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财务体制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一家一户的私有制经济,村一级财务管理主要是有人负责应付各种税捐,取之于民,上交官府,称为财粮。1945年建立的共产党领导下的村政权,主要负责筹粮、款、人、牲口,用于支前,救济和照顾烈军属。时马连沟的财务工作由康金玉负责。新中国成立初期,伴随着合作形式的集体经济诞生,逐步设立会计人员。1955~1956年初级社时,设立财务人员。1956年1月,王在德任会计。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设立主管会计,出纳会计(兼大队保管员),王在德任主管会计一直到1998年4月。1998年5月,王秉健任村委主管会计至2012年。大队会计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村级核算科目和会计制度建账、理账。实行主管会计管账,不管钱物。出纳会计(兼大队保管员)只管钱物的分工责任制,做到账物、账卡、账账三相符。主管会计主要职责是监督、管理各生产队经济收支,负责生产队会计、出纳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负责制定大队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和按月份、季度、年度汇总经济完成指标和财务相关报表;特别是要负责夏、秋两季粮食分配预算方案的编制,及社员口粮分配和年终分配兑现等工作;管理生产大队和各生产队各项资金筹措及其使用,按照上级颁布的会计科目和会计制度相结合的实际情况,制定生产大队的财务管理措施;负责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财务账簿、票据、报表及与财务工作有关文件归档工作。
1961年始,生产队实行独立核算,因此各生产队设立会计、出纳员(兼保管员)。会计管账、出纳管钱物,要做到账账、账物、账卡三相符。按照上级有关财会科目设置要求,结合实际情况设置必要的会计账目。主要职责是负责管理生产队的财务收支活动,执行上级和生产大队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实施意见,分析生产队收入支出情况;负责编制夏、秋两季口粮预分方案和年终口粮分配兑现的补差,及年终分配开支兑现工作。业务上自觉接受生产大队财务指导,执行生产大队各项财务管理、经济管理等决议。负责财务账簿、票据、报表的归档工作。由于生产队进行了多次调整,加之社员在生产队之间也进行过个别调整,所以,有的会计可能任过几个生产队的会计,各生产队的范围在调整中有所变化。1967年3月26日,大队和各生产队财务人员分别是:大队会计王在德、保管郝文选、出纳刘占一,一队会计郝林玉、保管王志熙、出纳刘永魁,二队会计刘云文、保管刘志福、出纳刘凤兰,三队会计康义堂、保管康永堂、出纳康立堂,四队会计宋云吉、保管王廷熙、出纳王在君。生产大队、生产队财务人员15人,其中女性1人;中共党员1人,共青团员3人;初小文化程度5人,高小文化程度8人,初中文化程度2人;有6人家庭出身贫农,9人家庭出身中农;算盘程度达到四则运算的7人,二则运算的8人;业务能力王在德、刘占一等2人为强,其他为一般;王在德、康义堂、宋云吉等3人从事财务工作12年,其他均在3年以下。
1968年7月7日,各生产队财务人员分别是:一队会计郝林玉、保管王志熙、出纳刘永魁,二队会计刘云文、保管刘志福、出纳刘凤兰,三队会计康义堂、保管康永堂、出纳康立堂,四队会计宋云吉、保管王廷熙、出纳王在君。1970年,大队会计王在德、保管郝文选、出纳刘占一,一队会计郝林玉、保管郝维新、出纳郝庆云,二队会计刘云文、保管刘志福、出纳刘风兰,三队会计康义堂、保管康永堂、出纳康立堂,四队会计宋云吉、保管王廷熙、出纳宋洪宾。王在德、郝林玉、刘云文、康义堂、宋云吉的算盘程度均达到四则运算。
1972年2月26日,经公社党委研究,批准王在德任马连沟大队主管会计。1972年3月28日登记的全村生产大队、生产队财务人员基本状况是:大队会计王在德,保管郝文选,出纳刘占一,渔业会计郝寿玉;一队会计郝林玉,保管郝维新,出纳郝庆云;二队会计刘淑霞,保管刘春利,出纳刘云文;三队会计康义堂,保管郝青山,出纳刘景青;四队会计宋云吉,保管王廷熙,出纳宋洪善。全村生产大队、生产队财务人员16人,其中女性3人;中共党员3人,共青团员4人;初小文化程度2人,高小文化程度10人,初中文化程度3人,高中文化程度1人;有5人家庭出身贫农,11人家庭出身中农;算盘程度达到四则运算的9人,三则运算的4人,二则运算的3人;个人的政治表现均为好,工作能力除2人为弱外,其他为一般。
1973年3月25日,全村生产大队、生产队财务人员分别是:大队会计王在德,保管郝文选,出纳刘占一;渔业队会计郝寿玉,保管刘同春,出纳刘建芳;一队会计郝林玉,保管空,出纳郝庆云;二队会计刘淑霞,保管刘春利,出纳刘金亭;三队会计康义堂,保管康欣堂,出纳刘淑云;四队会计宋云吉,保管王廷熙,出纳康作英。全村生产大队、生产队财务人员17人,其中女性5人;中共党员3人,共青团员2人;初小文化程度1人,高小文化程度8人,初中文化程度6人,高中文化程度1人,文化程度比上年有所提高;有8人家庭出身贫农,9人家庭出身中农;算盘程度达到四则运算的11人,二则运算的6人;个人的政治思想表现一般的2人,其他均为较好;工作能力3人为一般,其他为较好。1974年5月20日马连沟生产大队各生产队财务人员分别是:一队会计郝林玉,保管郝维新,出纳王哲芝;二队会计刘淑霞,保管刘尊美,出纳刘金亭;三队会计康义堂,保管康欣堂,出纳空缺;四队会计宋云吉,保管王廷熙,出纳康作英;渔业队会计郝寿玉,保管刘同春,出纳空缺。
1975年3月2日全村生产大队、生产队财务人员分别是:大队会计王在德,保管郝文选,出纳刘占一;一队会计郝林玉,保管王善芝,出纳郝庆寿;二队会计刘云文,保管刘尊美,出纳刘金亭;三队会计康义堂,保管康欣堂,出纳刘淑云;四队会计王在佐,保管宋林胜,出纳郝春荣;渔业队会计郝寿玉,保管刘同春,出纳刘云敬。全村生产大队、生产队财务人员18人,其中女性3人;中共党员4人,共青团员4人;初小文化程度1人,高小文化程度7人,初中文化程度6人,高中文化程度1人,文化程度比上年有所提高;有6人家庭出身贫农,12人家庭出身中农;年龄最长者为刘尊美(72岁)、郝寿玉(63岁)、刘同春(62岁),年龄最小者为郝春荣(21岁,初中文化程度)。1976年,各生产队财务人员分别是:一队会计郝林玉、保管王哲芝、出纳王在臣,二队会计刘胜仁、保管刘同福、出纳刘同福,三队会计康义堂、保管侯方春、出纳刘淑云,四队会计王在佐、保管宋林胜、出纳郝春荣。1977年3月14日,一队会计郝风芹、保管刘永奎(兼出纳),二队会计刘胜江、保管刘通福(兼出纳),三队会计康义堂、保管侯方春、出纳刘淑云,四队会计王在佐、保管郝春荣(兼出纳)。1978年3月18日生产大队、生产队财务人员分别是:大队会计王在德,保管郝文英,出纳刘占一;一队会计郝风芹,保管刘永魁,出纳郝文娟;二队会计刘胜仁,保管刘同福;三队会计康义堂,保管侯方春,出纳刘淑云;四队会计李建敏,保管宋洪尚。全村生产大队、生产队财务人员13人,其中女性4人;中共党员3人,共青团员5人;初小文化程度1人,高小文化程度3人,初中文化程度6人,高中文化程度3人;有2人家庭出身贫农,12人家庭出身中农。
1980年3月12日生产大队、生产队财务人员分别是:大队会计王在德,保管郝文英,出纳刘占一;一队会计郝风芹,保管刘桂芳,出纳郝文娟;二队会计刘胜仁,保管刘同福,出纳刘同福;三队会计康义堂,保管侯方春,出纳刘淑云;四队会计李建敏,保管郝庆贵,出纳宋林庆。全村生产大队、生产队财务人员14人,其中女性5人;中共党员2人,共青团员5人;初小文化程度3人,初中文化程度6人,高中文化程度5人,文化程度比上年有所提高;有2人家庭出身贫农,12人家庭出身中农;年龄最长者为刘占一(58岁)、康义堂(57岁),年龄最小者为郝风芹(22岁,高中文化程度);任职时间最长者为王在德、康义堂25年,最短者为刘桂芳、宋林庆1年。
1980年后,村办企业不断发展,企业加强财务人员配备和培训,逐步配备专职会计。1984年生产队解体,各生产队的财会人员随之撤销,但有的在各企业任职。1985年,全村财务人员4人,其中主管会计1人,记帐员1人,保管员1人,出纳员1人,记账方法是借贷法。村属工企业 5个,会计5人,能独立记账的4人,需培训的1人,设账自己核算的 4个单位,按借贷记账法建账的4个单位。1989年,村一级财务人员3人,其中主管会计、记账员、出纳员各1人。村属企业单设财会机构的8个,财会人员18人,其中主管会计8人、保管员8人、出纳员2人,有2人获会计员职称。全年培训财会人员1次,有4名工业会计受到培训。1998年4月,担任马连沟村主管会计42年的老会计王在德退休。1998年5月,王秉健接任马连沟村主管会计。2012年,马连沟村委主管会计王秉键,出纳王兴周。企业会计王秉键、郝进刚,出纳王丽兴、刘平义。
附 马连沟生产大队财务制度
为了加强经济秩序,改善经营管理,贯彻勤俭办队,民主办队方针,特作如下规定:
一、坚持勤俭办队,反对铺张浪费。在做任何事情,都要精打细算,讲究经济效果,做到投资少,收效大。要充分利用人力,物力,财力,搞好生产,增加社员的实际收入。要将全年生产费用降低到占总收入的20%以下,行政管理费用的开支要压缩到占总收入的千分之五以下,对生产性的基本建设,要量力而行,不能贪多贪大,盲目铺张浪费,对非生产性的基本建设,一律停办。要严禁请客送礼,吃喝多占,反对摆排场,闹阔气,铺张浪费。
二、经济管理要民主,财务收支要公开。
一切经济事项,包括产品的分配,机动料,储备料的动用,国家无偿投资和贷款的使用,救济粮款,物资和奖酬品的分配,财务收支计划预决算方案,干部工分补贴"四属""五包"和困难户的优待和补助,以及基本建设的兴建,生产资料和用具的购买等,都要与社员或社员代表协商,做出计划经社员代表大会或大会讨论通过再办,以便让社员监督,做到民主理财。禁止干部包办代替独断专行,少数人说算。
三、健全财务制度,严格财政纪律。
通过民主讨论,建立如下六项财务制度:
1、计划管理制度。在年初编制生产计划,基本建设计划的同时,必须编造年度和季度的财务收支计划,以保证生产的需要,合理的运用资金季度终了,要进行计划分析,年终要编造决算,在编制计划时要掌握积极可靠,留有余地原则。在资金安排上,要首先保证农业生产的需要,同时要注意到各种经济的发展,计划编好,要通过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要报社备案,并要认真执行。
2、开支审批制度:
凡是计划内的开支10元以下款可由主管会计批准,10元以上30元以下款由大队长批准,30元以上由管委会批准。对计划外的生产性开支,10元以下款由管委会批准,10元以上30元以下款由社员代表大会批准,30元以上由社员代表讨论通过并报公社批准。对计划内的基本建设投资也要报公社批准,计划外的一律不准开支。
生产队在分配中扣留30%的农业税,地方附加款,应一律上交大队,统一掌握使用,这笔款只能用于春节召开烈军属茶话会,油刷光荣册,春联,以及小型文娱活动和夜校的灯油等开支。
会计人员有权要求干部和社员,执行财务制度。对不符合制度的开支,事前有权拒绝付款,事后有权拒绝报销。如有拒绝不成,可以一付款,一有权上报公社或县。县和公社都应大力支持敢于向上级反映问题的会计人员,被反映的人员,不得打击报复,否则以违法乱纪处理。
3、单据制度。
一切财务收支事项都必须有据可查,会计不准凭空记账,采购人员报账时,凡是在国营商店,供销合作社购买的物资,必须有原始证明,对不能取得原始凭证款必须有本人开据证明,加盖印章以示负责,会计人员收到单据后对数量单位金额不符,缺少印章日期,没有领货人地址等,不合乎手续款不能记账,记账后的单据,要按要求装帧成册,妥善保管,以备后查。
4、账目清洁制度:
会计对每天发生的会计事项,都必须当日办理清楚,做到事忙先记账,不得积压,每月终了要全面进行结算,编造会计报表,要求做到日清月结,达到帐,帐据,账款,账物,账表,五相符。对各项副业工分及零工分要及时结算,不得积压。
5、现金管理制度:
大队库存现金不得超过30元,超出限额时应及时存入信用社,否则,如发生被盗丢失等情况,应由出纳员负责,在出售产品收到现金时,都必须向会计交清,任何人不准借用或挪用,会计和出纳要公开,会计管账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账,定于半月核对一次,做到账款相符。
6、财务公开制度:
大队对一切财务收支账目,计划,方案,都要定期向社员公布。
四、管好公共财产,防止丢失损坏。
大队生产队所有的机械,农具,牲畜,车辆等,是生产中的重要生产资料,必须教育全体社员严加保护。为了延长这些财产的寿命,增加耐用年限,要做好保管使用维修工作。对大型农业机械,排灌机械胶轮大车等所有权应归大队指派专人负责管理。生产队在使用时,要付给大队一定的燃料费和折旧费,牲畜,农具,小车,都应归生产队所有。为了管好这些财产必须逐项设账登记注明数量,价值,使用人和存放地点,并要做到定期清点,以防丢失,损坏。保管员对入库的物资和料食要计量过称,不准估堆入账,出库时必须有出库批准手续和证明。库存一切物资,不经保管员批准,任何人不准动用,干部不得以集体所有的粮油请客送礼,多吃多占贪污盗窃,乱搞协作。
五、推行定额管理,节约开支。
对一切消耗性的物资,都必须规定出合理的消耗定额。如库存粮食,工具修理费用,出差伙食费的补贴和车船费,管理费的纸墨水灯油以及大车,牲口料等,都要进行,对执行好的要进行表扬,车船费及管理费用在定额内实报实销。
六、公共积累必须本着先积后用的原则,公积金必须用于扩大再生产,不准用于修办公室,买收音机自行车等,如兴修水利,农田基本建设,必须按此条规定掌握使用,不准用于包电影包戏,置买戏装等开支。对贷款要专款专用,不准挪用。
七、加强财务工作的监督,做好财务检查。
大队管委会要经常加强对财会人员的政治思想检查,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财务工作进行监查,以便发现问题及时改进。除此监委会应认真地监督生产大队,生产队在有关财务工作方面按照政策,计划,制度和决议办事。定期检查现金,粮食和物资的收支,保管使用情况,听取社员对财务工作的反映,检查财务人员和干部是否有贪污侵占。在检查中会计人员要认真提供资料,不得隐瞒或弄虚作假。检查的结果要向社员大会报告,对存有问题的,要酌情给予批评和处理。
八、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的遵守制度。
要严格遵守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模范遵守财务制度。要廉洁奉公,大公无私,不得徇私舞弊多吃多占,要尊重社员的民主权利,不得违犯制度或超越权限,擅自处理财务收支,要维护集体利益,爱护公共财务,不得化公为私,禁止挪用公款,要虚心 听取社员意见,接受群众监督,不得强迫命令,打击报复,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社员三大关系,及时完成国家派购任务,不得瞒产私分,如有不遵守社员民主权利,不遵守国家政策法令,不遵守财务制度,社员和监察员有权向任何上级机关检举和控告。
九、严格财务交接手续,妥善保管财务资料。
在原任会计保管调换之前,必须有新任会计保管接交工作。会计员和保管员解除或调离职务时,必须结清账目,将会计凭证,账簿表册,合同契约,有价证卷,会计档案,库存物资,现金,经办未结事项以及其他应交代的事项等交代清楚。编制移交清册,一式三份,在公社大队干部和监察员的监督下,由新任会计、保管核对无误后,移交,接交,监交后方盖章,各持一份,以备后查。在未交清前,原任会计保管不得离岗。生产队在每年工作结束后,要将一年来所有的资料,如全队的基本情况,生产计划,财务收支计划,预决算方案,各项管理制度,劳动空额,小段计划,工作总结等,都要加以整理,进行归档,妥善保管,留作历史资料。
以上制度,望全体社员监督执行。
招远县界河人民公社
马连沟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
一九六四年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