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传统农具
新中国成立前,农业生产均靠手工操作,沿用传统的人、畜力工具。耕地、翻土、平整土地人力工具主要有锨、镢等,畜力工具主要有犁、耙和耢等;播种除小麦、谷子、高粱等用木耧外,玉米、豆子、花生等均靠手播;田间管理沿用锄;排灌靠辘轳、担杖、水桶、戽斗和水车等;植保主要靠人工捕捉和用喷壶喷杀;收获用镰、镢等;田间运输主要靠肩挑人抬、木轮手推车和畜力驮运;脱粒沿用木杈、木锨、扫帚、连枷、碌碡;农作物加工靠石碾、石磨、石臼等。农业生产工具属私有。
1948年后,成立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农业生产工具等生产资料仍属私有,统一调配,统一使用,公使公修,实行补贴,参加分配。此期,木轮手推车逐渐淘汰,由胶轮手推车替代。1953年,宋林祥制造出马连沟村第一台农用水车。1956年,成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农具折价入社归集体所有,集体统一调配使用,公使公修,当年全村小农具修理费共计197.98元。1957年,马连沟高级社购进胶轮大车1辆、双轮双铧犁1部,时有胶轮手推车20辆、铁制水车40部、各种新式步犁7部,全年小农具修理费共计323.45元。
1959年12月,马连沟生产队和石虎孙家生产队合并为1个生产队时,马连沟生产队有胶轮大车和木轮大车各1辆、胶轮手推车24辆、木轮手推车10辆、耙9盘、步犁6部、双铧犁5部、单铧犁2部、喷雾器8部、山地犁12部、化肥耧2部、耘锄12部、马拉小麦播种机1部、玉米耧1部、地瓜切片机2台、水车40部、辘轳1架。 1961年,购进马拉小麦播种机2部。是年,马连沟大队(不包括石虎孙家)耕地工具主要有双轮双铧犁9部、双轮单铧犁3部、各种新式步犁21部、马拉圆盘耙1部,旧式犁18部、旧式耙12盘;播种工具主要有马拉小麦播种机2部、木耧12部;田间管理工具主要有改良耘锄20部;排灌工具主要有铁制水车58部、辘轳50架;植保工具主要有人力喷雾器13部、人力喷粉器1部;农用运输工具主要胶轮大车1辆、铁木轮大车4辆、胶轮手推车32辆;加工工具主要有地瓜切片机13台;饲养工具主要有铡刀36盘。另有主要小农具1932件,其中锄580把、镰620把、锨302张、镢430张。1962年2月,马连沟生产大队与石虎孙家分设为2个生产大队,马连沟生产大队分得耕地工具主要有双轮双铧犁4部、双轮单铧犁3部、各种新式步犁6部、山地犁12部、耙7部、深耕犁2部;播种工具主要有马拉小麦播种机1部;田间管理工具主要有改良耘锄11部、化肥耧2部;排灌工具主要有铁制水车36部、风力水车2部、辘轳1架;植保工具主要有人力喷雾器9部;农用运输工具主要有胶轮大车1辆、铁木轮大车2辆、胶轮手推车28辆、木轮手推车4辆;加工工具主要有地瓜切片机4台、花生礤子3台;饲养工具主要有铡刀36盘。
随着农业机械购进数量不断增多,小型农具购进相对减少,旧式生产工具逐年淘汰,农业生产力水平逐步提高。1967年,淘汰2辆铁木轮大车,由胶轮大车所替代。是年,第一生产队有胶轮大车1辆,胶轮手推车8辆,铁制水车2部;第二生产队有胶轮大车1辆,胶轮手推车8辆,铁制水车2部;第三生产队有胶轮大车1辆,胶轮手推车10辆,铁制水车2部;第四生产队有胶轮大车1辆,胶轮手推车10辆,铁制水车2部。1970年,第一生产队有铁制水车3部,人力喷雾器2部,人力喷粉器1部,胶轮大车2辆,胶轮手推车8辆;第二生产队有铁制水车1部,人力喷雾器2部,人力喷粉器1部,胶轮大车1辆,手推车11辆;第三生产队有人力喷雾器1部,人力喷粉器1部,胶轮大车2辆,手推车10辆;第四生产队有铁制水车4台,人力喷雾器2部,人力喷粉器2部,胶轮大车1辆,胶轮手推车9辆。
1973年后,马连沟大队农业机械得到较快发展,传统用的生产工具如连枷、碌碡等逐渐被淘汰。1975年,全大队仅有的11部水车被淘汰,辘轳、戽斗更为鲜见,灌溉全部用上机械。1973~1976年,全大队小农具购置费共计2465元,每年平均616.25元。1976年,第一生产队小农具购置费50.10元,第二生产队小农具购置费193.80元,第三生产队小农具购置费584.89元,第四生产队小农具购置费99.81元。1977年,全大队有胶轮大车10辆、胶轮手推车53辆、地排车1辆(大队集体所有)。全大队农具中,第一生产队有胶轮大车2辆,胶轮手推车10辆,人力喷雾器6部,人力喷粉器3部;第二生产队有胶轮大车2辆,胶轮手推车10辆,人力喷雾器5部,人力喷粉器2部;第三生产队胶轮大车3辆,胶轮手推车15辆,人力喷雾器8部,人力喷粉器3部;第四生产队有胶轮大车3辆,胶轮手推车18辆,人力喷雾器3部,人力喷粉器2部。1980年8月30日统计:全大队农具原值10174元,现值9283元。其中大队集体所有农具原值5891元,现值5862元;第一生产队集体所有农具原值566元,现值482元;第二生产队集体所有农具原值2723元,现值2036元;第三生产队集体所有农具原值471元,现值400元;第四生产队集体所有农具原值523元,现值503元。1980~1982年,全大队小农具购置费共计5534元,每年平均1844.67元。1982年,第一生产队小农具购置费171元,第二生产队小农具购置费901元,第三生产队小农具购置费1105元,第四生产队小农具购置费81元。
1983年后,生产大队对部分小型农具进行拍卖,归农户私有。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农业生产工具形成公、私2种所有制形式并存、共同发展、门类越来越齐全的新格局,适应一家一户生产体制的小型农具一度增加较快。1984年,农户购置中小农具225件,总投资4250元。是年,村集体拥有胶轮大车5辆,地排车2辆,胶轮手推车7辆;农户所有胶轮大车2辆,地排车16辆,胶轮手推车149辆。1988年,村集体拥有胶轮大车2辆,胶轮地排车、胶轮手推车和人力喷雾(粉)器均为私有,分别为45辆、173辆、135部。20世纪90年代以后,畜力车辆逐渐消失,传统的胶轮木架手推车、地排车逐渐减少,建筑用轻便型铁架胶轮手推车引进到农业生产上,农户购置小型四轮拖拉机、手扶拖拉机逐年增多。1990年,全村有玉米套种耧30部。1995年,全村玉米套种耧达到70部,喷雾(粉)器140部,均为私有。此后,传统农具只作为农业生产中的辅助工具,大部分农业作业被机械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