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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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财政局领导成员
党组书记:赵美瑜(女)
党组副书记:蔡 蒙
党组成员:丛建茂 蒋作针 于希龙 李金波(女)
局 长:赵美瑜(女)
副局长:蔡 蒙 丛建茂 蒋作针 于希龙
总会计师:李金波(女)
副主任科员:高树红(女)
招远市财政局下属单位负责人
招远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主 任:蔡 蒙
副主任:庞延鹏 万学全 曹敬臣
招远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 任:丛建茂
副主任:蒋丽珍(女)
招远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丛建茂
招远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韩金强
招远市资金管理处主任:杨志旗
招远市政府投资评审中心主任:马志平
招远市镇街财政管理指导中心局长:贾海德

【机构设置】 2012年,招远财政局内设11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教科文科、行政政法科、预算科、社会保障科、农业科、经济建设科、企业科、会计监督科、国有资产管理科和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属单位6个,分别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政府采购办公室、非税收与管理局、镇街财政管理指导中心、资金管理处、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共有干部职工98人。

【概述】 市财政局是市政府主管财政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管理全市财政收支,主管执行财政政策,实施财政监督,参与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2011~2012年,市财政部门充分履行财政职责,全面加强财源建设,严格财政预算管理,努力增收节支,深入推进财政改革,圆满完成财政各项工作任务,有力支持了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平稳较快发展。市财政局工作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2011~2012年,市财政局先后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烟台市先进基层党组织”、“招远市人大评议先进单位”等称号。

【财政收支】 2011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285300万元,比上年增长26.5%;全市地方财政支出完成288518万元,比上年增长24%。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当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285300万元,加上级税收返还及补助39704万元、上年结转支出5565万元,减体制及专项上解37499万元,全年可用财力为293070万元;可用财力减地方财政支出288518万元和结转下年支出4542万元,当年结余10万元,累计结余296万元,连续23年实现当年收支平衡。2012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完成338100万元,全市地方财政支出完成346870万元。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全市地方财政收入338100万元,加上级税收返还及补助39146万元、上年结转支出4542万元,减体制及专项上解32165万元,全年可用财力为349623万元;可用财力减地方财政支出346870万元和结转下年支出2743万元,当年结余10万元,累计结余306万元,连续24年实现当年收支平衡。

2011~2012年招远市地方财政收支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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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2011年 │2012年 │项 目 │2011年 │2012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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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财政收入 │285300 │338100 │地方财政支出 │288518 │3468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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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收入 │195218 │231599 │一般公共服务 │56238 │61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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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增值税和消费税 │19289 │21165 │国 防 │257 │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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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 │29087 │35809 │公共安全 │6834 │13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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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34197 │48225 │教育 │74076 │87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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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 │3451 │2479 │科学技术 │15316 │5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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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 │20271 │26024 │文化体育与传媒 │10002 │2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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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维护建设税 │8967 │10441 │社会保障和就业 │40372 │60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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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 │5073 │6183 │医疗卫生 │23817 │48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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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 │4275 │5275 │环境保护 │916 │22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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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 │23305 │29311 │城乡社区事务 │667 │3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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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 │6703 │10932 │农林水事务 │55599 │519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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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船税 │1458 │1772 │交通运输 │1165 │1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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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 │2054 │3738 │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781 │697 │
│ │ │ │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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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 │37088 │30245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536 │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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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税收入 │90082 │106501 │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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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收入 │5966 │8969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724 │1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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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11538 │8055 │住房保障支出 │800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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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没收入 │2851 │3607 │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247 │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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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30350 │39880 │债务还本付息支出 │ │3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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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源(资产)有偿│38434 │45600 │其他支出(类) │171 │ │
│使用收入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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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财政收入征管】 市财政局围绕做大做强地方财力这一根本目标,坚持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加强财税部门协调配合,推动经济发展成果向财税收入有效转化。强化重点收入征管。2011年,为鼓励引导企业为地方发展多做贡献,重新调整企业财政贡献考核办法,加大对企业地方财政贡献的考核力度,密切关注经济发展走势,认真分析全市财源情况。全面加强财政综合预算管理,制定下发《关于实行预算内外并轨加强财政综合预算管理的意见》,将除教育收费以外的所有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同时着力抓好土地出让、国有资产收益等重点非税收入监管。完善激励约束体制。2012年,深入调研后撰写了《招远市财源建设调研报告》供全市财源建设参阅。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加大征管配合力度,定期召开财税联席会议,全面掌握税收入库动态,严格按照进度要求组织收入入库。进一步激发乡镇财政增收节支的积极性,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制定出台新一轮市镇财政体制,重新核定收支基数,调整完善财政收入上台阶奖励办法。

【支持经济发展】 2011年以来,市财政局围绕“转方式、调结构”的中心任务,以“紧扣主题、深化转调”为工作主线,充分发挥财政政策、资金合力,推动全市经济在深化转调中实现突破提升。积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2011年,结合经济发展形势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经济工作的部署,调整财政支持的重点与方向,先后修改完善民营经济、服务业发展、商贸流通、工业技改等资金管理办法,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征收、规范企业项目扶持专项资金等政策文件,继续加大对企业的扶持力度,加快推动黄金产业转型,引领全市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筹措拨付资金6.3亿元,用于支持开发区、滨海科技产业园、东城新区及城区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在继续支持全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良好运行的基础上,根据招远市实际,制定《财政性存款调存奖励办法》,引导各金融机构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题。2012年,安排贷款风险补偿金1000万元,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市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安排中小企业贷款贴息资金2000万元,支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推动产品升级换代。积极提升经济发展“硬环境”。牢牢抓住开发区晋升“国家级”有力时机,加大对各类园区、园中园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根据市委、市政府“一年有变化、两年大变样”城建战略规划要求,拨付资金1.1亿元用于支持加快城市建设,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积极拓宽经济发展融资渠道。按照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要求,在财政部门牵头、引介下,招远市与绿叶集团顺利签约“葡萄酒庄产业集群”项目。同时,积极做好对上争引工作。2011~2012年,累计争取上级财政部门无偿性资金4亿多元。

【财政保障民生】 市财政局按照建立公共财政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坚持财力向“三农”、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事业倾斜,全力落实市政府“十件为民服务实事”,民生和社会事业发展取得新突破。强农惠农政策有效落实。2011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强,投入资金5348万元加快推进小型农田重点县、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农业综合开发等农业重点工程建设。2012年,进一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整合各类资金2800万元用于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农业经济效益,安排奖补资金450万元支持农业结构优化调整。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安排资金3000万元支持生态文明镇村建设。为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投入资金1756万元,继续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2011年,充分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带动作用,共拨付资金3375万元支持全市所有乡镇的150多个村级公益事业项目建设。2012年,投入财政奖补资金2375万元,带动300个村级“一事一议”公益项目建设。及时落实财政各项惠农措施,保护农民种粮发展生产的积极性,2011年及时兑现种粮直补、良种补贴、购机补贴等惠农补贴资金5000多万元。2012年,及时发放粮食直补、农机补贴、良种补贴等各类惠农资金5700多万元。同时,按照稳妥有序的原则,2011年,提前三个月化解总计491万元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加快构建社会保障体系。2011~2012年,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共安排各级补助资金近1.5亿元用于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开展。同时,逐步提高新农合财政人均补助标准,2011年提高到200元/人/年,2012年提高到240元/人/年。2011~2012年,不断调整提高城乡低保及五保供养标准,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困难家庭生活救助、困难人群临时价格补贴等5000多万元,有效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2011年,支持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先后投入资金1224万元,支持就业再就业,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2012年,累计发放创业培训、创业场所租赁、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各项资金160多万元,发放就业困难人员两项补贴261万元。推动社会事业快速发展。2011~2012年,坚持教育优先原则,继续实施“校安工程”,共拨付资金近1.6亿元,继续深入推进中小学校舍建设。2011年,安排资金860万元,为齐山镇、张星镇中小学购置校车33辆。2012年,安排资金2347万元,购置校车84辆,实现了农村中小学校车全覆盖。拨付资金465万元,为4600名中职学生免除学费。2011年,加大科技创新支持力度,安排资金3789万元用于支持科技事业发展。支持社会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拨付资金496万元,加快文化大院建设。拨付补贴资金244万元,继续支持实施“电影下乡”和公益性演出活动。2012年,拨付资金1300万元,实施电影下乡、公益性文化演出、图书馆和文化馆免费开放等文化惠民工程。及时拨付政法转移支付专项经费1941万元,用于支持“平安金都”建设。

【财政改革管理】 市财政局不断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着力提升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2011年4月,按照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在27个单位先行试点的基础上,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在全市面上推开,进一步规范完善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程序。2012年,协助完成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升级上线,确保了支付系统的高效安全运行。严把政府投资关口。为保证政府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在努力拓宽评审、采购范围的同时,加强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监管,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2011年,累计完成评审投资17.5亿元,审减资金2.79亿元。完成政府采购金额6.4亿元,节约资金1亿元。2012年,共评审投资28.99亿元,审减各项不合理支出3.37亿元。完成政府采购金额5.94亿元,节约资金0.85亿元。强化财政监管职能。扎实开展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对土地、科技、教育、政法、社会保障和就业等资金开展全面检查,保证资金使用合理规范。2011年,与市纪委配合,按时完成“小金库”治理活动专项检查任务。2012年,组织开展财政专户检查整顿,配合市纪委对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进行清理规范。
(撰稿:杨志旗 冯晓东 审稿:蒋作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