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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新中国成立至 "文化大革命"前重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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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为了巩固政权,发展经济,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开展一系列政治运动。涉及村庄,主要是开展镇压反革命、贯彻新婚姻法、"三反五反"、抗美援朝、社会主义三大改造、整风"反右"、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等,各项运动对东关村影响程度不一,由于没有系统档案资料,仅据老年人回忆粗略记述。
1950年10月,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东关村李金梅和王洪道随所在部队入朝参战。李金梅1948年6月参军,入朝时为中共党员,连指导员,立大功一次,1950年12月牺牲,被批准为革命烈士,授予"一级战斗英雄"称号。
1950年10月10日,中央发布《大张旗鼓地镇压反革命》指示,招远镇反运动进入高潮。到1953年镇反运动结束。东关村于某某1947年国民党进攻招远时任东关村指导员,未随其他共产党员一起撤离,而期间东关村有三名土改积极分子被国民党杀害。镇反中,有人举报于某某出卖同志,1953年被政府逮捕处决。另有徐某某(不是本村人,但在东关村买地皮盖房子,居住此地)因国民党进攻招远时,在区公所充当打手残害百姓,镇反中也被政府处决。
1953年社会主义改造,县里成立城厢村,将在县城从事小手工制作的人员划入城厢村:孙端一(做鞋),温克兴(理发),孙祥会(食品),薄希文(修鞋),姜茂同(面食),吴云高(磨面、面食),王世庆(理发)。1956年成立高级社时,按其居住地归属划入东关村。
1956年,开始对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四类分子)实行规划入社,通过群众评审,分为正式社员、候补社员、监督生产和依法管制几种类型。当时,富农薄希文(原籍不是东关村,高级社时划入)表现积极,为其摘掉富农帽子,成为正式社员。规划入社后,按照"几个好人夹一个坏人"原则,建立监督改造包夹小组。包夹小组实行三包(包教育、包改造,包劳动)一保证(保证其订出劳动守法保证书)。在监督改造中,实行月考、季评、年升降的改造制度。当时,东关村四类分子有地主、富家、坏分子及后来的反革命分子。村里定期召开四类分子会议,让其汇报改造情况,四类分子除正常上工外,还要承担额外的劳动改造,如清扫街道等。四类分子子女就业、上学等都受到严格限制。1979年2月,按照上级精神,四类分子摘掉"帽子",成为人民公社社员。
1958年,王某某在工作单位因与领导在工作上有矛盾,被定为反革命分子,罪名是隐瞒成分,本人所报家庭成分为富裕中农,调查组认定为富农,判刑四年,刑满后回村劳动。1979年政府为其平反,安排在招远石英厂财务科,后任至科长,退休。
1959年,大搞"一平二调","大轰隆"生产。在运动中,东关村在后街原三队仓库屋后(现振华商厦北边)开辟丰产田一块,称为"万斤田",小麦播种用簸箕往地里扬种,地边装上几面大镜子,以增加光照时间,第二年春天,由于苗大苗厚,导致无法生长。
大跃进时期,实行公共食堂(又称大锅饭),由于社员主要吃糠菜,很多人得水肿病,为此,有一阶段甚至实行半日制劳动(上午九点到下午三点)。时任书记李金荣专门设立豆腐坊磨豆浆,让社员每户领一碗豆浆喝,使水肿病得以有效缓解。
1962年7月,以东关村李某某为首,纠合组织反革命集团"中国国民党胶东反共大队",阴谋"待国民党反攻大陆时作为内应,接管大陆,消灭共产党"。李某某自称"少校大队长",并委任"参谋长""秘书长""连长"等职务,共有集团成员6人,企图大量发展组织,扩充力量,配合国民党反攻大陆。并宣誓"不屈服,不暴露,坚决与共产党斗争到底"。集团成员赵某某向首犯李某某宣誓说"我三哥被公安局押死了,四哥被政府判了刑,我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决不泄密,以后看我的"。国庆节前,公安机关及时发现反革命集团阴谋,立案侦查,于1962年11月1日破案,将反革命集团成员一网打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