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民 兵
队伍 1943年,马连沟村建立抗日自卫团,刘玉山任团长。成立20人的民兵队。1946年,民兵队共有民兵20人。1947年1月,宋云奎任团长。1948年1月,郝奎玉任团长。1950年1月,马连沟村抗日自卫团改为民兵队,郝奎玉任队长。后,王在恩任队长。1952年,政务院颁布《民兵组织暂行条例》,凡18~40周岁的男性公民均有参加民兵的权利和义务,全村共有民兵60人。1958年,实行"全民皆兵"、"大办民兵师",马连沟村建立民兵连,王在恩任连长。1962年,贯彻国防部《民兵工作条例》,将民兵年龄扩大为16~45周岁的男性公民和16~35周岁的女性公民。并划分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按步兵序列编为班、排、连、营、团、师,开展民兵工作"三落实"(组织、政治、军事)。全村设1个民兵连,5个民兵排,民兵总数78人,其中普通民兵42人,基干民兵36人。此后,每年进行1次组织整顿。1963年3月,经界河公社党委批准,王在兴任马连沟生产大队民兵连连长,郝兴仁任政治指导员,王在智任副连长,康作魁任副政治指导员,郝庆兰、郝建林、刘兴福、刘战吉、王在智等5人任正排长。1969年9月14日,界河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行文公布马连沟大队民兵干部:经公社武装部研究,公社革委批准,任命刘云忠等任马连沟大队民兵连长、指导员、副连长、副指导员、文书等职务。连长刘云忠,副连长刘占吉,副指导员刘兰庭,文书郝文清。同时公布排干部:一排排长郝文英,副排长郝维新,文治干事郝文林;二排排长刘善能,副排长刘志福,文治干事刘同福;三排排长刘占吉,副排长康永堂,文治干事康欣堂;四排排长王在信,副排长康作宾,文治干事宋桂芳。1971年3月7日,经界河公社武装部研究,党委批准,郝庆吉任马连沟生产大队民兵连连长,王在兴任政治指导员,刘占吉任副连长,刘兰庭任副政治指导员。同时,界河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任命8名正副排长:一排排长郝文英,副排长郝维新;二排排长刘善通,副排长刘志福;三排排长刘占吉,副排长康永堂;四排排长王在信,副排长康作宾。1973年2月10日,界河公社革命委员会发布任职令,刘广庭任马连沟生产大队民兵连连长,郝兴仁任政治指导员,刘兰庭任专职政治指导员,康作宾任副连长,郝庆云任妇女副连长,郝文英任副政治指导员。同时,招远县人民武装部界河人民公社任命11名正副排长:一排排长王在臣,副排长郝维新,女副排长郝菊英;二排排长刘善通,副排长刘同福,女副排长刘淑华;三排排长康占堂,副排长康季中,女副排长康金梅;四排排长康作宾,副排长康顺智。1973年,全村共有基干民兵156人。1980年3月5日,招远县人民武装部界河人民公社发布任职令,王在善任马连沟生产大队民兵连连长,郝兴仁任政治指导员,刘广庭任专职政治指导员,康作宾任副连长,宋永任妇女副连长,郝风芹任副政治指导员,王在庆、康占堂、刘建春、郝建英任排长。马连沟生产大队民兵连设4个排,共有民兵277人,其中基干民兵166人。
1981年,贯彻中共中央11号文件,对全县民兵组织进行全面整顿和改革,将民兵年龄范围缩小在18~35周岁之内。其中基干民兵男女均是18~28周岁。调整之后,全村民兵大减。同时,把民兵制度同预备役制度、民兵工作同战时兵员动员工作结合起来,使民兵军事素质和政治素质显著提高。1982年1月,王智信任马连沟生产大队民兵连连长,全村共有民兵212人,其中基干民兵131人。后,随着出生人口减少,民兵数量逐年下降。1990年1月,康学成任马连沟村民兵连连长,全村共有民兵161人,其中基干民兵92人。2000年,马连沟村民兵连共有民兵135人,其中基干民兵82人。2012年,马连沟村民兵连连长康学成,全村共有民兵96人,其中基干民兵55人。
装备 抗日战争时期,民兵武器装备主要是土枪、土炮、大刀和长矛。后逐步拥有手榴弹、地雷、钢枪等。1944年,马连沟村民兵队有手榴弹10枚。解放战争时期,民兵武器装备有了一定的改进。建国后得到了加强。1950年,全县民兵共有土枪6368支,土炮135门,步马枪1988支,冲锋枪3支,轻机枪1挺,掷弹筒3具,刺刀259把,手榴弹8956枚。1960年后,民兵的武器装备不断改善,除步枪、冲锋枪外,在重点地区增发了部分重武器。至1964年,马连沟生产大队民兵连共配置有步枪4枝,分属4个民兵排,由各排排长掌握。1982年9月始,民兵连武器全部集中公社人民武装部统一保管,马连沟村民兵连所配置的4枝步枪于年底前上缴武装部门。
训练 在战争年代,民兵主要通过打仗,提高作战本领。民兵训练,主要是利用战争间隙、采取劳武结合的方法来进行。民兵训练工作分为政治训练和军事训练。政治训练旨在教育民兵,懂得人民武装的性质、宗旨与任务;军事训练重点是侦察、警戒和战术技能等。民兵小队长由县大队、区中队代训,民兵中队长由军分区轮训。训练项目,以提高射击、投弹、爆破与埋地雷等技术技能为主,提高战术为辅。训练方法,以老带新,互相学习,实行分散训练。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组织短期训练班,培训民兵骨干。一般每10天左右训1次,每次1~2小时。主要内容是队列、使用步枪、手榴弹、侦察、警戒、防空、防毒、救护伤员常识、简单战斗动作和行军知识。参战时,在战争中学习。1945年冬季,民兵经过整组,开展冬季练武。1946年,开展冬季练兵,主要是练习射击、投弹和利用地形地物等。解放战争时期,民兵积极开展"反蒋保田"、参军参政、远征支前等政治、军事相结合的实战训练活动。民兵一手拿锄、一手拿枪,一边生产、一边练武。
新中国成立后,建立健全民兵军事训练制度,除原有训练项目外,又增加利用地形地物、单兵小组动作、三打三防等内容。随着民兵组织不断发展,军事训练也不断加强。实行普遍民兵制,对18~30岁已参加民兵的男青年进行义务军事训练。村民兵连具体组织,主要利用冬闲季节训练,一般为10天。另在生产空隙的业余时间,采取小型、就地、分散的方法,开展群众性的练武活动。训练内容,主要进行步枪、轻机枪射击、手榴弹的使用、保管,侦察、警戒、防空、单兵攻防、"三防"等技术战术课目。本着农闲多训,农忙不训的原则,每年一般分为两个阶段,灵活安排。即:第一阶段(初冬时节),培训骨干;第二阶段(春耕前),普及民兵训练。到"八一"、"十一"等节日,组织民兵进行军事表演。1960年,按照军政并重的方针,掌握"以劳为主、劳武结合"的原则,大力开展以干训为中心,以特业兵为重点,以基干民兵为骨干的射击、战术、防空、防原子、防化学训练。1961年11月,开展民兵整组和教育,以20天的时间首先整顿基干民兵组织,同时安排120名基干民兵进行为时80个小时军事训练。1964年,县武装部对全县武装基干民兵连、排干部及沿海三线和内地重点地区的基干民兵进行普训,马连沟村参训民兵122人。1973年,坚持以劳为主,劳武结合的原则,加强民兵训练。马连沟民兵连分别进行兵器、射击、投弹、刺杀、战术、地雷爆破等不同课目的军事训练,参加训练的民兵166人。1973年后,按照民兵训练纲要,4年一个周期。1976年,民兵连长参加县举办的民兵干部和骨干军事训练班,3名民兵排长参加集训,30名民兵参加训练。1978年,按照中央军委关于"学习人民解放军的优良传统,努力加强民兵建设"的指示。民兵连长参加县办训练班,训练内容主要是毛主席军事思想,应用射击(手中武器对阴显目标),投弹(掩体内)、打坦克、土工作业、战术等。1979年4月,民兵连长参加县办军事训练班,训练内容是应用射击(手中武器对换阴显目标)、投弹(向壕内)、打坦克、地雷爆破,战术(步兵班进攻)、三防教育等。基干民兵训练内容是手中武器战斗性能、武器常识、地雷爆破、民兵战斗勤务等。1980年4月,民兵连、排长参训,训练内容是应用射击(同地射击)、投弹(持枪立姿)、打坦克、地雷爆破,战术(进攻战斗中的战士和进攻战斗中的步兵班)。训练中采用了小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形式。结合训练在民兵当中深入进行建设"四化"是当务之急,保卫"四化"更为重要的教育,开展学英雄、见行动、练硬功、攀高峰的革命活动。1982年,全村共训练民兵121人。
1983年始,按训练大纲每年训练15天。1985年,进行预备役训练工作,在预备役训练工作中,突出训练重点,狠抓内容、质量的落实,采取集中训练的方法,经县考核,均取得了总评优秀的成绩。1990年,根据上级下达的军事训练任务,民兵训练采取与部队挂钩联训的形式,促进了训练质量的提高。1992年,按照民兵规范化教学法集训的要求,以提高训练质量为核心,重点进行技术、战术基础训练。1997年起,着重民兵应急分队、专业技术分队和民兵干部训练,训练方式实现由分散到训练基地集中训练的改革,训练质量不断提高。1999年,训练内容为射击、队列、警棍术、拳术、盾牌操、防爆队形等。2000年,全村民兵年度训练任务为43人。2005年,全村民兵年度训练任务为25人。1990~2012年,全村共训练基干民兵396人次。
1983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民兵训练费列为五项乡镇统筹(教育附加、计划生育费、民政优抚费、民兵训练费、民办交通费)之一,每年由村民缴纳,镇统一掌握使用。1983年,青年民兵之家开支200元,民兵训练和执勤补贴300元。1993年12月,镇政府下达马连沟村民兵训练费983元。1999年12月,全村民兵训练费每人5.85元,共计4797元。2006年后,村级不再缴纳民兵训练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