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资料选辑(一)

档案浏览器

一、资料选辑

招远市振华实业总公司

1993年8月31日,经审核验证,招远市振华实业总公司(集体性质,法人代表王在君)实有注册资金888万元,其中固定资金500万元(土建房屋1000间,价值320万元;设备40台套,价值180万元),流动资金388万元。

招远市马连沟饲料有限公司

1999年1月1日,为发展畜牧业,促进饲料工业发展,降低饲料成本,在首先满足自身养殖业的需要外,扩大外销市场。招远市振兴实业总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宋雅萍、黑龙江省兽医饲料监察所联合成立招远市马连沟饲料有限公司。公司性质为股份合作企业,股东投资总额为266000元,其中甲方投资总额股金为149000元,占总投资总额56%;乙方投资总额股金为117000元,占总投资总额44%。董事长王在君,副董事长宋雅萍,董事施建春、康学成、郝利君。

山东省招远市金凤饲料有限责任公司组建协议

甲方:招远市振兴实业总公司 法人代表:王在君
乙方:哈尔滨市安松塑料包装厂 法人代表:任常福
丙方:黑龙江省兽药饲料监察所 法人代表:施建春
为了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办好股份合作制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一、本公司属村办股份合作制企业,接受国家计划指导,实行入股自愿,股权平等。以按劳分配为主,按股分红为辅,留有公共积累的原则。
二、本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三、本企业的股本总额为30万元,共设10个股,每个股3万元。甲方按股本总额51%用于购买设备,乙方投股本总额49%用于购买设备,甲乙双方股金于1998年1月1日全部到位。
四、甲方以厂址土地出让折股1个,丙方以技术指导折股1个。
五、企业名称:山东省招远市金凤饲料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地址:山东省招远市辛庄镇马连沟村北
企业经营范围:预混饲料
六、甲方将原汽车大修厂的闲置厂房租赁给招远金凤饲料有限责任公司,每平方米年租赁金20元,租赁额每年分两次交清,每半年上交全年应交额的一半。如不能按期上交,有限责任公司需包赔甲方本年度租赁额的50%。
七、其它事宜
1、本协议同国家的法律、法规有抵触时必须改正。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协商可另定附件,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从执行日期1998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有效,时间为15年。
4、本协议发生的金额一律以人民币为准。
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
6、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有效。
甲方:招远市辛庄镇马连沟村民委员会 招远市振兴实业总公司
乙方:任长福
丙方:施建春
1997年11月28日

关于对招远市马连沟饲料有限公司
部分资产评估结果的报告

招远市马连沟饲料有限公司:
招远市审计师事务所受贵单位的委托,对你单位用于组建有限公司投资的部分资产进行了公允的价值评估。现将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一、 评估目的:
组建有限公司投资。依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贵公司中股东用于投资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所表明的市场价值作公允反映。
二、 评估基准日:1998年3月27日。
三、 评估范围:本次资产评估的范围包括部分房屋建筑物和机械设备。
四、 评估原则和依据:
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及评估的有关规定,本所遵循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以及其他一般公允的评估原则进行评估。
1、国务院1991年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3、《固定资产价格信息汇编》;
4、资产评估委托协议书;
5、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
五、评估过程及方法: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和会计的一般原则,我们业已实施了对贵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的审核验证,按公认的产权界定原则对贵公司提交的资产清单进行了必要的产权验证及对资产的实地察看与核对,以及我们认为有必要实施的其他资产评估程序,据此,对贵公司用于组建投资的资产在98年3月27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发表如下评估意见。
关于对房屋建筑物的评估,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
关于对机械设备的评估,主要采用现行市价法进行。
六、评估结果:
在实施了上述资产评估程序和方法后,贵公司用于本报告所列评估之目的资产,在1998年3月27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反映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帐面原值(元)│帐面净值(│评估值(元) │增减值(元) │增减率(%) ┃
┃ │ │元) │ │ │ ┃
┠────────┼───────┼─────┼───────┼───────┼──────┨
┃房屋建筑物 │146880.00 │120441.60 │428400.00 │307958.40 │255.70 ┃
┠────────┼───────┼─────┼───────┼───────┼──────┨
┃机械设备 │386000.00 │386000.00 │386000.00 │0 │0 ┃
┠────────┼───────┼─────┼───────┼───────┼──────┨
┃合计 │532880.00 │506441.60 │814400.00 │307958.40 │60.80 ┃
┗━━━━━━━━┷━━━━━━━┷━━━━━┷━━━━━━━┷━━━━━━━┷━━━━━━┛
七、重要说明:
1、本评估结果是对1998年3月27日这一评估基准日公司组建投资资产价值的客观公允反映,本所对这一基准日以后的公司资产的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化不负任何责任。
2、本报告专为委托人所使用,并为本报告所列明的目的而作,若改变使用目的,须另行评估。
法人代表:肖洪斌
评估负责人:刘美艳
招远市审计师事务所
一九九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关于申请招远市马连沟饲料有限公司改制报告
辛庄镇政府:
为了落实市委、市政府73号、83号文件精神,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使企业成为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自主经营的市场竞争主体,经村委会研究,特申请招远市马连沟饲料有限责任公司实习净资产一次性出让,土地房屋租赁,改制为私营企业,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招远市马连沟饲料有限责任公司属村办集体所有制企业,始建于1998年,拥有干部职工16人,占地面积133..平方米,主要生产加工各种鸡、猪等动物饲料及销售业务。一九九九年实现销售收入446万元,实现利税10万元。
二、出让目的:
1、明晰产权、政企分开,使企业彻底转变经营机制。
2、促进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对资源进步优化贡献。
3、使企业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三、资产评估,确认情况:
经招远宏远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评估确认,截止到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企业总效益为1594201元,总负债为176870,净资产为1417331元,根据招宏会审报字(2000)27号,截止到2000年3月20日净资产增减调整为1290622元,扣除房屋评估值为387454元,土地评估值为199600元。实际净资产为703568元。
四、企业的改制方式:
根据市委、市政府73号"关于进一步深化企业改制的意见"和有关优惠政策规定优惠20%,实际出让净资产562854元,土地、房屋实行租赁,租赁期为20年,租金每年30000元。
此报告如无不妥,请批复。
附:招远市马连沟饲料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出让、土地、房屋租赁实施方案。

辛庄镇马连沟村委
二000年3月6日

关于"招远市马连沟饲料有限公司
改制报告"|的批复
马连沟村委会:
关于申请"招远市马连沟饲料有限公司改制报告"已收悉,经镇党委、政府审查、研究同意该公司改制方案。望按照有关规定和改制方案办理各种手续。

辛庄镇人民政府
二000年四月十一日

关于招远市马连沟饲料有限责任公司资产
出让、土地、房屋租赁实施方案
甲方:辛庄镇马连沟村委会
乙方:招远市马连沟饲料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调动企业经营的积极性,加速企业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企业改革的试行意见》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将招远市马连沟饲料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一次性出让,土地、房屋实行租赁,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企业性质及租赁出让的范围
1、由集团企业变为私营企业,双方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办好注册、登记手续,费用由乙方负责。
2、根据招远宏远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评估确认,截止到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企业总资产为1594201元,总负债为176870元,净资产为1417331元,根据招宏会审报字(2000)第27号,截至2000年3月20日,净资产增减调整后为1290622元。扣除房屋评估值为387454元,土地评估值约为199600元,根据市委、市政府深化企业改制的有关规定优惠20%,实际出让净资产为562854元,一次性出让给乙方。
3、土地、房屋租赁的范围及交款时间
(1)、租赁范围:
土地 13300平方米,评估值为199600元
房屋 15500平方米,评估值为387454元
门窗俱全(附交接明细表),租赁期为20年,即2000年3月20日至2020年3月20日,租金每年30000元。
(2)、交款时间: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经法律部门公证后,乙方必须从签字之日起15天内将买断净资产562854万元人民币交甲方,否则每拖一天,按3%向甲方交滞纳金。
<2>租金交款时间为双方签订合同经法律部门公证日为交款时间。即预先交款后使用,以此类推。否则,每拖一天,按3%向甲方交滞纳金。
二、其他条款:
1、租赁前和租赁期间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归乙方所有,并在租赁结束时,由乙方负责清理偿还,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2、租赁期内乙方承租的土地、房屋,未经甲方同意不准出让及货款抵押。
3、租赁期间,乙方必须保持原企业不动资产完好,确保资产增值,如乙方失修造成资产流失严重,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甲方只负责房屋上盖维修费,其他门窗维修费由乙方负责。如房屋上盖维修,乙方预先做出维修预算报告,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维修。
5、在租赁期间,乙方对房屋的改建、扩建,经甲方批准,并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后,方可动工,租赁期满由审计部门评估作价,由甲方接收付给乙方投资款。
6、租赁期间乙方必须服从国家统一规划,土地征用费、房屋补偿费归甲方。因造成生产损失补偿费归乙方。
7、租赁期间土地有关税、费,由乙方负责上交,甲方不承担任何收费。
8、租赁合同期满,甲方不再延长租赁年限,乙方应在合同期满15日内将土地、房屋交给甲方。
9、租赁合同期满,乙方如需继续租赁甲方的土地、房屋应在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同意后双方另签租赁合同。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2000年3月9日

招远宏远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报告
招宏会审报字【2000】第27号
招远市马连沟饲料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村委下属企业饲料公司进行了评估,(基准日为99年12月31日)并出具了评估报告,评估后净资产为1417331.61元,现根据村委要求及委托,对该公司2000年1-3月净资产增减情况进行了审计,结果如下:
一、应增加净资产项:40291.19元。
1、应上交村委利润3482.23元(1-3月份实现利润)。
2、应上交村委折旧18000.00元。
3、应上交村委利息13898.31元。
4、应上交村委的利润4910.65元。
二、应递减净资产项:167000.00元。
2000年3月付给东北尹长福投资等款项,合计167000元。
其中:1、付资本金117000.00元。
2、付抚恤金30000元。
3、付工资20000元。
三、经审计调整后,招远市马连沟饲料有限公司截至3月20日应上交村委净资产为1290622.80元。
招远宏远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二000年四月十三日

招远市马连沟饲料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发展畜牧业,促进饲料工业发展,降低饲料成本,在首先满足自身养殖业的需要外,扩大外销市场,拟建该公司。
招远市振兴实业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和街146号2单元5楼2号 宋雅萍
(以下简称乙方)
黑龙江省兽药饲料监察 施建春
(以下简称丙方)
多次协商并达成协议,共同创办招远市马连沟饲料有限公司,该公司性质为股份合作企业,为建股份合作各方共同遵守拟定的各项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股本投资额及股份的构成
第二条:股东投资总额为贰拾陆万陆仟元人民币。
第三条:甲方投资总额股金为壹拾肆万玖仟元人民币。占总投资总额56%,乙方投资总额股金为壹拾壹万柒仟元人民币,占总投资总额44%,全部用于购买设备。甲、乙双方股金于1998年1月1日全部到位。
第四条:股东还设定了两个无风险股。即:由甲方以厂址土地出让折股1个,丙方以技术指导折股1个。本企业为12个股。
第五条:甲方负责提供生产场地和保证正常生产条件。
第六条:本公司所占用的厂房按每平方米每年20元人民币租金交给马连沟村委。
第七条:乙方按比例投资并参与企业的管理及其它一切事宜。
第八条:丙方负责设备的筛选,化验室的设计,化验室的设计,化验设备及其它化验仪器的采购,技术人员的培训及技术资料的提供,生产配方、加工工艺等技术问题。
第九条:股份制企业设董事会,董事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条:董事会决定企业的一切重点事宜。主要职责是:1、决定和批准厂长经理提出的重要工作计划、生产计划、收支结算、生产成本、分析分成、人员调整等。2、决定厂长及其它管理人员的任免。3、动用万元以上资金(含万元)大额资金,由董事会决定。正常采购的资金除外。4、其它应由董事会决定的重大事宜。
第三章 董事会
第十一条: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三名;乙方一名;丙方一名,董事长为企业的法人代表,副董事长一名,董事三名,董事长:王在君;副董事长:宋雅萍;董事:施建春 康学成 郝利君
第十二条: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董事大会,如有重大事情可实行不定期立会制度。
第四章 经营管理
第十三条:企业的管理依照国家股份法的有关条款去办,经营、财务、生产由董事会来决定,财务主管由董事会研究确定人选,会计由王新熙出任,出纳由郝维新出任。
第十四条:生产原料购入的价格依照质量最优,价格最低,产品销售价格就高不就低。
第五章 利润分配
第十五条:股份制企业的利润分配以净利润为准,即销售利润减去生产成本和税金为净利润。
第十六条:股份制企业如需从利润中提取企业发展基金及提取比例,由董事会确定。
第十七条:利润分配标准按甲、乙双方投资及丙方技术股、甲方出让土地股来确定。亏损按甲、乙双方投资比例来负担,技术股和土地股不负担亏损。
第十八条:该企业为股份制企业,其合作期限为十年,到期后的有关事宜的处理,原则是甲乙双方各自都对固定资产有占有权,其占有权按投资的股金比例多少来确定,其它事宜由董事会研究负责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工厂在生产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可按董事会的意见补充本章程中,补充后的条款与本章程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本章程的说明与修改由董事会负责并根据需要制定施实细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十年,时间从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甲方:招远市振兴实业总公司
乙方:宋雅萍
丙方:施建春
1999年1月1日

招远市马连沟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2000年4月25日,经辛庄镇党委、政府审查,研究同意招远市振兴实业总公司下属养殖场进行股份制改造,组建招远市马连沟养殖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资产总额8641159元,总负债为405081元,净资产为3492114元;改制后企业股本总额为2793696元,每50000元为一股,共计55.87股,股份募集采取比例定额和自购认购相结合,实行一次性购股。(建于1998年,干部职工16人,占地面积13300平方米,主要生产加工各种鸡、猪等动物饲料及销售业务,1999年实现销售收入446万元,实现利税10万元)

关于"招远市振兴实业总公司下属养殖厂改制报告"的批复
招远市振兴实业总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招远市振兴实业总公司下属养殖厂实行股份制改造的申请报告》已收悉。经镇党委、政府审查,研究同意该总公司下属养殖厂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评估后的企业资产总额为8641159元,总负债为405081元,净资产为3492114元。
二、同意改制后企业股本总额为2793696元,每50000元为一股,共计55.87个股,股份募集采取比例定额和自愿认购相结合,实行一次性购股。
三、同意组建招远市马连沟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要承担原养殖厂的债权债务。
四、其他有关事宜按市委、市政府(1997)73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办理。
五、股东出资到位并经验证后,公司要及时召开股东会,通过公司章程,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并及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六、公司成立后要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健全内部法人治理机构,搞好规范运作,不断深入内部配套改革,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辛庄镇人民政府
2000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