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6b&A=2&rec=124&run=13

招远市环境保护局领导成员
党组书记、局长:王克成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树仁(主任科员)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卫东(主任科员) 郝建芹(女) 孙常美 冷海明
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丛君婷(女)

【机构设置】 2012年,招远市环境保护局属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政工科、调研宣传科、综合管理科、环境评价科、应急辐射科、生态法制科,共有机关人员12人。下辖环境监察大队、环境保护监测站、开发区环保所、张星环保所、玲珑环保所、金岭环保所、罗峰环保所、夏甸环保所等8个事业单位,共有事业人员75人。

【概况】 2011年以来,招远市环保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按照“把握一个核心、突出两个关键、强化三项职能、深化四项工作”的思路,创新探索、科学统领,各项工作均取得显著成效,全市环保事业焕然一新。顺利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级复查和后督查。先后获得招远市委、市政府和烟台以上主管部门荣誉称号50多项。2012年,首次获“人大评议部门先进单位”。2011年、2012年,全市工业废水处理率达到100%,达标率达到99%以上,地表水水质达到功能区区划的标准,饮用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国家二级标准,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2011~2012年,市环保局干部目标一致、坚韧不拔,团结协作、合力奋斗,大胆创新、勇于突破,顺利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和后督查。一是下发《关于下达2012年全市环境保护暨生态市建设工作任务的通知》和《招远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整改任务分工》,明确全市各镇(街道、区)、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的工作任务、标准要求和完成时限。二是建立健全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综合档案、63家重点企业2009~2012年上半年动态档案、14家重点整改企业和151家同类、同问题企业整改档案建设,共计26大类1000余册;指导200多家企业制作环保管理制度、厂区平面图、治污设施流程图、操作规程和企业环保宣传图册。三是制定2011年、2012年《招远市环境保护暨生态市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及考核办法,市政府与各镇(街道、区)、部门和企业签订责任状,并将落实情况纳入年底考核。2012年6月28日,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专家组对招远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进行复查。复核组听取招远市创模有关工作汇报,仔细查阅招远市创模相关文件、资料、档案,深入抽查企业污染防治情况,检查城市污水处理设施、饮用水源地保护、河流断面水质检测站等现场,进行民意问卷抽样调查。6月30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组经过综合评议认为,招远市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7月16日,市政府在金都宾馆召开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整改工作会议。会议由副市长张永祥主持,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光耀作讲话,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尽快组织人员开展自查和排查,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保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标准。11月22~24日,环保部后督查验收专家组对招远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复查整改情况进行验收,专家组对招远市模范城复查整改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标准。

【总量减排】 2011年,市环保局坚持“挖潜力、建工程、调结构、控新增”的原则,全面推进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电厂脱硫、粉丝废水治理等减排项目。拆除威达硅胶20吨锅炉、金华特种水泥立窑生产线,关停屠宰、粉丝、化工等行业共17家企业,顺利通过国家、省级减排核查,二氧化硫、氮氧化物、COD、氨氮分别削减867.55吨、54.21吨、255.69吨、23.54吨。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指导,督促企业进一步完善治污设施,指导金翅岭金矿投资8000多万元,对废水、废气、噪音、粉尘等方面进行全面治理,建成花园式环境友好型企业。大尹格庄金矿、夏甸金矿、曹家洼金矿、中矿金业等企业相继建成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企业生活污水处理实现新突破。2012年,配套市区污水管网,污水处理量由3.85万吨/日增加到4.2万吨/日。督促招源硅胶完成脱硫工程建设并安装在线监测仪,关停鸿福万龙35吨锅炉和天健化工。通过废弃物二次利用,实现和康源、乐嘉肉鸡和金岭蛋鸡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减排。2012年,全市共有12个减排项目获得省厅认定并通过总量减排项目核查,COD、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分别削减1031.47吨、57.94吨、419.23吨、58吨,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减排任务。指导企业编制完成清洁生产实施方案,并建立完整的清洁生产管理档案,全市34家重点企业全部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省级验收。全面开展机动车环保监测工作,共监测机动车1.5万余辆,发放环保标志(含新车)2.2万多个,尾气检测率位居烟台各县区前列。

【生态市建设】 2011年以来,全市生态镇村创建方面,将阜山、玲珑、辛庄、金岭、夏甸等5个镇申报国家级生态镇,蚕庄、横掌温家、九曲蒋家等8个村申报国家级生态村。2012年6月,上述镇村全部通过省环保厅技术审核。同时,组织山上李家、官地洼、地北头王家等10个村申报省级生态村,督促大秦家、沟上等27个村申报烟台市级生态村。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方面,夏甸、阜山、玲珑等3个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已建成并投入运行,蚕庄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已建成,正在进行管网配套,金岭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土建工程过半,辛庄、张星、毕郭、齐山等4个镇已完成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规划。矿山生态环境整治和恢复方面,督促指导相关企业投资2亿多元,治理塌陷区30处、废石堆100座,尾矿复垦面积40余公顷,复垦率达到78%。采用选矿尾砂井下充填办法,每年减少尾矿排放200万吨,减少占地面积20余公顷。指导九曲蒋家村投资3700万元,对矿山生态环境和园林景区进行改造建设,对矿区内古坑、老洞进行充填,对废石堆、尾矿库进行压土填埋,建成集矿山、林果和旅游为一体的高档生态园区,成为招远市黄金旅游新景区。“绿色创建”系列活动方面,指导20所中小学完成绿色学校档案建设,组织第一职业中专参加省级绿色学校创建,推荐金都花园社区参加省级绿色社区评选。大秦家初中和十字道中学被命名为烟台市级绿色学校,金凤社区和泉山社区被命名为烟台市级绿色社区。

【内部管理】 2011年以来,市环保局不断完善内部工作体制,先后出台34项5万余字的《机关规范化管理制度汇编》,继续严格落实《局级领导责任目标考核意见》、《中层干部责任目标考核意见》、《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按照工作性质和分工分别对班子成员、中层负责人、机关干部进行考核,在全局形成真抓实干、创先争优的工作新局面。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活动,全局上下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制定措施、认真整改。修订出台《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建立机关建设长效机制,受到市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的通报表扬。积极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结合“机关作风整顿”、“突破提升年”活动,组织全局机关干部学习近20次,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市“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的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其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全面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扶贫帮困和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扶贫结对82户,资助资金1.2万余元,开展爱心捐助活动,捐款3.2万余元。积极组织参加全市机关运动会,获得优秀组织奖。2012年11月,市环保局被市委宣传部推荐为省级文明申报单位。

【安全防控】 2011年以来,市环保局对全市8家重金属危险废弃物单位、56家危险化学品单位、62家尾矿库企业进行专项整治,指导山东国大、金翅岭金矿、金潮宇科蓄电池等8家重金属、危化和尾矿库企业进行应急演练100多次,构建更为完整、快速、机动、互助的应急体系,顺利通过全国百日环境安全大检查活动验收。召开全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培训会议,督促化工、危废、重金属和尾矿库等存在风险隐患的58家企业补办环境风险评价报告,完善应急管理档案。督促金翅岭金矿、山东国大等9家涉重金属企业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档案,使涉重金属企业达到规范管理的要求。督促金宝电子、金潮宇科蓄电池和金翅岭金矿3家重金属企业投资200多万元安装重金属在线监测设备,使全市重金属企业都安装了重金属在线监测设备,实现24小时不间断监控。督促金宝电子、金潮宇科蓄电池实施搬迁,彻底杜绝企业对周边环境和群众身体健康的影响。所有村卫生所、镇中心卫生院、市区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全部统一收集、集中处置。定期对全市101枚放射源、16台射线装置进行检查,确保所有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执法督查】 2011年以来,市环保局采取集中检查、日常巡查、跟踪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对重金属、化工、粉丝等行业进行专项行动,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6000多人次,检查企业800多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00余份,对53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取缔塑料颗粒加工点3个,关闭5个“十五”土小项目。同时,对政府观摩、烟台及省部级批复项目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2011年存在问题的42个项目进行跟踪落实,对25个违法项目进行督导整改,推动了项目规范化建设。严格树立信访无小事的观念,对群众反映的案件做到快速、及时、规范办理,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案件210件,处理率100%,结服率和满意率均达到98%以上,有效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维护了群众的环境权益。

【监测监察】 2011年,先后投入279万元,更新改造大气自动监测系统、气相色谱仪、原子荧光光谱仪、极谱仪、暗管探测仪等38台(套)仪器设备,进一步提高环境监测和监察能力,提升标准化建设水平。出台《环境预警监测监管和应急处置方案》、《环境稽查工作办法》、《应对媒体工作处理预案》、《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责任分工》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理顺业务工作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创新实行“多口立案,一口处罚”的新模式,扩大执法范围,进一步增强了环保执法监管能力和水平。2012年,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环境监察大队晋升为正科级单位,环境监测站晋升为副科级单位。在原有乡镇环保所的基础上,新增罗峰环保所,加大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的投入,有效提高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水平。投资30万元新增PM2.5和臭氧监测设备,在烟台率先实现PM2.5和臭氧监测,实行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日报,满足公众的环境知情权。业务技能持续增强,将持证上岗与业务培训相结合,强化知识理论学习,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通过率达到100%。采取“走出去”的方式,积极安排技术人员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提高监察监测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2012年,在烟台市环境应急演练暨监察监测技术比武活动中,市环保局获得“环境监察”与“环境监测”先进集体称号,有2人被授予环境监察先进个人与环境监测先进个人称号。

【宣传教育】 2011年,围绕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和群众满意率调查,加大环境宣传力度,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利用农历正月十五元宵灯会和机关干部手机彩铃进行环保模范城市和生态市宣传。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在全市开展以“共建生态文明,共享绿色未来”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环保购物袋150个、环保小手册400本、环保徽章200个、环保理念宣传单2600余份。举办“世界环境日环保特惠电影周”活动,集中播放一批以环保为主题的电影,增强人们的环保理念。在市区主要路段,设置环保灯箱广告、悬挂横幅,在重点企业设立环保宣传栏、宣传标语。开展粉丝、石材专项整治宣传下乡活动,先后5次走上农村大集进行宣传,向群众发放环保宣传单5000余份。通过噪声显示屏进行环保宣传,向全体市民发放《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致全体市民一封信》1000余封,邮寄和张贴《致全体市民一封信》1.8万余份,向群众宣传环保工作成果,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收到良好的社会反响,提高了群众对环保工作的认知度。2012年,市环保局依托“6·5”世界环境日,开展以“绿色消费,你参与了吗”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在国大路增设177块灯箱广告宣传牌,更新温泉路、金晖路北段等重要路段的近400块灯杆广告,实现主要路段的静态宣传。利用主要街道电子屏、全市370余辆出租车及各路公交车进行动态宣传。在《中国环境报》、《山东环境》、《烟台日报》、《今日招远》、《招远信息》、《招远政务信息》等纸质媒介发表工作成果和经验性文章100余篇,在国家、省、烟台市环保网站发表稿件291篇。被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采纳的信息稿件68篇,编发《环境情况》11期,1500多份。围绕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向市民免费派发环保知识手册、“创建环保模范城市一封信”5000余份。“科技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期间,发放“给广大市民的一封信”、环保知识等资料3000多份。借势全市“访民情、听民声、暖民心”机关干部大走访活动,全局干部入户调查,一对一宣传。下发《关于印发〈应对媒体采访工作处理预案〉的通知》,出台应对媒体来访条例和讲话稿件,做好媒体来访应对工作。2012年,共接待中国经济网、中华工商时报、商务时报等媒体来访9起,实现第一时间的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理,较好的维护了招远市对外形象。
(撰稿:曹克伟 审稿:李天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