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人物传记
王进熙
王进熙(1905.05~1980.11) 1905年5月出生,成年后在村务农。1937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共招远县县、区组织相继建立,领导人民进行抗日战争。王进熙参加了抗日队伍,并于194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3年秋,创建马连沟村第一个党小组,并任组长。1944年1月,马连沟村党支部成立,王进熙任支部书记,对外称指导员。党支部在减租减息运动中吸收贫雇农入党,壮大党的队伍,开辟了工作新局面,全村先后有5名优秀青年参加抗日队伍,有1人壮烈牺牲。解放战争期间,领导村民进行土地改革运动,发展生产,发动群众参军支前,开展反蒋保田、参军立功,为新中国建立做出贡献。1949年12月,王进熙到区工作,先后任马连沟乡党总支书记、乡长等职。1956年11月,招远县划为1个镇10个区,镇下无建置,区下共设40个乡,镇、区、乡均以地名命名,马连沟为马连沟联村社,隶属界河区五截乡。1958年5月,招远县撤区改设1镇20个乡,马连沟乡撤销,合并到五截乡,王进熙回村务农。1980年11月,因病去世。
刘魁升
刘魁升(1900.04~1966) 1900年出生,成年后主要在村务农。1946年1月,由王进熙介绍加入中共党组织。1946年10月1日,任马连沟村党支部副书记。1949年12月,王进熙到区工作,刘魁升接任党支部书记。他有5个儿子,抗日战争时期,送一个儿子参加八路军;解放战争时期,送3个儿子参加解放军。发挥了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新中国成立后,领导马连沟人民开展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和农业合作化运动。1957年12月,不再担任党支部书记职务,但在其他工作中,处处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为马连沟的发展,做出了贡献。1966年因病去世。
郝兴仁
郝兴仁(1926.03~2009.07) 1926年3月出生,马连沟村人。青少时期,积极投入抗日救国斗争。1944年1月,马连沟村青年抗日救国会成立,郝兴仁任会长,开展革命活动,为新中国建立做出了贡献。1948年,带头创办全村第一个农业生产互助组。1953年1月,任马连沟村公所村长。1954年9月,农业生产合作组织由互助组演变成初级社,农业生产合作社具有了村级组织的行政职能,郝兴仁为马连沟村农业生产合作社社长。后,初级社逐步演变成高级社。1956年3月,郝兴仁任社长。1958年1月,任马连沟村党支部书记。1966年8月,村里开展"文化大革命",党的组织生活停止。1970年1月,重新成立中共马连沟支部委员会,郝兴仁任支部书记。1971年1月,郝兴仁任党支部副书记。1973年1月,郝兴仁重任党支部书记,至1984年12月退休。任职期间,带领村民战天斗地,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改变家乡面貌,为农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马连沟村从单一的农业,发展成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的村庄。1983年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他带领党支部精心组织,合理安排,顺利完成了农村生产体制改革,达到村民满意,上级满意。从党支部书记岗位上退下之后,先后负责过村里治安调解、安全保工作,继续为马连沟村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做出贡献。1954年被评为华东劳动模范。2009年7月,因病去世。
王在君
王在君 1946年9月出生。1955年春,在村小学读书。1959年7月,到东良完小读书。1961年7月完小毕业后,回村务农。1968年1月,担任马连沟大队贫下中农协会主任。1968年12月,马连沟大队成立革命委员会,王在君任副主任。1969年4月,任马连沟大队革命委员会主任。1973年1月18日,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1月,任党支部副书记。1985年1月12日,担任马连沟村党支部书记。1994年4月18日,中共招远市振兴实业总公司总支委员会成立,王在君任书记。1997年任村党总支书记,马连沟养殖公司经理,招远市振兴实业总公司董事长。2004年11月24日,进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王在君当选村委主任。2007年10月,进行第九届村委会换届选举,王在君当选村委主任。2011年4月23日,依法选举产生马连沟村第十届村民委员会,选出村委委员3人,王在君为村委主任。1985~2012年,王在君为马连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政协招远市委员会委员,中共招远市(县)代表大会第七次(1987年5月8~10日)、第八次(1990年4月12~14日)、第十次(1998年2月2~4日)、第十一次(2003年1月12~14日)、第十二次(2008年1月12~14日)、第十三次(2012年1月12~14日)党代表。
1985年王在君担任马连沟村党支部书记后,带领村民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和社会同步发展,始终认为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壮大,是农村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保障。认准养殖致富这条路,带领广大村民白手起家,先后创办了4处肉食鸡父母代种鸡场,存养父母代种鸡5.5万套,年孵化出售雏鸡560万只;1处存养蛋鸡4万只的蛋鸡场,年产蛋650吨;1处饲料加工厂,年加工预混饲料1万吨;1处万头育肥猪场,年出栏肥猪1万头。12年全村养殖效益2600万元。1997年,全村养殖固定资产1200万元。为做大作强农业产后经济,对原有的养殖股份公司进行了改造,提高了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增强了科技含量,使企业得到稳步发展,使股民和集体都增加了收入。在此基础上,2002年投资480万元,新建了一个大型现代化的畜禽公司,配套设备全部都是国内一流,到2005年已发展成为种鸡存养量7.2万只,年出售肉鸡苗600万只。企业资产达到近1000万元,使集体收入提高150多万元,达到600万元。
大力扶植个体户,发展个体经济,直接提高农民收入。为个体经营户提供场地,保证水电等基础设施的供应,千方百计帮助他们解决在资金和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从而使全村的个体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在集体养殖业带动下,个体肉食鸡大棚发展到80多个,年出售活鸡80万只,商品蛋鸡场2个,存养量3万只,种鸡场2个。存养量4万只,养猪场1个,年育肥猪300头,经营状况良好,保持稳定发展的趋势,收入逐年提高。
调整产业结构,发展高效农业。2004年,马连沟村投资180万元,建起了39个冬暖式蔬菜大棚,并从寿光聘请专业技术员,对菜农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实现当年投资当年见效益,仅此一项,就为村民增加纯收入60万元。2005年,村委又投资100万元,再建24个蔬菜大棚,这63个大棚成为村民收入的又一个增长点。增加对农业的投入,抓优质服务。2004年村委投资5万元,对水库进行了清淤和扩改,增加了蓄水量,扩大了水浇面积,解决了果农浇水难的问题,提高了果树的产量和质量,增加了收入。请有关部门对全村的土质情况进行了检测和化验,指导农民合理施肥,减少了因盲目施肥而造成的浪费,从而提高了粮食产量,亩产达到1000公斤。2012年5月19日,农业部、财政部领导与来自12个省(市)农业厅分管副厅长及各省种植业处长、土肥总站站长一行150余人,到马连沟村小麦测土配方施肥万亩示范区进行实地观摩。
实行惠民政策,减轻农民负担。集体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壮大,为马连沟村落实惠民政策提供了资金保障。王在君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把"三农"的问题落实在实处。从2002年税费改革,实行减免农业税后,就彻底取消了村民的农业税,实行集体承担,落实了每亩14元的粮食直补政策,直接增加了农民的收入,让村民得到了实惠。
抓好村公益事业,改善农民的生活环境和质量。为村民缴纳合作医疗费,解决了村民因患大病而出现的因病致贫返贫的问题,减轻了农民的负担。2005年,村委又出资4万元,对村民进行了两次身体普查,做到无病防病,有病早治。建立了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对全村60岁以上的老年人每年每人发放400元的养老金,对60岁以下的村民,投了社会养老保险。2005年在原有的基础上,给村民的投保额又增加了一倍,村委在村民养老金这一方面的投资,每年就达到14万元,实现了村民老有所养,老有所靠,解决了广大村民的后顾之忧。2005年,马连沟村委投资130万元,对全村的村路和村内的街道进行了全面的规划,并全部进行了硬化,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同时投资15万元,对原有的自来水进行改造,保证了水的质量和数量,使村民都吃上了足够的优质地下水。
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维护广大人民的利益。2004年率先在全市进行党员先进性教育,成为烟台市试点村,通过活动加强了对党的先进性,组织纪律性和在各项工作中领导核心作用的认识,全面提高了农村党员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提高了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村的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同时,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对广大村民积极开展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诚信教育。进行创建文明家庭活动,有近200户的家庭达到了文明家庭的标准,并对其进行了表扬和鼓励。为了进一步提高村民的文化素质和科技水平,村里办起了农民学校、图书室、阅览室、文体活动室和电教室。2012年5月14日,烟台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荣风刚一行,在市人大副主任徐林宏等陪同下,到马连沟村检查指导工作。全村出现了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定有序、人心向上、充满活力的和谐局面。
马连沟村先后被评为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精神文明单位,招远市先进单位和红旗单位。2000年,马连沟村被山东省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评为山东村级综合经济实力100强。2005年,被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评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乡村型示范村。自1984年以来,马连沟村党支部连年被评为招远市(县)先进党支部或先进基层党组织。先后被评为1986年度、1988年度、1992年度、1996年度、1998年度、2007年度烟台市先进党支部或先进基层党组织。2002~2012年,被中共辛庄镇委员会评为先进党支部。2005年,被中共烟台市委评为烟台市先进基层党组织,被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评为烟台市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单位。1986~2012年,王在君连年被辛庄镇党委、政府评为优秀党员、最佳党支部书记、优秀共产党员明星、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企业家、经济工作"能人"、尊师重教先进个人、执法执纪监督员、优秀村委主任等;被中共招远市(县)委、市(县)人民政府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产党员明星、模范党支部书记、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企业家、科技工作先进工作者、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先进工作者、发展残疾人事业先进工作者、统战系统先进个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先进个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年度行风监督员、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等。2009~2012年,连续被辛庄镇党委、政府、滨海科技产业园管委评为优秀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1992年,被烟台市委特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1991~2000年,连续被政协招远县委员会评为优秀政协委员。1992年被烟台市委特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1992年被烟台市人民政府评为烟台市第二批优秀企业家。 2004年被烟台市计生委、烟台市计划生育协会授予烟台市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好会长。2003年,在全省"美在家庭"创建活动中,工作成绩优异,被评为先进个人。
王在仁
王在仁 1926年10月出生于马连沟村贫农家庭,字千心,号顽石、稀童。1946年2月参加革命工作,194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8年参加淮海战役。先后担任过党的地下交通员,担任过莱阳报社总编。解放战争时期,写标语、画漫画。土改时办过"诉苦"展,1958年,办过"大跃进"展。建国40年,建党70年,香港回归等,多次举办过个人书画篆刻和百扇展,参加过国际、国内各级书画篆刻展,并多次获金、银、铜奖。作品参加过美国、巴西、法国、加拿大、新加坡、泰国、韩国、日本、中国香港、中国台湾等地联展,先后被授为:"世界华人艺术家"、"世界文化名人"、"世界华人百名英才"、"世纪功勋艺术家"、"全国百杰书画艺术家"、"跨世纪艺术人才"等。1986年离休在马连沟村老家居住,享受处级待遇。离休不休息,继续保持旺盛的斗志,依百家为师,取百家之经,汲百家之长,走自己的路,画自己的心,刻自己的章法,立志走向大千世界,万物为师,另成方圆。经过几十年的拼搏,成为中国人才研究会艺术家学部委员,一级书画家,中国艺术研究院文化艺术调研员,中外名人研究院学术委员特聘书画师,中外名人研究院名誉教授,中国书画研究院研究员,中国国学研究会研究员,世界华人交流协会理事,国际羲之书画院副院长,中国国际出版社特约顾问,中国百科全书编委会会员等。书法入选《国际书法集》,国画入选《世界美术集》、《东方长城巨卷》,篆刻入选《名印大观》,诗词入选《当代五百家》等等。首批进入国际互联网,个人艺术资料被国家文化人才库收入电脑。
王方熙
王方熙(1910.03~1940.03) 1910年3月出生,马连沟村青年农民。是一个血气方刚,正气凛然的热血青年。1937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后,招远各地纷纷建立起抗日武装队伍。1938年4月,张谦恒、王作臣、贾君知等人在招远北半部成立的"招远青年抗日救国会"与"望儿山坡救国团"合编为"招远县抗日游击队第三十二大队",刘伯音、郭玉峰和贾君知先后任大队长,张谦恒任政委,驻辛庄、孟格庄一带,共100余人。后,由八路军八支队副司令兼指挥韩明柱正式命名为"胶东抗日游击队第三十二大队"。王方熙于1938年在朱宋村参加刘伯音、赵金鼎领导的招远县抗日游击队第三十二大队。由于工作积极,作战勇敢,193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担任县大队锄奸团连长。1940年3月20日,在招城东关与日军战斗中,英勇杀敌,壮烈牺牲。1941年,被招北县行政公署批准为革命烈士。
康国文
康国文(1918.03~1947) 1918年3月生,马连沟村农民。解放战争期间,积极报名参军参战,成为马连沟村支前担架队的民工。1947年,在支援沂水战斗中,壮烈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