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普法宣传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继颁布,马连沟村通过座谈会、说理会、民校上课、墙报、黑板报等形式,向村民宣传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肃清剥削阶级的旧法残余;宣传《婚姻法》、《土地改革法》、《惩治反革命条例》、《惩治贪污条例》等法律、法规,使村民懂法守法。1956年后,法制宣传有了较大发展,主要宣传《法院组织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公检法机关受到冲击,法制宣传工作基本处于瘫痪状态,只有通过法院的公判活动和张贴布告进行。1978年后,国家法制建设得到不断加强,大量法律、法规相继出台,法制宣传工作形成制度。主要集中宣传《宪法》和《刑法》、《刑事诉讼法》等重要法律,配合整顿社会治安和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1985年以后,开始向全民普及法律常识,除以往采用的形式外,还采取法律画廊、法律咨询、法律讲座、电视、电影、戏剧、党员包户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配合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普及《宪法》、《刑法》、《经济合同法》、《婚姻法》、《民事诉讼法(试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1986~1990年,按照中共中央统一部署,实施全民普及法律常识第一个五年规划。1991~1995年,实施全民普法教育第二个五年规划,实施"法律进万家"工程,马连沟村成立法制夜校,举办普法讲座、培训班6期,参加人员650人次。订购《常用法律手册》及其他辅导材料500册(份)。
1996~2000年,招远市实施全民普法教育第三个五年规划。马连沟村组织两委成员、企业班组长以上干部、党小组长以上干部参加各种法制讲座,进行普法考试,多层次进行法律知识竞赛,"两小"(小教员、小法官)学法、送法进万家的活动广泛开展。2001~2005年,开展第四个五年全民普法规划。全村开展普法宣传12场次,发放普法明白纸1000余份,建法制宣传栏3个,开设农民普法夜校1个。开展依法治村和以德治村活动,成立普法宣讲组,深入企业、村民户宣讲法律法规。强化依法治村,完善《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等规章制度。
2006年,开始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2006年2月20日,由康学成在村成人学校,宣讲《治安管理处罚法》,有46人参加讲座。2006年5月23日,在村成人学校,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由刘军宣讲,有38人参加学习。2006年8月20日,学习《交通安全事故处理和应负的法律责任》,由刘军宣讲,有42人参加学习。2006年6月26日,学习《传染病防治法》,有56人参加学习。2006年11月6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由王中山宣讲,有60人参加学习。2007年2月25日,由刘军宣讲预防青少年犯罪。讲述了青少年犯罪的原因、特点、犯罪类型,及青少年犯罪的思想因素,强调预防青少年犯罪要从根本上入手,从思想上解决问题,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从而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2007年5月23日,针对风干物燥、天气干旱气温高,易发生火灾的情况,由王中山在成人学校,向村民宣传护林防火法律常识。2007年8月22日,刘军宣讲由于社会问题而引发的青少年犯罪的新特点和趋势,网络与青少年犯罪之间关系日益密切,贫困成为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因素,性犯罪在青少年犯罪中占相当大比例,并呈上升趋势。2007年11月7日,由王中山进行普法教育,主要内容是青少年犯罪比较集中的几种家庭类型,从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的背景材料中分析,青少年犯罪绝大多数与他们的家庭有关,可归结为过分宠溺、简单粗暴、父母形象不佳、气氛异常、经济贫困等5个类型家庭。2009年3月25日,由康金建在村成人学校,宣讲《诉讼法的基本法律程序》,有56人参加学习。2009年4月26日,由康金建宣讲农村常见的一些纠纷处理。主要有婚姻家庭方面,农村土地流转方面。2009年5月25日,在村成人学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由康金建宣讲,有51人参加学习。2009年6月24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由康金建宣讲,有55人参加学习。马连沟村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建立镇、村结合,以村为主的法制宣传队伍,有针对性的对村民定期进行法制宣传,有效提高了村民的法律意识和以法办事的自觉性。
2011年,是第六个普法规划第一年。针对农村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法制宣传教育改变过去内容和形式的单一性,努力探索和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机制,积极有效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采取传统与创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宣传,加强法制教育阵地建设。制定并结合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根据工作重点、季节、人员流动等情况深入分析工作形势,找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村寨和关键环节,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标语宣传,在群众集中活动场所醒目位置和公路沿线两侧制作固定的法制宣传标语,并根据需要更新宣传内容,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学法、用法、守法,增强法制感染力。通过调解、接访进行宣传。在深入农村调解矛盾纠纷过程中,通过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和做双方思想工作,不仅平息了纠纷,而且给当事人和周围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对上访群众反复宣传《民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群众依法、逐级反映问题。通过赠书、墙报、宣传栏进行宣传。采取知识问答、看图学法、以案释法的形式,购买《常用法律法规知识解答》发放给农民,使之成为农民群众学习运用法律知识的重要途径。在每个村小组醒目地方,设置一块固定法制宣传专栏,及时刊登群众喜爱的法律小故事以及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使群众自觉接受法制教育。在充分利用墙报、标语、横幅等农村传统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大众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将网络法制教育向农户延伸,利用法制宣传教育网站、远程教育、法律服务热线等手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形成多形式、立体化、全覆盖的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把法制文化和法律服务送到各家各户。明确重点内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把服务农民、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切实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定一个时期的普法重点内容。加强生产安全等保护公民生命、财产权利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公民依法开展生产。广泛开展民事法律、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促进社会、邻里、家庭人与人之间的和睦相处,保障正常生活。
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完善"党支部领导、村民代表监督、村委实施"的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建设,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人员、教材、经费、设施等问题,为法制宣传教育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条件。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主管机构监督检查职能,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督促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
第一节 普法宣传
第一节 普法宣传
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继颁布,马连沟村通过座谈会、说理会、民校上课、墙报、黑板报等形式,向村民宣传废除国民党的《六法全书》、肃清剥削阶级的旧法残余;宣传《婚姻法》、《土地改革法》、《惩治反革命条例》、《惩治贪污条例》等法律、法规,使村民懂法守法。1956年后,法制宣传有了较大发展,主要宣传《法院组织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公检法机关受到冲击,法制宣传工作基本处于瘫痪状态,只有通过法院的公判活动和张贴布告进行。1978年后,国家法制建设得到不断加强,大量法律、法规相继出台,法制宣传工作形成制度。主要集中宣传《宪法》和《刑法》、《刑事诉讼法》等重要法律,配合整顿社会治安和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斗争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1985年以后,开始向全民普及法律常识,除以往采用的形式外,还采取法律画廊、法律咨询、法律讲座、电视、电影、戏剧、党员包户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配合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普及《宪法》、《刑法》、《经济合同法》、《婚姻法》、《民事诉讼法(试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1986~1990年,按照中共中央统一部署,实施全民普及法律常识第一个五年规划。1991~1995年,实施全民普法教育第二个五年规划,实施"法律进万家"工程,马连沟村成立法制夜校,举办普法讲座、培训班6期,参加人员650人次。订购《常用法律手册》及其他辅导材料500册(份)。
1996~2000年,招远市实施全民普法教育第三个五年规划。马连沟村组织两委成员、企业班组长以上干部、党小组长以上干部参加各种法制讲座,进行普法考试,多层次进行法律知识竞赛,"两小"(小教员、小法官)学法、送法进万家的活动广泛开展。2001~2005年,开展第四个五年全民普法规划。全村开展普法宣传12场次,发放普法明白纸1000余份,建法制宣传栏3个,开设农民普法夜校1个。开展依法治村和以德治村活动,成立普法宣讲组,深入企业、村民户宣讲法律法规。强化依法治村,完善《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等规章制度。
2006年,开始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2006年2月20日,由康学成在村成人学校,宣讲《治安管理处罚法》,有46人参加讲座。2006年5月23日,在村成人学校,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由刘军宣讲,有38人参加学习。2006年8月20日,学习《交通安全事故处理和应负的法律责任》,由刘军宣讲,有42人参加学习。2006年6月26日,学习《传染病防治法》,有56人参加学习。2006年11月6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由王中山宣讲,有60人参加学习。2007年2月25日,由刘军宣讲预防青少年犯罪。讲述了青少年犯罪的原因、特点、犯罪类型,及青少年犯罪的思想因素,强调预防青少年犯罪要从根本上入手,从思想上解决问题,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从而有效预防青少年犯罪。2007年5月23日,针对风干物燥、天气干旱气温高,易发生火灾的情况,由王中山在成人学校,向村民宣传护林防火法律常识。2007年8月22日,刘军宣讲由于社会问题而引发的青少年犯罪的新特点和趋势,网络与青少年犯罪之间关系日益密切,贫困成为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因素,性犯罪在青少年犯罪中占相当大比例,并呈上升趋势。2007年11月7日,由王中山进行普法教育,主要内容是青少年犯罪比较集中的几种家庭类型,从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的背景材料中分析,青少年犯罪绝大多数与他们的家庭有关,可归结为过分宠溺、简单粗暴、父母形象不佳、气氛异常、经济贫困等5个类型家庭。2009年3月25日,由康金建在村成人学校,宣讲《诉讼法的基本法律程序》,有56人参加学习。2009年4月26日,由康金建宣讲农村常见的一些纠纷处理。主要有婚姻家庭方面,农村土地流转方面。2009年5月25日,在村成人学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由康金建宣讲,有51人参加学习。2009年6月24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由康金建宣讲,有55人参加学习。马连沟村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建立镇、村结合,以村为主的法制宣传队伍,有针对性的对村民定期进行法制宣传,有效提高了村民的法律意识和以法办事的自觉性。
2011年,是第六个普法规划第一年。针对农村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法制宣传教育改变过去内容和形式的单一性,努力探索和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机制,积极有效进行法制宣传教育。采取传统与创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宣传,加强法制教育阵地建设。制定并结合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根据工作重点、季节、人员流动等情况深入分析工作形势,找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村寨和关键环节,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标语宣传,在群众集中活动场所醒目位置和公路沿线两侧制作固定的法制宣传标语,并根据需要更新宣传内容,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学法、用法、守法,增强法制感染力。通过调解、接访进行宣传。在深入农村调解矛盾纠纷过程中,通过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和做双方思想工作,不仅平息了纠纷,而且给当事人和周围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课。对上访群众反复宣传《民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群众依法、逐级反映问题。通过赠书、墙报、宣传栏进行宣传。采取知识问答、看图学法、以案释法的形式,购买《常用法律法规知识解答》发放给农民,使之成为农民群众学习运用法律知识的重要途径。在每个村小组醒目地方,设置一块固定法制宣传专栏,及时刊登群众喜爱的法律小故事以及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使群众自觉接受法制教育。在充分利用墙报、标语、横幅等农村传统法制宣传教育阵地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大众传媒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将网络法制教育向农户延伸,利用法制宣传教育网站、远程教育、法律服务热线等手段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形成多形式、立体化、全覆盖的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把法制文化和法律服务送到各家各户。明确重点内容,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把服务农民、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切实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定一个时期的普法重点内容。加强生产安全等保护公民生命、财产权利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公民依法开展生产。广泛开展民事法律、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促进社会、邻里、家庭人与人之间的和睦相处,保障正常生活。
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完善"党支部领导、村民代表监督、村委实施"的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建设,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人员、教材、经费、设施等问题,为法制宣传教育顺利开展创造良好条件。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主管机构监督检查职能,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督促法制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