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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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17年,招远市民政局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载体,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改善民生、为民解困,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推进全域城市化做出新贡献。2017年,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3800对,离婚登记1400对,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自2017年4月1日停征婚姻登记工本费。

【社会救济】 2017年,全市城市低保对象594户1050 人,农村低保对象8074户10396人,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8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55元,全年发放低保金3255万元。
开展"一站式"医疗救助,救助低保、五保等医疗救助对象2835人次,发放救助金373万元,救助大病困难家庭96户,发放救助金31.5万元。加大困难家庭救助力度,救助城乡困难群众2273户,发放救助金94.52万元;实施临时救助35户,发放救助金9.9万元。落实特困人员供养制度,按月发放五保供养资金。2017年全市共有五保对象1525人,发放五保供养资金891.3万元。
有效应对自然灾害,对当年因受灾导致冬春生活困难的家庭给予救济,发放自然灾害救助金48万元。积极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烟台市民生综合保险实施方案(试行)》,落实民生保险资金210.6万元。

【双拥优抚】 民政局深入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春节、八一期间,分别走访慰问驻烟部队预备役76师、烟台警备区,驻招部队预备役226团、市人武部、武警消防大队、辛庄边防派出所、武警中队,赠送慰问金及慰问品价值40余万元。2017年,共为全市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金9819.9万元,发放优待金2732万元。为2084名优抚对象发放定额门诊补助19.8万元,投入资金24.27万元,为1733名优抚对象加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为295名生病住院的优抚对象实施民政医疗救助100.3万元。对1978年以来退伍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且由政府安置工作的3280名退役士兵,进行调查走访,受理各类诉求630余条,符合政策的诉求全部落实到位。

【退役安置】 完成2016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接收冬季复退军人264名,为260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634.5万元,组织152名有培训愿望的退役士兵进行免费技能培训;将9名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全部安置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上岗。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调整提高到每户每年18260元,发放优待金1066.4万元。

【村委会换届选举】 按照省、烟台市统一部署,招远市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自2017年11月30日全面启动,按照"快、严、新、好"的换届总思路,各镇街党(工)委、政府精心组织、全力实施,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精心指导,广大基层群众大力支持,踊跃参选,整个换届工作平稳、有序、快速推进。年底,全面完成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实现村委会换届成功率100%,换届进度与稳定均在烟台市名列前茅。全市724个村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委会,换届率100%,共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2183人,其中女性759人,妇女成员进班子达到100%。村级组织配套完善,724个村全部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共有成员2380人,其中党员1582人,女性338人。全市678个村设村民代表,村民代表总数21651人,其中党员5051人,女性8647人;682个村设村民小组,村民小组长总数2835人,其中党员1315人,女性550人。

【农村社区建设】 2017年,民政局以"全域城市化"为引领,投入5100多万元,打造19处市级示范型精品农村社区,扎实推进政府职能向基层延伸,打通服务农村"最后一公里";农村社区三年行动计划任务全部完成,实现进度和内容双达标;省级创新实验社区硬件设施不断完善、公共服务配套到位,社区服务能力得到全面提高,实验成果成效明显;农村社区示范单位创建取得突破,招远市着力打造的玲珑镇吕格庄社区?顺利通过民政部验收,被评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区"。

【民间组织管理】 建设发展新的社会组织服务平台,积极培育壮大社会组织。2017年,在招远市横掌温家村设立招远市社会组织文化产业园,吸引20多家社会组织入驻并参与活动;8月份,同招远市委组织部、招远市泉山街道办事处设立招远市泉山街道办事处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引进并委托国内规模最大的社会组织孵化连锁机构上海恩派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入驻并对泉山社会组织服务中心进行孵化指导、对社会组织提供专业服务及项目运作。2018年1月28日,烟台市民政局在招远市召开全市民政工作会议暨社会组织党建和社会组织管理创新工作现场会议,为全市社会组织发展提供新的方向和发展思路。
鼓励社会组织承担政府职能转移、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有效引导社会组织发展步入新的良性循环。2017年,招远市8家社会组织获得各类、各级公益项目资金、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实现政府购买服务发展模式,共争取资金325万。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展项目资金共计1170万,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已成主流趋势。
继续鼓励服务类社会组织负责人考取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加大政策宣传、加强培训的工作力度等。大力发展社会工作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培养专业人才。充分发挥院校在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2017年,招远市社会组织服务中心代表招远市与鲁东大学法学院签订《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协议书》,鲁东大学每年安排5名社工专业的大学生到招远市进行实习。当年全市新增初级、中级社工师10名,2017年共有社工师33名。
支持社会组织做强专业志愿服务,引领社会组织开展专业志愿服务项目。2017年招远市于忠庆、吕吉好、孙青云三人获得烟台市委宣传部、烟台市文明办、烟台市民政局、烟台市总工会等10家单位联合颁发的"最美志愿者"称号;招远市扬帆助学公益志愿者联合会成为烟台市级"最佳志愿服务组织";孙青云同时获得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民政厅等12家单位联合颁发的"四个100省级最美志愿者"称号。
做好社会组织日常登记管理。2017年共登记社会组织26家,包括1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7家社会团体,全市共有民非单位171家,社会团体64家、基金会1家。2017年通过山东省民政金民工程系统赋码并打印登记证书,实现网络办公、审批。全年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170家,年检通过率达100%。

【社会福利】 积极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对规划和建设的项目进行跟踪调度,确保按照既定目标完成建设任务。新建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处、农村幸福院3处、邻里养老互助点12处。加快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健康养老项目。已建成运营金湖山庄老年公寓项目,投资800万元,总占地面积6.67公顷,建筑面积4600平方米,设立床位110张;完成基础设施建设2个,分别是玉龙山老年养护中心建设项目和东城老年公寓;正在规划设计的1个,鸿安老年公寓项目。提升养老服务队伍水平,超额完成省级、市级下达的2017年养老管理和服务人员培训任务,与招远金鸿职业培训学校联合开展家庭护理员培训156人次。?
落实特殊群体救助政策。为32名孤儿发放生活费31.8万元;为34名困境儿童发放生活费16万元;为11名城镇特困人员发放生活保障资金12.9万元,实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资金4.4万元。推进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全面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顺利实施,为全市12052名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资金1185.3万元。加强养老服务场所安全生产管理。对14家收住老年人的养老服务场所经营范围、服务设施、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情况等内容进行检查,全面落实养老机构民办公助政策和公办养老机构开展消防设施等维修改造。?
2017年4月10日,招远市出台提高高龄老人长寿补贴标准的文件。根据文件规定,自2017年起,80-89周岁老年人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90-99周岁老年人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00元;百岁老人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截止12月底,全市有百岁老人32人,全年共为百岁老人发放津贴25.52万元。全市有80-99周岁老年人20919人,其中80-89周岁老年人18575人,90-99周岁老年人2344人,860.2万元长寿津贴资金已经发放到位。标准从去年80-89周岁每人每年300元、90-99周岁每人每年400元分别提高至400、500元,100岁以上每人每月400元提高至600元。

【地名区划管理】 按时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年度工作。对上争取地名补查补助资金13万元,完成国家地名数据库5.0系统的信息修改、录入、矢量地图标注、多媒体信息的采集添加、地名标志照片链接等工作。按时完成县界联检任务。根据省民政厅要求制定下发《全市第五轮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施方案》,完成年度县级界线招远与栖霞线、招远与莱西线联检任务,同时开展平安边界"边界和谐走廊"创建活动。成立招远市地名志、典编纂委员会,以招政办字[2017]44号下发关于印发《招远市地名志》《招远市地名词典》编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6月2日在金都宾馆召开全市地名志、典编纂动员部署会议,按照方案要求完成地名志初稿编纂工作。

【殡葬改革】 2017年9月份施行城民居民基本殡葬服务费减免政策,减轻群众殡葬方面负担,全市共有697名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和重点优抚对象去世后享受基本殡葬费用减免,减免资金62万元;有1136名城乡居民享受基本殡葬费用减免政策,减免资金93万元,合计减免额达155万元,殡葬惠民政策惠及千家万户。在政策落实中,殡仪馆认真搞好各项服务,殡仪馆迁建工程推进速度加快,前期规划设计、地面附着物清点补偿、场地清理平整基本结束。

招远市城区已命名道路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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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道路名称│ 走向 │长宽度(米)│道路起、止点│批准文号及时间│名称来历含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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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长 │ 宽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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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罗峰路 │ 南北 │6200│ 24 │南起普照路,│招政发[1988]第│招远在唐朝时期为掖县罗┃
┃ │ │ │ │ │北至玲珑路 │14号 │峰镇,为纪念历史,命名┃
┃ │ │ │ │ │ │ │"罗峰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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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魁星路 │ 南北 │2800│ 12 │南起焦沟河,│招政发[1988]第│古时此路南端有魁星楼,┃
┃ │ │ │ │ │北至初山路 │14号 │属招远标志性建筑,为纪┃
┃ │ │ │ │ │ │ │念,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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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河西路 │ 南北 │4200│ 12 │南起普照路,│招政发[1988]第│因位于城东河(现更名为┃
┃ │ │ │ │ │北至玲珑路 │14号 │金泉河)西侧,故命名为┃
┃ │ │ │ │ │ │ │"河西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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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河东路 │ 南北 │5600│ 14 │南起普照路,│招政发[1988]第│因位于城东河(现更名为┃
┃ │ │ │ │ │北至横掌温家│14号 │金泉河)东侧,故命名为┃
┃ │ │ │ │ │ │ │"河东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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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新华路 │ 南北 │500 │ 8.5 │南起温泉路,│招政发[1995]第│以吉言嘉语命名。 ┃
┃ │ │ │ │ │北至热电厂 │7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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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金城路 │ 南北 │9000│ 38 │南起郭家埠,│招政发[1988]第│源于招远的"金城天府"素┃
┃ │ │ │ │ │北至十里铺 │14号 │称。又与天府路东西对 ┃
┃ │ │ │ │ │ │ │应,取名"金城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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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文昌路 │ 南北 │790 │ 10 │南起温泉路,│招政发[1995]第│位于学校附近,又与文化┃
┃ │ │ │ │ │北至北园路 │71号 │路相交,取其吉意,命名┃
┃ │ │ │ │ │ │ │为"文昌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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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魁星南路│ 南北 │500 │ 12 │南起普照路,│招政发[2006]第│此路为魁星路的延伸段,┃
┃ │ │ │ │ │北至焦沟河 │12号 │故命名为魁星南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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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九洲路 │ 南北 │1500│ 14 │南起泉山路,│招政发[2006]第│由九洲集团得名。 ┃
┃ │ │ │ │ │北至温泉路 │9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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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三和路 │ 南北 │1000│ 10 │南起初山路,│招政发[1995]第│以吉言嘉语命名。 ┃
┃ │ │ │ │ │北至玲珑路 │7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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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天府路 │ 南北 │5300│ 36 │南起普照路,│招政发[1995]第│源于招远的"金城天府"素┃
┃ │ │ │ │ │北至玲珑路 │71号 │称。又与金城路东西对 ┃
┃ │ │ │ │ │ │ │应,而得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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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金源路 │ 南北 │2300│ 10 │南起温泉路,│招政发[2007]第│以吉言嘉语命名。 ┃
┃ │ │ │ │ │北至玲珑路 │5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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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招金路 │ 南北 │6100│ 24 │南起普照路,│招政发[2006]第│由招金集团得名。 ┃
┃ │ │ │ │ │北至玲珑路以│12号 │ ┃
┃ │ │ │ │ │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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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金晖路 │ 南北 │ 4300 │ 24 │南起普照路,北│招政发[2006]第│因金晖花园而得名。 ┃
┃ │ │ │ │ │至玲珑路 │1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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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春雨路 │ 南北 │ 3300 │ 14 │南起泉山路,北│招政发[2006]第│因春雨小区而得名。 ┃
┃ │ │ │ │ │至玲珑路 │1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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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金龙路 │ 南北 │ 4700 │ 12 │南起普照路南,│招政发[2006]第│此路向北通向龙口市,┃
┃ │ │ │ │ │北至国大路 │12号 │又因招远盛产黄金,故┃
┃ │ │ │ │ │ │ │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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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南门里街 │ 南北 │ 260 │ 20 │南起迎宾路,北│招政发[1988]第│沿袭原名。 ┃
┃ │ │ │ │ │至状元街 │1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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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永乐街 │ 南北 │ 280 │ 7 │南起东关街,北│招政发[1995]第│以吉言嘉语得名。 ┃
┃ │ │ │ │ │至温泉路 │7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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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迎春街 │ 南北 │ 1250 │ 8 │南起焦沟河,北│招政发[1995]第│源于"迎春胡同"。 ┃
┃ │ │ │ │ │至东关街 │7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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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文兴街 │ 南北 │ 600 │ 6 │南起丁家庄子村│招政发[1995]第│位于学校附件,又与文┃
┃ │ │ │ │ │中,北至北园路│71号 │化路相交,取其吉意,┃
┃ │ │ │ │ │ │ │命名为"文兴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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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 北关街 │ 南北 │ 1000 │ 6 │南起温泉路,北│招政发[1988]第│因位于北关村中,沿袭┃
┃ │ │ │ │ │至北园路 │14号 │旧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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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 健康街 │ 南北 │ 250 │ 8 │南起府前路,北│招政发[1988]第│因此路临近市人民医 ┃
┃ │ │ │ │ │至温泉路 │14号 │院,西侧为居民区,故┃
┃ │ │ │ │ │ │ │以吉言嘉语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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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 永兴街 │ 南北 │ 260 │ 8 │南起府前路,北│招政发[1988]第│两侧是居民区,故以吉┃
┃ │ │ │ │ │至温泉路 │14号 │言嘉语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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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 长春街 │ 南北 │ 250 │ 6 │南起迎宾路,北│招政发[1988]第│两侧是居民区,故以吉┃
┃ │ │ │ │ │至府前路 │14号 │言嘉语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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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 宁安街 │ 南北 │ 280 │ 7 │南起迎宾路,北│招政发[1988]第│两侧是居民区,故以吉┃
┃ │ │ │ │ │至府前路 │14号 │言嘉语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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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 向阳街 │ 南北 │ 250 │ 9 │南起晨钟路,北│招政发[1988]第│此地为朝阳坡式,也有┃
┃ │ │ │ │ │至迎宾路 │14号 │吉言之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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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 温泉路 │ 东西 │2200│ 30 │东起金龙路,西至│招政发[1988]第│招远温泉以水温高,矿物┃
┃ │ │ │ │ │黄土村 │14号 │质含量多,休闲疗养之佳┃
┃ │ │ │ │ │ │ │地而著称,温泉群位于此┃
┃ │ │ │ │ │ │ │路中段,故名"温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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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 府前路 │ 东西 │2000│ 20 │东起魁星路,西与│招政发[1988]第│此路位于政府门前,以方┃
┃ │ │ │ │ │温泉路交汇 │14号 │位命名"府前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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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 迎宾路 │ 东西 │2500│ 12 │东起河西路,西至│招政发[1988]第│此路位于政府招待所门 ┃
┃ │ │ │ │ │金城路 │14号 │前,而得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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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 国大路 │ 东西 │2500│ 18 │东起金龙路,西至│招政发[2006]第│由国大集团得名。 ┃
┃ │ │ │ │ │金城路 │96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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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 鑫汇路 │ 东西 │800 │ 10 │东起招金路,西至│招政发[2008]第│由鑫汇集团得名。 ┃
┃ │ │ │ │ │埠后村 │1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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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 玲珑路 │ 东西 │500 │ 8 │东起金龙路,西至│招政发[1988]第│此路东端为玲珑山,而得┃
┃ │ │ │ │ │后夼村 │14号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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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 梦芝路 │ 东西 │1000│ 16 │东起河西路,过金│招政发[2006]第│位于梦芝村中,沿袭原 ┃
┃ │ │ │ │ │城路向西延伸 │12号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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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 盛泰路 │ 东西 │2000│ 12 │东起单家河,西至│招政发[2006]第│由盛泰集团得名。 ┃
┃ │ │ │ │ │天府路 │1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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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 招兴路 │ 东西 │6500│ 30 │东起金盛小区,西│招政发[2006]第│因位于招金集团家属区,┃
┃ │ │ │ │ │至河东路 │12号 │取吉意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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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 金兴路 │ 东西 │500 │6.5 │东起天府路,西至│招政发[2006]第│因位于招金集团家属区,┃
┃ │ │ │ │ │河东路 │12号 │与招兴路南北相应,取吉┃
┃ │ │ │ │ │ │ │意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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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 初山路 │ 东西 │6700│ 24 │东起天府路,西至│招政发[1988]第│此路西端是初家山,故名┃
┃ │ │ │ │ │金城路 │14号 │"初山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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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 │初山东路│ 东西 │1500│ 12 │东起金龙路,西至│招政发[2006]第│此路为初山路延伸段。 ┃
┃ │ │ │ │ │天府路 │1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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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 聚金路 │ 东西 │800 │ 8 │东起春雨路,西至│招政发[2007]第│以吉言嘉语命名。 ┃
┃ │ │ │ │ │天府路 │5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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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 北园路 │ 东西 │2500│ 12 │东起河西路,西至│招政发[1988]第│此处原是一片菜园,又位┃
┃ │ │ │ │ │西山脚下 │14号 │居城北,因此取名"北园 ┃
┃ │ │ │ │ │ │ │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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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北园东路│ 东西 │2500│ 18 │东起单家河,西至│招政发[2006]第│此路为北园东路延伸段。┃
┃ │ │ │ │ │河东路 │1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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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 文化路 │ 东西 │800 │ 10 │东起十六中分校,│招政发[1988]第│因此路周围遍布学校,故┃
┃ │ │ │ │ │西至金城路 │14号 │取名"文化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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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 兴华路 │ 东西 │500 │ 8 │东起金城路,西至│招政发[1995]第│以吉言嘉语命名。 ┃
┃ │ │ │ │ │丁家庄子村西头 │7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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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 福泉路 │ 东西 │1000│ 16 │东起天府路,西至│招政发[2006]第│因居温泉小区中,又取其┃
┃ │ │ │ │ │河东路 │12号 │吉意,命名为"福泉路"。┃
┠──┼────┼───┼──┼──┼────────┼───────┼───────────┨
┃ 45 │ 晨钟路 │ 东西 │2000│ 12 │东起河西路,西至│招政发[1988]第│源于招远八大景之一的" ┃
┃ │ │ │ │ │天府小区 │14号 │普照晨钟",又与普照路 ┃
┃ │ │ │ │ │ │ │南北对应,以此命名。 ┃
┠──┼────┼───┼──┼──┼────────┼───────┼───────────┨
┃ 46 │ 泉山路 │ 东西 │6500│ 30 │东起金龙路,西与│招政发[1988]第│此路东端有一座泉山,以┃
┃ │ │ │ │ │温泉路交汇 │14号 │此得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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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 │ 永照路 │ 东西 │500 │6.5 │东起金城路,西与│招政发[1995]第│以吉言嘉语命名。 ┃
┃ │ │ │ │ │普照路相汇 │7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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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 │ 普照路 │ 东西 │6700│ 24 │东起金龙路,西与│招政发[1995]第│源于招远八大景之一的" ┃
┃ │ │ │ │ │温泉路交汇 │71号 │普照晨钟",又与晨钟路 ┃
┃ │ │ │ │ │ │ │南北对应,以此而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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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 │ 旗山路 │ 东西 │1500│ 12 │东起河西路,西至│招政发[1995]第│源于招远八大景之一的" ┃
┃ │ │ │ │ │金城路 │71号 │架旗阴雨",因架旗山派 ┃
┃ │ │ │ │ │ │ │生得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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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 建平路 │ 东西 │800 │ 8 │东起金泉河,西至│招政发[2006]第│与建设路相邻,又取其平┃
┃ │ │ │ │ │老燃料公司 │12号 │安吉祥之意,故命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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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 建设路 │ 东西 │1500│ 10 │东起河西路,西至│招政发[1995]第│由建设集团得名。 ┃
┃ │ │ │ │ │西坞党 │7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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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 向党路 │ 东西 │1500│ 8 │东起金泉河,西至│招政发[2006]第│此路通向南、北坞党两 ┃
┃ │ │ │ │ │金城路 │12号 │村,取其吉意,命名为" ┃
┃ │ │ │ │ │ │ │向党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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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 义和路 │东西│ 1500 │12│东起金泉河,西至金│招政发[1995]│以吉言嘉语命名。 ┃
┃ │ │ │ │ │城路 │第7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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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 东关街 │东西│ 380 │18│东起河西路,西至魁│招政发[1988]│因位于东关村中,沿袭原┃
┃ │ │ │ │ │星路 │第14号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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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 状元街 │东西│ 300 │8 │东起魁星路,西至罗│招政发[1988]│北宋嘉佑年间,此处王俊┃
┃ │ │ │ │ │峰路 │第14号 │民考中状元,授职徐州通┃
┃ │ │ │ │ │ │ │判兼南京考试官,为纪念┃
┃ │ │ │ │ │ │ │此人,命名"状元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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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 三里街 │东? │ 500 │6 │东起罗峰路,西至梦│招政发[2006]│附近曾为三里店,后合并┃
┃ │ │ │ │ │芝路 │第12号 │为梦芝,为纪念古地名,┃
┃ │ │ │ │ │ │ │故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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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 │ 文汇胡同 │东? │ 50 │3 │西起文兴街 │招政发[1995]│因附件多所学校,而命名┃
┃ │ │ │ │ │ │第71号 │为"文汇胡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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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 │ 膜天路 │南北│ 2000 │12│南起保税仓库,北至│招政发[2010]│位于开发区膜天工业园门┃
┃ │ │ │ │ │国大路 │第号 │前,由企业冠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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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 │ 青云路 │东西│ 1000 │12│东起春雨路,? ? ? │招政发[2010]│位于开发区青云冷藏厂门┃
┃ │ │ │ │ │? ? │第号 │前,由企业冠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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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 │ 文体路 │东西│ 2000 │24│东起春雨路,西 至 │招政发[2010]│路东首是新一中门,西首┃
┃ │ │ │ │ │天 府 路 │第号 │体育场,因此得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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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 │ 金街 │南北│ 960 │20│南起泉山路,北至 │招政办函[ │以承载招远"金都"黄金文┃
┃ │ │ │ │ │温 泉 路 │2015]1号 │化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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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 │ 银巷 │东西│ 50 │14│东起金街,西至 招 │招政办函[ │以承载招远"金都"黄金文┃
┃ │ │ │ │ │金 路 │2015]1号 │化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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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 │ 橫掌路 │东西│ 4630 │18│东起金龙路,西至 │招政办函[ │以周边村庄多为"橫掌"开┃
┃ │ │ │ │ │罗 峰 路 │2015]68号 │头,故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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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 │ 滨河路 │南北│ 2100 │14│南起河东路,北至 │招政办函[ │因位于罗山河边,故命 ┃
┃ │ │ │ │ │国 大 路 │2015]68号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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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 │ 橫掌北路 │东西│ 1380 │12│东起河东路,西至 │招政办函[ │因位于橫掌路北边,故命┃
┃ │ │ │ │ │滨 河 路 │2015]68号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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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 │ 弘文路 │南北│ 690 │12│南起橫掌路,北至橫│招政办函[ │以弘扬文化,取其吉意,┃
┃ │ │ │ │ │掌北路 │2015]68号 │故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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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 │ 安康南路 │南北│ 900 │24│南起东昇路,北至温│招政办函[ │以地理位置命名。 ┃
┃ │ │ │ │ │泉东路 │2016]5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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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8 │ 安康中路 │南北│ 1741 │24│南起泉山东路,北至│招政办函[ │以地理位置命名。 ┃
┃ │ │ │ │ │初山东路 │2016]5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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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9 │ 安康北路 │南北│ 850 │24│南起初山东路,北至│招政办函[ │以地理位置命名。 ┃
┃ │ │ │ │ │玲珑路 │2016]5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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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 │ 将军顶路 │南北│ 2000 │14│南起泉山东路,北至│招政办函[ │以将军顶命名。 ┃
┃ │ │ │ │ │初山东路 │2016]5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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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 │ 东华路 │东西│ 1680 │14│东起206连接线,???│招政办函[ │以吉言佳句命名。 ┃
┃ │ │ │ │ │?? │2016]5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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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 │ 会仙山路 │东西│ 1870 │24│东起初山东路,西至│招政办函[ │以会仙山命名。 ┃
┃ │ │ │ │ │金龙路 │2016]5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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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3 │ 育才路 │东西│ 500 │14│东起将军顶路,西至│招政办函[ │以地理位置命名。 ┃
┃ │ │ │ │ │温泉东路 │2016]5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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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 │ 东昇路 │东西│ 1370 │14│东起安康南路,西至│招政办函[ │以吉言佳句命名。 ┃
┃ │ │ │ │ │金龙路 │2016]5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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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5 │ 温泉东路 │东西│ 5000 │14│东起普照路,西至金│招政办函[ │以地理位置命名。 ┃
┃ │ │ │ │ │龙路 │2016]5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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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 │ 泉山东路 │东西│ 1880 │24│东起初山东路,西至│招政办函[ │以地理位置命名。 ┃
┃ │ │ │ │ │金龙路 │2016]5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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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城区改名道路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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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名称 │ 曾用名 │ 位置起止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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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泉河 │城东河 │位于河东路和河西路之间,发源于齐山镇的孙家夼水库和铁夼山麓等,流经齐┃
┃ │金水河 │山、泉山境地,北与界河交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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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泉河桥 │招城东河桥│位于河东路和河西路之间,东西与温泉路相连,桥长100米,宽40米,1970年 ┃
┃ │金水河桥 │建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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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河 │单家河 │位于罗山前怀、玲珑矿田之南,孙家河、万家河、老秦家河、转山河与岔河交┃
┃ │ │汇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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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河湿地│单家河湿地│位于招远市东部,紧邻凤凰岭公园,北临温泉路,南至泉山路。南北全长约 ┃
┃公园 │公园 │1200米,平均宽度约75米,占地面积8.7万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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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干休所】 2017年,招远市军休所各项工作整体推进,成效显著。工作人员在国家民政厅、山东省民政厅、中国老年报、烟台日报、今日招远等刊物发表文章10多篇。当年为军休干部购买高智尔球,成立高智尔球队。老干部及老干部家属组成的门球队在招远市老年体协组织的门球比赛中获得优秀奖。部分老干部代表烟台军休所参加省里组织的门球赛,获得第二名的好成绩。为让老干部及家属们老有所依,感知到党的温暖,所里每月至少到老干部家中走访一次。得知老干部居住的家属楼年久失修,墙皮脱落,屋顶漏雨,所里将内外墙重新进行粉刷、楼顶维修,并将部分老干部居住的文化区文汇胡同墙体进行加固、粉刷,做成文化墙,得到老干部和社区人员好评。所里还聘请面点培训老师,每周一次教老干部及家属学习面点制作,是烟台军休系统中唯一一家常年开办的面点制作班,真正让老干部们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李吉庆 王少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