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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 价 管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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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7年以来,招远市物价局以服务全市经济发展为目标,以服务民生为根本,以提升素质为重点,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价格热点问题,全面落实价格调控措施,积极推进价格公共服务,大力开展价格法制宣传,夯实价格基础工作,狠抓政风行风建设,不断强化"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赢得社会各界的好评,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物价监督检查】 针对全市明码标价工作范围广、业务量大,节日期间零售商业企业促销集中、价格欺诈行为较多、商家借机搭车涨价现象严重的特点,重点强化对大型商场超市及其连锁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粮、油、鱼、肉、蛋、禽、菜等民生价格监督检查,规范上述单位明码标价行为;根据烟台市物价局、烟台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标价一次性备案制度,严格执行先物业备案、后价格公示、最终现场验收等有关程序,对全市规模较大的12个楼盘,开展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工作,对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价格混乱、信息不透明等问题督促其整改,规范了房地产销售市场秩序;按照上级要求并结合全市实际,对旅游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对罗山国家森林公园、黄金博览苑、淘金小镇、架旗山游乐园、金城温泉大酒店、金都宾馆、招金舜和国际酒店、龙湖大酒店8个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对个别单位存在标价不清、不全等问题现场予以整改,较好地维护了旅游城市的良好形象;针对价格举报案件数量多且反映的问题相对尖锐的特点,按照"依法查处、从快从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价格投诉工作。?全年共受理查处金脉华府、华希广场、龙泉花园等群体性投诉举报3起,落实回复89000服务民生中心投诉案件24件,回复满意率100%,受到社会各界的认可和好评。

【价格和收费管理】 一是推进价格改革,政策红利进一步惠及民生。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对全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和居民用水实行了阶梯价格制度,适当调整了居民用管道天然气和城市供水销售价格,先后4次调整非居民用和车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对城市供水结构进行了调整,取消了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相应提高了非居民供水和特种供水的污水处理费标准。按照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与市卫计局、市人社局联合制定了41项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制定了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收费标准、家庭医生签约居民付费标准、调整了儿童医疗服务价格。取消或停征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可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864.15万元。二是加强收费项目监管,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先后对全市2016年度的城市供水价格、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城市管道燃气及车用天然气等价格收费、殡葬服务、公办民办各类学校等公益服务收费、城镇燃气价格及延伸服务收费、市县两级政府定价管理的收费项目、居民阶梯水价、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等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对53个市直部门或单位提报的公共服务事项所涉及的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进行了审查,确保了各收费单位提报资料的合法性、准确性。对4家已实行医药价格改革的公立医院改革以来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对价格调整补偿情况进行了审核分析。三是规范了涉企收费管理,进一步助推企业发展。为更好服务项目、服务基层,组织开展了"重点项目价格服务年"活动,深入项目单位和项目建设一线,摸实情、解难题、真服务,对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行业协会商会等社团组织涉企收费情况进行了调查,提供价格咨询服务69次。

【价值认定】 价值认定工作按照"确保质量、快速高效"的原则,对每件涉案物品从品牌、规格、数量等方面详细勘察,对其市场价格进行广泛调查,确定出比较合理的市场价格,及时出具价格鉴定结论,为公、检、法部门依法审理案件提供了依据。参与了引黄入界工程地面附着物价格认定和清理工作,及时准确地出台了参考价格,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促进了工程快速推进。?全年共认定案件100件,认定总额2458.78万元,其中涉案物品价格认定91件,认定总额183.57万元;价格认证9件,认定总额2275.21万元。

【成本监审和价格预警】 认真做好政府定调价项目成本监审工作。对招远滨海燃气有限公司管道、燃气成本,烟台聚力燃气有限公司管道燃气成本,热电厂有限公司供热成本和温家小区经济适用房定价成本进行监审,对部分有代表性的物业公司经营成本进行定价监审,对被监审单位财务报表、账目、凭证等资料进行认真的核对,为后期价格监管打好了基础。在设置固定的调查点调查的基础上,还对市场上其他粮店、生产资料销售店、农产品销售市场进行不定期调查,发现问题,及时调整,确保每月的5号、15号、25号按时上报农资等重要商品市场零售价格监测数据。加强了节假日商品零售价格监控,发现异动,及时上报,做好价格预警,确保了市场价格的稳定。
(原瑞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