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7年2月,招远市政务服务中心新大厅正式启用,全市37个部门、281项行政许可事项、228名窗口人员实现集中进厅。新大厅位于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区域(金街北首东侧),交通便利。共设置不动产登记服务、公安综合服务、办税综合服务、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含开发区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社会事务便民服务、商事登记审批服务、企业改制服务等七大功能区,全面打造"一站式"智慧型为民服务中心。全年办理各类审批事项32万件,是上一年度7倍;收费6.4亿元,是上一年度2倍;月均人流量3万多人次,是上一年度9倍;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99.8%以上。?
【优化服务环境】 政务服务中心新址办公面积1.3万平方米,大厅敞开式设计,宽敞明亮。?软环境方面,2017年2月建立强大的电子网络系统,为新大厅智能化、信息化运行提供有力支撑;为方便群众办事,统一印制《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让审批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等一目了然。硬环境方面,扎实推进移动端、电脑端、自助端便捷化服务建设。大厅4月配备取号机、触摸查询一体机、自助服务终端等设备,设立自助服务区?,方便群众查阅资料及办理信息;以微信公众号为依托,推出"窗口排队信息查看""微信预约取号""微信网上预审""事项进度查询"等服务功能。
【推行高效审批】 按照简政放权要求,对所有审批事项进行深度整合和精简压缩,所有进厅事项实现厅内集中办理和限时办结。以"承诺件"转"即办件"为抓手,对进厅事项的办理时限进行2轮提速,"即办件"比例达到28%,提高10个百分点;所有事项办理时限平均值4.5天,压缩比例达到53%。制定下发《招远市重点项目"高效审批"实施方案》,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实行联席会议、模拟审批、并联审批、绿色通道等创新机制将全市重点项目审批时限压缩到50个工作日以内。
在办事大厅设立高效审批"绿色通道"和综合受理窗口,安排专门代办员对重点项目全程协办和代办,主动联系相关部门联合勘察项目现场,由原来的"坐堂问案"改为"主动出击",共为企业提供上门服务126次,预约服务22次、延时服务175次。已有玲珑集团汽车检测中心、中德高科技产业园、招金陶瓷年产9000万片欧式联锁瓦、新二中建设、中矿高端装备制造和非煤矿山实操基地等6个项目进入"高效审批"程序,其中玲珑汽车检测项目、金宝电子覆铜板项目、中矿金业高端装备制造项目均在50天内完成审批,玲珑汽车检测项目从立项到拿到施工许可证仅用25个工作日,审批效率得到极大提升。
【提升服务效能】 实行全天候即时应需服务。4月份,政管办在服务大厅所有办事窗口推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等服务模式,8小时工作时间外随时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定人、定时预约服务和延时服务,为办事群众提供预约服务45次、上门服务229次、延时服务306次。推行证照免费物流寄送。于7月份开通进厅许可事项物流端口,8月份完成物流系统建设,9月份与邮政EMS签订政务服务物流快递服务协议,实现非涉密证照100%无偿寄送服务,为办事群众提供无偿寄送服务173次。
【规范中介服务】 8月份,制定下发《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管理的实施意见》,规定只要审批过程中涉及到中介服务的,严格进行规范和约束。同时设立"网上中介超市",建立完善信用监督管理体系,让企业和办事群众享受到优质可靠的中介服务。涉审中介服务事项添加工作已经完成,正在进一步完善各事项实施要素,40个涉审中介机构信息已上传至网上中介超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 不断规范交易流程。确定10个交易环节,实现交易操作受理登记、场地安排、专家抽取、电子监控、资料保存"五统一",固化3类业务表格模板和7类日常工作表格(台帐),实现对进场交易项目、流程、环节的再造和重塑。全面提升监管力度。制定预约登记、开评标纪律等11项规范性文件;强化交易现场的环境、秩序管理和问题排解,确保交易过程严在全程、不留空白;对电脑、光纤、音视频监控等硬件设备进行改造升级,新设立评标专家等候室,配备拾音监控系统和电子储物柜,实现交易过程全程化、电子化、无缝化监控。优质精准提供服务。通过电子邮件、上墙公示等途径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程度,将标准要求、材料清单、服务流程、办理时限、公开承诺等及时公开;积极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便民服务新举措,实现企业和群众"零等待";实行环节办理即收即办制,取消进场交易服务费,降低交易制度成本。
【规范管理运行】 2017年,完成政务服务中心省级文明单位申请工作。设计政府服务中心LOGO,确定打造金都招远“阳光政务·金牌服务”特色品牌,建立以“正、信、容、爱”为核心内容的机关文化,确立让人民群众“开心、欢心、放心、省心、舒心”的“金牌服务”行为准则。组织开展“读一本好书”“讲好一堂课”活动,设立“阳光好书柜”,举办“评书会”;开展黄金讲堂,提升工作人员向心力和凝聚力;组织政务礼仪培训、环保志愿者活动等,展现中心良好风貌。
(李 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