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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农村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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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农村医疗

清代,行医者以游医居多,部分设有诊所,坐堂应诊或兼设药铺。民国时期,在县城及较大集镇兴办私人诊所、药铺、药房等。1946年,招远、招北县共有中西医堂铺84家,其中中医药铺68家,西医药铺10家,中西医结合堂铺6家。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有医术的人开业行医,并实行免税政策。1953年,界河区4名医生自愿结合,成立公私联合诊所。1955年,全县农村始办保健室,年底达到158个。1957年,部分村庄建立卫生所。1968年10月,马连沟村设立卫生所,郝春英任卫生员。卫生所设在小庙口临街的2间屋,20多平方米,后来在屋后小院子盖了2间小厢房,面积10多平方米。1969年,农村卫生所改称卫生室,卫生室工作人员称为"赤脚医生",为不脱离生产劳动的半医半农人员。宋桂芳、郝春英先后任赤脚医生,宋桂芳任负责人。
1980年,县卫生局对全县赤脚医生组织了统一考核,合格者称乡村医生,其他称乡村卫生员。马连沟村的赤脚医生全部通过了考核,成为乡村医生。1982年,农村卫生室复称大队卫生所,1983年马连沟大队卫生所被评为甲级卫生所。大队卫生所的固定资产、流动资金及乡村医生的工资等均由大队提供。卫生所配有西药架、调剂室、诊断室、消毒器材、常用外科器械、注射器械和简易诊断治疗器材,中西药品一般在150种以上。1983年,全大队合作医疗费2300元,其中公社医院统筹900元,大队报销400元,赤脚医生2人1000元。畜禽防疫费50元,其中赤脚兽医1人50元。计划生育费2050元,其中独生子女费30人1800元,透视环补助费250元。1984年3月,大队卫生室改为村卫生室。村卫生室承担全村一般疾病的诊治,并担负着计划免疫和公共卫生等公益活动。1985年,村里投资5万元翻新了卫生室。1990年,宋桂芳、郝春英任乡村医生。1987年,全村医疗室开支500元,乡村医生2人,工资补助款2000元,比上年增加200元。1988年,医疗室日常开支2000元,乡村医生2人,工资补助款3200元。
20世纪70~80年代,以经营中草药为主,达200余种,西药、片剂为辅达100余种。1990年后,西药品种逐步增至到200余种,中成药为100余种。1994年,卫生室分为2处,郝春英在原卫生室地址,宋桂芳在供销社东厢房(2间,30平方米)从医。1997年,宋桂芳卫生室搬到原村委办公楼,租用1楼西2间30平方米,年租金1000元。东2间租给宋某某理发,后租给王秉光卖化肥。2000年1月,原卫生室房屋被拍卖,郝春英在家开办诊所。村卫生室是座二层小楼,建于1986年,占地面积560平方米,建筑面积180平方米。2010年2月,村委投资20万多元,对房屋进行重新设计更新,配置各种医疗设施,并设立按摩、推拿、针灸等中医项目,极大地方便了村民看病治病。2010年5月,村卫生室改称马连沟社区卫生室,负责辖区内共公卫生、计划免疫、妇幼保健等职能,诊治量平均每天30余人(次)。医务人员均获得过荣誉,宋桂芳先后获数十次荣誉,并参加过唐山抗震救灾。宋玉明2003年获山东省中医技能证书,2005年获助理工医师技术职称,因工作中成绩突出,2011年被招远市辛庄卫生院评为优秀乡医。2005~2012年,连续被上级卫生院评为先进卫生室。2012年,全村卫生室主要有2家,马连沟社区卫生室主任宋玉明,医生刘静、刘旭晨;郝春英开设的诊所。马连沟社区卫生室主要医疗设备有心电图机、呼吸机、吸痰器、显微镜及其他常用医疗器械,可以诊断农村常见病、多发病,在肝病、心脑血管病早期诊断和治疗方面较为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