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时期,东关村处于日战区,当时参加共产党抗日队伍人员极少,也处于严格保密状态,当时抗日军政人员均实行供给制,在解放区对参军参政人员实行拨工助耕和定户代耕,但敌占区未能实行。1946年进入解放战争时期,东关村参军人员日益增多,对军属开始实行代耕和捐助形式的优待,确保烈军属生活不低于普通群众。如李敬业家是军属,土改时多分给他家2亩地。荣誉军人李金荣家口粮在平均数之上。同时,发动全村青壮年积极参加拥军支前,组成担架队支援前线。当时参加支前的民工担架队有孙宗贤、赵忠义、赵春荣、孙宗奎、李志军、孙宝成、李培英等。1947年9月18日解放军在道头阻击进犯之敌,东关村全体村民积极支前,不论老少,能动的全部参加。抬担架,赶小车,在小学担任老师的于兴文带领赵德荣、于兴华、宋其华、于双才等二十多名小学生到南招背粮食。
互助合作以前,村里成立代耕队,派人给军属家庭耕种。几家包一个军工烈属。1953年,赵欣荣、尹奎兴在部队服役,县里拨给两家军属一头小毛驴,合伙使用。互助合作以后,优待形式由代耕改为优待劳动日,年底给予工分补助,对生活困难的给予救济,确保其生活水平高于普通群众。每逢春节,给军属贴对联,送下货,并挂军属光荣牌。
1978年,革命残废人员优待政策落实情况:李金荣,二等甲,本队每人平均分配水平163.5元,本户每人平均分配水平165元,优待工分4000。张宝禄三等甲,本队每人平均口粮530斤,每人平均分配水平149元。本户每人平均口粮545斤,每人平均分配水平160元。孙宗谦,三等甲,本队每人平均口粮530斤,每人平均分配水平140元。本户每人平均口粮540斤,每人平均分配水平150元。三户均稍高于平均分配水平。
1984年10月,孙秀铎入伍。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拥军优属的指示和《山东省优待烈属、军属和残废军人暂行规定》,在其服役期内,每年优待本村当年标准劳动力收入的三分之二,直至提干、转业、退伍为止。
1985年起,招远市实行乡镇统筹优待,根据乡镇群众经济收入水平,制定出优待统一标准,进行平衡负担,优待标准制定后,每年年底由村汇缴于乡镇,由乡镇统一兑现优待和抚恤款。东关村由于集体经济发展良好,统筹款由村集体按时足额缴纳,村民没有负担。由于东关村只有李金梅一个烈士,家中没有符合享受优待条件的人员,所以东关村优待对象主要是现役军人和伤残军人。伤残军人到90年代有孙宗谦、王丕德、李金荣,1994年每人优待金额是749元。1995年招远市制定拥军优属若干规定,现役军人服役期间获得荣誉称号或立功的,均由当地政府给予奖励。2012年,东关村充分发挥新时期民兵作用,组织有条件的退伍军人、民兵开展特困户帮扶活动。严格落实抚恤金发放,全面落实优待政策,每年对返乡复员军人和退伍军人给予生活补助。
第四节 拥军优属
抗日战争时期,东关村处于日战区,当时参加共产党抗日队伍人员极少,也处于严格保密状态,当时抗日军政人员均实行供给制,在解放区对参军参政人员实行拨工助耕和定户代耕,但敌占区未能实行。1946年进入解放战争时期,东关村参军人员日益增多,对军属开始实行代耕和捐助形式的优待,确保烈军属生活不低于普通群众。如李敬业家是军属,土改时多分给他家2亩地。荣誉军人李金荣家口粮在平均数之上。同时,发动全村青壮年积极参加拥军支前,组成担架队支援前线。当时参加支前的民工担架队有孙宗贤、赵忠义、赵春荣、孙宗奎、李志军、孙宝成、李培英等。1947年9月18日解放军在道头阻击进犯之敌,东关村全体村民积极支前,不论老少,能动的全部参加。抬担架,赶小车,在小学担任老师的于兴文带领赵德荣、于兴华、宋其华、于双才等二十多名小学生到南招背粮食。
互助合作以前,村里成立代耕队,派人给军属家庭耕种。几家包一个军工烈属。1953年,赵欣荣、尹奎兴在部队服役,县里拨给两家军属一头小毛驴,合伙使用。互助合作以后,优待形式由代耕改为优待劳动日,年底给予工分补助,对生活困难的给予救济,确保其生活水平高于普通群众。每逢春节,给军属贴对联,送下货,并挂军属光荣牌。
1978年,革命残废人员优待政策落实情况:李金荣,二等甲,本队每人平均分配水平163.5元,本户每人平均分配水平165元,优待工分4000。张宝禄三等甲,本队每人平均口粮530斤,每人平均分配水平149元。本户每人平均口粮545斤,每人平均分配水平160元。孙宗谦,三等甲,本队每人平均口粮530斤,每人平均分配水平140元。本户每人平均口粮540斤,每人平均分配水平150元。三户均稍高于平均分配水平。
1984年10月,孙秀铎入伍。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拥军优属的指示和《山东省优待烈属、军属和残废军人暂行规定》,在其服役期内,每年优待本村当年标准劳动力收入的三分之二,直至提干、转业、退伍为止。
1985年起,招远市实行乡镇统筹优待,根据乡镇群众经济收入水平,制定出优待统一标准,进行平衡负担,优待标准制定后,每年年底由村汇缴于乡镇,由乡镇统一兑现优待和抚恤款。东关村由于集体经济发展良好,统筹款由村集体按时足额缴纳,村民没有负担。由于东关村只有李金梅一个烈士,家中没有符合享受优待条件的人员,所以东关村优待对象主要是现役军人和伤残军人。伤残军人到90年代有孙宗谦、王丕德、李金荣,1994年每人优待金额是749元。1995年招远市制定拥军优属若干规定,现役军人服役期间获得荣誉称号或立功的,均由当地政府给予奖励。2012年,东关村充分发挥新时期民兵作用,组织有条件的退伍军人、民兵开展特困户帮扶活动。严格落实抚恤金发放,全面落实优待政策,每年对返乡复员军人和退伍军人给予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