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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妇女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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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妇女组织

1944年1月马连沟村成立妇女抗日救国会,1949年10月改称马连沟村民主妇女联合会,1959年10月改为马连沟村妇代会。

妇救会 1939年夏,中共招远县委妇委会领导召开了三、四、五区的妇女代表会,成立3个区的妇救会。1939年7月31日,召开全县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成立"招远县妇女抗日救国会"。1940年春,第二次妇女代表大会召开,县、区、村都建立妇救会组织。1941年1月,马连沟村妇女抗日救国会成立,全村有妇救会员15人,刘淑梅、郝晶玉、李洪芬先后任会长。
妇救会动员妇女参政,组办妇女识字班,号召妇女参加生产、拥军支前。成立妇女自卫队、青妇队等妇女抗日武装。妇救会、青妇队还采取各种形式,动员青年参军。

妇代会 1949年4月,全国妇女代表大会决定成立"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各级妇救会均改为民主妇女联合会。1949年10月,马连沟村民主妇女联合会成立,李洪芬任主任。1959年10月,马连沟村民主妇女联合会改为马连沟村妇代会。
马连沟生产大队妇代会委员登记(备案)报表
196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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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性别 │年龄 │家庭出│本人成│文化程度│是否党│籍贯 │原任职务 │现任职务 ┃
┃ │ │ │身 │份 │ │团员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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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在玉 │女 │20 │贫农 │农民 │初小 │团员 │招远县 │副队长 │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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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秀兰 │女 │38 │中农 │农民 │初小 │ │招远县 │副队长 │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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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秀华 │女 │22 │中农 │农民 │高小 │团员 │招远县 │妇女委员 │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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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云彩 │女 │25 │中农 │农民 │高小 │团员 │招远县 │妇女委员 │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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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学敏 │女 │22 │中农 │农民 │高小 │团员 │招远县 │妇女主任 │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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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年1月,康金英任妇女主任。1967年3月,妇女组织瘫痪。1971年,全县妇女代表大会召开,恢复妇女组织。1971年6月3日,经界河公社党委研究,同意马连沟大队成立革命妇女委员会,委员会由5人组成,刘凤兰任主任,冯宝芹任副主任,郝庆珍、刘淑华、王建青任委员。1972年1月,刘淑华任妇女主任。1972年3月15日,经公社党委研究,同意马连沟大队成立革命妇女委员会,委员会由5人组成,冯宝芹任主任,刘淑华任副主任,王建青、郝庆珍、郝庆云任委员。1975年2月21日,经公社党委研究,批准马连沟生产大队妇代会由7人组成,冯宝芹任主任,刘淑华任副主任,郝春荣、康作英、郝金英、康金梅、郝文敏任委员。1976年1月25日,经公社革委会批准,马连沟生产大队妇代会由6人组成,冯宝芹任主任,郝春荣任副主任,刘永兰、刘美荣、刘淑云、康作英任委员。1978年1月,刘书珍任妇女主任。1979年1月18日,经公社革委会批准,马连沟生产大队妇代会由5人组成,冯宝芹任主任,郝春荣任副主任,郝文娟、徐生芹、宋永利任委员。1982年2月6日,界河公社管委会批准马连沟大队妇代会由5人组成,刘书珍任主任,郝文娟任副主任,孙兆芝、徐生芹、庄中辉任委员。2011年4月,王秉芹任马连沟村妇女主任。
妇代会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各项活动。20世纪50年代,主要开展支援抗美援朝、贯彻婚姻法和增产节约活动。60~70年代,调动妇女参加生产的积极性,落实妇女劳动保护政策,倡导尊老爱幼、尊婆爱媳和勤俭持家,提倡晚婚和计划生育。80年代,号召妇女开展多种经营,争当致富标兵。1950~1985年,先后召开全村妇女代表大会30多次,布置工作,奖励先进。为解除妇女参加生产的后顾之忧,妇代会积极做好托幼工作。1976年,建起幼儿园,儿童入园率100%。
1979年,全国妇联发起创"五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集体,遵纪守法好;努力生产、工作学习,完成任务好;实行计划生育,教育子女,勤俭持家好;移风易俗,文明礼貌,清洁卫生好;尊老爱幼,家庭民主和睦,邻里团结互助好)家庭活动。1983年,全村1户被评为省"五好"家庭,3户被评为市"五好"家庭。1985年,村妇代会强调,五好家庭要成为致富的带头户,推动五好家庭向开拓致富型发展。为了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1985年村妇代会选派人员参加县妇联组织的妇女法律骨干培训,有效地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马连沟村妇代会班子健全,村妇代会和妇女代表小组长、妇女代表配备齐全(每10户1名代表),并建立花名册,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七簿一册",工作记录详尽,花名清楚,分工明确。积极参加镇召开的各种会议,并能认真传达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按时完成上级妇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托幼工作。成立家庭教育领导小组,抓好家庭教育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家庭教育研究会,每月搞一次家庭教育广播讲座,每学期召开一次幼儿家长会。抓好幼儿教师业务水平和幼儿入园率的提高,抓好幼儿园的房舍改变和设备增添。宣传工作。抓好"妇女之家"的建设,开展"五好家庭"和"三八红旗手"评选活动。加强"四自"、"四有"教育,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广大妇女的政治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使她们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半边天"的作用。维权工作。成立"维权"领导小组,设一名有文化的青年妇女为咨询员,定期宣传法律知识。办好法律学习班,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制观念。及时、合理处理村里出现的侵权等案件,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报告上级组织,使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计划生育工作做到绝对符合上级的要求,不准出现超生、抢生现象。
1986年1月16日,村妇女主任、村党支部、镇妇联签订《辛庄镇农村妇代会工作报酬合同书》,辛庄镇人民政府为监督机关。合同规定:村妇代会按照镇妇联制定的《妇女主任岗位责任制》积极开展工作,及时向村党支部汇报、请示工作,并接受领导。村党支部要安排好妇代会的班子,必须有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至少3人组成;切实加强对妇女工作的领导,大力支持妇代会工作;对妇代会工作中需要的经费,要给予全部负责;付给妇代会报酬,年终由村党支部、镇妇联对妇代会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考核,报酬分为一、二、三等,150户以下的付给支部书记工资的10%,151~300户的付给支部书记工资的15%,301户以上的付给支部书记工资的20%。
2008年,开展"家庭促廉"、文明和谐家庭评选、企业家"贤内助"座谈会、家庭文化节、剪纸大赛等系列活动,引导家庭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家庭和睦促进社会和谐。开展妇女健身活动,成立巾帼健身队,邀请市里专业人员传授各种舞蹈,并且派出有传授能力的人出去学习。特别是马连沟村文化娱乐中心建成后,参加活动的人越来越多,2011年夏季发展到120多人。巾帼健身活动从老年人开始发展到2012年有老年人、中年人、年轻人参加的60多人的健身队,从单一的做操发展到歌、舞、太极拳、剑、扇、柔力球、健身队、体操多种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