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公共建筑用地管理
新中国成立前,村内主要公共建筑是部分庙宇和家庙,占地有限。1955年,马连沟村实行农业合作化后,大队、生产队陆续建设生产、办公用房。这些房屋的建设,由村里自行决定。后,须由公社、县批准后,方可施工。1966年7月,马连沟村小学新校舍建成并投入使用,占地2000平方米。
1972年4月27日,由界河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审查,招远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批准,大队建筑用地:大队仓库,位于大队门前,非耕地,长15米,宽5米,合75平方米;第四生产队仓库,位于村西,可耕地,长11米,宽12米,合132平方米;第三生产队非耕地,位于饲养室大园,长20米,宽10米,合200平方米。1977年4月5日,经界河人民公社革委会同意,招远县革命委员会批准,大队在村西建学校1处,四边分别是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生产队的耕地,长57米,宽37米,合2109平方米。1977年,减少耕地5.27公顷,均为社队基本建设用地。
1984年8月10日,经村民大会讨论,大队管委会、公社管委会同意,县人民政府批准,扩建成果园5.67公顷,增加仓库房8间,办公室3间。东西长30米,南北长30米,占地900平方米。1984年12月20日,村民大会讨论,大队管委会、公社管委会同意,县人民政府批准,在烟潍公路南侧建电器厂1处30间,商店、饭店旅馆等20间。东西长70米,南北长25米,占地1750平方米。建汽车大修厂1处,三行,50间。东西长50米,南北长120米,占地6000平方米。
1985年始,马连沟村大力发展养殖业,发展村办二、三产业,至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生产用房为主的公共建筑建设进入高期,用地量最多。1986年3月5日,马连沟村委申请建种鸡场1处180间,共需用地2公顷,地点南园北头五亩地片。1986年3月14日辛庄镇畜牧兽医站审批,1986年3月15日辛庄镇人民政府批准。1986年6月10日,马连沟村与县外贸公司合资筹建肉食鸡种鸡场1处,建设用地2.33公顷。1986年7月,马连沟村将原汽车大修厂38间迁至烟潍公路南侧,新建厂房50间500平方米,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是月,在烟潍公路南侧建电器厂,新建厂房、商店、饭店、旅馆等,占地面积5950平方米。
20世纪80年代,农村建设用地要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由县计划委员会批复。农村补办建设用地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由镇政府和县土地管理局审查,县人民政府批复。1986年,马连沟村投资40万元扩建种鸡场,共占地3.8公顷,没有办理土地申批手续。于1987年12月1日,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补办土地使用许可证,由镇政府和县土地管理局审查,县人民政府批复许可。1988年12月1日,马连沟村委向县政府申请:为了发展肉食鸡生产,在原肉食鸡场北侧(烟潍北界河西岸河滩地)扩建肉食鸡场1处,占地面积9450平方米。1988年12月30日获准。
1991年5月10日,招远县地毯厂扩建,占地面积3211平方米。1991年5月15日,(91)招计基字第139号文,《关于下达乡村集体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马连沟村1991年扩建,总投资60万元,鸡舍4000平方米,养蛋鸡4万只,占地1.03公顷。1992年10月24日,招计(1992)559号文,《关于下达部分乡村集体建设计划的通知》:马连沟村自筹资金3万元,建设幼儿园,占地1160平方米。1993年3月10日,村委建立马连沟红砖厂,占地2000平方米。1994年4月2日,招计(1994)70号文,《关于辛庄镇马连沟村建设计划的批复》:同意马连沟村新建养猪场猪舍6000平方米,饲料仓库600平方米,占地2公顷。
2008年7月19日,马连沟村村民活动中心开工程开工,占地面积2314平方米。2012年,全村公共建筑占地面积6.5公顷。
第三节 公共建筑用地管理
第三节 公共建筑用地管理
新中国成立前,村内主要公共建筑是部分庙宇和家庙,占地有限。1955年,马连沟村实行农业合作化后,大队、生产队陆续建设生产、办公用房。这些房屋的建设,由村里自行决定。后,须由公社、县批准后,方可施工。1966年7月,马连沟村小学新校舍建成并投入使用,占地2000平方米。
1972年4月27日,由界河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审查,招远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批准,大队建筑用地:大队仓库,位于大队门前,非耕地,长15米,宽5米,合75平方米;第四生产队仓库,位于村西,可耕地,长11米,宽12米,合132平方米;第三生产队非耕地,位于饲养室大园,长20米,宽10米,合200平方米。1977年4月5日,经界河人民公社革委会同意,招远县革命委员会批准,大队在村西建学校1处,四边分别是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生产队的耕地,长57米,宽37米,合2109平方米。1977年,减少耕地5.27公顷,均为社队基本建设用地。
1984年8月10日,经村民大会讨论,大队管委会、公社管委会同意,县人民政府批准,扩建成果园5.67公顷,增加仓库房8间,办公室3间。东西长30米,南北长30米,占地900平方米。1984年12月20日,村民大会讨论,大队管委会、公社管委会同意,县人民政府批准,在烟潍公路南侧建电器厂1处30间,商店、饭店旅馆等20间。东西长70米,南北长25米,占地1750平方米。建汽车大修厂1处,三行,50间。东西长50米,南北长120米,占地6000平方米。
1985年始,马连沟村大力发展养殖业,发展村办二、三产业,至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生产用房为主的公共建筑建设进入高期,用地量最多。1986年3月5日,马连沟村委申请建种鸡场1处180间,共需用地2公顷,地点南园北头五亩地片。1986年3月14日辛庄镇畜牧兽医站审批,1986年3月15日辛庄镇人民政府批准。1986年6月10日,马连沟村与县外贸公司合资筹建肉食鸡种鸡场1处,建设用地2.33公顷。1986年7月,马连沟村将原汽车大修厂38间迁至烟潍公路南侧,新建厂房50间500平方米,占地面积6000平方米。是月,在烟潍公路南侧建电器厂,新建厂房、商店、饭店、旅馆等,占地面积5950平方米。
20世纪80年代,农村建设用地要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由县计划委员会批复。农村补办建设用地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由镇政府和县土地管理局审查,县人民政府批复。1986年,马连沟村投资40万元扩建种鸡场,共占地3.8公顷,没有办理土地申批手续。于1987年12月1日,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补办土地使用许可证,由镇政府和县土地管理局审查,县人民政府批复许可。1988年12月1日,马连沟村委向县政府申请:为了发展肉食鸡生产,在原肉食鸡场北侧(烟潍北界河西岸河滩地)扩建肉食鸡场1处,占地面积9450平方米。1988年12月30日获准。
1991年5月10日,招远县地毯厂扩建,占地面积3211平方米。1991年5月15日,(91)招计基字第139号文,《关于下达乡村集体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马连沟村1991年扩建,总投资60万元,鸡舍4000平方米,养蛋鸡4万只,占地1.03公顷。1992年10月24日,招计(1992)559号文,《关于下达部分乡村集体建设计划的通知》:马连沟村自筹资金3万元,建设幼儿园,占地1160平方米。1993年3月10日,村委建立马连沟红砖厂,占地2000平方米。1994年4月2日,招计(1994)70号文,《关于辛庄镇马连沟村建设计划的批复》:同意马连沟村新建养猪场猪舍6000平方米,饲料仓库600平方米,占地2公顷。
2008年7月19日,马连沟村村民活动中心开工程开工,占地面积2314平方米。2012年,全村公共建筑占地面积6.5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