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6b&A=2&rec=175&run=13

【机构设置】 招远市财政局挂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市政府授权其代表国家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承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能。2012年,招远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共有干部职工5人。

【概况】 招远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及国家投资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拟定市级国有资产营运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方案,代表市政府实施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并办理有关手续。审定市属国有、集体、国有控股、参股、合资企业的税后利润和国有股权收益分配方案,对授权经营公司经营层年薪进行考核及批复,监缴国有资产收益。对企事业单位的产权变动,包括市属企业改制进行评估和处置审批管理;负责组织企业及行政事业单位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纠纷调处、资产信息统计、清产核资工作。2011~2012年,招远市国资局国资监管工作获烟台市综合评比第一名。2012年获全省国资监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加强市管企业国有产权监管】 2011年,市国资局制定下发《招远市市管国家出资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暂行规定》,对国家出资企业需批准、核准、备案的事项进一步明确,对重大事项需申报的材料及程序进行规范。先后对招金集团对外股权投资、中矿集团设立投资公司、新悦城投公司设立房地产公司、招金集团投资上海复星创业基金、中矿集团委托理财等企业重大事项提出审核意见并报市政府按规定进行批复。2012年,市国资局对三个授权经营公司负责人年薪进行考核兑现。聘请有上市资格的中介机构对3个经营公司进行整体审计,对法人结构进行理顺。通过对集团企业资产负债及经营业绩进行审计,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非金产业利润率等指标进行考核。对企业上缴国资收益、重大事项的申报审批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企业存在重大事项未审批等问题按规定进行扣罚。以产权基础管理为纽带,对国有企业实施动态监管。联合工商行政部门,对国有企业新投资设立企业、对已投资企业增资扩股、国有股权变动等事项联合监管。通过产权登记年检,对企业重大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章程、财务指标、产权证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企业国有产权变动行为,对违规变动事项予以制止。加强对国有企业的对外担保管理。严格审查企业提供的材料,督促相关企业履行好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与被担保方协商好担保及反担保事宜,防止或有负债的发生。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 2011年,市国资局制定下发《招远市党政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出租和租用房管理办法》及《招远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对行政事业单位租用办公用房一律实行事前审批,租用面积按单位人员编制进行核定,费用标准按区域进行划分。对以房产等固定资产对外出租、出借及担保抵押等情况,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财政部门批准,从制度上、程序上、合同格式上更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出租行为。先后对民政局、信访局、药检局等单位租房核定租用办公用房面积及价格。2012年,市国资局与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向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转发《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土地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与招远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按新办法启用新的国有资产调拨单及报废处置审批单,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变动审批流程,与国土资源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及国税、地税部门通力合作,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处置变动管理。先后组织对开发区管委、泉山办事处、农机局及卫生局等部门37辆撤换车辆进行现场勘查和评估,并按规定进行公开处置或报废批复。修订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房产出租及租用办公用房管理办法。根据招远市城市规划范围的扩大,对行政事业单位租用办公用房区域划分及租金标准进行修订,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出租行为。先后对档案馆、党史委、物价局、城管局等单位搬迁所需办公用房面积按人员编制情况进行核定。对事业单位公车进行清查。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牵头对全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数量、结构、配备及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共清查事业单位122个,清查各类公务用车399辆。对清查中发现的超标车辆的基本信息进行详细记录,为下一阶段清车工作打好基础。

【积极收缴国有资产收益】 2011年,市国资局制定下发《招远市企业国有资产收益管理暂行办法》,《办法》中规定市属黄金矿山企业按照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中的国家应分得部分25%征收,其他市管企业按照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中的国家应分得部分20%上缴。2011年,共收缴国有资产收益4.5亿元。2012年,市国资局加大收益收缴力度,保证收益及时足额入库。年初根据各国有企业实现利润及下年度财政收入增长目标,做好国资预算,与有关企业负责人有效沟通,合理安排进度,分期筹集调度资金。2012年,共收缴国有资产收益7.5亿元。

【积极参与国有企业体制改革,合理配置国有资源】 2011年,市国资局完成供电公司的无偿划转工作,明晰供电公司产权,剥离招城供电所及汽车大修厂等8处房产、土地及售房收入及大(家洼)莱(州)龙(口)铁路集资等1122万元,增加了地方的资产和财力。对供电公司将所属非主业的4户企业进行清算注销,对中介机构提交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进行批复,上划工作做到既依法合规,又及时快捷方便,受到市政府和企业的好评。组织完成食品公司、开发区管委所属南光包装材料厂改制审计评估工作。对企业往来款项、欠职工工资、养老金及生活费等进行逐人逐项详细计算,保证审计评估质量。2012年,市国资局做好有线网络资产的上划工作,严把资产盘查关,全程参与网络线路资产现场盘查清点工作,保证摸清全市网络资产家底。严把设备报废鉴证关,对清查出的坏账及待报废设备进行现场勘查并由专业机构进行鉴证,批复报废资产及核销坏账171万元,真实反映网络资产存量和使用状况。严把审计评估关,对中介机构提交的审计评估报告,聘请专业人员对各项资产的评估结果进行验证,对管理费用的分配比例及用户分配网的评估提出可行性建议,通过多次沟通,最终得到中介机构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认可,增加地方国有权益400多万元。参与完成城市西区供热体制改革工作,牵头组织完成热电厂和热力公司的资产审计评估工作。积极支持企业进行资产重组,对招金矿业股份与招金有色矿业资产重组及定向增发事项进行认真审查,积极配合有关企业到上级国资部门进行审批。通过资产重组,招金集团对招金矿业的合计持股比例由37.27%提高至38.35%,招金集团的国有控股地位得到进一步加强,招金矿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提高。
(撰稿:庞延鹏 宋丽梅 审稿:丛建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