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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土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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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土地管理

自北宋年间建村始,马连沟村土地皆属私有。1945年,全村耕地面积73.33公顷。1946年实行土地改革,实现耕者有其田,但土地仍属私有制形式。1956年,土地开始由个体所有制逐步向集体所有制转变。1958年后,私有土地全部转为集体所有。1983年,农村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按人承包到户长期使用,其集体所有制性质没有改变。1985年,全村耕地面积103公顷。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农村所有土地都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任何个人对宅基地、承包的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任何人不得在上述土地上私自建设,更不准买卖出租和违法转让建房用地。2012年,马连沟村总面积169公顷,村庄占地面积15.13公顷,耕地面积55.25公顷,果园面积28.5公顷,特殊用地11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