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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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招远市以苹果为示范产品被授予“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农场)”称号,成为全国13个以苹果为示范产品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县之一。2006年开始,农业部启动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农场创建工作,全国共有501个县、农场成为创建单位。通过考核验收,有398个县(农场)获得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农场、称号,证书有效期五年。自2007年起,招远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组织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创建工作。在农业部、省农业厅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认真按照创建标准要求,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组织管理,健全工作制度,组织大规模的技术宣传培训和指导,先后组织推行了“土肥水精准管理、高光效新树形改造、高档果品生产、绿色植保”等关键技术。在创建过程中,首次提出了果园土壤酸化问题,并组织进行了改良研究,完善了苹果标准化技术体系,建立了果树推荐施肥指标体系,开发了平衡施肥专家咨询系统,形成了苹果园病虫害控制的“绿色植保”技术体系,进一步完善了质量控制及安全追溯制度,实行了全程质量监管。同时加强了苹果品牌培育步伐,全市获得苹果无公害农产品认证3个,绿色食品认证12个,有机食品认证1个,培育了“金阜”、“鲁祎”、“联蕾”、“和风”、“富冠”“果之星”等农产品知名品牌。经过创建示范,全市苹果标准化生产基地规模达到10200公顷,每年直接增加农民收入1.5亿元以上。“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苹果)”称号的获得,为招远市苹果产业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和活力,品牌效应更加明显,加快了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动了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现代农业发展,为做大做强苹果产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