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档案浏览器

【概况】 2017年,招远市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执行市委、上级院决策部署和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并被山东省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被招远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先进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

【保障民生】 出台服务全市重点工程建设意见,院领导零距离对接服务烟台黄金职业学院等10个重点项目,提供行贿档案查询1168次,查处项目审批、工程承揽等领域职务犯罪3人。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办理非法集资、侵犯商业秘密等破坏市场经济犯罪案件42件;加强"检企共建",与18家企业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定期走访调查、提供服务,帮助解决涉法问题23个。正确处理履行职责与服务大局、惩治犯罪与保护发展的关系,严格区分执行政策偏差与违法犯罪、工作失误与渎职犯罪界限,惩治犯罪者、挽救失足者、保护改革者,对8名犯罪情节轻微的企业关键岗位人员依法作了宽缓处理。
积极参加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整治专项活动,依法批捕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环境污染等犯罪嫌疑人11人、起诉28人。积极开展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监督,依法起诉上钰财富、易租宝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82亿元案,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严肃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查处教育、拆迁等领域职务犯罪10人。主动服务农村"两委"换届选举,配合整治后进村2个,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村干部职务犯罪2人,保证换届选举顺利推进。新建"一站式"检察服务大厅,出台《招远市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深入开展驻村蹲点、检察官进社区等活动,搭建派驻检察室服务群众的"连心桥",切实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2017年,共联系走访群众1624户?,帮扶困难家庭75户,解决群众各类诉求36件,为10名家庭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协调发放救助金19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来自湖北、陕西的两名农民工因交通肇事死亡,由于肇事者醉驾无法获得保险赔偿,生活陷入困境,检察机关主动为其家人申请司法救助金6万元,家属送锦旗致谢。

【查办职务犯罪】 2017年,坚决贯彻"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要求,着力查办发生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优化发展环境。共立查各类职务犯罪22人,其中大要案18人,招远市农业局原局长王兴田等科级以上干部6人,副处级1人,昭示党和政府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在烟台市检察院指挥下,参与查办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刘保聚(正厅级)重大受贿案。
积极构建以教育为先导、制度为基础、监督为保障的预防职务犯罪体系,坚持联合"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利用新建警示教育基地?、《家庭助廉》、巡回宣讲等开展警示教育31次、受教育者2800人次;会同招金集团埠外企业开展"年度巡查暨廉政教育基层行"专项活动,受到企业好评;提出预防报告、检察建议5份,为推动源头治理腐败起到积极作用。结合查办招远市社保中心员工孟祥鑫滥用职权案,帮助查找管理漏洞,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加强管理,促使该单位及时发现利用假发票报销案件7起,有效避免社保基金再度流失。

【化解矛盾纠纷】 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思想,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促进全市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着眼于保平安,全年共批捕刑事犯罪嫌疑人224人、起诉491人,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团伙犯罪,进一步增强群众安全感。南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温泰山等人违规作业导致房屋坍塌,造成3人死亡、6人受伤。检察机关受案后,为配合有关部门减少负面影响,第一时间走访住建、安监等部门了解调取证据,明确涉案人员责任,迅速作出批捕决定,确保案件顺利办理。着眼于促和谐,完善融法、理、情于一体的人性化执法方式,对73名初犯、偶犯以及因邻里、亲友纷争引发的轻微犯罪作出不捕不诉决定,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着眼于疏矛盾,深入推行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法律文书说理答疑、公开听证、检调对接等机制,妥善处理信访192件,化解矛盾18起,检察宣告21件;对不服公安和法院正确裁判处理决定的8起申诉,耐心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全力维护司法权威。

【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 探索案前教育、案中关怀、案后帮教一体化办案模式,全面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联合市教体局、关工委、团市委启动"法治进校园"活动,以"建校共建"为重点,创新推出"驻校检察官工作室",全方位开展青少年犯罪预防。建立专门未检工作区和青少年成长教育基地,对在校生开展法制教育1200余人次。认真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特别制度,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13人次,指定法律援助8人,安排亲情会见1次,进行法庭教育5次,进行社会调查3次。开展心理疏导、社会调查12次,受理审查逮捕案件6件10人,批准逮捕5件7人,不批准逮捕1件3人,受理涉及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的审查起诉案件15件22人,提起公诉14件14人,不起诉2件2人。受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9件,其中批捕4件,受理起诉5件。在办理原某涉嫌故意伤害案中,为被害人积极申请国家司法救助3万元。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并获全票通过,烟台市未检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在招远召开。

【诉讼监督】 探索建立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机制,完善法院裁判改变起诉指控事实和罪名的案件备案审查制度,共监督立案3人、监督撤案2人,追捕追诉15人;对认为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请抗诉3人,烟台市中级法院改判1人,发回重审1人。栾某某污染环境造成界河污染,检察院通过统一执法标准、及时监督立案,使其受到法律惩处,被山东省检察院评为侦查监督"我最满意案件"。深入开展基层民行检察工作推进年活动,重点加强对生效民事裁判、审判程序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办理监督案件4件。扎实推进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办理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件,首次提起公益诉讼1件,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设立派驻检察室,加强对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专项监督,建议移交和监督立案2件,结合办案提出检察建议16件,均得到采纳,促进严格执法、依法行政。

【刑事执行检察监督】 建立健全刑罚执行同步监督机制,监督纠正监管违法和监外执行违法13件,监督纠正社区矫正违法11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并解除羁押33人,促进依法文明监管。探索推进财产刑执行监督,联合法院出台《关于加强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的意见》,提供执行线索5件,该做法被评为烟台市检察机关2017年度工作创新成果优秀奖,《检察日报》、正义网和上级院报道转发。

【信息化建设】 把信息化作为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坚持升级建设与深度应用并重,加快推进检务、政务、保障等系统建设,不断增强检察机关综合实力。检察服务大厅?、刑检办案区、未检工作区等专业科技办案设施投入使用;建成集办案指挥、远程视讯、监督管理于一体的综合信息指挥中心,积极推进涉案财物智能化管理、驻看守所智能化监控、智能办案辅助等系统应用;依托检务综合平台,对检察工作各类数据进行系统整合、深入研判,为领导决策提供全局数据态势分析,为业务部门提供专项数据动态应用,为一线检察官提供办案质效评估和业务辅助追踪,打造了决策支持的"智囊团",推动检察工作从传统人力型向现代科技型转变。招远市检察院被高检院确定为大数据技术提高量刑建议水平和出庭一体化平台首批应用单位。山东省院吴鹏飞检察长、烟台市院邵汝卿检察长给予充分肯定。?

【检察文化建设】 积极开展检察文化建设,大力实施"文化育人"战略,充分发挥先进文化强基固本、凝魂聚气作用,在文化"育德""育能""育行""育美"上下功夫,初步形成具有招远特色的检察文化体系,为招远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有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倾力打造"一屏、一墙、一馆、一基地、二中心、三室"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检察文化环境,成立棋类、书画、摄影、朗诵等11个兴趣小组,经常组织开展业余文艺创作、书画摄影、球赛等文体活动,促进活动个性化、特色化、常态化。"文化育人"战略的实施,促进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检察工作全面发展,形成人文和谐之气、干事创业之风和蓬勃发展之势,得到省市院检察长充分肯定。?

【队伍建设】 招远市人民检察院狠抓"两个责任"落实,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开展廉政谈话和报告个人事项119次,开展检务督察45次,发现整改问题14个。大力推行阳光检察,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落实联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检察开放日、人民监督员等制度,公开案件及法律文书1263份,发布微博微信1210条,提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7件,邀请市人大领导班子、代表委员等视察、参加检察开放日等210人次,诚心诚意听取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
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倡导"建一流班子作表率、带一流队伍转作风、干一流业绩树形象、学一流理念促创新",努力打造敢担当、能担当的领导集体。严格按照上级部署,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遴选出28名首批员额检察官,完善检察权运行、检察监督等配套制度8个,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院领导带头办案99件,司法职能进一步优化。面向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完善技能培训、业务竞赛、实战锻炼等多元化教育培训机制,选派30人前往上海、江苏等地和浙江大学学习,开展疑案讨论、听庭评议等56次,队伍素质明显提升。2017年,烟台市检察院4次在招远召开经验交流现场会推广检察院经验,有3项创新性做法被上级推广,8人次在省、市院组织的竞赛评比中获奖。?
(王凯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