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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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公司领导成员
经 理:于志勇
副经理:杨志辉 李寿鹏 戴云霞(女)

【机构设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招远支公司隶属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属国有控股股份制单位。公司下设综合部、营业室、理赔科、业务科、营销部、渠道管理部等科室6个和毕郭、张星等10个农村营销服务部。2012年,全公司干部职工39人,营销人员136人,其中党员28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89人,各类技术人员28人。

【概况】 2011年,招远人保公司在上级党委正确领导和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人为本,以人的发展促进公司的发展。在“解放思想,膨胀规模、合规经营、确保效益”的方针指导下,坚持贯彻发展和效益第一的原则,把握发展中的各种机遇,提高整体发展意识,实现业务上平衡稳定发展,各项经营指标取得可喜成绩。2011年,开展“构建安全生产环境、创造平安和谐金都”活动,开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业务。至2012年底,招远人保公司开办险种有企业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家庭财产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货物运输保险、产品质量保险、产品责任保险、校方责任保险、农业险和中小学生、幼儿意外伤害保险等国际国内险种500余个,累计保费收入10126万元,赔款案件19263起,理赔金额6385万元,平均赔付率63.06%。其中,2012年,承保金额126.54亿元,保费收入5465万元,赔款案件9632起,理赔金额3316万元,赔付率60.68%;上缴市财政各种税费735万元。被招远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企业,被税务部门评为“企业纳税先进企业”,为招远的经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合规经营,开拓市场】 2011年以来,招远人保公司在各级监管部门指导下,以合规经营为理念,大力开阔市场,收到可喜成效。公司主要以抓大客户为工作中的重点,公司健全大客户管理档案,建立重点客户走访制度。每年组织员工走访重点大客户,与他们建立密切联系,及时宣传保险公司的理赔优势、技术优势、服务优势、品牌优势及承保公司的承保能力和品牌服务,做到与大客户联系及时,沟通密切,全市重点大客户成为保险公司的黄金客户。续保业务是财产保险业务连续经营的基础,招远人保公司及时召开各种动员大会,动员每个员工要紧紧抓住个人手中的续保业务,及时与自己的老保户进行联系,取得续保工作的成功,提高了公司各项业务的续保率,为发展新的业务打下坚实基础。业务发展计划要早。招远人保公司动员业务人员每月将下月业务列出明细表,手中的业务能上多少、能完成多少要做到心中有数,对新增保费要有研究,业务发展要有目标,有计划,有办法。然后根据自己的业务量进行早打算,对自己业务上的不足要以新增保费弥补。至2012年,招远人保公司财产保险业务占全市的76%以上。

【车险业务得到进一步巩固】 2011年以来,招远人保公司每年与市车管所保持业务联系,抓好车险源头工作,加强车险配套服务。与汽车经销商进行合作,很大程度上促进了车险保费的增加。每年与市交警大队共同进行大规模交通强制责任保险宣传活动,让交通强制责任保险深入广大保户心中,认同招远人保公司服务。此后,借在交警部门审车、查车机会,安排内勤人员随各交警中队下乡查车,跟车承保。同时注重农用车和摩托车保险业务的发展,动员各业务人员,大力发展农用车和摩托车保险业务,在短时间内促进了车险业务的增长。人保公司私家车电话投保平台启动以来,在公司经理室带动下,全体员工的努力下,利用电台、媒体、设置咨询台等方式,展开私家车电话保险宣传工作,以人保公司的品牌效应吸引更多的私家车参保,扩大车险业务发展。

【非车险业务及分散险种发展力度加大】 2011年以来,招远人保公司在巩固车险业务基础上,加大企业财产保险业务和分散险种发展的力度,通过挖掘新保户,注重企业附加险种的增加,有效促进了企业财产保险业务和分散险种稳定发展。2012年,在加强农村保险业务基础上,公司加大对农村网点建设,安排具有农村工作基础的、业务能力较强的人员到农村,建设人保公司代办网点,全市10个镇均设立农村营销服务部,保险业务逐渐递增。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开办专栏,宣传公司产品及服务,使人保品牌深入千家万户。每年“客户节”,采取发短信的形式向客户送去祝福及问候,利用“3.15”消费者宣传日,向社会宣传人保财险产品及服务。2011年,招远人保公司在分散险种发展过程中,做到有“新市场、新办法、新亮点”,先后开展了家财险及驾意险2个险种的竞赛活动,都取得可喜的成绩。

【严格理赔制度,强化理赔质量】 2011年以来,招远人保公司在理赔服务方面,采用统一服务用语,优化服务流程,技术上方便保户办理相关业务。理赔人员采取24小时工作方式,以提高赔款速度,践行理赔承诺,让保户真正体会到招远人保公司的理赔服务优势,从而带动保险业务的发展。2012年,在严肃各项中心制度和现场查勘双人制的基础上,制定理赔审批权限,规范理赔工作流程,在理赔过程中做到“主动、热情、迅速、及时”,提高理赔服务质量。开展“理赔质量年”活动,使理赔人员服务态度及专业水平有很大改进和提高,责任心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同时加强未决赔案处理工作,联系多年未处理的保户,提醒保户前来索赔,让保户利益得到有效保障。向社会承诺:对于责任清晰、车辆损失全部在5000元以下、单件损失在2000元以下、无伤人的案件,可使用索赔申请、查勘报告、定损单“三合一”的《机动车辆保险快捷案件处理单》,减少客户填写单证的数量,增加客户索赔的简便性。现场查勘提速和小额案件提速,市区5~20分钟到达,市区以外10~40分钟到达。启动1万元以下无人伤案件通知理赔1小时付款程序。全流程、全员、全网点构建公司绿色通道,提升公司为客户服务能力。以一个微笑、一个电话、一声问候、一杯泉水为理念,打造一个温情服务的氛围。是年,赔款案件9632起,理赔金额3316万元,赔付率60.68%。

【合力打击保险诈骗犯罪】 随着经济形势的发展,险种的增加,保险诈骗案件数量不断上升。2012年,招远人保公司在市公安局大力配合下,破获保险诈骗案件5起,诈骗价值35万余元。不同程度上遏制了犯罪,净化了保险市场。2012年,招远人保公司被市政法委授予“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撰稿: 温桂国 郑 侠 审稿:于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