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二节 邮政电信

档案浏览器

第二节 邮政电信

马连沟地处古驿道旁边,古时旧驿道由黄山驿(马连沟东邻黄山馆)经马连沟西行,交通及通信较为便利。清朝以前,招远地界无驿站,来往文书均由黄山驿和朱桥驿承办。招远先是派员跨县出役,明万历年间改为纳银抵夫。清初,除按规定纳银外,另因东良巡检司接递喂马,需额外付银30两。清雍正四年(1725年),黄山馆丞遭谪贬,黄山馆驿裁撤,驿站迁东良海口巡检司驻所。嘉庆十八年(1813年),重修黄山馆驿,东良驿站撤销。但东良巡检司和湖汪设有急递铺,至清末大清邮政创办时终结。1903年,大清邮政在招远开办,到1910年县下设代办所5处,离马连沟最近者为杜家代办所,马连沟百姓书信往来多由黄山馆代办所承担。1912年,大清邮政改为中华邮政。1917年,中华邮政代办所在辛庄开办,由西南村商号"振兴东"经营。1942年,招北县设立战时邮局。1945年抗战胜利后,中华邮局县下代办所撤销,由当时的战时邮局设立业务机构。1949年6月,县邮局在辛庄建立邮政代办所。1950年,招远、招北合并后,县设招远县邮政局,为三等局,原招北县邮局所在地杜家改设四等局。1955年5月,辛庄邮政代办所改为自办邮政营业处。1956年冬,改称辛庄邮电支局。马连沟村邮政业务由辛庄邮电支局办理,邮递员将邮件交到学校或村委转发。1998年邮政和电信分营,马连沟村的电信业务和邮政业务仍在辛庄支局办理。
1958年,招远县提出"社社设总机,队队通电话"的要求,利用废旧铁丝和杂木杆架设线路,线路与农村广播喇叭合用,马连沟大队年内在大队办公室安装第一部手摇式电话,悬挂干电池供电,由于应急线路质量差,存在串、杂音等弊病。1964年,为保证县到公社的通信质量,邮电部门将社以下线路拆除,马连沟大队的电话随之撤掉。1966年,县乡开始架设抗旱电话,马连沟大队电话恢复。1974年,招远至辛庄使用单路电话载波终端机,通话质量提高。1980年后,三路载波电路终端机逐步代替单路电话载波终端机,辛庄支局总机上装置自动拨号盘,接入市内电话网。马连沟大队的电话更换为拨号电话机,不再运用干电池供电,但通话仍需由支局转接。1988年7月,马连沟村安装60门电话交换机。1988年7月11日,马连沟村委会与辛庄邮电局签订《用户交换机代维合同书》,马连沟村60门交换机经与邮电局双方协商同意由邮电局代维,邮电局按计划要求的频次进行维护,维修材料由用户负责,按规定收取代维费。
1991年12月21日,马连沟村路建设,请求山东省长途电信烟台传输局,需将黄-掖长途电话明线线路P686-689段移升,其中P687前移7米,P686前移3米,P687-688升高为10米杆,P686、P689改升为9米杆。山东省长途电信烟台传输局负责施工,工程总工日89个,马连沟村总投资为6041元。1992年5月30日,村委会决定从1992年6月1日起,实行公用电话使用办法:电话是通信工具,在镇内使用不收费,凡长途电话一律收费,厂内私人电话(长途)由厂长或会计同意可代半打,电话费记到厂内,由厂内收费;个人办私事挂长途电话原则上到总机室挂,当时交费;两委及厂长家中电话挂长途原则电话费记到各户,为集体办事可开据到有关单位报销;外人借用电话挂长途未经本户同意不给转挂。1992年,辛庄支局开通程控电话设备,马连沟村开始安装程控电话,实现直拨通话。1997年,全村拥有电话机123部。2000年,全村拥有电话机156部。2005年,全村拥有电话机223部。2009年,全村拥有电话机240部。2012年,全村共有程控电话160部。
随着无线通信业务的发展,马连沟村1990年末开始出现电信无线寻呼用户,1993年开始出现移动"大哥大"用户,用户主要为各企业主要领导和村委主要领导。1996年邮电局开办数字移动电话,联通公司开办GSM手机移动通信业务,移动电话价格不断下降。同时,村内商店与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等合作,代办号码,代充费用,极大方便了村民,马连沟村拥有手机数量不断增长,当年手机用户增至36户。2000年增至106户。2009年,全村拥有手机460部。2012年,全村拥有手机700部。
1994年4月13日,马连沟村委主任宋桂月与烟台传输局签订《保护通信光缆协议书》。1994年5月28日,根据镇政府光缆工程地面青苗及其他经济作物损失补偿的规定和标准,马连沟村获补偿损失款192元。2001年,招远电信局对EWSD交换设备进行升级改造,马连沟开始出现宽带上网用户。2005年,马连沟村互联网用户12户。2006年,马连沟宽互联网用户11户。2009年,全村互联网用户30户。2012年,全村拥有互联网用户80户。

附一 公告
为了加强通讯设施管理,方便群众,合理收费,电话总机设公用电话1部对外使用,户设电话只限联系工作,本村通话不收费,对外通话一律收费。属于办公使用到有关单位报销,各厂电话对外通话同样收费。
电话收费标准:
1、镇内通话一次(3分钟),收0.5元;
2、市内通话一次(3分钟),收2.5元;
3、市外通话一次(3分钟),收5元。
广播收费标准:
1、广播找人、电话传呼找人,每次0.5元;
2、商业性广播每次1元;
3、传呼电话广播找人,每次0.5元,由接电话人交款。
本规定由2月10日执行。
马连沟村委会
199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