工作,在国家级、省级和烟台市各级报刊杂志上发表新闻宣传稿件100多篇。整理编写招远人民代表大会概况、重要会议及决定、人大代表议案及建议办理、历任常委会主任和副主任名录、招远市历任全国和全省人大代表、人大视察调研等。行政科认真搞好各项服务工作,狠抓工作落实,没有出现纰漏和失误。各驾驶员遵章守纪,服从领导,保证公务用车,没有出现任何交通事故。老干部科以“让老干部满意”为宗旨,对老干部日常生活考虑周到,服务到位,使老干部感到党组织的温暖。积极参与市委组织的重大活动,做好包帮后进村、招商引资、义务植树等工作。多方筹资错资金达19万多元,对包帮的大秦家街道杜家沟村路面进行宽3米、长620多米的水泥硬化,切实解决村民的出行问题。指导制定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为该村经济发展和谐稳定打下坚实的基础。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积极响应市委关于爱心捐助的号召,踊跃捐款近3万元。

【自身建设】 在2012年2月24日召开的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隋云斋就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作了重要讲话。要求在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素质的基础上,全面提高人大常委会的整体素质,积极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更好地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赶超发展、争先进位、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和建设富美文明新招远作出应有的贡献。

(撰稿:李自峰 审稿:徐兴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