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尊师重教
清末和民国初年,马连沟村有塾师自设的学馆。费用由村会负责。1942年,学馆设在村庄西南郝氏家庙,有三间半房子。1948年初,学校迁至村北宋氏五间大屋。1950年,学校迁到村南地主郝振清的四合院,北南屋各三间半,东厢二间半,西厢二间。1966年春,马连沟大队在村中偏南一队大园建设新校,占地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68平方米,1966年7月建成并投入使用。新校舍共有房屋16间,其中12间设为4个教室,其余4间设为办公室。房前建成一个大操场,建有篮球场、戏台、水泥乒乓球台。大操场既是学生的活动场地,也是全村政治文化中心,村里开大会、演戏放电影、体育比赛等,都在此举行。1977年4月,经界河人民公社革委会同意,招远县革命委员会批准,马连沟大队在村西建学校1处26间,四至一、二、三、四队耕地,占地2109平方米。校舍建成2排,北14间,南12间,东西各6间,中间2间空地为过道;南边是操场,内设篮球场、沙坑、单双杠等体育设施,乒乓球台设在室内。1987年,全村文教事业开支12500元,比上年增加4600元。其中学校建设3000元,比上年增加2000元。1988年,全村文教事业开支8700元,其中学校建设2000元,学校日常开支1500元。1991年,全村文教事业开支20000元。1992年,全村民办教育开支22000元。1993年,全村文教事业开支4万元,其中民办教育开支15000元。1993年,马连沟村被评为招远市尊师重教先进单位。1995年,全村民办教育开支20000元。随着教育投资不断加大,学校的教学条件得到改善,环境优美,先后被评为烟台市、招远市花园式学校。1998年7月,马连沟小学撤销。
马连沟村幼儿教育始于1957年,临时托儿所、幼儿园租用民房办学。1960年,全村幼儿园2处,房屋16间。托儿所2处,房屋7间,保育员4人。1976年后,育红班校舍利用住家户的4间房,条件简陋。1978年,育红班迁至原小学校舍,房屋面积扩大到14间房,分为大中小班。大队拨款购买了粉笔等教学用具。儿童的玩具很少,只有简单的跷跷板等。1992年10月24日,马连沟村自筹资金3万元,建设新幼儿园,占地1160平方米,建筑面积216平方米。1995年,马连沟幼儿园被评为烟台市一类幼儿园。1998年8月,村委将幼儿园迁至原招远县地毯厂厂址,占地面积1267平方米,建筑面积250平方米,平房,共23间,其中包括活动室、寝室、卫生室、伙房、接待室、隔离室、洗刷间和多功能活动室,各室配套齐全。园内各种活动场地全部硬化、绿化,并建有花园。幼儿园大中型玩具6件,各种教学设备齐全。
清末和民国时期,塾师的费用由村会负责。1946年开始,人民政府向马连沟村派遣2名公办教师,同党政干部一样实行供给制,每月发给2~6元津贴费。后来每月发薪粮50~75公斤。1949年10月,省政府公布教师薪粮(小米)标准:高级教师每月75~110公斤,初级教师每月60~90公斤,代用教师每月50~60公斤。1952年下半年,教师工资改为工资分制。1953年,公办教师享受公费医疗。1956年下半年,教师工资实行货币工资制,按学历、教龄、工作量和工作能力评定工资级别。公办教师的工资由县级财政按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发放。1962年以前,民办教师由生产大队记工分。马连沟村的民办教师按整劳力记工分,男为10分,女为8.5分。1970年开始,男女教师均为10分。1962年始,民办教师除挣工分外,每月国家发给2元钱生活补助费。由于马连沟村生产发展好,工分值较高,因此民办教师的收入高于其他村。1983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民办教师待遇改为货币工资,由村里发放。为了调动民办教师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1983年8月23日,界河公社管委《关于民办教师待遇问题》规定:教师由公社评为三等。一等民办教师的待遇要高于本大队基本工资的5%,二等民办教师等于基本工资的收入,三等民办教师低于基本工资的5%。由于马连沟村基本工资基数高,根据政策,1984年村民办教师郝林英被评为一等,年工资额达1036元,其他二等民办教师为987元,三等为937元,远高于全县中小学教师工资的平均水平。1989年,中小学民办教师实行工资统筹制,1997年平均年工资为3731元。
村党支部安排好园所负责人和幼儿园园长。切实加强对园所的领导,大力支持教师的工作,对幼儿园所需要的经费要给予全部负责。1995年,教师年工资增至3000元。1999年8月20日,水盘、大宋家幼儿园合并到马连沟村幼儿园,根据《幼儿园工作条例》中1:7的师生编制要求,结合农村幼儿园实际情况,合并后所需教师5人。因此,合并村统一按人口统筹教师的工资,每人每月最低260元,并于每年12月20日交镇教委,由镇教委按考核成绩统一发放。幼儿园收费由镇教委统一管理,收费标准为每个入托幼儿每年400元。2003年,幼儿教师工资纳入全镇统一发放,由镇教委统一开资,每人每月工资300元,2005年增至450元,2012年为2000元。村委免除教师义务工,享受村里的各项福利,每逢教师节、春节、中秋节等节日,都为师生发送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