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章 土地管理 资料库:招远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马连沟村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b/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b/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b/section/1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b/section/1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b/section/13/article/14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6b/section/13/article/14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章    土地管理


    自北宋年间建村始,马连沟村土地皆属私有。1945年,全村耕地面积73.33公顷。1946年实行土地改革,实现耕者有其田,但土地仍属私有制形式。1956年,土地开始由个体所有制逐步向集体所有制转变。1958年后,私有土地全部转为集体所有。1983年,农村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按人承包到户长期使用,其集体所有制性质没有改变。1985年,全村耕地面积103公顷。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农村所有土地都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任何个人对宅基地、承包的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任何人不得在上述土地上私自建设,更不准买卖出租和违法转让建房用地。2012年,马连沟村总面积169公顷,村庄占地面积15.13公顷,耕地面积55.25公顷,果园面积28.5公顷,特殊用地11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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