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章 村民自治 资料库:招远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马连沟村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b/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b/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b/section/1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b/section/1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b/section/13/article/7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b/section/13/article/7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章    村民自治


    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村民自治就是广大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村民自治的核心内容是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行政村是一种村落小范围的自治组织,自制内容仅限于自我管理。村委会主要任务是制定和监督执行村规民约。协助党和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政策,组织村办经济,维护本地治安,发展公共福利,人民协解,乡村文化事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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