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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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盐务局领导成员
局长、书记:滕爱国
副局长:刘振涌 刘旭东

【机构设置】 招远市盐务局为招远市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机构,实行烟台市盐务局与招远市委、市府双重管理,以烟台市盐务局为主。2012年,内设办公室、业务科、财务科、盐政稽查大队等4个科室(队),在职人员12人。

【概况】 招远市盐务局主要负责全市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的行政管理工作,依法从事全市的盐产品储运、批发经营业务,负责全市范围内盐政案件办理、盐业市场清查、《食盐零售许可证》的办理与发放,与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以及全市食用盐的配送。2011年,全市供应盐数量6070吨,其中直接入口食盐2340吨;2012年,全市供应盐数量5460吨,其中直接入口食盐2200吨。

【盐业专营】 2011年3月17日,受日本大地震和核辐射的影响,出现全国性食盐抢购风潮,市盐务局加强应急管理,及时启动食盐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及时向上级局和市政府有关领导进行汇报,并请求安排多名公安干警协助维持秩序,防止人群拥挤踩踏等混乱事件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人身及财产安全。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采取限购和宣传、解释、疏散等措施,向市区四大超市和12处乡镇农家乐超市不断补充货源,分流人群到超市,实行每人限购2袋的政策,为保证家中确实没有盐吃的市民能够买到盐。安排专人进驻盐厂,积极协调货源供应。同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积极、正面、反复的宣传报道,打消市民的顾虑。在全体干部职工不分昼夜、加班加点的努力下,经过1个周的时间,圆满平息食盐抢购风潮,得到群众和上级部门的肯定。事后,认真总结经验教训,10月份对食盐仓库进行了改造,新增库容200吨,增强抗御风险的能力。同时,从进销存到配送车辆各个环节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让老百姓都能够吃上放心盐。2012年,首先,加强对专盐专用的管控,提升服务水平,新添置1辆大吨位送盐车辆,在健全客户档案的同时,对所有的用盐企业、食品加工业户全部送货上门,实现服务监管双到位,有效地控制工业盐外流冲击食盐市场。其次,加大对小包装食盐销售终端的控制,对大中型饭店、企业食堂、学校食堂、大中型商店超市、经营有违法前科的业户实行送货上门,确保公共场所和重点人群的用盐安全。第三,组织开展多种方式的宣传活动。坚持日常宣传和节日宣传相结合,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5.15食盐加碘宣传日”、“全国高血压日”等重要宣传节日,联合市卫生局、疾控中心、食药局、工商局等部门,开展形式广泛的宣传,努力做到家喻户晓,提高市民拒购拒食假冒伪劣食盐的能力,并借势大力宣传“吃碘盐、吃好盐、吃低钠盐”,推行科学补碘、健康生活的理念。全年通过市教体局向全市中小学生发放彩页宣传单35000份,通过市卫生局乡镇分片责任医生向全市5万多个高血压患者发放《盐与健康》宣传册页5万份,通过市妇联在各乡镇举办的家庭主妇“健康厨房”活动发放宣传品1000余份。

【盐政稽查】 2011年,平息抢购风潮后,及时组织盐政人员开展“进千店入万户”活动。一是根据食盐经营终端商店的档案信息,采用实地走访和电话回访两种方式,深入了解抢购期间的市场动态,并宣传食盐安全的相关知识和法规。二是进村入户开展挖盐罐活动,面对面地为老百姓鉴别真假食盐,并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活动,掌握第一手的盐政管理信息,全年累计进店入户7000余次。三是自5月份开始,对全市范围内所有食堂、小吃摊点进行一次大清查,共清查餐饮业771户,查处有问题的计14户,合格率为98%。全年累计查获盐业案件9起,罚款450元。2012年5月,市盐务局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历时一个月的时间,组织全员上阵,以有案合办、无案自查的方式,对全市的餐饮、小吃摊点进行重点清查,共清查餐饮业625户,查处有问题饭店4户,合格率为99%。6月份开始,通过走百村进万家,开展“走村入户挖盐罐”活动。9~12月份,在腌菜用盐和加工扇贝用盐供应之前、之中、之后的3个阶段,认真分析研究私盐贩卖的变化规律,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持续有效地打击违法涉盐活动。盐政执法人员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打破常规,灵活调整时间,有效地保证食盐市场的安全稳定。全年累计查获盐业案件6起,查没私盐15吨,罚款50元。
(撰稿:丛 正 审稿:滕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