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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民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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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民兵作用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马连沟村的民兵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民兵的主要作用和任务是站岗放哨、传递情报、侦察敌情、防特除奸、守卫目标、维持治安、保护生产、看押俘虏、救护伤员、参军参战、支援前线。新中国成立后,民兵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多次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一支生力军、突击队。
1937年7月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招远县抗日组织成立,民兵组织得到迅速发展。1943年,马连沟村成立自卫团,在团里建立担架、运输、情报网、游击小组等组织,进行站岗放哨等军事活动。民兵在中国共产党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一方面积极配合地方武装部队作战,另一方面村自为战,人自为战,到处打击敌人。同时,担负起站岗放哨,侦察敌情,传递情报,掩护伤病员的任务。动员组织广大群众挖抗日沟,平毁日伪封锁沟,破公路、截电线、埋地雷、搞破袭。向敌人开展以"麻雀战"、"地雷战"为主要形式的游击战争,组织民兵到日伪军据点喊话、贴标语,开展政治攻势。并配合部队统一行动,组织破路,割电杆,拤电线等对敌斗争活动。1945年8月,民兵组织配合地方部队向招远城、玲珑金矿的日伪军发动进攻。1946~1949年,全力以赴支援解放战争。1947年大参军,民兵有20余人参加解放军,出动支前担架40余人次。康国文成为马连沟村支前担架队的民工,1947年在支援沂水战斗中献出宝贵生命。
战争时期,民兵配合地方武装开展军事斗争,同时维护社会治安。新中国成立后,民兵在护路、护线、护库、保卫重要目标、加强对空监视、协助公安部门看管犯人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1983年以来,民兵在护厂、护村、护林以及守卫重要目标、配合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00年,成立民兵治安联防队,建立民兵值勤室,组织夜间巡逻队。积极参加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广大民兵把积极参加生产建设作为中心任务,努力发挥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多次完成急、难、险、重任务。1959年,民兵组织生产突击队、专业队、民兵红专队,种丰产田,单产都超过生产水平1倍以上。成立突击队,参加农田基本建设,整地改土,兴修水利。2000年后,民兵在农业开发、水利工程、路域工程、抢险救灾和维护社会治安等工作中,发挥了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1983年,在民兵中广泛开展学雷锋、树新风和"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1994年,在民兵中开展志愿者活动,坚持"志愿参加、面向社会、长期坚持、长远发展"原则,重点开展"一帮一送温暖"、"一助一助残"和"一助一帮教"等活动。成立志愿服务队,参加志愿活动,全村的离退休老干部、烈军属、孤寡老人和后进青年得到志愿者多种形式的服务和帮助。1983年后,青年民兵带头致富,发展专业户、重点户。1985年,在青年民兵中开展争当青年科技户、商品生产专业户和勤劳致富能手竞赛活动。年内,全村青年民兵"两户"达20个,青年民兵经济联合体2个。1986年,开始建立夜校。青年民兵普遍获得一次培训。1997年,全市开展农村青年民兵致富工程,马连沟村被确定为示范村,有2个民兵确定为示范户。1998年,开展以"项目带动、科技示范"为主要内容的兴农系列工程。2001年,青年民兵中开展"三带一争创"(带头学习新技术、带头创办新项目、带头创建服务组织,争创农民增收贡献奖)活动,实施"户亩万"(实现农民户均一亩经济田,年收入一万元)工程。2005年,马连沟村建成养殖科技示范基地,带动50多户农民走上致富路。
20世纪80年代,组织民兵开展"一兵带一户、一连带一村"奔小康、手拉手扶贫工程和民兵富民工程活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1992年初,根据中共招远市在全市农村开展"奔小康"活动的决定,组织发动民兵开展"一兵带一户,一连带一村"活动。1994年后,民兵先后组织开展一帮一结对、爱心助残、尊老敬贤等活动。1995年,组织发动民兵投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主战场,研究总结新形势下在经济建设中用兵练兵的新经验新作法,推动民兵带建工作深入发展。2001年3月,民兵开展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为敬老院、贫困家庭提供家政服务、法规咨询、技术推广等服务。2002年,全村送温暖小组6个,爱心助残、尊老敬贤结对服务11对。2007年,以民兵为主体,开展创建省级卫生村,经过全体村民共同努力,于2010年通过检查验收。广大民兵在马连沟村经济建设,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方面,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着主力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