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五节 粮油外销

档案浏览器

第五节 粮油外销

农民种植的粮食,扣除自己留用外,其他部分要对外销售。主要渠道为市场销售,以及按1953年国家实行的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和1985年实行的粮食合同定购政策,向国家缴售余粮。

市场销售 新中国成立前,农民剩余的粮食进入市场进行交易。新中国成立初,国家为使农民休养生息,稳定农民负担,通过国家粮食部门收购农民剩余的粮食。此间国家粮食虽与需求差量较大,但对平抑粮价,稳定社会,限制私商投机等起到了积极作用。初级社到人民公社化期间,集体将剩余的粮油卖给国家,农民手中剩余粮油无几,国家限制粮油进入市场。
1983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粮油征购任务包干指标落实到户,户缴售户结算,农民在完成定购任务后,手中粮油数量逐年增加。此期,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并行,农民手中剩余的粮油可以卖给国家,也可以自由进入市场进行交易。1987年,马连沟村民在市场出售粮食15万公斤。1993~1995年,村民在市场出售粮食年均在10万公斤以上。2000年后,村民在市场出售粮食年均在30万公斤以上。2012年,村民在市场出售粮食28万公斤。

计划收购 清及民国皆沿用折银征收法。1942年,招远县抗日民主政府和招北行署向农民征收"救国公粮",采用累进率征收法,按每人每年平均占有粮食的多少,安排征收额。粮食比例:玉米40%,小麦35%,小米10%,大豆15%。1945年,按胶东行署颁布的《征收爱国公粮暂行办法》征收,贫农征收获量的10%以下,中农20%以下,富农30%以下,地主35%以下。实行土地改革后,执行新的累计征收方法,征收率最高不超过收获量的35%。1949年,改用土地插级定产的办法征收,以户为负担单位,以中亩为负担标准。地方附加粮(村经费粮、教育补助粮、优抚救济粮等)与公粮统一征收。
1953年,国家对粮食实行统购统销政策,关闭粮食市场,稳定粮食价格,保障军需民食。12月,开始对油料实行统购统销。粮油统购计划由县下达到区、乡,把任务向农民公布,采取"多余多购,少余少购,不余不购"的原则,再以自报公议的方法确定,把粮油征收和统购数量落实到农户一起完成。粮食起征额为山区每人185公斤,平原每人195公斤。粮食品种主要有小麦、玉米、大豆、高粱、谷子、地瓜干及少量杂粮等。1954年,花生实行计划统购,按规定扣除种子、自食油料外,全部卖给国家。国家对农业税的征收,采取征实(粮食)的办法,由粮食部门代征。
粮油统购统销初期,由于经验不足,缺少必要的制度和办法,购了一部分过头粮。1955年8月,国务院发布《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农村粮食收购实行定产、定购、定销"三定"政策,根据正常年景,确定每个农户的产量,减去其全年的口粮、种子、饲料后,余粮户定购,缺粮户定销,自足户不购不销。采取先征购后返销的政策,粮油收购工作由界河粮食管理所具体执行,缴售地点为水盘粮站。农业税以粮食抵顶,由粮食管理所代收。1956年,随着农业合作化的发展,粮油"三定"实行"以户归社",坚持正常年景下三年不变。为保证花生种植计划和统购任务的完成,实行多种多得,增产多留,多余的花生按90%统购,国家向农民发放预购定金。是年,马连沟农业生产合作社共向国家缴售公粮56963公斤,其中小麦23029公斤、玉米28844公斤、大豆5090公斤;向国家缴售花生米41600公斤;共向国家出售余粮28844公斤,其中玉米5090公斤,大豆33934公斤。由于以集体形式安排粮油分配,经验不足,造成部分社员口粮短缺、购后返销的局面,是年国家向马连沟村返销粮食3000公斤。1957年10月,贯彻国务院有关规定,在较长时期内的粮食政策必须"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在坚持"三定"的基础上,实行以丰补歉,超过定产部分,国家增购40%,以保证国家粮食征购任务的完成。马连沟高级社征购任务按照每人小麦23.47公斤、秋粮34.65公斤、共计58.12公斤的起征,全年共向国家缴售公粮92667公斤,其中小麦36700公斤、玉米12843公斤、高粱1311公斤、大豆3275公斤;玉米增产增购1053公斤;出售余粮共计72684公斤,其中玉米34204公斤、谷子2228公斤、大豆1160公斤、地瓜(折主粮)34204公斤、绿豆597公斤、稻子291公斤。完成花生米征收任务3000公斤,出售余花生米8774公斤。
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社员生活上推行伙食供给制,大办集体食堂,统一在村食堂就餐;生产上高指标、瞎指挥,共产风、浮夸风、瞎指挥风泛滥,"三定"政策停止,实行大购大销,造成粮食极大浪费。马连沟生产队全年共损失粮食41500公斤,占粮食总产量的11.2%;花生损失6500公斤,占花生总产量的7.7%。1959年,全大队缴售公粮115000公斤,其中有大麦300公斤,豌豆40公斤,绿豆35公斤。是年,社员口粮发生困难。1958~1960年,由于浮夸风影响,估产过高,向国家缴售了"过头粮",造成社员口粮短缺、购后返销的局面,政府对口粮过低的生产队,给予国家统销补助或调减征购指标。此期,国家共向马连沟生产队返销粮食27400公斤,占全大队3年征购总数的6.6%。其中1958年12500公斤、1959年12900公斤、1960年2000公斤。此后,马连沟大队再也没有向国家申请返销粮。
1959年12月,马连沟自然村与石虎孙家自然村合并为一个生产大队,原石虎孙家两个生产小队为马连沟大队的第五、第六生产小队。1961年,恢复"三定"政策,纠正浮夸风,落实征购基数,不购过头粮;代育代储良种,扶持农业生产,对生产大队向国家缴售粮食完成任务后,实行奖售工业品的办法,即缴售粮食奖售棉布、香烟、胶鞋、食糖、布票等,超售粮食再奖售化肥等;征购花生实行返饼或售油留饼,并奖售化肥、布票,调动了农民发展粮油生产的积极性。此后,由于国家实行统购统销和"三定"政策,使农村粮油收购基本制度化,收购工作基本稳定。1961年,马连沟大队向国家缴售粮食131000公斤,其中第一生产小队缴售22885公斤、第二生产小队缴售18779公斤、第三生产小队缴售18200.5公斤、第四生产小队缴售20973公斤、第五生产小队缴售24106.5公斤、第六生产小队缴售26056公斤。
1962年,马连沟全生产大队共缴售公粮100505公斤,其中小麦29587公斤、玉米32123公斤、大豆800公斤、高粱6000公斤、地瓜(折主粮)31742公斤、杂粮253公斤;缴售花生米16329公斤。在缴售公粮总数中,第一生产队共缴售公粮26375公斤,其中小麦7794公斤、玉米8929公斤、高粱1500公斤、地瓜(折主粮)8152公斤,缴售花生米4069公斤;第二生产队共缴售公粮24630公斤,其中小麦7146公斤、玉米7894公斤、大豆250公斤、高粱1500公斤、地瓜(折主粮)7840公斤,缴售花生米3917公斤;第三生产队共缴售公粮24775公斤,其中小麦7574公斤、玉米7150公斤、大豆550公斤、高粱1500公斤、地瓜(折主粮)7875公斤、杂粮126公斤,缴售花生米7558公斤;第四生产队共缴售公粮24725公斤,其中小麦7073公斤、玉米8150公斤、高粱1500公斤、地瓜(折主粮)7875公斤、杂粮127公斤,缴售花生米785公斤。是年,全大队粮油缴售奖售物资有棉布127尺、胶鞋8双、食糖23公斤、布票92尺、香烟91盒,其中4个生产小队各得棉布23尺、胶鞋2双、食糖5.75公斤、布票31.7尺、香烟20盒,剩余11盒香烟生产大队留用春节排演节目。
1963年,国家分配给马连沟大队粮食征购任务共计87500公斤,其中小麦30000公斤、大豆3000公斤、谷子500公斤、玉米35750公斤、高粱4000公斤、杂粮250公斤、瓜干14000公斤;花生9000公斤。粮油征购任务4个生产队平均负担,每个生产队粮食征购任务共计21875公斤,其中小麦7500公斤、大豆750公斤、谷子125公斤、玉米8937.5公斤、高粱1000公斤、杂粮62.5公斤、瓜干3500公斤;花生2250公斤。8~9月,马连沟生产大队通过招远县界河粮食管理所,用玉米12000公斤分2次向招远县辛庄供销社兑换硫酸铵化肥8000公斤。是年,马连沟大队共缴售粮食29560公斤,其中小麦13235.5公斤,玉米5265.5公斤,大豆404.5公斤,高粱3603公斤,谷子486公斤,地瓜(折主粮)6565.5公斤。1964年9月9日,马连沟生产大队和招远县界河粮食管理所签订出口玉米合同,当年出口玉米29800公斤。是年,马连沟生产大队秋粮、花生奖售物资有布票888.6尺、糖28.7公斤、香烟250盒。
1965年,粮油征购改为在完成任务的基础上,实行超产超购超奖办法,并对生产队的征购任务,一定5年不变,以鼓励农民生产积极性。是年,全大队粮食包购任务85850公斤,其中小麦包购任务44131公斤、玉米23979公斤、高粱2417公斤、谷子224公斤、地瓜(地瓜干斤顶斤)15100公斤,花生包购任务26000公斤。粮食缴售95893公斤,超购10043公斤;缴售粮食中,小麦、玉米、高粱如数完成任务,地瓜超购10043公斤,谷子超购0.5公斤。花生如数完成任务。其中,第一生产队包购任务总计21462.5公斤,其中小麦11537公斤,地瓜3775公斤,玉米5540公斤,高粱552公斤,谷子59公斤,花生6500公斤;粮食实际入库数量23979公斤,其中小麦、玉米、高梁如数完成任务,地瓜增购2516公斤,谷子增购0.5斤,花生如数完成任务。第二生产队包购任务总计20462.5公斤,其中小麦10582公斤,地瓜3275公斤,玉米5900公斤,高粱650公斤,谷子55公斤,花生6500公斤;粮食实际入库数量22963公斤,其中小麦、玉米、谷子、高梁如数完成任务,地瓜增购2500公斤,花生如数完成任务。第三生产队包购任务总计21962.5公斤,其中小麦11437公斤,地瓜4025公斤,玉米5881公斤,高粱565公斤,谷子55公斤,花生6500公斤;粮食实际入库数量24462公斤,其中小麦、玉米、谷子、高梁如数完成任务,地瓜增购2500公斤,花生如数完成任务。第四生产队包购任务总计21962.5公斤,其中小麦10575公斤,地瓜4025公斤,玉米6658公斤,高粱650公斤,谷子55公斤,花生6500公斤;粮食实际入库数量24489公斤,其中小麦、玉米、高梁、谷子如数完成任务,地瓜增购2527公斤,花生如数完成任务。
1970年,全大队粮食征购任务105362公斤,地瓜干是斤顶斤全部完成,实际完成100363公斤(地瓜干折主粮);其中小麦40276公斤、玉米42808公斤、大豆3252公斤、高粱2637公斤、谷子1393公斤、地瓜(地瓜干斤顶斤)14996公斤,缴售花生米75423公斤。在缴售公粮总数中,第一生产队共缴售公粮25845.5公斤,其中小麦10518.5公斤、玉米9389.5公斤、大豆814公斤、高粱887公斤、谷子861.5公斤、地瓜(地瓜干斤顶斤)3375公斤,缴售花生米15245公斤;第二生产队共缴售公粮24016公斤,其中小麦9506.5公斤、玉米10075.5公斤、大豆812.5公斤、高粱250公斤、地瓜(地瓜干斤顶斤)3371.5公斤,缴售花生米22200公斤;第三生产队共缴售公粮28250公斤,其中小麦11745公斤、玉米11317.5公斤、大豆812.5公斤、高粱750公斤、地瓜(地瓜干斤顶斤)3625公斤,缴售花生米21028公斤;第四生产队共缴售公粮27250公斤,其中小麦8506公斤、玉米12025.5公斤、大豆812.5公斤、高粱750公斤、谷子531公斤、地瓜(地瓜干斤顶斤)4625公斤,缴售花生米16950公斤。
1971年8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继续实行粮食征购任务"一定五年"的通知》,征购任务改为一定5年不变。根据粮食丰歉情况,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增产超购,减产减购,超购部分加价奖励和奖售化肥。1971~1973年,马连沟大队粮食年包购任务均为95000公斤,其中小麦35000公斤、玉米31250公斤、大豆2650公斤、高粱8400公斤、谷子1350公斤、地瓜干16000公斤、杂粮350公斤;花生米年包购任务均为24000公斤,粮油包购任务4个生产队均摊。1971年,国家预付花生奖售化肥600公斤。1973年,全大队缴售粮食141697公斤,其中小麦59688公斤、玉米53840公斤、大豆2702公斤、地瓜(地瓜干斤顶斤)25467公斤,花生米67725公斤。1974年,全大队向国家缴售粮食147234公斤中,有玉米杂交种8402公斤,抵顶粮食缴售任务12346公斤。
1976年,全大队共缴售公粮205000公斤,其中小麦165044公斤、玉米22528公斤、大豆3555公斤、地瓜(折主粮)13873公斤,分别占缴售数量的80.51%、10.99%、1.73%、6.77%;缴售花生米32174公斤。在缴售公粮总数中,第一生产队共缴售公粮47168公斤,其中小麦37285公斤、玉米8385公斤、大豆834.5公斤、地瓜(折主粮)995.5公斤;缴售花生米6960公斤。第二生产队共缴售公粮47864公斤,其中小麦38954公斤、玉米5939公斤、大豆700公斤、地瓜(折主粮)3407公斤;缴售花生米6632.5公斤。第三生产队共缴售公粮51264.5公斤,其中小麦43287.5公斤、玉米3887公斤、大豆920公斤、地瓜(折主粮)4755.5公斤;缴售花生米7756.5公斤。第四生产队共缴售公粮50928.5公斤,其中小麦42367公斤、玉米4317.5公斤、大豆1100公斤、地瓜(折主粮)4715.5公斤;缴售花生米10825公斤。技术队缴售小麦3150公斤。1977年起,缴售公粮品种有小麦、玉米、大豆。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纠正粮食工作统得过死、粮价偏低、购数偏高的问题。1979年国家在提高统购粮价20%的同时,对超购部分在提价基础上再加价50%,完成征购、超购部分议价卖给粮食部门。1979年前,国家粮油收购价格为:每100公斤小麦27.2元、玉米19.2元、高粱18.6元、谷子18.96元、大豆40元、春瓜干15.4元、绿豆42元、麸皮12元、花生油180元、花生米76元、花生饼14.76元。1979年,国家对粮油收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每100公斤小麦33.4元、玉米23.4元、高粱21.8元、谷子23.2元、大豆46元、春瓜干18.8元、绿豆54元、麸皮14.8元、花生油230元、花生米96元、花生饼19.56元。是年,马连沟大队花生包购任务25000公斤,后调减为22000公斤;麦草任务共计5万公斤,其中第一生产队、第二生产队各1.2万公斤,第三生产队、第四生产队各1.3万公斤。
1980年,马连沟大队粮食包购任务共计111000公斤,其中小麦67200公斤、玉米42500公斤,大豆1300公斤,粮食包购任务4个生产队均摊。马连沟大队实际完成164001公斤,超任务53001公斤;其中完成小麦132500公斤、玉米29061公斤、大豆2440公斤。花生包购任务38000公斤,实际完成74962公斤,超任务36962公斤。
1981年,实行粮食购销差额管理、调拨包干的办法,一定3年不变,完成征购基数后,剩余部分按加价、议价卖给国家。1982年,全大队共缴售公粮127502公斤,其中小麦120002公斤、玉米5500公斤、大豆2000公斤,分别占缴售数量的94.12%、4.31%、1.57%;缴售花生米58814公斤。在缴售公粮总数中,第一生产队共缴售公粮27500公斤,其中小麦23375公斤、玉米3500公斤、大豆625公斤;缴售花生米13375公斤。第二生产队共缴售公粮32001.5公斤,其中小麦31376.5公斤、大豆625公斤;缴售花生米12525公斤。第三生产队共缴售公粮33000公斤,其中小麦31875公斤、玉米1000公斤、大豆125公斤;缴售花生米15914公斤。第四生产队共缴售公粮35000公斤,其中小麦33375公斤、玉米1000公斤、大豆625公斤;缴售花生米17000公斤。4个生产队缴售公粮数量分别占全大队缴售总数量的21.57%、25.10%、25.88%、27.45%;花生米数量分别占全大队缴售总数量的22.74%、21.30%、27.06%、28.90%。是年,全大队农业税共计7139.8元,依率折标准粮20694.5公斤,全部以小麦依率计缴。其中,第一生产队农业税1808.4元,依率折标准粮5241.5公斤;第二生产队农业税1796.4元,依率折标准粮5207公斤;第三生产队农业税1751.1元,依率折标准粮5075.5公斤;第四生产队农业税1783.9元,依率折标准粮5170.5公斤。
1983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粮食征购任务包干指标落实到户,户缴售户结算;花生取消包购任务,采取收购量的60%加价50%的办法。马连沟大队全年粮食包购任务94000公斤,实际缴售218400公斤,其中小麦127500公斤、玉米90000公斤、大豆900公斤,缴售花生米34875公斤。获得粮油奖售化肥共计75751公斤,其中粮食奖售化肥63799公斤,花生奖售化肥11952公斤;获奖售柴油18621公斤,其中平价柴油12041公斤,议价柴油6580公斤。是年,全村共有粮食征购任务的为240户。

合同定购 新中国成立到20世纪80年代初期,粮食征购基本上执行统购统销政策。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活跃农村经济的十项政策》,取消了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实行了30多年的粮食统购政策,将粮食统购改为合同定购。粮食流通体制从原来的统购统销政策改为定购统销和议购议销双轨并行的政策(即"双轨制")。对小麦、玉米等实行合同定购,即国家通过合同形式定量收购粮食。定购外的粮食全部随行就市,市场调节。合同定购品种为小麦、玉米,70%的部分加价50%收购,其他品种全部改为议价收购;花生实行合同定购,仍按定购量的60%加价50%收购,并奖售一定数量的化肥、柴油。实行粮油合同定购后,种子部门经营的粮食种子,不再抵顶定购计划,由种子部门实行议购议销。具体实施办法:招远县政府每年将粮油定购数量下达到辛庄镇,辛庄镇再将粮油定购数量下达给马连沟村委会,辛庄粮食管理所按照镇政府下达任务指标与马连沟村民委员会签订定购合同,马连沟村委会负责落实到户,并造册送粮管所填写定购任务通知书,农民凭证售粮,按户结算。价格按国家规定中质价以质论价,粮油质量按国家规定收购标准执行,完成时间按辛庄镇政府要求时间内完成。缴售地点由马连沟村民委员会组织农户向水盘粮站缴售,辛庄粮食管理所按签订的数量收购,不得少收,如少收付给马连沟村民委员会少收部分总值一定比例的违约金。马连沟村民委员会不得少交,如定购任务完不成,由马连沟村民委员会自行设法交粮或按市价找补差价。奖售标准不含缴售的种子和议价转平价任务。是年,马连沟村共有粮食合同定购任务的为240户。
1986年,粮油定购中质价每百公斤小麦45.2元、玉米31.2元、瓜干25.4元、谷子31.2元、大豆69元、花生米124.8元、花生果81.12元,其中农产品按市场价计算。奖售标准为每100元粮食奖售化肥40公斤、柴油4公斤;花生米每100公斤奖优质化肥30公斤。1987年奖售标准为每100公斤粮食奖售化肥20公斤、柴油6公斤。
1988年奖售标准为每100公斤粮食奖售优质标准化肥13公斤、柴油3公斤。1986、1987、1988、1989年,辛庄镇政府下达给马连沟村粮食合同定购任务分别为95500公斤、121000公斤、124200公斤、107700公斤,马连沟村实际完成分别为114500公斤、114000公斤、124200公斤、124900公斤,分别占当年总任务的119.90%、94.21%、100%、115.97%;花生米任务分别为24900公斤、22000公斤、22400公斤、22400公斤,马连沟村实际完成分别为37000公斤、34000公斤、21000公斤、7400公斤,分别占当年总任务的148.59%、154.55%、93.75%、33.04%。
1990年,又将粮食合同定购改为国家定购任务,为国家指令性计划,必须保证完成。但在实施过程中,仍由辛庄镇政府下达粮食定购任务。1992年4月1日起,国家适当提高粮食定购价格,小麦每50公斤由25.83元调为32元,玉米每50公斤由17.60元调为21元。是年,有定购粮油任务的为244户,辛庄镇政府下达给马连沟村粮食定购任务定购任务118300公斤,其中小麦89950公斤、玉米27450公斤、大豆900公斤,实际完成124550公斤,小麦、玉米、大豆全部完成任务,另有小麦议价转平价6250公斤;花生米合同定购任务22400公斤,实际完成21400公斤。
1992年12月,随着国家进一步取消粮食合同定购政策,粮食销售价格全部放开。1993年2月,国务院召开全国粮食产销政策发布及定货会议,对粮食产销政策作了重大调整,省、烟台市政府专门召开了有关会议,并进行贯彻部署。省政府确定粮食收购价格开放后,建立粮食收购保护价和粮食风险基金制度,对收购数量内的粮食,执行中央规定的收购价,即每50公斤小麦32.5元,玉米21元。招远市政府对当年国家定购的粮食实行保证数量、开放价格的政策。在具体执行中,当市价高于保护价加奖售物资平议差价时,随行就市收购。当市价低于保护价加奖售物资平议差价时,按保护价加奖售物资平议差价与农民结算。兑现奖售物资改为兑现平议差价政策,国家安排的粮食挂钩化肥、柴油,由以前按平价供应实物,改为以货币形式找补平议差价,每50公斤小麦、玉米各返还挂钩物资平议差价4.20元。市粮食局在粮食收购前,将平议差价款逐级下拨,按钱随粮走的原则,直接发放到农民手中。是全市花生定购任务放开的第一年。10月24日,辛庄镇政府下发《关于认真做好今年花生收购工作的通知》,为了保证花生市场放开后活而有序,避免由于"花生大战"而造成花生价格有较大波动,损害农民的利益,全市花生收购指导计划实行"保质放价",指导计划安排的花生收购数量要求各村确保完成。收购价格招远市确定按小花生米每公斤3.20元、大花生米每公斤2.80元的价格执行。指导计划内的花生任务一律缴售实物,因特殊原因无实物缴售的,经批准可按每公斤0.40元交差价,由粮食部门统一购进完成计划。是年,镇政府下达给马连沟村定购任务为101700公斤,其中小麦81950公斤,玉米19750公斤,马连沟村全部完成任务;花生合同定购任务19300公斤,实际完成花生米12550公斤。此后,粮食定购品种只有小麦和玉米。
1994年,国务院对粮食价格和购销体制进行改革。6月9日,辛庄镇政府下发《关于认真贯彻执行粮食价格改革政策及下达一九九四度粮食定购任务的通知》,公布了招远市粮价改革的调价方案,在农民定购任务以内所缴售的任务,粮食部门一律收取现粮食,特殊情况由村委会申请,经镇政府批准,每公斤小麦按0.12元找差价。在收购定购任务期间,除国家粮食部门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许到农村采购粮食。粮食收购价格全省统一调整为小麦每公斤中质价1.08元,玉米每公斤中质价0.88元。是年,辛庄镇政府按1993年度粮食定购任务为基数,下达给马连沟村粮食定购任务112550公斤,其中小麦89150公斤、玉米23400公斤,马连沟村如数完成全年定购任务;花生(果)定购任务12000公斤,实际完成花生折米7400公斤。1995年,省政府规定1995年度粮油定购任务一律收购实物,不准找差价,取消粮食奖售,实行粮食定购。
1998年,国家对粮食流通体制实行以"四分开一完善"和"三项政策,一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改革,即实行"政企分开、中央与地方分开、储备与经营分开、新老财务账目分开,完善粮食价格机制"和"敞开收购、顺价销售、收购资金封闭运行及加快国有粮食企业自身改革"。是年,省政府规定,定购小麦价格为:符合中等质量标准每公斤为1.46元,保护价收购小麦每公斤1.28元。1999年,招远市政府将定购小麦中质价调减为每公斤为1.26元,而"烟农15"小麦每公斤1.32元;玉米每公斤为0.92元。2000年,符合国家规定入库质量标准的玉米价格为玉米每50公斤为49元,花生米每50公斤160元。是年,全村有合同定购粮油任务的为260户,辛庄镇政府下达给马连沟村粮食定购任务为104000公斤,花生米定购任务4590公斤, 马连沟村粮油任务全部完成。
2001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统一规范粮食收购凭证,全国统一的粮食收购凭证于2001年夏粮收购时开始试用。2002年4月1日起,取消粮食定购,将原定购任务改为新的农业税征实或探索实施订单收购。
200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决定全面放开粮食收购价格和收购市场,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至此,马连沟村民粮食销售市场和价格全面放开,粮食销售渠道进一步拓宽。

1956~1999年马连沟村向国家缴售粮油情况一览表
表712 单位:公斤
┏━━━━┯━━━━━━━━━━━━━━━━━━━━━━━━━━━━━━━┯━━━━━━┓
┃ 年度 │ 粮食 │ 花生米 ┃
┃ ├────┬──────────────────────────┤ ┃
┃ │ 合计 │ 其 中 │ ┃
┃ │ ├──────┬──────┬─────┬──────┤ ┃
┃ │ │ 小麦 │ 玉米 │ 大豆 │ 地瓜 │ ┃
┠────┼────┼──────┼──────┼─────┼──────┼──────┨
┃ 1956 │ 56963 │ 23209 │ 28844 │ 5090 │ - │ 41600 ┃
┠────┼────┼──────┼──────┼─────┼──────┼──────┨
┃ 1957 │ 92667 │ 36700 │ 12843 │ 3275 │ - │ 3000 ┃
┠────┼────┼──────┼──────┼─────┼──────┼──────┨
┃ 1958 │ 140000 │ 80000 │ 56000 │ 2500 │ - │ 32880 ┃
┠────┼────┼──────┼──────┼─────┼──────┼──────┨
┃ 1959 │ 115000 │ 69672 │ 32874 │ 6600 │ 1916 │ 11635 ┃
┠────┼────┼──────┼──────┼─────┼──────┼──────┨
┃ 1960 │ 159997 │ 92500 │ 34818 │ 2000 │ 30000 │ - ┃
┠────┼────┼──────┼──────┼─────┼──────┼──────┨
┃ 1961 │ 131000 │ 28000 │ 57865 │ 1500 │ 37250 │ 20000 ┃
┠────┼────┼──────┼──────┼─────┼──────┼──────┨
┃ 1962 │ 100505 │ 29587 │ 32123 │ 800 │ 31742 │ 15317 ┃
┠────┼────┼──────┼──────┼─────┼──────┼──────┨
┃ 1963 │ 57940 │ 24538 │ 25796 │ 553 │ 7054 │ 15200 ┃
┠────┼────┼──────┼──────┼─────┼──────┼──────┨
┃ 1964 │ 99176 │ 41800 │ 28689 │ 681 │ 24105 │ 24764 ┃
┠────┼────┼──────┼──────┼─────┼──────┼──────┨
┃ 1965 │ 95893 │ 44131 │ 23979 │ - │ 25143 │ 26000 ┃
┠────┼────┼──────┼──────┼─────┼──────┼──────┨
┃ 1966 │ 100549 │ 48957 │ 31591 │ - │ 17594 │ 62408 ┃
┠────┼────┼──────┼──────┼─────┼──────┼──────┨
┃ 1967 │ 117975 │ 63998 │ 31924 │ - │ 18688 │ 12930 ┃
┠────┼────┼──────┼──────┼─────┼──────┼──────┨
┃ 1968 │ 93095 │ 59771 │ 20237 │ - │ 8328 │ 13771 ┃
┠────┼────┼──────┼──────┼─────┼──────┼──────┨
┃ 1969 │ 98161 │ 46650 │ 29523 │ 4308 │ 13260 │ 26969 ┃
┠────┼────┼──────┼──────┼─────┼──────┼──────┨
┃ 1970 │ 105362 │ 40276 │ 42808 │ 3252 │ 14996 │ 75423 ┃
┠────┼────┼──────┼──────┼─────┼──────┼──────┨
┃ 1971 │ 98500 │ 50500 │ 18212 │ 2700 │ 23537 │ 65745 ┃
┠────┼────┼──────┼──────┼─────┼──────┼──────┨
┃ 1972 │ 99000 │ 67491 │ 12347 │ 2700 │ 14901 │ 24270 ┃
┠────┼────┼──────┼──────┼─────┼──────┼──────┨
┃ 1973 │ 144000 │ 59688 │ 53840 │ 2702 │ 25467 │ 67725 ┃
┠────┼────┼──────┼──────┼─────┼──────┼──────┨
┃ 1974 │ 147234 │ 99700 │ 26891 │ 3000 │ 26465 │ 35103 ┃
┠────┼────┼──────┼──────┼─────┼──────┼──────┨
┃ 1975 │ 180211 │ 117500 │ 43711 │ 4000 │ 22500 │ 18449 ┃
┠────┼────┼──────┼──────┼─────┼──────┼──────┨
┃ 1976 │ 205000 │ 165044 │ 22528 │ 3555 │ 13873 │ 32174 ┃
┠────┼────┼──────┼──────┼─────┼──────┼──────┨
┃ 1977 │ 160500 │ 117000 │ 40850 │ 2650 │ - │ 24509 ┃
┠────┼────┼──────┼──────┼─────┼──────┼──────┨
┃ 1978 │ 110871 │ 107500 │ 871 │ 2500 │ - │ 29167 ┃
┠────┼────┼──────┼──────┼─────┼──────┼──────┨
┃ 1979 │ 215749 │ 205000 │ 10000 │ 749 │ - │ 72779 ┃
┠────┼────┼──────┼──────┼─────┼──────┼──────┨
┃ 1980 │ 164001 │ 132500 │ 29061 │ 2440 │ - │ 74962 ┃
┠────┼────┼──────┼──────┼─────┼──────┼──────┨
┃ 1981 │ 151302 │ 110502 │ 38553 │ 2247 │ - │ 70401 ┃
┠────┼────┼──────┼──────┼─────┼──────┼──────┨
┃ 1982 │ 127502 │ 120002 │ 5500 │ 2000 │ - │ 58814 ┃
┠────┼────┼──────┼──────┼─────┼──────┼──────┨
┃ 1983 │ 218400 │ 127500 │ 90000 │ 900 │ - │ 34875 ┃
┠────┼────┼──────┼──────┼─────┼──────┼──────┨
┃ 1984 │ 162500 │ 22500 │ 140000 │ - │ - │ 45000 ┃
┠────┼────┼──────┼──────┼─────┼──────┼──────┨
┃ 1985 │ 96250 │ 46250 │ 50000 │ - │ - │ 49650 ┃
┠────┼────┼──────┼──────┼─────┼──────┼──────┨
┃ 1986 │ 114500 │ 84500 │ 28500 │ 1500 │ - │ 37000 ┃
┠────┼────┼──────┼──────┼─────┼──────┼──────┨
┃ 1987 │ 114000 │ 98500 │ 13000 │ 2500 │ - │ 34000 ┃
┠────┼────┼──────┼──────┼─────┼──────┼──────┨
┃ 1988 │ 124200 │ 92000 │ 30500 │ 1700 │ - │ 21000 ┃
┠────┼────┼──────┼──────┼─────┼──────┼──────┨
┃ 1989 │ 124900 │ 77000 │ 46200 │ 1700 │ - │ 7400 ┃
┠────┼────┼──────┼──────┼─────┼──────┼──────┨
┃ 1990 │ 124550 │ 96200 │ 27450 │ 900 │ - │ 34460 ┃
┠────┼────┼──────┼──────┼─────┼──────┼──────┨
┃ 1991 │ 126950 │ 99850 │ 26300 │ 800 │ - │ 21500 ┃
┠────┼────┼──────┼──────┼─────┼──────┼──────┨
┃ 1992 │ 119700 │ 96850 │ 22050 │ 800 │ - │ 21600 ┃
┠────┼────┼──────┼──────┼─────┼──────┼──────┨
┃ 1993 │ 101700 │ 81950 │ 19750 │ - │ - │ 19300 ┃
┠────┼────┼──────┼──────┼─────┼──────┼──────┨
┃ 1994 │ 112000 │ 89000 │ 23000 │ - │ - │ 12000 ┃
┠────┼────┼──────┼──────┼─────┼──────┼──────┨
┃ 1995 │ 110000 │ 90000 │ 20000 │ - │ - │ 10000 ┃
┠────┼────┼──────┼──────┼─────┼──────┼──────┨
┃ 1996 │ 110000 │ 90000 │ 20000 │ - │ - │ 10000 ┃
┠────┼────┼──────┼──────┼─────┼──────┼──────┨
┃ 1997 │ 120000 │ 95000 │ 25000 │ - │ - │ 7000 ┃
┠────┼────┼──────┼──────┼─────┼──────┼──────┨
┃ 1998 │ 104000 │ 90000 │ 14000 │ - │ - │ 10000 ┃
┠────┼────┼──────┼──────┼─────┼──────┼──────┨
┃ 1999 │ 104000 │ 90000 │ 14000 │ - │ - │ 5000 ┃
┗━━━━┷━━━━┷━━━━━━┷━━━━━━┷━━━━━┷━━━━━━┷━━━━━━┛