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建设重基础 创先争优求实效 招远市扎实开展“创先争优·能力建设活动” —中共招远市委副书记 杨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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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先争优·能力建设活动”开展以来,招远市不断创新管理模式,丰富主题实践活动,以夯实基层基础为抓手,采取多种措施,全面加强阵地建设,进一步夯实维护信访稳定的群众防线。
一、突出“优”字,全面加强群众工作中心建设。
活动中,坚持以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从完善机制、打造平台、创新功能三方面入手,全力推进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创新。一是成立机构、完善机制。市级成立了群工委,由市委书记和市长任主任,副书记任常务副主任,市级班子成员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群工委下设办公室,专门增设职能科室和领导职位。镇村两级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二是打造平台、优化组合。成立了由服务大厅、部门会谈室、综合会谈室和领导接访室组成、建筑面积1500多平米的市级群众工作中心。中心服务大厅设有100个候访座椅、饮水机和卫生间等便民服务设施,配有LED高清显示屏,不间断为候访群众提供滚动的法律、政策信息。15个市直部门进驻服务大厅部门会谈室,负责现场处理属于本单位职能范围内的群众反映事项,做到了实体化办公、规范化运作、联运化调处;信访局在综合会谈室接待各镇街区以及其他方面的群众来访,并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在此联合接谈。三是联系实际、创新功能。我市于2006年率先在山东省成立了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做到了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调处中心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按照群众工作创新机制体制的要求,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完善群众工作中心服务职能的同时,率先成立了“两新”组织办公室和社会管理志愿者协会,赋予群众工作中心社会管理的新职能,使群众工作中心的内涵进一步丰富、外延进一步扩大、功能进一步提升。
二、突出“合”字,加强镇级群众工作站建设。
活动中,我市把镇级群众工作站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加大经费投入,加强硬件建设,强力推进群众工作站建设再上新台阶。在工作定位上,我们在维护信访稳定的同时,通过整合部门、服务民生,着力推进群众工作站由主抓矛盾化解向源头预防转变。
一是部门整合。首先进一步整合镇级信访维稳力量,实行信访、司法、610等部门全部进驻,强化一体化办公;其次,将民政、计生、劳动保障、合作医疗等民生部门整合,设立群众服务大厅,强化一条龙服务;再次,将审计、纪检、经管、双代办等部门整合,设立农村工作监管室,强化对农村工作的监管。
二是职能整合。明确群众工作站具有信访维稳、民生服务、事务监督、人事管理四项职能。特别是围绕监管职能,大力推行四项制度,做好源头预防。1、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对村级重大事项,由工作站牵头进行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做到预防在先。2、村级事务契约化管理制度。工作站对农村九类重点事项进行工作程序规范,推行村级事务契约化管理,并统一制定各类合同样本和签订流程,使农村事务逐步走向程序化、契约化。3、委托代管制度。实行村级财务、印章委托工作站代管制度,对村干部花钱和盖章进行审批,杜绝少数村干部的乱作为行为。4、“阳光拍卖”制度。对需要发包的标底额5000元以上的集体资产,由群众工作站起草承包合同,组织进行招标,并全程录像,把集体资产处置过程置于“阳光”下,“让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
三是流程整合。推行一个流程到底的工作模式。对来群众工作站办事的群众,首先由工作站办公室统一接待,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备案,统一分流,统一反馈”的办法,确保群众进一个门,办所有事。各职能站办根据群众具体事项,分立即办、承诺办、代理办、联动办四种情况给群众答复。办结后,承办站办要将办理情况反馈到工作站办公室,作为考核依据。
三、突出“联”字,加强信访维稳工作站建设。
活动中,我们统筹平衡城乡经济和地理因素,对原信访维稳工作站进行了调整,与农村社区联建,实行工作站、社区、警务区配套联动,有效破解了信访维稳工作站硬件建设和经费保障难题。
一是经费联筹。重点加大财政投入。去年我市各镇(街、区)用于信访维稳工作站场所改造、设施购置、档案建设等方面的经费投入,累计达1700万元。目前,全市65个信访维稳工作站全部达到场所标准化、设施完备化、制度健全化、档案规范化的“四化”标准。同时,进一步加大了村、企对工作站的支持力度。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由镇(街、区)党委、政府牵头,协调辖区经济强村、强企进行资金支持。全市共筹措村、企资金500余万元。
二是矛盾联调。各镇为每个工作站设立了5000~10000元的信访维稳考核基金,加大对工作站考核力度,确保将化解矛盾的“主战场”由镇转移到站。具体工作中,对工作站辖区村出现的疑难矛盾纠纷,由信调区长召集工作站成员及各村信调主任进行集中会诊,集思广议,有针对性地安排信调员,通过亲情、感情、真情等多种形式进行调解。对涉及部门较多的纠纷,由工作站申请服务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到工作站开展“三调联动”。对确实不能化解的纠纷,实行“陪访”、“代访”制度,由工作站安排专职人员陪同或代理向镇级反映,有效防止越级访现象发生。去年全市信访维稳工作站共调处各类疑难纠纷752起,预防和制止上访闹事事件104起。
三是站办联动。工作站与司法所每年的普法宣传、安置帮教工作相对接,广泛开展法律进村居、进企业、进农户、进学校的“四进”活动,把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送到千家万户,提高了干群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能力,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与基层法庭工作相对接,对于一些涉法纠纷,充分利用法官在群众中的威信,让他们现场说法,使当事双方对案件提交法律流程后的结果提前有一个较为清晰的认识,从而使双方对调处结果尽快达成共识;与镇纪检工作相对接,对村两委实施有力的监督检查,防止因村干部问题引起干群矛盾,最大限度地压缩纠纷源。
四、突出“实”字,加强村级信调队伍建设。
按照“抓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思路,大力加强村级信调队伍建设,切实筑牢基层第一道防线。
一是充实人员。按照300户以下村配备1名,300户以上村配备2名的标准,在全市选聘了941名专职信调员,并通过梯级选拔将一部分优秀信调员充实到镇群众工作站和信访维稳工作站,达到镇级配备3名以上,工作站配备2名以上专职信调员的标准。
二是落实保障。每年由镇群众工作站牵头,组织信调员不少于四天的集中业务知识培训,并通过组织参加信调例会,案情汇报分析会,案件现场调解观摩和法庭民事案件审理旁听等活动,学习法律法规和信调艺术、信调技巧,提高实用信调能力。为调动信调员工作积极性,制定出台了《村级信调员考核办法》,对信调员实行等级化管理,根据不同等级和案件调处的难易程度,由镇财政实行固定误工补贴和案件调处奖励。
三是夯实责任。年初,各镇(街、区)与辖区村逐个签订信访稳定工作责任书,加强对各村信访稳定的考核奖惩。对因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信访工作一票否决,年终扣发村干部工资的50%。各专职信调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例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责任目标参加和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补贴发放、评先树优和兑现奖励的主要依据。对工作出色、成绩突出的年底由信访局统一授予“优秀信调员”称号,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实行“三优先”政策,即优先考虑予以晋级、优先考虑加入党组织、优先进村两委班子。对考核成绩低或因工作失职、渎职酿成矛盾纠纷,引发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等事件,除扣发工资补贴外,解除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